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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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就的供热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承包年限为期半年,承包时间:自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20日止。

第二条、具体内容:

1、承包价格,包括两部分第一是乙方自行向营区供暖户每平方米收取35元取暖费;第二是在供暖期内补给乙方人民币30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乙方享受补贴后然料费、水电费、炉锅检验费,锅炉水垢清洗费、烟道除尘费、劳保费、税费、锅炉工工资等都由乙方承担。

3、向供暖户收取取暖费乙方可以自行组织时间和人员收取,补贴部分在承包期内分三次给付即20xx年11月20日前付人民币10万元,20xx年1月20日前付10万元,20xx年3月20前付人民币10万元。

4、维护、保修服务: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甲方锅炉设备系统的保修、维护,如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确保锅炉安全,有效的正常运行。

5、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供暖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暖户室内温度达到18度,如因温度上不去收不上来取暖费甲方盖不负责;如因其他原因供暖户不交取暖费甲方负责协调;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供暖期间锅炉工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人损坏都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承担在合同过程中的防火、防盗等到安全责任,乙方建立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锅炉运行各项参数的记录。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款,导致停炉,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济全同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施工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项目工期为天。

第六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发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T86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验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00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锅炉基础及其他配套设备基础的土建、2吨蒸汽锅炉就位、所有配套设备的安装、烟风道连接、除尘系统的整体安装、水、电气线路安装、相关行政质检手续的办理、锅炉安装后的相关验收、配合煮炉、锅炉试运行(正常出气、正常工作)。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安装中所需材料费用如:钢管、板材、法兰、弯头、阀门、电线、螺丝等等其余一切辅助材料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项目技术与质量要求:

1、验收标准:

①按甲方提供的土建基础图及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工程施工方案验收

②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项目材料及设备:

本项目范围内的锅炉本机及厂家所提供的配套设备(厂家的发货清单为准)由甲方采供,其余工程安装材料及安装辅材耗材等等由乙方全部采供承担;所

有进场材料及外购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质量标准。提供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由甲方对其认质认可,由乙方承担质量担保。

四、项目造价:

本项目安装总价值为人民币 (¥: 元)。锅炉设备安装一次性包死,无重大变更不调整,若设计变更,按变更项目的单价由双方共同约定变更费用及项目。

五、项目施工工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项目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项目工期为 天。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方交给甲方锅炉全部的质检手续,开据税务发票,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待保修期到期之日后付清。

七、安全约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乙方自负。

八、项目验收及保修:

1、乙方现场施工、调试全部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向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2、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设备随机资料及验收合格资料。

3、项目保修期为3个月,自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除厂家索配设备)乙方所安装物件或安装失误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在1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九、双方职责与义务:

甲方:

1、提供锅炉基础设施部分的土建施工图。

2、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供水、电及其接点。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如有异议与甲方及时沟通。

2、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由于非自然力影响,未按工期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应每天按合同总价值的5%缴滞纳金。

十、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细则,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仲裁部门解决或依法向伊旗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4吨燃气蒸汽锅炉一台,型号:WNS4---1.25-YQ及部分辅机设备,质量标准按TSG0001-20__《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并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为使此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依据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

二、工程范围:旧锅炉拆除、新锅炉基础改造。新锅炉及辅机购买、运输、安装、

告知、锅炉许可证办理等全过程。燃气设备管道由燃气站接至锅炉燃烧机。(不 包括土建及消防报警工程)。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锅炉节能改造补 助资金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手续。

三、承包方式: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

四、检验标准: 按TSG0001-20__《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五、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468700锅炉购买、运输、安装、告知、办证全过 程费用(见报价表)。旧锅炉拆除归甲方自行处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60%,锅炉设备到货支付20%,安装验收合格各种手续齐全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 一次付清。燃气设备和管道工程造价16万元(见燃气系统报价单)乙方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甲方与该公司签订三年供气合同设备免费安装使用,三年之内甲方如果有其他气源代替,设备和管道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拆走,甲方按使用日折算补偿乙方费用,但最低不少于50%费用。燃气费用甲方与燃气公司单独结算。燃气价格执行北京市发改委下发(北京燃气在线)指导价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付款,否则每日支付乙方1%的工程款作为利息补偿乙方。直至款项结清为止。

七、工程期限:工程进场日起40个工作日完成。具备运行条件。不包括办证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如政府法令、不可抗力。因甲方和气候的原因工期顺延。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变。其他特殊原因双方共同协商可延长或缩短。

八、甲方负责:负责水、电、路三通,协调工程中有关问题,以利工程顺利完成。

九、乙方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要对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施工 中发生的事故负责。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细则,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 成,依法向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工程维保:自验收日起一年。乙方所做工程运行中发生故障,乙方接通知后 6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人为或外力损坏除外。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的锅炉安装承包合同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全称)

