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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院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浅析医院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医院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强化对医院会计核算工作重视力度,提升资源运算的严谨性。对在财务核算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防范与预防,可以及时处理会计核算事故,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医院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医院的稳定发展。

一、现阶段医院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实际问题。我国医院中的会计核算工作起步较晚,在此其中存在核算根基薄弱的问题。在医院的经营过程中,核算只有在一些基础建设、项目进行中才会相对应的开展,这样直接导致了会计核算的不成熟。

2.医院会计核算过程中工作人员自身问题。医院会计审核管理是一项专业而严谨工作,对工作人员要求相对严格。在医院的会计审核管理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会计人员自身积累丰富经验的同时,医院应加强培养会计核算与医学领域的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但是在现阶段的医院会计核算过程中复合型人才可谓极为稀缺。医院会计审核人员由医学研究、会计金融以及会计核算管理专业的在职人员构成,成分复杂。这样难免会影响财务的工作效率及会计数据的不准确性。

3.医院会计核算制度不够完善,管理理念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医院财务发展的前提。现行的管理体系与理念不甚成熟,存在弊端。在发展过程中,相关会计理念更新与发展导致了传统的规则管理制度、方法不匹配的问题发生,这不利于医院会计核算管理的发展。另外,在医学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无序竞争问题,导致医院会计核算管理之间缺乏沟通。没有办法将会计自身核算功能加以实现。最终导致医院的相关研究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等实际问题出现。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完善相关的会计核算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医院会计审核工作的整体效率与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完善措施

1.加强对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宣传,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在现阶段医院财务管理发展的过程中,基层科室医疗人员对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不理解会计核算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对医院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通过有效途径和举措,提高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医学行业人员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认识。具体为:首先,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可将国内外医院中的会计核算工作相关数据通过网络技术加以整理,利用直观的方式呈现给管理人员,了解财务核算流程,加强其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其次,通过实地考察学习,汲取先进医院的财务管理经验和方法,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财务管理,使医学从业人员了解会计核算工作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性,以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有效措施,培养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在现阶段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着专业素质不强等客观性影响因素,导致现如今院内可从事院内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数量短缺。对此,医院要加强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能力和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可在下述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的掌握能力。医院要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工作。根据医院实际状况和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同时在财务结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

提高会计核算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例如,针对会计核算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会计知识、经济管理理论知识以及医学知识的培训。其次,通过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培养复合型会计核算专业人才。在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可以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提供深造机会,通过专业系统性学习,提高其专业技能,加强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有效性。最后,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要通过职业道德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3.完善原有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建设。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制度直接影响着医院的自身发展。在医院发展过程中要根据自身状况以及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正常运行。在进行规章制度设定过程中要明确分析医院会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完善会计核算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医院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制度与管理法律,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管理,构建适合医院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系统,加强对核算成本的重视,根据合法的入账依据作出原始凭证。

4.加强对医院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重视力度,提高对医院的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效率。首先在医院的会计核算管理中要加强工作人员对基础的工作的重视,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进行水平可直接反应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要保障医院的会计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本制度进行合账,遵循基础会计制度进行建设,确保会计实行单独核算与建账,建设成本的核算要及时。其次,要通过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内部审核,加强对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运用专项审计等手段,保障医院财务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结语

医院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其地位不可小觑。因此在医院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要保证其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开展与运行,确保会计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优化原有医院管理模式,保证医院相关工作项目的正常进行以及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能力,全面促进医学事业的发展,充分的带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医院中要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针对医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整体质量。

国库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一、问题

1、资金清算方面: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的“行库往来”方式转变为包括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在内的清算方式,国库作为独立的交换点,参加同城票据交换,这就使得国库直接处于资金清算第一线。

2、系统网络方面:一是计算机病毒风险。目前,国库核算系统通过MT系统向上级国库报解,这种半开放的网络模式极易使处在中心的国库核算系统受到病毒侵害。二是系统的内部控制功能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对参数设置、科目属性、比例等不能实现自动审核控制,仍需人工操作。

3、监督管理方面:一是监督管理对象过于狭窄,基本上停留在对纸制的帐簿、报表、凭证的事后监督。二是国库监管职能弱化,国库部门在实际监管中,只能行使监督和建议权,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改变了原有的库款支拨方式,然而与之相应的监管职能却没有得到加强。

4、内控制度方面: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国库业务中广泛运用,电子信息、电子票据的大量出现,现有制度还没有对这些业务形成较明确,全面的规范,一定程度上使国库业务的信息技术运用存在制度盲区。二是岗位设置与国库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如果按新的操作规定要求,各地国库人员配备将严重不足,势必造成兼岗现象普遍存在,某些内控制度将形同虚设,会计核算的质量和风险防范会大打折扣。

二、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国库人员综合素质。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懂业务、善管理的国库队伍。同时,定期分析国库人员思想动态,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2、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把业务处理过程中差错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把国库业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风险节点都置于管理制度之中。

3、实施有效监管,化解国库风险。国库监管不仅限于事后监督,更应加强事中监督,同时国库监管不能仅限于帐平表对基础环节,而应把核心放在国库资金风险上,加强对国库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增强国库监督的力度。

1医院信息化建设意义

1.1医院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与病人的服务质量

医院信息化建设将建成集合就医、诊断、处方等多个流程环节,医生可以更加快速方便地调阅病人的就诊记录,病人可以较快实现划费、取药等,节约了就诊时间,提高了服务质量。

1.2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

医院信息系统集成了物资管理与财务管理系统,对医院库存药品、经费信息等可以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就医环节、医院内部管理中因人为原因产生的减少了各类漏费、错费等误差。同时药品和物资材料管理子系统结合管理中的盘存等工作,对可以对药品消耗、安全库存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提高了库存管理的准确性,降低了资源浪费。

1.3有助于提高医疗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

在医院各个部门、各个业务流程、各个运作环境深入广泛应用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信息化办公水平,也促使医院工作人员接触新科技、学习运用计算机的积极主动性,进而可以使全体人员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提高了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医院打下基础。

信息化建设不是简单地通过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代替传统的手工办公,而是从信息化处理的角度对整个医院运作流程进行优化。虽然我国多数医院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但信息化应用的效果并不好,信息化的深度、广度依然不够。主要存在的问题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2.1医院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不够

由于医院信息化建设需要巨大的投资,而且建设过程较为漫长,短期内往往无法收到明显的成效,且经济效益不明显。这就使得部分医院领导对医院信息化建设不够重视,而且对信息化关于医疗流程改革的意义不清晰,信息化建设成效不明显,而且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也缺乏合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2.2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应用深度不够,无法对医疗主体业务管理进行有效的’决策支持

由于部分职能部门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本质意义认识较落后,且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到建设过程中,所以医疗信息化建设往往集中在操作层次,真正的管理优化作用发挥有限,海量的数据资源无法对医院战略决策起到真正的帮助。

2.3对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把握不够准确

实际上由于医院大部分工作人员从业背景都是医学方面,仅仅从业务帮助方面考虑信息化建设的功能。对数据安全、稳定运行、数据备份等方面缺少正确的认识,这导致软件开发人员无法得到最准确的功能需求,在需求分析阶段收到的数据不够。

2.4信息化建设存在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多

医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包括技术的因素,也包含管理因素,还涉及到医院财务安全、病患的隐私安全等。目前网络环境越来越复杂,医院的科研、诊断数据越来越珍贵,以上资料都面临的较严重的安全风险。

3提升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措施

3.1建立有效的开发管理体系

医院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需要建立与医疗流程、医院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应用软件操作规程。技术必须服务于医疗管理,因此,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医疗人员的全程参与,由其提出全面的功能需求,开发人员在调研医院运作流程基础上进行软件开发,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医院工作。

3.2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与时俱进

医院信息化建设虽然在短期内无法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可以通过更加简洁、快速的流程降低医务人员工作劳动强度,并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进而实现医疗水平的提高。而且由于管理需求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化建设需求会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变而会不断调整,需要根据技术需求调整信息系统功能。例如医改政策的调整,医院信息共享、远程医疗协助的政策导向等新事件的发生,均需要医院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集成新的功能技术。

3.3以降低风险为目标,进行全方面安全建设

医院信息安全建设需要从事前预防,事中减损,和事后纠正三个方面提供全面的防护结构。工作重点在于降低数据泄露风险、支撑WEB可用性以及控制恶意访问,并提高主动防御能力,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分析,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例如可以考虑采用VPN技术保证医院与上下级机构安全数据交换;并按照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对业务系统进行多等级保护建设等。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保障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可以对就医服务、医院管理工作带来真正的帮助。在未来还需要从提高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可靠性、提升安全运维效率等角度完善,制定有效、准确的政策来推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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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友俊,肖明朝,胡磊等.集团化医院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探讨[J].重庆医学,(31):4142-4144,4147.

[4]李明,王睿,童玲等.信息化建设在研究型医院建设中的探索与思考[J].西南国防医药,2014(06):667-668.

[5]杜方冬,孙振球,饶克勤等.我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实证分析与发展对策探讨[J].情报杂志,,28(05):42-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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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勇.新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思路的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2015,34(12):105-107.

