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人员现实表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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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人员现实表现材料

跟班试用期现实表现材料

某同志自7月份到基层办跟班以来,能够以一名优秀组工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迅速转换角色,独立承担一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政治素养较好。服从安排,比较忠诚,领导和组织交待的任务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完成。个人品行好,对每一名来访的基层党员干部都十分热情,能够耐心细致听取他们的访求,详细记录并搞好衔接和回复。

吃苦精神较强。工作扎实肯干,能够克服老婆有孕在身等家庭困难,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从不叫苦叫累。

进入角色较快。爱学习,肯钻研,遇到不懂的问题能够虚心学习,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所负责的党员管理、书籍编印等工作都能较好地完成,在较短时间内融入了基层办。

文字能力较强。在基层办跟班的半年时间里,承担了大量的文字工作任务,起草了4万多字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根据某同志的跟班表现,基层办同意其正式调入组织部工作。自7月初来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已近半年,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本人逐渐在工作上进入角色。现就跟班试用期间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表现作一个简单的自我总结。

1.兢兢业业工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对待工作保持激昂向上的工作热情。既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又保持富有活力的工作激情,积极向上、乐观开朗。(www.fwsir.Com)二是有较好的工作态度。在跟班学习期间不迟到、不无故早退。在接到突击任务时不抱怨,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自觉加班加点。勇于接受批评和开展自我批评,做到有错就改。三有较强的大局观念。遵守纪律,事事以工作为先,以单位中心工作为先,顾全大局,有较好的服从、服务意识。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对待工作不敷衍了事,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2.勤勤恳恳学习。坚持勤学多问。在跟班试用期间,经常向领导同事学习请教。工作之余,认真学习《组织工作业务读本》、《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业务书籍,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坚持学以致用。把书本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案例认真加以剖析,对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认真查找条规依据,做到活学活用。坚持思考总结。在工作中,对个人具体经办的工作能深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能主动加以思考。对工作中出现了的错误,认真自行反省和总结,做到类似错误不再发生。

3.坦坦荡荡做人。为人处事耿直坦荡、不藏不掖。对待领导,保持敬重服从的政治本色,尽量做到了多请示多汇报多分忧解难。对待同事,保持友爱和谐的.团结氛围,尽量做到了真诚待人、热心帮助。对待群众,保持谦逊自律的服务意识。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做好服务工作。对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从不讲价钱、不敷衍、不推诿,坚持服从、服务的原则,听从安排,尽己所能。

跟班试用期间的主要收获有:一是对待工作一定要做到认真细致。刚到基层办跟班学习的那段时间,因为粗心不认真本人频繁在工作特别是文字核对中出错。领导对我本人小范围内的批评教育既很好地保护了个人颜面又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工作中不细致的毛病。在试用期间的后段,我认真加以改进,出错频率大大减少。二是要超前思考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基层办的工作线长面广而且杂乱。当领导布置一些省里还没有下达的任务时,当时我还有一些不理解,到后来才发现,我们的工作做在前面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工作扎堆而且让很多日常性的工作有了依据,无论是工作推进还是工作情况汇报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比如,对考核落实基层党建年市委5号文件这项工作,我们就做到了事前掌握情况,腾出了更多时间使市委常委民主生活等其它工作在全省兄弟市州中率先完成。三是工作之余加强同事之间的联系能更好地促进工作。个在跟班学习期间,部里的集体活动很丰富,通过和同事们一起参与排球比赛、羽毛球健身、演讲比赛等活动,很好地调节了工作氛围,也让我们认识了工作之外不一样的领导和同事,更加融洽了领导和同事之间的关系。

第一条 为规范区纪委监察局接收外单位跟班学习人员管理,严肃用人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单位跟班学习人员”(以下简称“跟班学习”)系指除每年区委组织部选派年轻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区纪委监察局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室挂职锻炼以外,以学习和提升岗位技能为目的,申请到区纪委临时工作的`外单位人员或由区纪委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安排到有关部室跟班学习的外单位人员。

第三条 跟班学习人员原则上应是选派单位正式在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政治可靠,纪律性强、品行良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 外单位选派人员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要严格控制跟班学习人员数量,应由所在乡镇纪委、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向区纪委组织部申请,并填写《区纪委监察局接收外单位跟班学习人员审批表》,由相关部室主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委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区纪委组织部向选派单位下发书面通知。

第五条 跟班学习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跟班学习期满即返回原单位工作。同一人连续两年内跟班学习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年。

第六条 跟班学习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保密教育和纪律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教育、纪律教育由跟班部室承担。

第七条 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的人事、工资福利、党组织等关系不变,仍由原单位负责。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的就餐补助由办公室参照在职人员标准办理。

第八条 跟班学习人员应遵守党纪党规、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委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和跟班部室交办的工作。

第九条 相关部室负责跟班学习人员的日常管理,为跟班学习人员提供多种学习锻炼机会,帮助其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办公室安排跟班学习人员参加集体学习、有关活动等。

第十条 对跟班学习期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或应选派单位的要求,由跟班部室向选派单位出具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鉴定材料。

第十一条 区纪委组织部负责对各部室接收跟班学习人员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本办法的,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纪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市纪委会决定,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单位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轮训一遍,特制定如下跟班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跟班培训对象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每期安排5―6名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关室工作,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与有关部门、单位党政组织协商,提出跟班培训初步人选,经市纪委会研究确定。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全日制跟班工作”的形式进行,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工作,参加所在室的工作分工,在分管和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期培训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三、培训干部的管理

跟班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视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人员应珍惜跟班学习培训机会,虚心学习,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参加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原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二周的,应相应延长培训时间。分管领导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培训人员工作的指导,强化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室负责人应注意了解培训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培训期满后,培训人员要撰写学习小结,所在室对其作出书面鉴定,干部室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向其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存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今后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选派对象和跟班学习时间

选派对象为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未在市直机关跟班学习的选拔生(含已调入县、市、区直机关工作的选拔生)。跟班学习时间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跟班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须征得选拔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并书面报组织部批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选派程序

1、推荐、申报办法。采取选拔生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12月底前向组织部推荐5至8名符合跟班学习条件的`选拔生(见附件1)。市直机关每年要有计划接收选拔生跟班学习,在每年12月底前向组织部书面申报接收计划(见附件2)。

2、选派程序。组织部根据市直机关接收计划和要求,从县(市、区)推荐跟班学习的人选中选派跟班学习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选拔生到岗7日内,市直机关将《赣州市选拔生跟班学习安排表》报组织部(见附件3)。

三、管理与考核

1、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跟班学习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机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选拔生跟踪管理,在跟班学习期间, 主动到跟班学习单位了解掌握选拔生表现情况2次以上,共同做好选拔生跟班学习工作。

2、选拔生在跟班学习期间由所在市直机关管理和考核。市直机关要加强对跟班学习选拔生的管理和培养,要为选拔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指定1名县级或科级干部传帮带,要压担子、交任务,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让他们尽快熟悉机关工作方法和程序。选拔生跟班学习期满,市直机关要对其进行认真考核,作出考核鉴定,书面向选拔生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反馈。

3、充分利用考核结果。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的考核结果要作为今后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市直机关在面向基层考选工作人员时,对跟班学习表现优秀的选拔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着眼于赣州未来的发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后备领导人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选拔生到市直机关跟班学习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选拔生到机关跟班学习制度,不得拒派选拔生跟班学习。

2、选拔生跟班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福利由原单位发给,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其奖金、福利等。接收单位负责解决其住宿和交通、伙食补助。

3、20xx年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于4月20日前报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4、选拔生到县(市、区)直单位跟班学习,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