乙方:____________(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项目启动锅炉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1)两台启动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锅炉炉墙砌筑、烟风煤管道、汽水系统、启动锅炉上煤系统、启动锅炉除灰系统、启动锅炉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安装及单体调试。

(2)保温及油漆工程。

(3)锅炉登记(运行证)由乙方办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

总工期60天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给予顺延。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合格

四、安全施工

乙方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及业主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合同价款支付与管理

1.合同固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__佰__拾万元整(小写)¥__元(不含税金)

2.工程预付款:无

3.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现金支付)。按每月25号所报工程量的85%付款(付款时间不超过次月的10号),工程竣工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总额的95%,剩余5%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修复,质保期到后,十日内全额返还。

4.管理费: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

5.施工现场用电、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6.合同外工作量另外计算费用(以图纸为准)。

六、材料设备供应

1.设备及主材由业主供应。

2.辅助性材料、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施工用具由乙方自备。

七、违约和争议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每拖后一天罚款_______年_______元(罚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市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5年.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10月——10月。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定义及解释

2.1维护:是指为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所进行的维修、检修、保养等。

2.3施工现场: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施工设计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4对外关系:是指甲方或乙方与除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所发生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系。

2.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3.施工地点,承包方式、内容

3.1施工地点: 独山子集中供热锅炉房 。

3.2承包方式采用下列 3.2.2 方式:

3.2.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设备;

3.2.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设备:单价在5000元(含)以内、累计在300000元(含)以内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提供,在上述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结算,乙方结账时必须出具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费清单。超出上述范围的材料、设备费由甲方承担。

3.2.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设备;

3.3承包范围:

对独山子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公共事务管理公司锅炉车间转动设备部分、静设备及工艺管道部分、低压电气部分、仪表部分及供热车间、液化气服务中心仪表部分进行日常维护,维护内容见附件一“维护工作范围及内容”。

4.资料提供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巡检记录、检维修记录 。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设备说明书、设计图纸等。

5.维护质量和标准

5.1详见附件二。

6.验收标准、方法

6.1验收标准:按上述5.1的约定执行。

6.2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出具验收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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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7.1合同价款

7.1.1本合同价款为 226.13万元(贰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元整),其中维护费196.13万元,材料、设备费30万元。

7.1.2本合同价款 包含 税金(填写包括/不包括),税费由 乙 方承担。乙方须提供 维护费 发票。

7.1.3付款账号: 650016105000601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独山子支行

7.2 结算方式:按照7.2.1~7.2.2条执行

7.2.1、每月的结算费用=维护费÷5个月+材料设备费±考核价款

7.2.2、维护费分两次结算,第一次在2月20日前进行结算,第二次在205月20日前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到使用单位进行上月维护的考核,并由甲方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确认,甲方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对每月的维护考核有审核权,甲方财务部门根据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审核的乙方每月考核情况给予结算维护费。

8.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8.1甲方权利

8.1.1甲方有权对乙方协议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乙方的维护费挂钩,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三。具体考核权利由甲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设备技术部进行监督确认。

8.1.2甲方有现场指挥作业的权利,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8.1.3 甲方对设备维护质量有检查评定的权利。

8.1.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给甲方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附件二进行考核,费用从维护费中扣取。

8.1.5 其他权利 / 。

8.2甲方义务

8.2.1协调乙方和现场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

8.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8.2.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8.2.4其他义务 / 。

8.3乙方权利

8.3.1乙方在维护中,对使用不正常有故障设备有权提出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议权,并进行改型和选型,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

8.3.2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措施工规范条件下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8.3.3 乙方有权拒绝设计不合理,未完工的技改技错项目的维护工作。

8.3.4 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

8.3.5 其他权利 / 。

8.4乙方义务

8.4.1乙方应按约定配备管理和维护人员,维护人员中仪表工不少于10人,电工不少于8人,钳工不少于8人,其余(包括电气焊工、管工等)不少于8人,并确保人员的素质,特殊工种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8.4.2乙方应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尤其设备维护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稳定。

8.4.3乙方应保证在甲方锅炉车间24小时有人值班,供热车间每周巡检2次,液化气服务中心每周巡检1次,保持联络畅通,可以随时找到乙方维护人员,每天按时要求定时、定点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运行维护、定期保养并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乙方应做到主要设备抢修不过夜,一般问题不过天。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8.4.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用设备、设施的长周期运行。

8.4.5乙方负责维护过程中一切施工方案的制订和施工组织工作,报甲方审批后,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方案执行。

8.4.6乙方有责任提出所维护的设备的维修、检修、更新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报甲方审批。

8.4.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范围内,乙方应严格服从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8.4.8 其他义务: / 。

9.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

与本合同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20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HSE合同》(见附件四)。该《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HSE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技术成果权属

10.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10.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 甲、乙双方共有 :