医院单病种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论文

“看病难、看病贵”是一直以来困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大难题。随着医疗保险制度在社会的全面铺开,更多的人享受到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措施有效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看病难解决了,但如何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就成为医患之间新的矛盾焦点。为了控制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寻求一种合理的控制办法,单病种付费方式成为医院的首选。

单病种付费是医院对单纯性疾病按照疾病分类确定支付额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一、单病种付费产生的背景:

在我国传统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这是基于病人的身体素质、治疗条件、医疗发展水平的不同而采取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即病人需要对医院的治疗费用无条件的买单。随着医院逐步提高医疗质量,对临床诊疗过程程序、步骤的设计日趋科学合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临床路径,促进了医院支付方式的进步和完善,促进了医院由传统的项目支付方式向现代病种支付方式发展。采用单病种结算方式使病人在费用支付上有了更充分的选择权,对治疗过程也将有更加充分的了解。

二、我院实施的情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是一家卫生部部管的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始终坚持患者至上的宗旨,把为更多患者解除病痛当做自身的职责和使命。自卫生部8月下发单病种试行文件至今,单病种付费方式已经在我院顺利推广实施。截至底,已有16种疾病在我院采用了单病种付费方式。医院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做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成本的的科学管理,从而达到在确保实现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医疗费用,实现“少花钱、治好病”,这就要求医院有行之有效的单病种管理手段。做为医院的住院费用结算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单病种结算当中存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1.主诊断的确定

单病种是针对某一单纯疾病使用手术治疗后,医疗保险中心按照疾病种类支付固定金额医疗费用的方式。但医院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为方便患者,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对于两种以上疾病可以在一次手术中完成的,往往在一次手术中解决。在实际结算中,我们曾经遇到很多这样的事例,我们称之为“买一送一”。例如:胆囊切除手术与结节性甲状腺肿物切除同时进行;子宫平滑肌瘤切除与阑尾切除同时进行;胆囊结石切除与阑尾切除同时进行;子宫平滑肌瘤切除与胆囊切除同时进行等。按照医保文件规定,以上并不属于可以进行非单病种结算的情况。如果按照单病种结算,那么在结算过程中我们就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①主诊断排列顺序问题胆囊结石手术与非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同属于单病种支付范围,但两种疾病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并不相同。第一、第二诊断的排列顺序将直接影响到医院从医保中心获得的统筹基金数额。②一次手术治疗两种疾病,患者得到实惠的同时增加了医院医疗费用的支出,不管医院按哪种疾病结算,医保中心只支付一种疾病的费用,并且单病种属于后买单制,对于超出定额外的部分完全由医院承担,势必增加了医院负担。

2.由于患者的个体差异、病情的复杂性、多样性,造成实际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单病种定额给付标准。

以享受医疗保险的抗排异定额付费病人为例:与相比,人数增长了3.82%,但医疗费用超出医保中心规定标准的部分同时增长了57.13%。究其原因,我院做为一家部署三级甲等医院,医师力量雄厚,对于收治各类疑难病人义不容辞,疾病的.复杂性、多样性势必造成医疗费用支出增加。

3.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造成医疗费用的增加

随着新技术在临床的大力推广,越来越多的病人享受到了新技术带来的好处。例如:住院时间缩短、创面小、愈后好等。但由于单病种结算中相关部门对于统筹基金的测算、调整不能做到与新技术的使用同步,在对单病种统筹基金标准重新测算以前,将会加重医院负担。例如:胆囊结石手术使用腹腔镜模式后,我院采用腹腔镜进行胆囊切除手术的病人从的376例上升至20的529例。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单病种模式下的胆囊结石手术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仍然按照开腹式标准支付,支付标准低,对于走在学科前沿、率先开展新技术的医院,将加重医院的负担。

4.对应用新技术使用的材料无法界定是否可以纳入单病种支付范围

以一位患“结节性甲状腺肿”,病的患者为例:患者进行手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切除结节性甲状腺肿,但为了颈部能够不留瘢痕而在手术中选择使用了腔镜。那么,结算部门将腔镜费用做为治疗使用进行结算还是做为美容成形使用进行结算将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险中心对医院统筹基金的支付。

四、解决办法:

作为医院的住院结算部门,住院结算科的医保结算工作不再是简单的录入、分解、结算过程,而是参与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通过结算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临床医生加强沟通,宣讲医保政策,有效降低医院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发挥管理作用,强化管理职能,使住院结算科的工作由结算型转向结算管理型。我们在医院的现有模式下通过对“单病种结算”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有效减少医院损失。

1.事前控制:通过采用合理结算方式,对住院费用分割结算,从而减少医院损失。从年至20,我科对45名享受生育险而又不符合按项目付费的产科病人,要求医生按产前、产后分别开具诊断证明,对于产前费用按普通医保结算,对于产后费用按生育险结算(如果不分段结算,则产前全部费用均由医院负担),从而有效减少损失24万元。

2.事中干预:通过医保单病种结算发现问题,加强政策宣讲,提高医生对单病种政策的了解。例如:普外科一病人出院诊断为“胆囊结石”,应按单病种结算,但我科结算人员发现该病人住院费用高达一万余元,且做过ERCP,主动与主管医生联系,发现病人有胆总管结石,可以不按单病种结算,于是医生重新开具诊断证明,避免了医院损失。

3.事后分析:通过分析医保拒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医院损失。

五、建议:

1.基于以上问题,医院应从自身寻找原因,通过改变单病种管理模式,争取效益最大化。首先制定单病种临床诊疗规范和配套措施,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结构。医院应根据单病种的不同情况制定检查、治疗标准,制定流程模式和疗效判定标准,即合理的临床路径。在充分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诊疗过程规范化,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努力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形成合理的单病种付费体系。

2.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医务人员应全面了解医保政策,以便更好的将医保政策与医疗诊治相结合,从而控制不合理、不必要的支出。

3.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定单病种考核方案。通过科主任负责制可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单病种费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奖惩条例,将单病种结余、超支部分与科室效益挂钩,责任到人。

4.成立医院督导小组。通过督导小组制定出一整套严谨、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相联系,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对于重点科室、问题较多的科室,派专人予以督导。

5.建立完善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为单病种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利用完善的信息系统对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监督,不断调整流程模式和诊疗标准,提高单病种管理的精确性。

综上所述,实施单病种付费后,医院在管理模式、经营理念、运行机制等方面需要不断探索、改进,控制成本、降低不合理收费。首先,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在总收入既定的前提下争取更多的收入;其次,在控制费用的同时提高医疗质量,以低价优质的服务吸引更多患者来医院就诊,只有这样医院才能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医院才能进入良性循环,以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龙奕胡莎吕群单病种限报付费标准的合理测定探讨江西医药3期

[2]王顺利临场路径推广中的单病种付费制度研究中国卫生事业管理年10期

[3]徐长妍张美荣刘玉杰医院实行单病种付费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中国病案2008年11期

[4]杜乐勋武广华朱玉久胡文杰等医院单病种付费概念与内容历史和现状以及政策建议9期

乡镇财政会计核算问题与建议论文

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财政,乡镇财政会计核算质量关系乡镇政府会计报告,影响全国财政基础数据。现行乡镇财政会计核算体系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简单易行,在乡镇财政会计核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在制度、管理、方法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

当前,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执行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反映乡镇政府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乡镇社会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实行的收付实现制核算制度,已产生了诸多弊端。

1.弱化了乡镇政府资产管理。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制度下,以资金收付为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一方面,乡镇支出大于收入时,许多大额公共事业支出长期挂往来账,造成债务管理混乱,有时乡镇对支出拖延不处理,形成隐性债务;另一方面,资产以原始价入账,不计提折旧,容易造成资产账实不符,管理不善,不能科学、全面、准确反映乡镇政府资产负债。

2.无法准确核算乡镇政府运行的成本费用。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制度下,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不具有配比性,不能准确核算乡镇政府当期的收入支出、运行成本,不能形成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权责发生制的综合财务报告。

(二)会计核算运用不到位。

20我国对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全面、细致、规范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对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进行分类,从不同侧面完整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活动,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可以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同时,支出还须按项目核算,项目支出也须按功能和经济分类。乡镇财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收入基本能够按级次按分类规范核算,但是单位会计在支出上大多仍停留在按经济分类层面,只核算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明细支出,未能按功能区分是行政运行支出还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也未能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平时,无法反映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支出,也无法反映项目的`明细支出;年终,通常以年初预算数定功能分类的支出决算数,不科学,不规范。

(三)资产核算管理不准确。

乡镇财政管理的资产总量越来越大,但是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管理问题依然存在,且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1.资产核算易出错。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正常情况下购入固定资产要同时作两笔分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事业单位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样同时作两笔分录且无勾稽关系,乡镇单位会计在账务处理时常常只记支出,漏记固定资产,造成核算错误。

2.资产管理易失真。行政单位和不核算成本的事业单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资产不计提折旧。这样处理虽然有利于全面反映单位所拥有的资产总数,但容易形成实际资产与账面资产不相符。有的单位房屋早已拆迁,但是账面上未作任何处理;有的单位账面上还存在许多年前早已报废的固定资产;有的乡镇在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大型固定资产时,受部门职能、交接手续、资料传递等方面的影响,易漏记固定资产,造成账面反映不全面。

3.债权债务管理不明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在公共事业投入中越来越大,但受自身财力不足的影响,易形成大量的暂存暂付款项,特别是易形成大量债务。因支付能力不足,长期挂账,长期得不到清理,呆账大量存在,加上经办人员变动,债务管理上容易出现不清楚、不明晰现象。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账务处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在安排大型项目支出时,收到发票的按支出处理,预付项目款的按往来处理,未按规定统一归集,多年后,项目资金管理十分混乱,无法准确提供资金支付明细。有的乡镇财政与对方单位无法对账,仅以对方单位提供的付款明细作为余欠款凭据,账务处理不规范不科学。

2.票据管理不规范。有的乡镇财政票据使用随意性大,不核销,不追缴,票据管理存在漏洞,有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利用漏洞进行违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有的单位接收票据上审核不严,大量白条入账,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也易滋生其他问题。

