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版外协加工合同

【简介】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规范版外协加工合同(共16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在此,感谢网友“我是小花”投稿本文!

规范版外协加工合同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调节器配件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订货单》要求进行交货。

2、所有书面签署的《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之处,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加工订货单》。

2、《加工货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订单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的型号产品,进行确认。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配套件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相关文件。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复验、试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件,以供鉴定、复验、试装,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主要材料发生了改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证明,必要时甲方将对产品重新进行鉴定、复验、试装。

4、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并带有合格证的产品。

第六条 产品质量的三包赔偿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处理。

2、因质量问题需要赔偿的,由甲方签署《质量损失索赔单》,通知乙方。

3、乙方如对赔偿有异议,可按《质量损失索赔单》中提供的产品损失计算表和品质检验报告中进行查询,如需要对故障件进行分析,甲方对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七条 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按加工订单的要求时间交货;

2、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所需的包装,免费送货。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加工订单》为准。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二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月 日 日期: 20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过程中因部分工件需要喷漆处理,经考察,确定乙方为加工合作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喷漆加工的所有资质。

二、加工合作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合作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承揽加工件的质量、供给能力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进行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由其他单位生产。

五、乙方为甲方加工工件,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价格,按照甲方订单核实的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表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七、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每一批次完工结账。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加工订单

工件

名称计量

单位数 量单 价金 额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生产的加工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三条 材料的加工、供应: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产品合格率为100%,否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图纸原因,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第四条 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加工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货时现金结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单位,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

乙:________单号:________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

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

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________

甲:________乙: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经手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编号:H120901

签订地点:武汉洪山区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8日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序号

规格

型号/图号

产品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套)

单价

(元/套)

总金额

(元)

交货期

备注

1

月日

2

3

4

5

以下空白

合计:

说明

1、以上报价为成品价格;2、报价含17%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生产,并在完工后经需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所有返工返修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按需方图纸要求组织生产:包括公差尺寸、调质处理等,即包工包料。

四、供方按需方要求交货期交货,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公司所在地;

五、付款方式:合同制定日期,需方需付30%的材料款,余款在需方检验合格一个星期后结清。

六、供方出具含17%增值税发票;

七、供方有负有保密业务,如泄露需方技术秘密,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共同签章生效。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SMT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SMT质量要求:

1.1无虚焊、无浮高/锡高、无斜偏、无立碑、无左右偏移、无上下偏移、无少锡、无余锡/多锡、无锡渣、无锡尖、无锡皱、无气泡、无分层、无烫伤、无短路、无脏污、杂物、无划伤、无侧位、贴反、元器件无缺少、贴多、无氧化,元器件型号和位置符合器件装配图纸,过回流焊不允许基材分层、起泡,等其它不良现象;

2.质量保证

2.1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采购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样本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要求; 乙方对出厂产品的以下项目:(1)外观,(2)规格,(3)功能特性,(4)包装,实施严格控制和检验。

2.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每次进行统计,功能不良率不得超过外观不良率不得超过2%,; 不良率超标视为不合格产品将返回重工罚款处理。

2.3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外协件进行检查或对乙方所供产品随机抽样,进行常规或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项或被判为不合格,乙方收到不良改善通知书时,必须制定真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不影响甲方生产及进度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

2.4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在甲方材料仓库库存期间,在规定期限(1年)内,其质量仍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和拒付货款.

3.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抽检检验;

3.2每PC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3.3不合格批的认定

3.3.1按 (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 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3.3.2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本协议的第2.2条款的不合格率(1%)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包装方式:包装要求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包装材料包装。

5.质量异常的处置

5.1质量异常按批退、筛选、特采三种方式处置。

5.2 检验发现不合格,填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24小时内提供改善报告。

5.3异常问题不能重复发生,按每单累计,同样异常从第二次开始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a.批退,每次按元扣罚处理。

b.筛选,由供应商派人来我司筛选或由我司按人员筛选,按/小时收取选别费用。

c.特采,每特采一批按元扣罚处理。

5.4 异常造成的我司交期的延误,每款按元扣罚处理。

5.5如果甲方发现客户退回的PCBA是SMT贴片造成将以每块完成维修,还给甲方。

5.5因SMT加工问题涉及到产品的报废或客户端的赔款,则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

5.6结单才付款。

5.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有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见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另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________元件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甲方(定作方)就年度委外加工事务,与乙方(承揽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明确业务往来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就双方协作业务项目标出年度《20xx年外协件价格核算表》作为业务核算依据,向乙方下达《20xx年度委外加工通知单》,约定乙方在20xx年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样、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到货时间以及约定加工范围,为甲方加工外协件。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署年度协议后,甲方每月15—18号向乙方下达约定加工范围内的月度加工计划。甲方指定外协管理员每月将加盖采购部鲜章的《20xx年x月(外协件负责加工)公司订单计划》以QQ、微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单后需在8小时内签字回复,确认收到计划并同意条件。

第三条 乙方每月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生产并如期保质保量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附件1《20xx年外协件价格核算表》确认的单价核算乙方加工费(含运费),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须重新签订《价格调整补充协议》确认,且此协议必须经由采购部指定管理员申报调整原因,由采购部经理调查复核确认,再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同意才能执行。

第四条 乙方如期完成加工计划,须按甲方的要求将零部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送货时应堆码整齐、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检验证明等内容。甲方收到乙方加工的外协件,经检验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合格、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数量,并由双方授权的经办人签字,数量按双方签字的《送货单》结算。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坯件(材料),乙方接收坯件(材料)时应对其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三天内反馈,否则甲方默认为合格品,乙方对于轻微可弥补的缺陷,应给予处理,使之成为合格品。若坯件(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送货时应向甲方提供材质证明书。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委外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规格不合、质量不良等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罚款金额不得超过该笔委外业务费用的100%,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第七条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送交甲方技术和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通过验收的零部件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八条 加工物资管理

