2025版答辩状范本精选6篇
- 作文大全
- 15小时前
- 104热度
- 0评论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5版答辩状范本,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答辩状范本1
答辩人:______(姓名或公司名称),住所/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姓名或公司名称),住所/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类型:关于质保金的纠纷
答辩请求:
1.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1. 合同约定:
原告与答辩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合同约定答辩人为原告提供________服务/工程,质保期为______年。根据合同约定,质保金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并符合相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返还。
2. 质保金的支付情况:
答辩人承认在合同中约定了质保金条款,但原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项目验收时未按要求完成质保期内的维护工作。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质保金的返还需要在满足约定条件下进行,而原告未履行其保修责任,因此,答辩人认为原告不应享有质保金的返还权利。
3. 原告未履行相关义务:
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也未完成相应的保修和维护工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的规定,履行合同的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而原告未履行该义务,因此,答辩人认为原告不符合要求返还质保金的条件。
4.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权利。原告未履行保修和维护责任,答辩人有权拒绝返还质保金。
5. 答辩意见:
答辩人认为原告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且在项目中存在违约行为,因此,原告要求返还质保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该予以驳回。
证据清单:
1. 《________合同》复印件;
2. 项目验收报告(如有);
3. 相关通讯记录、邮件等证据;
4. 其他相关证据。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辩状范本2
答辩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人民法院(××××)……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签名)
××××年××月××日
答辩状范本3
答辩人: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______省______区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因原告______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要求支付服务费及违约金于法无据
1.已完成的两项目,原告未开具发票并送达答辩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原告提供的格式合同,且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并未完全按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而是按双方形成的交易习惯及相关财金制度的规定,先票后款。因此,原告主张自相应日期起支付服务费及违约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2.日期显示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技术服务合同书》,实际为意向性合同,需要答辩人实际中标该项目后方可实施,且该合同并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签署及日期,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因答辩人未中标该项目,原告及答辩人均未针对该项目开展实质性工作,双方签订的合同也存在客观上的履行不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原告的主张于法无据。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予以调减至日万分之三以内较为合适
如前所述,本案合同系原告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每日千分之五,这一约定严重违背了违约金设立的意义及功能,依法应予以调减。
此致
_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辩状范本4
答辩人:______
因常____诉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首先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
本案原告应为编号为______________《全国货物运输协议书》上甲方代表处所签的一份货物运输中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跟常____无关,因此常____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对答辩人提出任何诉求。因本案原告不适格,请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二、本案中诉求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不适用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本答辩人不是该财产损害的加害方,不应承担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因第一被告____的过错,造成我答辩方的车祸人亡以及原告货物毁损的后果发生,并且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雄关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甘公交人资[__________]第0009号)中已经明确认定“第一被告____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____(本辩护人之夫)不负事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以及上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可以看出,本辩护人不存在过错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
同时,该财产损害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七条所列“依照其他规定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范围,也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因此,本案中本辩护人不应承担任何的责任,更不是所谓的连带带责任了,请法院明察。
三、就本案的管辖权本辩护人也有异议。
在此案中,辩护人收到的传票案由虽为“财产损害赔偿”,但收到的举证通知却是“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以及起诉书中针对本辩护人的.事实理由部分也实际是“合同纠纷”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对合同纠纷案件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不是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既不适格,答辩人也没有侵权的过错,因此本辩护人不应就本案的诉求承担任何责任。故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还答辩人一清白。
此致
_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辩状范本5
答辩人:_____,男,__年4月14日生,汉族,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村一组人,现住____市____区____镇____村___房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铝塑门窗厂。住所地:________,投资人: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不服____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_____)东开民二初字第240号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针对对方上诉请求,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____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_____)东开民二初字第240号判决,程序合法,实体认定正确,应予以维持。
一审法院作出的“原告________铝塑门窗厂与被告_____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是一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证据,作出的认定,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维持。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一审过程中,答辩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投资人谢某签字的.住院发票、答辩人与谢某的谈话录音资料以及一审法院以答辩人申请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吹笛派出所调取的出警证明,足以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况且,在____电视台“新闻360”节目中,被答辩人的投资人谢某在记者采访中,表示答辩人事故系答辩人违规操作造成,实际上已经认可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因而,对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予以确认。
三、被答辩人负担案件上诉费用。
综上,被答辩人作为用人单位刻意否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是在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要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答辩状范本6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请求:
答辩人______因被答辩人______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诉请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 驳回原告______诉请偿还从____年6月24日至____年9月2日之间的利息;
二、 驳回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不支持。具体到本案中,自从____年6月24日至____年9月2日,答辩人共向被答辩人借款本金人民币共计950万元,并且答辩人收到
前述借款;但是,在二者借款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答辩人原该向被答辩人支付利息,有鉴于此,根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答辩人在____年6月24日至____年9月2日之间,不负有向被答辩人支付利息的义务,此其一;其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据此可见,在本案中,在____年9月2日即借款逾期后,出借人______才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且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来计算。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于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秉公处理,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