3.现金管理不规范。乡镇财政受领导支付观念、银行结算网点等方面的影响,现金使用量较大,大额现金支出的情况很多,坐收坐支时有发生,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形非常普遍,现金账实不符,白条抵库现象仍很常见,保险柜过夜现金达十万元甚至百万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现金管理规定形同虚设,现金管理仍不规范。

(五)会计报告编制不合理。

乡镇财政受核算的影响,会计报告在支出方面通常只反映按经济分类的明细,不能准确反映按功能分类的支出明细,不能准确反映项目支出明细。乡镇财政决算报告通常作技术处理,保证收支平衡,不反映支出中超支部分;虚列支出未支部分,有的乡镇财政甚至沿用老会计传授的方法虚制会计凭证,超支或者少支部分挂往来账处理,造成大量不明往来,在冲减往来时还造成许多不明支出;支出中超出收支预算部分,会计决算报告随意性也很大,随意删减支出类别,造成账表不符。

二、加强乡镇财政会计核算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对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作了框架安排。要按照改革方案时点推进实施,尽快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充分利用财政信息化系统进行会计核算。

要求全面、细致、规范地反映收入支出情况,财政管理趋向科学化、规范化,必须依靠财政信息化系统进行精细化核算,准确提供各项收入数据,准确汇集按功能分类、按经济分类、按项目核算的各项支出明细,及时编报并公开符合新预算法规定的政府信息,全方位满足公众、媒体、审计、人大等监督需求。

(三)强化资产管理。

一是清查核实资产负债。有计划、有步骤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代表政府管理的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企业国有资产等资产,按规定界定产权归属、开展价值评估。二是完善资产核算制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修订现行资产基金与支出并行处理的制度,改变一笔经济事项同时作两笔无勾稽关系的会计分录核算方法,购入资产时增加资产,使用资产时增加支出计提折旧。

(四)加强业务培训。

加大会计基础知识业务培训,准确核算经济业务,熟练运用会计信息化系统。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培训,严格财政票据领销制度,严格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现金管理,现金业务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

(五)依法编制会计报告。

乡镇财政应以所执行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按时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按时编制财政决算报表。要保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浅议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刘黎明

伴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特别是城市郊区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同时,各地村民自治组织违法收回、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基本生活也就失去了保障。笔者撰写本文旨在借鉴办案实践的基础上对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探讨,从法律保障的角度对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出一些浅薄的建议,以期从制度上完善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

一、我国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现状

首先,土地征收范围过于宽泛。《宪法》、《土地管理法》立法上的纰漏无形中为某些利益群体创造了可以施展并且逃避法律责任的空间。此外,当前我国还缺乏界定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纠纷的专门裁判机构。一般是由政府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非公共利益进行土地征收,同时,法律又赋予政府对土地征收行为是否合乎公共利益的裁判权。政府身兼二职,先行体制又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土地补偿机制不合理。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仍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设定的补偿标准,补偿费用明显偏低。近年来经济发展,物价急剧上涨,土地市场价格也是一翻再翻,况且低标准的补偿费用落实到失地农民的手里也是难之又难,致使失地农民权益受损。此外,土地补偿方式的单一化,某种程度上也威胁到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之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也影响到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征收程序不完善。直接关系到土地征收工作能否顺利进展及土地征收结果的公正性。我国关于土地征收程序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备,其亦未对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涉及主体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这些无疑影响到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化和公正性,侵犯了失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此外,我国被征地农民的救济机制不健全,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受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却尚未进入立法阶段,法律基础欠缺。同时有些地方政府通过出台效力较低的规章、条例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方面规定,其并不能全面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我国也尚未设立有关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涵盖面也远低于城市。

二、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过低,且人民法院不能审查。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依据的补偿标准是按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补偿金额,但有的地方不是按当地的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而是按平均年产值来计算补偿金额,从而造成农民的利益受损。其次,在补偿的过程中未考虑到失地农民在未来的承包期内土地产生的潜在经济效益和未来收益。再次,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未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补偿标准未得到及时调整。对征地补偿所适用的标准也不相同。而且有些地方以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降低征地补偿标准。这足以反映了农民对过低补偿标准的质疑。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在立法上空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并未规定具体的标准,这给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对于因婚姻关系户口迁入本村的外来人员是否享有村民资格,由于各地的村规民约规定不同,人民法院很难认定。与此同时村民待遇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司法权不宜审查。而在实践中,土地征收补偿费往往以村民待遇的形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年向本村村民发放。在发放中因分配方案实行差别待遇或不予发放,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有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时,应当受理并应支持。对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发放问题,若大多数村民认为应当分配而未分配或不应分配而分配时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不能受理,导致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人民法院不能提供司法救济。

(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管理和经营缺乏监督机制。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该规定,土地补偿费既不归农户所有,也不归作为土地经营者的村委会或村小组所有,而是应当归该组织中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所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管理土地补偿费的过程中透明度不高。

(四)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承包地。农户代表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一般都约定了承包期限、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义务,该合同应当受合同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调整。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承包地,作为发包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绝大多数外嫁女的土地被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结婚,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为了解决人地紧张关系制定村规民约,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一律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发包,而不论外嫁女在新居地是否取得承包地。外嫁女的土地被违法收回,丧失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生存权受到了严重威胁。同时一些村委会承包期内违法调整土地。并未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且在调整土地后未及时地变更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并及时备案,从而造成承包方与发包方发生纠纷后,不能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未保留预留地或机动地,在调整土地时,只能收回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土地,从而侵犯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村规民约违法规定关于土地承包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村民自治,可以制定村规民约。但是村规民约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不能生效。一些村民委员会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未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村规民约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违法从而侵犯了一些村民的合法权益。

出现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

1、土地权属主体欠明晰。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等多部法律都明确规定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对农村土地的征收是一种公权割让私权,引起土地产权永久性变更的重大行政行为但实际操作中土地权属的主体并不那样容易把握。而且现实中只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客观上并不存在。法律上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主体的规定并不明晰,造成了征地过程中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和实际上相背离的结果。

2、征地法律制度欠规范。我国《宪法》也明确了国家对土地依法征收或者征用都须出于公共利益。《物权法》对此规定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但是仍然没有对“公共利益”作明确规定。甚至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与征地有关的部门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公共利益”作出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征地行为只被限定以“公共利益”为中心展开,而缺乏具体范畴的界定。导致征地权滥用、违法违规征地等种种不法行为。而征地活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的过程,因而也就涉及到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征地补偿是用来调节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利益关系的一个主要经济手段,补偿数额的高低、补偿费如何分配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这种调节的实际效果。而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关于征地补偿方式和补偿分配层次的规定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

3、缺少专门的立法保障。有关部门对农村和城郊的土地被征收的力度不断加大,征地活动日见频繁,失地农民的弱势地位日渐突出,但是并没有任何专门的立法对其权益加以保护。虽然地方有制定相关的规定、办法来防止失地农民的权益被侵害,但是这些规定和办法基本上都只是停留于政策层面,并没有上升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层面。这样失地农民的权益即使遭到不平等的对待,也难以在法律层面上寻求救助,也不利于构建统一的保障体系。不少用地单位甚至还出现了利用职权、利用关系违法违规地征收土地的行为。此外,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严禁买卖农村土地,所以有人就以“出租”的名义,实际却是买卖土地的做法,既规避了法律,又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这样一来使农民有苦难言,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土地被征收,权益遭到侵害。对这些行为的限制和规范都应该在专项立法中有所体现。

4、缺乏有效的法律救助途径。首先,失地农民处于社会弱势地位,本身的社会关系比较单薄,经济状况又不是非常乐观。他们在征地过程中,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往往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因启动权利救济程序所需要的各种成本。其次,我国目前关于征地过程中的争议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是通过行政途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最终裁决。但是因为政府既是征地权的启动者,在用地单位对失地农民实施补偿的过程中又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政府的行政救济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偏向性,不利于失地农民权益的维护和保障。而且,一个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应该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多个环节的结合,仅仅依靠行政救济,而脱离了司法救助同样给农民寻求有效的救助途径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以致失地农民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无处申诉,找不到真正能够为自己追回损失的救助途径。所以法律救助途径的狭隘性与征地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之间的不和谐现象,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后有苦无处诉的结果。

5、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目前我国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基本上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补偿,即国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农民以直接的经济赔偿,如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补偿,安置补助费是补偿农业从业人员因征地而就业不充分或一时不能就业所承受的损失等等。实际上,这样的补偿仅仅只是体现了对土地资源属性的补偿,而严重忽略了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土地在我国现有保障制度下是农民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收入理应包括失地农民的“养老金”和“看病钱”,但目前所得到的补偿却远远难以承担起此两项职能。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的所有生活资料都要通过支付现金来购买,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提高。这样,失地农民若在较长的时间内找不到工作,并严重缺乏相应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便会陷入绝对的贫困之中,使他们连最低的生活标准都无法保证。

6、征地范围的扩大化。地方政府征地的权力过大过宽,缺乏限制。此外,还有一些商家看准土地市场升值的潜力,利用国家政策上的漏洞,打着实业投资的幌子,在一些园区建设上巧立名目,变相圈地,炒作转手,待价而沽。政府千方百计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的建设用地,成为一些商家变相牟利的途径,因而更进一步加速了失地农民队伍的膨胀和扩大。而城镇化发展中盲目圈地潮的冲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不仅是新时期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但由于我国许多地方不顾客观实际一味追求城镇化水平,以城镇化率的高低论英雄,盲目圈地或扩大城镇规模,最后由于缺乏实质性的产业支撑或资金投入,不仅导致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而且形成大量土地资源和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