(1) 月计划执行中,乙方须有甲方指定委外管理员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送达乙方到甲方公司领取坯件进行外协加工的通知,才能到甲方领取坯件进行外协加工,若接到非指定的外协管理员的通知,须与采购部确认。

(2)甲方发料必须填写《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发运单》,乙方在甲方领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委外管理员处双方签字确认。此单既作为委外加工的订作单,又是加工坯件出厂的原始记录凭证。

(3)甲方指定的外协管理员每月25日与乙方盘存乙方在甲方领取的加工坯件,乙方应适时将现场在制和未加工的毛坯件数量核对清楚并如实报与管理员,若有误,须及时查找原因。工废和料废按甲方规定处理,遗失则照甲方购进毛坯件价加上到乙方领取加工坯件加工前所有工序加工价的价格赔偿。

第九条 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双方对账当月加工明细清单并签字确认,乙方即为甲方开具 增值税发票,并于当月二十八(28)日前交与甲方,甲方于次月三十日(30)日前付出当月为乙方安排的外协件加工费,付款类型:承兑或现金。

2、为了保证甲方的物资安全、技术保密,甲方滞付乙方部分加工费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第4个月起计一年内结清。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乙方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造成作废、让步接收或返工、挑选的,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相关规定。

(2) 乙方因违反技术保密协定的,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相关规定。

(3) 乙方未能按期、按量交货及不合格返工等造成出货延误,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

(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加工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廉洁条款;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员工及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伍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若有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因任何原因向乙方索要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的,乙方可向甲方主管领导举报,甲方一经查实严厉处理。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协议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本协议。

2、乙方因自身产能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加工的零部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与其他同项目外协加工厂家串联,为哄抬加工价格而无故延时交货、停工胁迫等恶劣形为发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而协议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以及工装、量具、技术资料等,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 _年 月 日到_ 年_ 月_ 日。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产品外协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外协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特种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特种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机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机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

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

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

③外壳体检验。

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包装产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乙方工作场所。如发现甲方送达的材料外箱上标明的数量与实际包装后的数量有出入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外协管理员,如未告知造成材料短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抽检方式。

第六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没完成按未交部分货值,处10%违约金。

(二)包装数量,规格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乙方对自己所生产产品必须在外箱盖里侧编上工号(工号由乙方自行选择,但不能是汉字)并把工号名称报给甲方外协管理员留存。如查到未写工号,进行货值的10%进行罚款。

(四)抽检时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包装规格时,退回乙方重新返工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月底由外协管理员与乙方对帐后并在下月支付。

第八条本着诚信为主的原则,暂不收取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  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

一验收标准。

4.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  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  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  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  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  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  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  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  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  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  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  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现因甲方: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对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二、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1、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清单为准!

2、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IC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FPC线,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该批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月;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乙方所用辅材必须环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清单、工艺图纸、钢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签名:

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园艺园工业区23栋三楼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5日星期五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质量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5日星期五

甲方:友胜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SMT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SMT质量要求:

1.1无虚焊、无浮高/锡高、无斜偏、无立碑、无左右偏移、无上下偏移、无少锡、无余锡/多锡、无锡渣、无锡尖、无锡皱、无气泡、无分层、无烫伤、无短路、无脏污、杂物、无划伤、无侧位、贴反、元器件无缺少、贴多、无氧化,元器件型号和位置符合器件装配图纸,过回流焊不允许基材分层、起泡,等其它不良现象;

2.质量保证

2.1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采购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样本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要求; 乙方对出厂产品的以下项目:(1)外观,(2)规格,(3)功能特性,(4)包装,实施严格控制和检验。

2.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每次进行统计,功能不良率不得超过外观不

良率不得超过2%,; 不良率超标视为不合格产品将返回重工罚款处理。

2.3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外协件进行检查或对乙方所供产品随机抽

样,进行常规或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项或被判为不合格,乙方收到不良改善通知书时,必须制定真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不影响甲方生产及进度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

2.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在甲方材料仓库库存期间,在规定期限(1年)内,其质量仍符合甲

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和拒付货款.

3.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抽检检验;

3.2每PC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3.3不合格批的认定

3.3.1按 (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 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3.3.2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本协议的第

2.2条款的不合格率(1%)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包装方式:包装要求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包装材料包装。

5.质量异常的处置

5.1质量异常按批退、筛选、特采三种方式处置。

5.2 检验发现不合格,填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24小时内提供改善报告。

5.3异常问题不能重复发生,按每单累计,同样异常从第二次开始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a.批退,每次按元扣罚处理。

b.筛选,由供应商派人来我司筛选或由我司按人员筛选,按/小时收取选别费用。

c.特采,每特采一批按元扣罚处理。

5.4 异常造成的我司交期的延误,每款按元扣罚处理。

5.5如果甲方发现客户退回的PCBA是SMT贴片造成将以每块完成维修,还给甲方。

5.5因SMT加工问题涉及到产品的报废或客户端的赔款,则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 5.6结单才付款。

5.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生产,并在完工后经需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所有返工返修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按需方图纸要求组织生产:包括公差尺寸、调质处理等,即包工包料。

四、供方按需方要求交货期交货,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公司所在地;

五、付款方式:合同制定日期,需方需付30%的材料款,余款在需方检验合格一个星期后结清。

六、供方出具含17%增值税发票;

七、供方有负有保密业务,如泄露需方技术秘密,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共同签章生效。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