10.2.1甲方所有,乙方 /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10.2.2乙方所有,甲方 / 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10.2.3双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 各占50% 。一方转让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11.保密

11.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维护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B、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11.2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1.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2.权利瑕疵担保

12.1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与赔偿。

13.对外关系

13.1乙方与其他现场专业服务队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处理。

14.不可抗力

14.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14.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15.违约责任

15.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5.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工具等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甲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

15.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4乙方违章操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责任事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15.5其他约定: / 。

16.争议的解决

16.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6.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16.2.2 种方式解决:

16.2.1向 /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 / ;

16.2.2依法向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3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7.合同履行期限

17.1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4月30日

18.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8.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8.3.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8.3.3一方依18.4解除本合同。

18.3.4其他情形: / 。

18.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8.4.1发生破产、清算;

18.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2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8.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18.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5 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18.4.5其他情形: / 。

19.保险

19.1 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费用自理。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过错除外)。

19.2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20.通知

20.1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就合同相关事宜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具体通知联系方式如下:

21.其他约定

21.1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执6 份,乙方执 2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1.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部分检查维护:传动部分检查、紧固部分检查、风道系统检查、叶轮及挡板部分检查、供气阀组检查、密封检查、风压气压开关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行。

3.燃烧机电器部分检查、维护、调校:电机绝缘检查、接触器检查、热保护检查、接线检查、电离子棒功能检查、电火变压器检查、点火电极检查、伺服马达检查、检漏功能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行。

4.对燃烧机供油、气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查维修。

5.锅炉控制柜及控制电路的检查维修。

6.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7.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甲方的热水机组进行维护保养;

2.做好年度维修、保养,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3.定期(每月2次)对燃烧器三级过滤网进行清洗;

4.对水处理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对水质抽样分析,检验;

5.定期对主机清洗,平时加药、煮炉(本项单独计费);

6.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监督、评价。

以上条款采暖期间跟踪服务。

7.保证以上服务全方位、优质、高效、安全、及时、规范;

8.保证操作技术人员,所需更换零部件、材料优先及时提供;

9.保证所更换的零部件性能良好,所更换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两个采暖期内包修;

10.保证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半个小时之内到达,并开始维保工作。

11.保证在锅炉停止运行后50天内完成南院锅炉系统所有保养工作(本地无配件,购买时间不计入)。

12.在非维修时间,保持供暖管网系统充水保养。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20__元,维保工作结束后七日内付清余款。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__年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__年4月1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需要将锅炉承包给乙方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义务:

1. 每月按时支付乙方薪水;

2. 提供乙方工作时必要的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3. 给予乙方安排宿舍一间,并提供一日三餐;

4. 锅炉出现问题时,甲方须及时派人进行维修;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每天准时提供生产用汽,并提供蒸汽至生产结束;

2. 乙方必须做好锅炉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不能因为缺乏零配件而影响生产;

3. 乙方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时刻谨记锅炉安全操作规范;如有违反公司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公司不承担后果;

4. 及时清理好锅炉房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三、承包时间:

20__年 4 月 10 日至20__年 4 月 9 日

四、其他条款:

1. 甲方提供的薪水已经包括生产延时的加班工资在内,不另支付加班工资;同时乙方自愿同意不缴纳“五险一金”;

2.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安排;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包括工作安排、工作纪律、卫生管理等管理制度方面的条款;特别是锅炉安全、火灾等事故的防范,甲方有权向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追责;

4. 乙方上岗前提供有效的上岗证件;

5. 甲乙双方要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

6. 本合同从签字即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合同条款解释权归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本溪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热管理的内容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的供暖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同意负责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条:管理事项包括

1、甲方负责对锅炉房的设备、内管线及外管网、附属设施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锅炉房的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

3、甲方负责对煤灰的处理。

4、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的专用工具、水、电及工人食宿。

5、乙方负责提供铲车上煤。

6、乙方负责提供人员。

7、因工作需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图纸、说明书、电控系统图。

8、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派驻甲方现场的不称职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在运行承包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和周边单位具体问题,甲方负责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付责。

10、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必要的所有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设备及一切安全报警设备的必要装备条件。

第三条:供热面积、运行时间、供暖温度

1、供热面积:建筑面积 。

2、供暖运行时间:

3、供暖温度:

第四条:供暖运管管理服务的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锅炉房托管供暖运行管理,承包费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忠于职守。

2、认真履行各项相应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遵守甲乙双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具备各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4、工作中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行业要求,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5、员工进行岗位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时行操作,发现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及设备运行不正常等现象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正常供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延误供暖正常工作,如因失误或推托等原因造成供暖失误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整体供暖温度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如果乙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供暖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拒付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因用户私改暖气、不合理室内装修、擅自关闭或调节阀门、私自放水、楼顶层房间关闭导致无法进入开启阀门放空气及检修、以及锅炉房及系统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等意外原因、管线故障及事故抢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