7、失地农民整体素质上的弱势。对失地农民来说,充分就业是他们最积极、最稳妥的生存和发展保障。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在教学环境、师资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与城镇相比存在较大差别,加上城镇各类就业岗位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越来越高,以及转业军人分配和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工人等对就业岗位的强烈需求,最终使失地农民中的绝大多数在寻求就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

8、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措施不完善,难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随着就业市场化的发展,目前普遍采用货币安置农民的办法,就是把征地补偿费用的安置补助费一次发给失地农民,让他们自谋出路,而农民失去土地后的重新就业、生活保障、大病医疗等问题,很少被考虑。此外,由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一直缺乏必要的社会监督机制等原因,少数基层干部依靠手中的权力大肆挥霍、占用农民的“保命钱”;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计划使用安置补助费,一旦有限的补偿费用被用完,被征地农民将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势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由于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多数地区的失地农民不被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在就业、住房、医疗、子女受教育等方面,得不到与市民同等的待遇,甚至是受歧视,很可能沦为新的城市边缘群体,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三、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

(一)《物权法》应当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为了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在征用农民土地时,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法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这些农民无法靠土地维系基本生活,因此除了给予合理的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同时,还应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而这些措施要想真正得到落实,必须将这些措施纳入法律框架之中。因此,全国人大应当尽快完善《物权法》,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制,对征用土地的程序、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或管理以及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作出规定,以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现阶段,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忽视了失地农民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制,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生活保障问题很难得到落实。征地补偿费往往采取层层下拨的方式,所以征地补偿费被拖欠、截留、挪用的现象在各个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补偿金很少能切实落到农民手里。为了解决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应当完善失地农民的安置办法,确保征地程序合法化,同时提高补偿安置标准,确保足额兑现。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的程序,确保程序公正。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征用程序是:建设单位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办理出让手续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的征用需要经过办理用地申请、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的实施、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程序。但是在征地过程中,时常出现先征地后报请审批、不公告征用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程度违法现象,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和话语空间,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所以,应当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法中征用土地的相关程序,以征用土地的程序公正确保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实体公正。

(四)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要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各级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失地农民在面临养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困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帮助,真正能享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失地有保障的待遇。可以借鉴各地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本地区的失地农民社保机制。对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可以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做法,由本人申请后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享受本省城镇居民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从征地补偿费中拿出一部分,为每位失地农民出资,设立个人社会保险账户。当失地农民达到55或60岁时,每月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以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构建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医疗费用过高,城市居民难以承受,失地农民更无力负担。因此,必须推行失地农民大病风险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失地农民交一部分,从征地补偿费中支出一部分,为失地农民设立医疗保险,使失地农民病有所医。建议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五)加大对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的惩治力度。在征地补偿方安置方案得到批准后,建设用地单位会将征地补偿费通过人民政府国土管理部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这一过程中,对征地补偿费层层截留的现象屡有发生。本来我国征地补偿的标准已经很低,层层截留后,发放到农民手中的征地补偿款就微乎其微了。为了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机关及负责人都应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经营土地补偿费的过程中,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土地补偿费这一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者采用各种手段将土地补偿费秘密地据为己有。对此行为,司法机关应当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理清法律上和现实中关于农地权属主体的规定。明晰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关系是解决农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关键。国家行使强制性征地权的同时,法律应保障农民对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处置权不受第三方干涉。所以,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法律应进一步明确农民集体这一权属主体,理清农村集体、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关系,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权利。并明确“公共目的”的范围,严格控制公益用地。建议可以将“公共利益”加以列举,限制在国家机关和军事用途;交通、水利、能源、供电、供水等公共事业或市政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慈善等社会公共事业;国家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其他由政府兴办以公益为目的事业。此外的经营性用地可以通过市场、与农民集体的平等谈判等途径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以市场为标准确定补偿水平,力求补偿形式的多样化,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必须做到项目公正,数额公正。补偿内容应该充分考虑土地的增值的可能和预见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其本身潜在的价值,主观上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客观上结合现有的物价水平及日常总体的消费水平等因素,以市场价格为标准提高补偿水平,有时间有地区差别地确定补偿数额,这样才能防止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环境不因为失地而有所下降,有所变化。既能解决农民眼前的困难,又能保障其长期生活,实现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

(七)加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专项立法。从我国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尚存在立法空白的现状出发,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关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部门法,对农民的收入、福利、社会保障、合法权利、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保护等做系统的规定,有针对性地构建一个公正、严谨的法律保障体系。在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专项立法中解决对失地农民身份地位的定位问题,并以此为前提开展社会保障、就业安置等制度的建设,让失地农民也能享受属于自己的社会福利,不至于因耕作无地而沦为游离于城乡社会之间的“边缘人”. 与此同时建立有效的法律救助途径。通过合法的救济渠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挽回必要的损失,同样是失地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最后的一项保护措施。救济途径的狭隘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不彻底,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和拓宽对于失地农民的法律救助途径,并确保各项救助途径的有效性,把好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关。应实行严格的征地审批程序。凡是以“公共利益”为由征用农民土地的,必须符合法定的公共目的和适用范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耕地保护法规、建设用地报批制度,缺一不可。征地之前还应实施听证制度,尽量缩小征地范围和规模,提高被征地利用率,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把保护耕地和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同时落到实处。并适当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地权限。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范围,对经营性用地由用地单位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直接协商,引入市场机制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让各级政府从土地经营者的位置上退出来。同时对地方政府审批土地所得款项,应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中央政府可按一定比例返还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弱化以至完全剥离地方政府与征地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从机制上帮助其走出“以地生财”、违规圈地的怪圈,应提高耕地占用成本。首先,应严格控制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范围,不得漏征;对外商投资企业占地应同样征收耕地占用税,应取消原《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同时,还应调整耕地占用税的使用方向,改目前将耕地占用税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为专项用于农村土地复垦、开发、改造等,加大耕地补充力度,提高耕地质量。严格禁止被征用土地闲置和荒芜现象。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应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把各种因素造成的被征用土地闲置和荒芜现象压缩到最低限度。并强化耕地的法治化管理。各级政府应逐年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报。年度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并将其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每年向同级人代会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耕地征用与开垦情况全面纳入人民代表监督的视野,以法治的形式确保本辖区耕地总量不减少。加大对违法违规占地的处罚力度。对地方政府不惜牺牲耕地,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那些圈地、浪费土地严重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对不顾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依然敢于违规违法批地占地的直接责任者必须以法律为准绳,给以身试法者以应有的惩罚,充分显示法律的强大威力。只有这样,才会有效抑制一些地方以地生财的强烈冲动,才会对保护耕地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八)应积极创造条件安置失地农民就业。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开发准入门槛低、适合农民就业的公益性或生产性岗位;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为更多的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创造条件;对吸纳失地农民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安排失地农民就业数量与用地单位用地规模挂钩制度;对“零就业”的失地农户,应采取特别措施重点给予照顾。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机制。搞好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是解决失地农民失业问题的治本措施之一。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在具体技能培训方面,应通过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面向县、乡、村三级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的能力,促使失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并完善失地农民就业服务网络。各级政府应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信息库,开展求职意向调查,为失地农民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免费为他们提供中介服务。在闲散劳动力较多的地方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为他们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同时还应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同时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落到实处。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基金。其具体筹资途径可采取“政府出一块、征地主体拿一块、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解决,其中个人承担部分可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政府和集体出资部分可以考虑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府土地招标、拍卖等收益中,确定一定比例收取,各类征地主体可在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块。此外,还可以通过向社会各界募捐来弥补专项基金的不足。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障制度,采取政府补贴、征地单位代缴等方式,将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筹用于解决养老保险等问题,不足部分应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兜底。同时抓好失地农民的安居工程。首先应完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程序,按照“先补偿安置,后拆迁建设”的原则,用制度规范房屋评估、拆迁和安置行为,保障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应妥善做好安置工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可实行统建还房、划地自建、货币补偿、产权补偿等形式,供被拆迁人自主选择,无论哪种方式都应提前进行拆迁安置,确保补偿到户、到人,严禁“打白条”,并确保被拆迁群众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

(九)积极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失地农民作为新形势下的弱势群体,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足够的支付能力而使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他们身上无法得到体现,并由此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方式的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结语

当前形势下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有迫切的需要,我国应立足国情,充分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不断明确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制度、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建立合理的土地补偿机制、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注释

1、邓国华《失地农民:一个亟须关注的弱势群体》西北人口。(5)

2、李韶杰,钟筱红《失地农民权益保护对策与构想》《人民论坛》,第9期。

3、赖武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4、徐素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社科纵横》,第8期。

5、韩炳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研究》山东农业大学硕士论文。

6、田开友,张世敏《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制度设计》《法治研究》,20第8期。

7、王翠英,王小鱼《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研究》理论导刊。(1)

8、张莉《当前我国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制度分析》理论参考。(1)、陈起风《失地农民若干问题浅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5)、陈涛《失地农民问题浅析》重庆邮电大学学报增刊

9、陈《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湖北社会科学》年第4期。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一般来说,动物源性的食品多指来自于牛、羊、猪、鸡鸭等家禽,兔、马属动物以及水产动物所提供的能够满足人们饮食需求的肉、蛋、奶及其制成品和相关的副产品等。动物源性的食品在我国国民的饮食消费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人们对于动物源性食品需求量的迅速增加,进一步推动了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动物源性食品质量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在社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不完善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机制的不健全,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动物源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且系统化的问题,因此必须有一个监督管理整体环节的体系,也就是相应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体制建设上仍然存在欠缺,监管机制体系不完善。

(二)监管方式落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必然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然而我国当前虽然有很多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但是有不少存在着监管技术落后的现象,对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更是有所欠缺,甚至是有明确的规定却不执行的现象。不仅如此,多头监管,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监管人才队伍的缺乏

