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教育理论考试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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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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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河南省教师资格证教育理论考试相关内容,本文共6篇,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大致于6月底至7月初启动,10月下旬举行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整体认定工作于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省教育厅、省教师资格办将适时向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印发通知并上网发布。请广大申请人员届时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
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后,请广大申请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外)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报名或咨询。
二、2012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为全省统一的水平考试,采取分类综合考试的方式进行,即一张试卷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团队管理、教师专业标准等多方面内容。按照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种类分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6种试卷。2012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各类报考人员的考试内容如下: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高校教育学、高校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三、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用书相关事宜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及国家新课改和教师专业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2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用书使用新版教材。新版教材遵循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适用性和时代性原则,依据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吸收了最新的理论和事例,是河南省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唯一指定的考试用书(印制中…)。拟于6月中旬面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相关单位发售。具体发行安排请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或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注:新版教材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相关高校统一订购,再向报考人员发售。不委托社会中介或商业机构销售〕
各省辖市指定发售教师资格考试用书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5831912
0371-65831868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
0371-68985331
开封市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院
0378-3881803
0378-3886581
开封教育学院(学生处)
0378-2115786
0378-3886581
洛阳市
洛阳师范学院
0379-65526328
0379-63201225
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0379-65617008
0379-63201225
平顶山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5-2978031
0375-2629909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
0392-3330511
0392-3300806
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
0373-3519000
0373-3519000
焦作市教育局
0391-2992831
0391-2992966
濮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0393-8991672
0393-8991731
许昌市
许昌学院
0374-4369263
0374-2789823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0374-2366990
0374-2789823
三门峡市教育局
0398-2816613
0398-2816620
南阳师院成教院
0377-63525055
0377-63136477
商丘市教育局
0370-3220920
0370-3220930
周口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0394-8229055
0394-8319008
驻马店黄淮学院
0396-2853066
0396-3651993
济源教师进修学校
0391-6965712
0391-6614816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现将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在学期间未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或在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非学前教育专业或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非小学教育专业或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二、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三、教育理论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3月21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年3月28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在受理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各科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 (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4、各高校务于2010年1月5-7日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一同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今年公开招聘的拟任高校教师,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各有关高校最晚于1月2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及电子版(Excel格式)和照片。
5、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m.cn)。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337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每人每科25元。
全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四、工作要求
1、明年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高校应尽快安排本市、本单位的考试报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3、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5日
2、报名地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详情请登录“山西教育”、“大同教育网站”查阅。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
豫教资办〔2011〕10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晋城市2011年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证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1]12号)要求,全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1年4月24日上午举行。根据工作安排,晋城市市直和城区范围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和一寸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于2011年4月11日至13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1]12号)规定可以免试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市直和城区范围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和其它县(市、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方报名。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到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到宣传、组织到位,工作质量到位,尽快安排本县(市、区)考试报名事宜,务于4月14日下午六点前将各县(市、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 2066178 2066120
城区教育局: 2250368 泽州县教育局:3034621
高平市教育: 2268923 阳城县教育: 4228894
陵川县教育局: 6209057 沁水县教育局: 7028504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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