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小说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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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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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目送小说阅读笔记,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井归来在家时,偶然在妻子的书桌上发现了一本书——《目送》,信手翻阅书序《你来看此花时》,一段契合心境的文字顿时跃入眼帘,让我难以释手。
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段,作者叙写自己送儿子去上学,幼时手牵着手穿过几条街,母亲看着儿子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儿子往前走,不断地回头;待到儿子十六岁赴美去做交换生,却已是很明显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作者一直等候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没有,一次都没有;再往后,儿子就读她任教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乘母亲的车。此种落寞,让她回忆起自己当年由父亲送去任教大学报到,直到小货车转弯不见,她还站在原地。
或许是自己还年轻,作者传达出的某些情感我尚不能彻底体悟,但我在心底早已深深地感激龙应台能用冷静、隐忍的笔触,以真挚、朴素的方式,展现自己曲折的心路,分享并表达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感情、最刻骨铭心的伤痛。即使龙应台说了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但我依然感激于他的分享。
《目送》关注的是作者自己的人生亲情感悟,收录的73篇散文,写父亲的离逝、母亲的衰老、儿子的成长、朋友的牵挂、兄弟的同行、失败与脆弱、失落和放手,不见刀光剑影,唯感清风拂面、动人心弦,处处都有我们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篇篇皆是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书中还插有作者“走在路上凝望时间”的自拍照片,温馨有味,情趣盎然。
文章两次写了这样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句话映照出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以及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让身为子女的我们逐渐明了人世中亲情的牵绊,不仅是当下的感动,亦是渐行渐远的必经路程。
我读了龙应台所写的《目送》以后,有一些感想,我觉得除了第一篇《目送》和最后一篇《魂归》跟“目送”有些关系,其余都很杂乱,几乎与“目送”没有关系,所以,大致内容我也概括不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让人心酸和感动的文字说了:年幼的'孩子长大到成人,让她牵挂、让她失落、让她懂得怎么放手。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 “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 “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即将成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龙应台告诉我们这就是生活和生命的本真。是啊,在这世上,路终归要一个人走,只是希望我们今世的缘分能够更长一些、希望我们此生的凝望能再久一点……谁也赢不了和时间的比赛,谁也输不掉曾经付出过的爱,再多的“伤逝”与“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在幻变的岁月中我们唯有心怀感恩坚定前行,学会懂得花满春枝的悲欢,学会珍惜身边至亲的眷念,学会目送自己的时光和故事,学会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最近看了《百年孤独》,所以顺便去找了下这本书的资料。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这便出现当下小月月、小伙与七旬老伯争抢地铁座位的现象。社会是群体的,需要大家共同建设社会才会和谐。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
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瓦尔登湖》有点像游记,又不是真正的游记,他写的无非是自己的日常生活,是一本极其私人化的书。如今有些人则将私人化写作当成是一种认知狭隘的表现,但我却认为这种认知才真是有点狭隘了。哪一个人写作的初心不是为了写出自己的想法呢?而每个人的想法都不相同,文章的表达与深意自然也有所不同,私人化写作也是其中一种。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有狭隘之说?
作者在去那里生活后,首先亲手搭建了一座木屋。那座木屋仅仅十几个平米,这意味着他没有足够的生活区域,各种生活区域不能明确区分,他需要在床上活动甚至吃饭,设施也相当不完善。最特别的地方便是他的木屋以及他的生活完全向公众敞开。他从不锁门,过路的人甚至动物都可以自由进出,屋中的食品和用具随便取用,即使他并不在家。在梭罗的木屋中,新鲜有趣的玩意儿随处可见,趣味无穷,给人温暖和快乐。
这段短暂的逃离,使平时远离俗事的他用起工具来像一个合格的农夫,他只用两只眼睛估算两棵树的高度,结果都能十分准确;他也能像一个牲畜贩子一样估计出一头牛或一头猪的重量。这些看似俗而且粗笨的工作,使他真正融入了大自然之中。乡村生活让人保持了淳朴,而这是人最可贵的品质之一,它让人活得不虚标,能够控制贪欲,懂得知足。最重要的是享受生活中的细节,能够细细品味大自然的馈赠。
再一次合上《瓦尔登湖》,似乎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把我满脑子的杂想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
说实话,我到现在也没有完全读“透”这本书,我所能感知的、体会的,不过是皮毛罢了。说起来,这本书与我挺有缘的,它是学校颁发的奖品。但当时得了一等奖的奖品才是这本书,而我是二等奖,不知怎的,阴错阳差,辗转之中这本书到了我的手上,我也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瓦尔登湖》是美国著名作家梭罗的代表作,写于19世纪美国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贪婪的人类疯狂地霸占有限的自然资源,身处欲望旋涡中的人们难以摆脱,欲望创造了一切又毁灭了一切。