说到底,任何一件事做的好不好归根结底是在办事的人身上,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管的人才队伍缺乏,监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如何从监管方面入手,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所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像是农业、质检、卫生、工商以及商务等等,因此,就目前来说如果要加强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清不同部门之间各自的职能,建立有效地协调机制,使不同部门之间能够相互配合发挥出最大的效率,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不会在任何一个环节因为职能交叉的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实现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于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的食品安全监测问题的疏忽,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采取最先进有效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手段,杜绝因检测设备的落后而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要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也是解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性的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检测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

我国正在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人才的综合素养是当下培养的重点,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来说,也是需要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准的人才。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的态度,二是要提高监管人员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警觉意识,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培训,更新监管技能知识储备。

结语:

综上所述,动物源性食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对于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监管方面的不到位,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可有效确保其食用安全性。因此在本文中着重针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严抓各个环节,综合性的全程监管,才能真正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得以保障,让国民能够放心的饮食。

[摘要]本文首先从近年来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入手,分析了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受理食品安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阐述了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最后强调人才的培养是实现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关键。

[关键词]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人才培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可是近年来发生的“地沟油”“瘦肉精”“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已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作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有责任和使命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在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要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食品监管工作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辅助工具,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1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许可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监督机关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1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包含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方式、许可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资料有利于监管者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进行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

1.2掌握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详细记载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真实记录。通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可以获知区域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率、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等指标,有利于掌握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而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1.3提供食品安全措施实施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监管部门能对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有目的地开展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由此制定预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2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规范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其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有力保证。

2.2归档意识不强

一些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重要性认识不深,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归档材料内容不全,归档形式多样,而且档案遗失、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2.3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学习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加之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轮岗等原因,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延续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评先评优、提档升级、行政处罚等重要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归档,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来。

2.4信息化建设不够

当前,人民群众对自我保健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还停滞在保持纸质档案的收集阶段,面对不断增多的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认识不上去,档案的开发利用仅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落后的技术手段,想迅速准确地查找出利用者所需的档案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只有逐步改变原来落后单一的手工操作方式,代之以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软件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号、制作检索工具、存储、查找调阅,才能迅速、准确、全面、系统地管理和提供档案材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2.5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的保证。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还需要计算机、路由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这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大部分区级疾控中心没有投入资金和人员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还是停留在原有的手工管理基础上,这样就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3.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管理制度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管理与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工作档案转递、归档、存档、保管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现代化的步伐。

3.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至今仍有不少食品监督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意识还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工作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防病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让全体职工都能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而促进全员档案意识格局的形成。使中心的档案为卫生防病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3.3更新知识,加强培训

要加强对食品监督员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是由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组成的,日常监管中哪些资料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及如何进行整理、归档等等。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3.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

档案信息化管理以计算机技术为载体,需要有档案管理软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档案信息化工作非一般打字员就能胜任,如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现代化意识,纵使有一流的管理设施,也不能算档案管理现代化。

因此,要培养复合型的人才,既要通晓档案专业知识,又应会计算机操作技能,更要懂得科学的管理方法。所以,要加强培养档案人员驾驭现代化设备的能力,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去参加培训,学习计算机知识、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探索档案管理新模式;档案工作人员更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必要性,面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努力学习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对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和继续教育。

同时,推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综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日常监管工作信息的电子检索,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应用管理软件管理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4结语

总之,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人员要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人才,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根本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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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资金管理问题及建议论文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及新医改不断推进的今天,医院加强资金管理已成必然趋势。而现阶段医院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传统观念根深,想要彻底改变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本文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分析了当前时期下医院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思考了加强医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益的对策,对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他人参考。

关键词:医院;资金管理;收支;预算

资金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决定着医院资金利用效率以及实际盈利情况。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大多数医院的资金管理中任然存在很多问题,并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医院资金管理的需求,同时不完善的制度也逐渐暴露出很多诟病,这些问题及诟病不断影响着医院的资金使用,不仅降低了医院的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还降低了实际收益。在这种背景下,思考如何加强医院资金管理并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时期下医院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医院领导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医院领导对资金管理缺乏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院本身就属于公益性、非盈利性机构,这种特殊性质,造成了医院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方面,而财务管理方面的不重视会进一步表现在资金管理上的不足。同时,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公立医院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而这种资金来源方式,使医院资金方面的压力较少,从而忽视了这方面的管理工作。(2)很多医院领导把医院发展重心放在了提高医疗水平、服务质量以及医疗科研实验,而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资源、精力投入力度并不大。同时,医院领导和财务人员一直秉性传统的思想管理,没有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同时也不注重资金管理。(3)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还属于核算型财务人员,认为资金管理工作只是简单的记录和核算收支情况,而没有对这些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并没有以此来评价医院的总体经营情况。总之,医院领导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导致现阶段医院资金管理薄弱的主要原因。

2.缺乏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制度在资金管理工作中,用于规范和制约管理人员及全体医务人员的行为。而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必然会导致各环节资金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当前形势下,医院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各部门岗位在资金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同时也没有规定财务人员在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这就使该项工作存在很大的可操作空间。(2)预算管理是医院资金管理的重点内容,而这方面制度不完善会使预算管理无法发挥实质效果。一方面,缺乏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编制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一套完善的标准作为行为依据。另一方面,缺乏刚性的’预算执行制度,导致各部门及科室不执行或消极执行预算的情况发生。

3.内部控制力度不强。内部控制对医院资金管理极为重要,是提高医院资金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而我国大多数医院没有内部控制意识,没有建立完善的、系统的内部控制体制。在资金管理方面,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完全依靠相关负责人员的主观意识进行,缺乏相应的内控指标。同时,缺乏对资金管理工作的有力监督,不能及时发现资金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有些资金管理人员利用监督上的薄弱,以岗位便利来谋取个人利益。这一行为严重损害医院利益,并带来了不良风气。

4.日常资金管理薄弱。一方面,医院缺乏对日常采购行为的控制管理。医院日常采供内容一般式医疗器械、办公用品、药物等,而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没有系统的了解各部门及科室的需求,没有做好统计工作,这就导致采购数量和真实需要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存货过多会加重医院的库存管理成本,不利于医院发展。另一方面,很多医院领导讲究面子工程,即盲目进行投资活动,并且这些投资活动偏离医院未来发展轨道。同时,不正当的投资行为不仅大量的占用了医院的流动资金,还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加强医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益的对策

1.完善应收款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应收款管理是加强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之一,而医院应收款主要是指病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想要完善应收款管理制度,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出发:(1)完善相关制度。首先,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医院应收款各环节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管。其次,完善欠费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人员在医疗欠款中的责任,尤其是在欠款审批环节,审批人员必须担负起相应责任,并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审批工作。最后,建立应收款管理责任制度,安排专门岗位负责应收款的清算和管理工作,并做好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和管理人员薪资相挂钩,从而提高核算、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及质量。(2)加强应收款核算与管理工作。首先,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应收款核算规范来进行日常的应收款核算工作。在面对不同欠费情况时,必须按照不同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理。其次,按照应收款的实际财龄来进行合理分配,并编制相应的财龄报表,为后续的分析工作提供简单明了的应收款数据。最后,加强逾期欠费的管理工作。医院发生的逾期欠费事件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恶意欠费事件,部分患者为了逃避所需要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而刻意逾期欠费,面对这种情况时,医院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捍卫自身的权益;二是因意外导致的逾期欠费事件,如患者因特殊事件导致的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按时缴纳医疗服务费用,此时医院应该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可要求患者进行分期付款等;三是因患者贫困无力承担医疗服务费用而产生的逾期欠费,医院可根据欠费多少来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费用。

2.优化资金管理方式。资金管理方式直接决定医院资金管理的质量,医院想要加强资金管理并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就必须优化资金管理方式。医院资金的运动和医疗服务等各项业务的开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医疗服务的开展就必须损耗一定的资源,而这些资源又需要花费资金去填补,这些资金主要又来源于医疗服务的收入,以此来形成一个资金循环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可以通过医院资金周转速度,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提高医院资金运营效益。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做好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医院资金管理的关键所在,而想要做好预算管理首选需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的编制不仅需要结合历史预算执行情况,还需要了解医院未来需要开展的经济活动,如科研投入、医疗项目投资等,并根据未来市场行情变化,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并且,医院要把编制的年度预算合理分解成季度预算及月预算,并以此作为今后一整年不同时间段医院各部门科室资金使用计划的依据。同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预算管理中的权责,并提高岗位员工的意识,督促他们积极执行预算。其次需要做好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实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找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导致问题的原因,并做出相应的改善措施。最后需要做好预算执行后的考核、分析工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实施的依据,以此来提高员工参与并执行预算的积极性,并发挥激励效果。(2)加强现金流管理。根据上文所述,医院主要收入来源是医疗服务收费,而医疗服务收费主要是通过现金交易来完成,所以加强这一过程中的现金流管理极为必要。一是不断完善收费制度,如各类票据的开具、管理制度,各缴费手续制度等,二是不断加强缴费过程中的监督,避免胡乱收费、胡乱开票的现象发生。同时,建立每日的收费清算工作,在每日工作结束之后,相关负责人员要清点票据和现金数额是否一致。在做好收入现金流管理之后,还需要加强支出现金流管理。而医院现金支出主要是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如药品采购方面,医院可与制药企业达成一定协议,如在药品出售后再进行付款,这样一来,可增加医院资金的价值,并减轻资金支出负担。(3)建立资金统一管理制度。首先,明确财务部门在医院资金管理中的权利,即医院资金必须要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便于财务部门整合医院资金,并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制定有偿资金占用制度,即各科室部门占用资金过程中,收取一定利率的费用。设定好各部门科室占用资金的额度,并完善资金占用报批标准,从而避免部门科室不合理占用资金的现象发生。最后,限定好各部门和各岗位职员办公费用,如办公用品使用、出差补助等。以这种制度来提高医院各岗位职工的节俭意识,并养成良好的办公习惯,避免铺张浪费,并减少医院办公成本,以此来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占总体资产的比重较大,如一些医疗器械、房产等。在过去阶段,由于医院领导轻视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导致固定资产被员工恶意占有、挪用的现象严重,同时,很多资产由于没有及时清算,长期被闲置与储藏室,不仅没有合理利用起这部分资源,还加重了医院固定资产的库存成本。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建立一个定期的、系统的清查制度,对医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避免固定资产被他人占有,也解决了资产闲置问题,从而提高医院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并减少这方面的资金支出。

4.科学采购。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是医院的主要支出之一。过去阶段,由于不合理的采购计划而使医院的经验成本加重,还造成了资源浪费的现象。想要改善这一问题,需要实行“科学采购”。具体可从以下两点出发:(1)医院应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便利,在开展年消耗量大的医疗器械、药品的采购时,可采用招标的方式。在保证医疗器械、药品质量的前提上,综合考虑各供应商给出的价格、优惠、支付方式等条件。在招标过程中,除了财务部门,还需要材料科室及其他监管部门共同参与,从而选择出最合理的供应商,从而有效降低医院材料采购成本。(2)在材料采购之前,采购人员还需要充分了解各科室和临床未来阶段对材料的使用需求,并掌握医院总体库存情况,核定好材料的周转金几储备定额,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过度采购导致的医院库存成本加重。

5.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医院想要做好资金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建立一直专业素质过硬并且作风优良的财务团队。首先,医院应该提高财务人员聘用门槛,最低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并制定严格的面试制度。其次,加强入职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培训机制,针对现代财务管理及资金管理需要来设定培训内容。帮助财务人员树立一个终生学习的观念,积极参与到继续教育,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同时,还应该组织财务人员去外考察、调研,学习国内外其他医院优秀的资金管理模式和方法,并积极运用到自身医院的资金管理工作中。并且,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使财务人员知法、懂法,并深度贯彻、落实法律,以法律作为自身工作行为的准绳。尤其是会计核算方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核算准则。最后,加强对财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增加财务人员面对诱惑时的抵制力,避免财务人员利用自身岗位便利来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结语

现阶段,我国医院的资金管理普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大多都源自于医院领导对资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并没有加大资金管理的精力、资源的投入。而这些问题会导致医院资金管理难以发挥有用性,并阻碍着医院的发展。只有不断提高医院领导的重视,完善资金管理各方面制度,优化资金管理方式,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并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才能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促进医院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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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论文

上海市集体和国有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起步于1992年。迄今为止,绝大部分企业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或扭亏为盈或稳定盈利。以市经委率先试点企业为例,数年来先后改制的30家,仅3家企业出现亏损(占10%),相对于未改制小企业,亏损面显然要小得多。实践证明: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其市场生存能力。无疑比本改制的同类型企业更强。然而,历史遗留问题的拖累,现今外部环境的不利,以及股份合作制自身固有的局限性等,又都明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拟着重围绕股份合作制的内在局限性所引发的难题,作一番梳理,并提出应对措施和放宽政策的建议。

(一) 当前,改制企业普遍遇到的难题突出表现在:

1.股权分散决策难。《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规定:“非股东在职职工不得超过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10%,即90%以上的职工应持股。几乎所有职工都是股东,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表现为好走两种极端:或者“人人是股东,人人不负责”;或者“人人是股东,人人要作主”。前者导致“搭便车”现象;后者造成意见分歧莫衷一是,特别是遇到重大事宜决策,往往一议再议议而不决。

2.平均持股激励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人入股“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改制前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个人平均工资总额的10倍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时规定中又指出最低入股额不得少于企业人均工资总额。这样,其实际涵义变成,厂长经理最高人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中最低入股者的10倍,大致只是职工平均水平的三、四倍左右,持股差距较小。持股平均化不但容易演变为新的’大锅饭,降低决策效率,而且由于付出与收获不匹配,显然会减弱激励经营者的强度。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经营者都主张经营者群体应特大股。当然,经营者欲持大股,不只是为经济收入,还为更高效率达成企业发展目标。

3.股权流通受限制。《办法》第二十六条指出:“股权转让比例、数额受本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限制”,即在股权流动中和流动后,仍须坚持:持股职工在90%以上;最高限额于10倍内;企业外个人和法人持股分别不得超过10%和39%。可见,股权流动的空间其实非常狭小。迄今为止,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安排过股权内部流动。至于股权外部流动,更是罕见。众所周知,资本不能流动势必降低运作效率。

4.资本扩张空间小。鉴于股份合作制劳资结合的本质内函,不允许外来资本超过企业资本总额的49%,因此随着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资扩股追加投资时,往往只能在本企业职工股东中筹集,而短时间内很难积累起大量资金,企业即使遇到有利的发展机会,也无力抓住。

5.一人一票效率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用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的方式。”该条规定还具体划分了两者适用范围,企业日常运作基本上都是一人一票,如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等等。一股一票仅在极少数的三个场合起作用;增减注册资本、股本转让等;企业分立、收购、合并、终止、清算。破产等;选举更换监事。在此情况下,经营者欲有所作为却难免受制于众人之手。一位经理试图推行岗位末位淘汰制,许多手偏偏不举。为一人一票所困扰的经营者比比皆是。

6.人员流动阻力大。股份合作制最核心的特点在于,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职工普遍认为自己出资入了股就等于买了铁饭碗。尤其是,尽管改制时也讲过今后职工身份会变化,但实际上劳动人事关系并没有“拗断”过,劳动合同承续下来了,所以职工权难流动。企业经营者眼看人浮于事,但真要下手又觉棘手。用人机制不活,是市场经济之大忌,也是经营者最头痛不已的事。当然,人员流动不只流出,还需要流入,不过眼下经营者更苦于“流不出”。

7.治理结构未理顺。目前突出问题有两个:其一,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办法》要求企业治理结构比照《公司法》执行,而实际上,企业考虑到自身规模小人才少,普遍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厂长(或经理),决策经营层基本上由改制前的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相比之下,监事会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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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建议论文

【摘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本文在文献搜集、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在制度结构体系、统筹结构、设计公平性以及群体的缴费能力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衷。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体系;制度公平性;制度差异;缴费能力

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结构体系复杂,政府企业职责不清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制度结构体系较为复杂,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四部分。可以看到,相较于四部分制度结构体系,我国目前的制度结构体系有了更进一步的整合,具体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整合使得制度实施以及针对制度的管理都更加具有效率,并且可持续性较高。但是,目前制度机构体系仍存在一定问题,且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划分不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是基础养老金部分,作为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应当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充足且具有较高公平性的养老保险。但现有制度结构体系,将社会群体进行区分,实施不同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养老金的公平性。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基础养老金由企业缴费形成的社会统筹部分构成,为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属于非强制性的。同时由于主要由个人缴费形成基金积累,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从制度结构体系角度看,基础养老金部分的结构分化,违背了制度的公平性。在两个不同制度内部,可以看到政府与企业、个人的责任划分不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过分强调企业的责任,使企业负担压力过大,没有明确规定财政补贴的责任。一方面,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属于其经营活动之外的开支,过重的养老保险费使得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降低,可能会出现误报缴费基数甚至违法不缴费的情况;另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企业缴费压力的增加,使得企业不愿开展企业年金方面的补充性养老保险,使我国整体养老保险制度层次发展不平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基金来源仍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贴的额度较小。这两种制度内部负担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且划分标准不一,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以及管理受到影响。

(二)制度设计欠缺合理性,统筹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为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市级统筹,整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较低,在制度设计上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省级统筹造成制度间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时使互助互济制度设计理念的实现受到阻碍。省级统筹的方式,导致各省的缴费基数不统一、政府企业负担比例责任不统一、各省基本养老金结余差距过大等问题。同时,政府仅承担财政补贴责任,在东西部地区之间财政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在经济实力较好的地区,财政补贴数量相对较小,反之在经济发展情况较差地区,各级政府补贴幅度则较大。这种财政补贴的方式,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提供了一定保证。但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筹,使政府与企业的负担压力畸轻畸重,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性。

(三)制度设计公平性考虑不足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初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需要覆盖的人群较多,因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同时,更侧重效率的实现。现行制度在基础养老金部分,按照覆盖对象不同产生了职工与居民之间保障水平的差异,违背了基础养老金部分公平性的原则。对城镇职工而言,其基础养老金来源于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资金,而非职工群体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则主要来源于财政。然而,由企业参与的社会统筹部分积累资金要远高于财政的补贴,因而基础养老金部分在就业与非就业人员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的现象,违背了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之初的公平性原则。事实上,未就业人员的生活状况普遍低于就业居民的生活状况。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对未来老年时期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特别是对于处于贫困线以下的群体,仅依靠社会救助制度提供的现金与实物救助,仍然不能满足老年的特殊养老需求。因此,对于未就业群体而言,如果缺失了这部分基础养老金,他们老年时期的生活质量将会急剧下降,甚至无法实现基本的生活需求。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核心是要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在年老时可以满足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金的给付方面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与调节功能,通过缩小社会成员基础保障待遇的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促进公平并进一步提高效率。特别是在基础养老金部分,应当在社会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给付标准,保证全体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兼具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养老金的社会福利性与普惠性,为居民提供老年生活必须的基础经济来源。