身处这样的环境下,深受爱默生自然主义影响的梭罗,只想亲近自然,回归本心。这个身材不高,但很坚实,有着浅色的皮肤,敏锐的五官,看起来似乎有些严肃的梭罗,这个被同时代的人认为是一个行为怪异的偏执狂梭罗,真的逃离了城市的喧嚣,搬去了瓦尔登湖畔隐居。他自耕自食、真正地去体验了极致简朴的和接近自然的生活。
我希望我们的农夫在砍伐一个森林的时候,能够感觉的那种敬畏,就像古罗马人在一个圣林里间疏林木以使其透光的时候所感觉到的敬畏一样,因为他们觉得这个森林是属于一些神灵的。”
“有一千个人在伐着罪恶的枝桠,却只有一人在猛砍着罪恶之根。”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当梭罗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相信在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瓦尔登湖的爱,对于小屋的爱,对于山林的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爱,以及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爱,然而我更看到了梭罗心中孤寂,一种超越了浮躁,超越了个人荣辱,超越了一切物质的孤寂,其实与其说是孤寂,我到更倾向与说是安静。在安静中梭罗看穿了生死,明白了自己需要的,然后静静的写下他的思想,静静的在瓦尔登湖旁度过了三年。所以每次我看到他的文字时,我都能产生一种震撼,然后静静的思考,思考我的人生,我的理想,我的未来。然后一步一步的实现,在那时我才感觉活得真诚,没有了矫揉和造作。
其实什么是安静,可能我的理解会和很多的人不同,我觉得安静更想一种禅,生活禅。虽然孤独但是充实,生活不是单调,也不是无聊,因为在安静中总有一个信念在支撑,让我们明白什么是生活,什么是人生。
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追求一种感觉,一种能让自己安定的感觉,于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思考中,我渐渐明白我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总是在午夜那种安静的气氛中表现我的思想,也只有在安静中我才能找到自我。
其实什么是好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我的解释是在安静中走向自我。
我很喜欢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就讲讲三国鼎立中的“火烧赤壁”吧。曹操的前锋部队在长江南岸遇到了孙刘联军。曹操的士兵由于水土不服,很多人都生了病。双方交锋后,颇通水性的孙刘联军打败了曹操。曹操被打败后,派了两位奸细前去诈降,然后便呆在军营里静候消息。几天后,曹操的探子来报说,有人送了投降信来,还是东吴的黄盖。曹操大喜,让黄盖三天之后乘船到北岸来。
后来黄盖率领十艘大船,装满干柴和枯草,在上面浇了油,盖了麻布,驶向了北岸的乌林。在距离曹操的军营不远时,黄盖让各艘船的人点火,冲向了曹操的军营。当时的曹营被攻成成一片火海,曹操的士兵被烧的死的死,逃的逃。曹操只好带着亲信逃走了。
这场战役,败在了曹操轻信了黄盖的苦肉计,又因士兵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在陆地上他们是精锐之师,但遇到了水,他们的就成了乌合之众了。加上曹操又太轻敌,总把自己想得太强大,才会掉以轻心,最终使这场战役失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强者不一定就会胜利,弱者也不一定会失败。天时、地利、人合加上智慧也能以少胜多。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军事历史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是一部非常好看的书。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佩服关羽刮骨疗毒这件事。
故事是这样的:话说关羽在一次战斗中手臂被一支毒箭射伤了,关羽就请神医华佗来医治他的箭伤,华佗仔细看了看说:“不好,你的箭毒已经进入到骨头上,我要用刀在你骨头上把毒刮去,没有麻药,这很疼痛的。”关羽爽快地答应说:“没问题,现在就来刮毒吧!”华佗先把关羽手臂上的皮肉划开,而关羽却在和手下的兵喝酒,几乎看不出他疼痛的样子。华佗开始在它手臂骨头上刮毒了,他刮呀刮,刮得时候关羽手臂上流了好多血,喝完酒他和手下的兵聚精会神地下起棋,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一个多时辰过去了,终于刮完了毒。华佗钦佩地竖起大拇指说:“将军您真厉害啊,我从没见过向您这样勇敢的人!”关羽感谢地说:“这算什么,小菜一碟,还得谢谢您这位神医妙手回春治好了我的手臂啊,我又可以带兵打仗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关羽真是个勇敢顽强不屈的人,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是个男孩子可是平时手指划破了一点,痛得鬼喊鬼叫,和他相比我就无地自容了。
以前,我听说过《三国演义》里面的一些内容,像《三英战吕布》、《草船借箭》、《过五关、斩六将》啦,都是《三国演义》里面很著名的一些故事,这些故事都很吸引我,于是,我决定假期里要好好读一读这本书。
三国指的是魏、蜀、吴这三个国家,三国的历史只有短短的八十几年,它是从汉朝末年董卓叛乱开始,到司马炎建立晋朝结束。
刘备是一个文比不过诸葛亮、庞统,武比不过关云长、张翼德、赵子龙的人。但他为什么能称帝呢?因为他会用人才,神勇的人在他手上,料事如神的人也追随着他,所以他才能当上皇帝。
诸葛亮是一个足智多谋、料事如神的人,他在隆中时就已料到天下要三分,真是神人呀!他辅佐刘备战无不胜,帮助刘备攻打魏国、吴国,占领了西川、荆州、汉中等大片土地,为蜀汉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周瑜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军事家,但是他的气量太小了,太容易生气了,他死时年仅36岁,真是太可惜了。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想,这首词已经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吧!它记载着一部用血写成的历史:《三国演义》
自古以来,有哪一本名著能与《三国》相提并论?或者说:凡是周、秦而上,汉、唐而下,依照历史而演义的人,没有不和《三国》相仿的书。问《三国》有何独特之处?三国,是古今争天下的一盘奇局,而《三国》的作者,乃天下第一大作家—罗贯中。
自从我读《三国》后,我对老天之变化有所感慨。自董卓独占天下,群雄并起,一场血战由此开来。俗话说的好:事可以计算到,但人是永远计算不准的。
诸葛出山后,刘备如鱼得水,先得荆州,长驱河北,传檄淮南......此时,天下人都说“刘备的一片江山不是打出来的,而是哭出来的!”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刘备的江山是靠一个“义”字而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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