(四)部分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考虑不足

对农村群体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制度设计层面上,考虑到他们的实际经济能力,按照不同层级的缴费标准进行了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的划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更多居民被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但是,制度在设计时却缺乏了对这部分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的考虑,使得制度中出现了漏洞以及不公平等现象。对上述两部分群体而言,当期收入远比未来收入重要。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当前的基本生活。然而这部分群体的工作不固定,从事职业任务也相对基础,因而工资水平较低,在短期内无法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有时甚至当期收入无法实现基本生活的满足。因此对他们而言,养老保险缴费意愿较低。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缴费部分,一方面要考虑覆盖群体的缴费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其缴费意愿。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差异较大

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较大,在整体上呈现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水平较高,而西部发展则相对较为落后的特点。这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直接反映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第一,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大量年轻劳动力外迁,使得当地的赡养率过高,给养老保险制度的支付带来巨大压力。相反,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当地的赡养率相对较低。因此,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使得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在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由此而形成的企业与个人的缴费压力,地方财政的补贴压力也有较大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第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缴费基数存在差异,破坏了制度的公平性。对基础养老金部分而言,由于大多数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发展较好,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相对较高,使得这部分企业的缴费基数远高于西部部分企业。对企业而言,多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多余的经营成本,在没有多余补助或政策鼓励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选择虚报缴费基数的现象。这就使得一方面各地区间的缴费基数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养老保险缴费层面的不公平;另一方面,过高的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差距,容易造成企业虚报缴费基数,从而降低整体缴费数额的现象。这几个方面的影响都不利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制度设计理念更强调效率

与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同的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经济发展水平仍较低,群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以及养老的需求都较低。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存在地区间不平衡的现象,且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就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真正的“公平性”存在一定的困难。因而我国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根据覆盖对象不同按照不同标准进行保障。因此可以看到,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方面,我国在坚持兼具公平与效率的同时,一直较为强调“效率”的实现。同时,我国的制度安排也一直较为重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对农村地区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所忽略。这就导致了目前城镇、农村群体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较大不公平的现象。虽然近年来我国制度的改革方向一直强调“公平性”与“普惠性”,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进行合并、将城镇及新型农村制度合并,但制度的整合仍然受到设计理念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障碍与困难。

(三)缴费意愿不高导致制度设计漏洞

由于我国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我国居民大多数对当期收入更为看重,对养老保险等未来收入的认识不足,导致居民整体缴费意愿不高,使制度在设计上存在漏洞。城市居民中部分群体可能认为,应当自主选择是否将现有收入一部分用于养老保险缴纳;农村居民则因为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仍消费在保证基本生活方面,而更有可能倾向于获得当期收入,而非未来预期收入。这些观点对养老保险在未来生活中的必要程度认识不足,均会使部分群众的缴费意愿较低。因此,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意愿上,我国整体上还存在不足,无法真正调动起大多数居民的意愿,也进而使部分养老保险制度形同虚设,存在一定漏洞。

三、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划分政府企业责任,加快制度结构体系整合

从一定角度上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体系复杂程度,影响着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管理难度。对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想要真正实现大多数发达国家全覆盖、高水平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太可能的。但是,目前我国可以通过加快制度结构体系的整合,来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最大程度实现制度公平。在整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最基础的就是要划分政府、企业与个人的负担责任。在责任划分以及制度整合的对策建议当中,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整合来实现。具体方式为,建立以政府为主体,财政税收补贴为资金来源的、在全民中具有公平性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资金纳入社会统筹部分,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缴费率;对城镇就业人员,实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制;对城乡未就业群体实行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制。旨在将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养老金负担责任具体明确化,使政府的负担比例明确,同时减小企业缴费率。在不同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基础养老金部分在不同群体、不同地区范围内实现了基本的公平性。在职工与普通居民的个人缴费当中,又满足了兼顾效率的要求。同时,应当继续推进原有“双轨制”的并轨,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并。不断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体系加以整合,降低结构体系的复杂程度,实现拥有广覆盖性与公平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度。

(二)提高制度统筹层次,提高制度设计合理性

继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实现全国各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普惠性,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再分配作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为再分配的一种,应当充分体现社会范围内的公平性。提高制度的统筹层次,使其上升为全国统筹,可以实现各地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均衡,同时减小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企业压力。现有制度统筹层次,在人口老龄化压力下,使得部分地区养老金缺口将会继续加大;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政府企业的压力较大。因此全国统筹,能够实现统筹资金的跨区域协调,弥补一定程度的缺口问题,解决可能出现的“收不抵支”的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全国统筹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再分配,将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在全国范围内保证了一定的公平性,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三)减小制度间差异,促进制度公平性

为了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落实,实现制度的初衷,在制度设计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覆盖群体的范围、群体的经济实力、缴费能力与意愿等。只有通过全面考虑制度设计的相关因素,才能够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在城乡间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城乡间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较大差异。制度在地区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地区间养老金的结余存在巨大差异,由此而带来的负担缴费压力也相差较大。因此,应当进一步缩小制度间差异,在社会范围内推进基础养老金的公平性,并全面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尽量缩小基础养老金部分地区间差异。

(四)全面衡量群体缴费意愿与能力

对于我国的制度而言,由于与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背景不同,存在针对大量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群体受到思想观念以及现有收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低100元的缴费标准可能无法实现,因此不愿意参与到个人账户的缴费当中,使实际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群众数量受到限制,妨碍了制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对政策覆盖群体的缴费意愿与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同时考虑可能阻碍居民缴费意愿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辅助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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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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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猛.中国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06).

[7]韩涛.OECD国家养老金投资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D].东北财经大学,(12).

关于对科技发展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探究论文

科技的产生与发展是世界各国的福音,在现代社会体现的更加明显,信息科技的作用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需要科技作为保障。科技服务于社会,同时也要求社会及时向科技反馈信息,这样才能不断实现科技的更新,解决现实的问题,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科技的发展并不时刻能够解决社会中的所有问题,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本文就从我国科技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出发,分析科技发展对我国的影响,以及如何更好的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科技的发展提供一些理论探讨。

从上世纪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通过积极引进国外科技、加大国内科技创新力度,逐渐形成了我国特有的科技发展体系,并为我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动力。但是相比较同时期发达国家科技发展和对社会的保障能力,我国科技发展水平还比较有限,而且在科技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大国,科技的发展从资金、人才、系统性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只有及时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有效的解除科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误区和问题,不断完善我国科技发展的范围和内容,为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保障。

一、我国科技发展的成就

科技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词汇,也同时代表着各行各业的水平,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1.科技发展体系化更加明显

科技发展的体系化代表着该行业科技发展的长久性以及继续研发创新的保障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科技发展的体系化正在加深,比如在某一领域的科技创新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创造,而是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这种源源不断的发展方式能够为我国科技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积累科技创新的厚度。

2.涉及领域更多

现代科技越来越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不论是衣食住行还是办公交流都需要运用到现代科技,另外不论政府部门、学校等单位,还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在通过现代科技进行活动,而且除此之外,科技涉及的领域不仅仅在范围上更加广泛,而且在深度上也有明显进步,高精尖技术成为现代科技发展的重点。

3.科技的专业化程度更高

进入二十一世纪,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开始体现专业化的程度,传统技术的特征发生了变化,比如某一领域的技术不仅仅在该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运用的专业化程度更高,能够体现出科技的重要发展方向。科技的另外一个专业化就是在各项技术之间的联合运用程度更高,虽然技术的使用领域具有专业性,但是其涉及的专业领域已不再单一。

二、我国现代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科技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但是结合我国科技发展的历程来看,我国现代科技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人才基础有限

任何力量的对比最终都会落到人才的对比方面,科技的发展也是如此,最终科技的进步与创新都需要人才来完成,因此具有良好的人才储备是发展现代科技的重要力量,但是现代我国科技的发展在人才方面还存在基础薄弱的问题,一方面是我国现代人才培养的环境存在一些问题,另一方面是高层次人才国外流失严重等。人才基础有限的问题现在也必是长时间影响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阻碍因素。

2.研发资金方面存在问题

科技的发展除了要求专业的人才之外,还需要有相应的资金作为保障,我国在近些年来一直不断加大资金的支持,以促进我国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但是相比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对科技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国的研发自己数量还不足;另外我国研发自己的利用程度也存在问题,比如一些科研院所、学校等对于研发自己的利用率有限,造成有限的资金无法运用到更广的领域。

3.科技产出不足

科技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现代科技产出的问题,只有不断的通过产出的方式才能逐步的促进科技的发展和更显,这种产出不仅仅只技术方面的创造和更新,而且包括理论科研文章的`发表和被引用问题,我国近些年不断加大科技产出,并且规定了明确的目标,但是仍显不足。

三、应对措施

针对我国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1.加大人才培养

人才强国是现代许多国家选择的发展方式,我国也应当继续坚持培养高水平的人才,为我国科技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力量,一方面是改善我国当前的教育环境,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从教育内容到教育方法都应当更加贴近现代科技发展的实际;另一方面是加大人才回笼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在国内发展,促进我国科技的发展。

2.优化资金支持

资金是开展科技活动的重要基础,很多国家对于科技发展规划给予了明确的资金保障。我国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就是加强对于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保障资金的使用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等进行管理。

3.进一步实现产学研结合

产学研合作是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一些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推进和加强产学研之间的合作,以便让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我国科技的发展在也应当坚持这种思路,促进三者的良性循环。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一、医院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1观念落后,忽视内部会计控制

目前我国医院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医院内部会计控制这一环节十分薄弱,有些医院的内控环境非常懈怠,相关管理者管理观念落后,轻视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对会计职能作用的深刻认识,没有实行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与手段,导致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有章不循甚至无章可循的现象。

1.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有部分医院尚未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即使有些医院建立了自己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这些制度也不够健全。表现为控制范围过于狭窄、员工职责划分不明确、奖惩标准不严密、不合理等。没有建立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程序,人力、物力、财力都比较缺乏,这制约了内部控制的发展。随着医院制度的不断变化和规模的不断发展,并没有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缺乏科学的管理控制方法,使得内部会计控制不能顺利实施。

1.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

对于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来说,会计人员综合素质非常关键,但是就目前我国很多医院内部控制人员综合素质来说,情况不容乐观。医院会计人员缺少参加专业培训进修的机会,缺乏专业的财会知识和技能,缺乏应有的内部会计控制意识,缺乏基本的辨别分析能力,不能满足内部会计控制对人员素质的要求,阻碍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相应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对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2.1转变观念,增强内部会计控制意识

医院的领导及全部工作人员要从自身做起,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将内部会计控制看成是医院运行管理必不可少的部分,将推进内部会计控制看成是分内工作和职责。首先医院领导层要对内部会计控制工作高度重视和推行,充分强调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所有财会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其次,财会人员要分析医院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财会知识和工作经验,抓住关键的控制点,实行切实可行的内部会计控制手段和方法,对医院财务活动进行严格控制。最后,医院监督部门要对医院内部会计控制行为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将不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行为严格规避,保证内控体系的`正常运行。

2.2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医院要参照《医院会计制度》、《基本规范》等制度条文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健全的、与医院发展相配套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具体如:首先,要建立严格的上岗工作制度,要求全部会计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行为及时、严格处理;其次,要完善财务人员责任制,明确财会人员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可以实行合理的奖惩和考核评价制度,针对成绩突出的财会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表彰。针对不负责任,甚至违纪违法的财会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根据财会人员考核成绩,及时对财务部门结构进行调整。

2.3选聘优秀、合格的会计人员,优化内部会计结构,合理分配会计岗位

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具有专业的从业资格和技术职称,并对他们进行定期培训。优化涉及会计工作的内部结构,合理规定和划分会计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定期轮岗的工作措施,确保各会计人员工作内容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形成各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2.4完善会计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会计经济行为

2.4.1预算管理

在对医院预算进行管理时,首先要注意预算编制问题。医院预算编制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到医院整体的发展要求。在编制医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要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列放在首位。笔者认为,针对医院的运行特点和发展要求,医院的全年预算可以采用零基预算法进行。其次,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医院各个机构、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在坚持统筹兼顾、收支统管、以法理财、积极稳妥等原则基础上,将医院预算控制在可掌控范围之内。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卫生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下达医院年度预算后,就不能再擅自对年度预算进行更改,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需要改变或调整预算的,首先需报经批准。

2.4.2收支管理

首先在收费上医院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其进行严格的保管、领用和核销;要对当天的收入及时进行核对和结算,并按照要求入帐,除了收费部门其余各科室部门没有收费权利;医院收入要放入专门的行政帐户,不得私自将收入隐匿在其他类型账户中。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及费用开支标准,合理有序地进行使用;医院可以制定科室全成本核算细则,对科室全成本进行核算,这样能够提高医院整体效益,促进医院稳定发展。

2.4.3资产管理

医院资产种类繁多,需要进行细节管理:采购药品或大型医疗器械时,要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利用政府招标进行统一集中采购,这样能够很大程度上节省采购成本;对资产物资进行分类和妥善保管,定期进行盘点,并对盈亏资产查明原因,报由领导批准并及时入账处理;财务部门要定期和资产消耗部门进行对账,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4.4工程项目管理

医院工程项目建设,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由财务人员参与到前期论证中,以保证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还要对项目核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控,杜绝投资失误及造假作弊等行为给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工程竣工后要协助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切实保证医院的利益。

2.5提高医院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医院要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放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首先要引入专业会计人才,将会计或审计专业、高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潜质人员招聘进来,加强整体会计队伍的力量。其次,在人员管理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构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建立公平、择优的人才管理和选用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敬业度。并通过有计划、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进修制度,全方位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三、结语

总之,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是一项重要、复杂的工作,医院管理者要不断地总结工作经验,从思想上真正地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医院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从各个方面入手,不断探索可行的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顺利实行,进一步做好医院财会管理工作。

我国林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

摘要;管理是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林业建设重造轻管,使得营造林成效不显著。介绍了目前林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加强林业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林业管理;可持续发展

1目前林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林业资源的所有权较为单一

我国目前对林业资源的所有权的分配采用的是直接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重点体现了我国社会公有制的这一制度。这导致了我国林业资源的产权构造相对单调,同时这一制度降低了林业管理工作的灵活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林业管理的工作难度。长此以往,势必会对林业管理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阻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1.2对林业资源的采伐、利用严重不合理

我国每年森林的生长速度都远远慢于对其的采伐速度,所以这直接导致了全国的森林资源总量在逐年递减。另一方面,人们对于采伐后的森林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后续发展也没有一个较为完善的规划,这就使得遭采伐后的森林资源没有得到较好的重新栽培和种植。只是砍伐却没有继续造林的现状,最终造成了我国某些地域的森林资源急剧减少。而且采伐的众多木材也并没有得到最有效、合理的利用,因为很多采伐企业对材质相对不好的木材都不会进行加工,而是直接舍弃,这对现有的林业资源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浪费。

1.3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所谓的生态补偿机制,其实就是打破先前无偿使用自然资源的固有模式,而采用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的新型模式。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对净化空气和保护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当人们在利用珍贵的森林资源时,为其支付费用也是应该的,然后将这部分费用用于林业管理工作的补贴,这样有利于激发林业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然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人们使用林业资源时,根本不能精确地用数目对其进行衡量,另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清晰和有效,所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实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4林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

现在我国大部分林业管理的相关工作都仅仅只是在实行阶段,并不成熟和完善,这直接造成了许多地区林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比如,违规使用、占用林业地域或者非法垦地砍伐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而林业管理的相关负责部门并没有对其进行有力、有效的核查与监督,而且一旦发生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时,事件的责任人并不能得到相应的处罚,客观上纵容了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人员。

2加强林业管理的有效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林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使其得到有效解决,进而为我国林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基于此,本文拟对解决我国林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2.1适当改变林业资源的所有权结构

虽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公有制的制度,但在林业资源的所有权上,确实应该改变这一制度,因为公有制不能很好地激发各方对林业资源的重视度和保护欲。可以尝试着把林业资源的所有权合理的交给以地域或小集体为单位来进行管理和保护。这样可以提高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的灵活度和有效度,从而达到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2.2加强对林业资源采伐、利用的监督力度

首先,相关的林业部门应该对林业资源的采伐进行一定控制,不能放任有些单位或个人无节制的采伐林木,保证区域森林资源维持在一个正常的增减范围。其次,为了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对采伐后的林区进行重点保护和培育,并注意后续资源的重新补充。再次,可以建立一项林业资源保护和培育基金,以调动各方对林业资源保护的积极性。

2.3抓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保障之一,它将林业保护工作和经济利益相联合,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更好地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林业部门应该抓紧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避免在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只有真正意义上做到了这些,我国的林业资源管理工作才会渐渐走上有效、规范、科学的管理之路,才能为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首先,林业部门应该建立起有效的林业管理保护制度,一方面能够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职权和责任内容,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让更多的国民参与到林业管理监督的工作中;另一方面,能够完善林区的管理责任制,有力地打击乱砍乱伐、违规开垦林地等不良行为,从而使我国林业逐渐步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管理保护制度,可以明确负责人的职权,分清责任,将责任、权利细分到各个负责人身上,这样可以有效地提升林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林业可持续发展方法探讨

3.1强力发展林业科技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先进的科技已经渗入社会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林业建设中要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来开展工作和研究。比如,用先进的科技培育出优质幼苗和树种;用先进的科技培育人工造林;用新型的科技对木材进行加工;用先进的科技来发展新型的自然资源(包括林业资源)的管理模式。总之,就是要充分、有效地运用科学技术来为现代林业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林业效益最大化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步进行。

3.2完善科学、合理的营林体制

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是建立在足够多的林业资源之上的。目前社会上所有的林木用途总体分为两种,一是公益林,二是商品林。公益林的采伐主要是将培育工作放在首位,推行事业化的管理模式;而商品林的交易主要是将市场作为核心导向,采用的是自主自营、自营自负的经营模式,所以对于商品林来说,国家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扶持,以加快林业资源发展并在经济上给予足够的培育基金。这样把整个国家作为支持的后盾,可以达到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3.3进行外部运行环境的改革近些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在不断增长,其中有林业资源的贡献。因此,国家应该对其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以扶持林业的正常发展。针对这一情况,可以建立一个优质的外部运行环境,以支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同步颁发一些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法规,从根本上降低不合理采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应该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林木的生长提供一个优质的环境。

4总结

综上所述,林业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工业的崛起,生态环境被破坏,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发展,加上尚不完善的管理体系,使林业资源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所以加强林业管理工作已成为我国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只有林业管理工作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进行配套改革,才能切实提高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杨玉清.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实现林区的可持续发展途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32).

[2]刘军.浅谈加强林业资源林政管理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J].农业与技术,2015(12).

本文阐述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的建议与对策,对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对自然因素依赖较强的情况下,农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突破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近年来,农业生产连获丰收,并不是连年风调雨顺,而是科学技术在这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确实应用于农业经济的生产实际,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仅依靠以科研教学为主的科研部门和农业院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是依靠与农民联系密切、熟知生产实际,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快社会卞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