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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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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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通信基站租赁合同,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电表单位名称: 业主识别号(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电表户号:
电费单价: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证按时按量向所属供电局上缴电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乙方自行解决
(1)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接引外电,配电箱和计量电表的安装,甲方应予以支持;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使用及维修
7.1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关设施设备;乙方因维护和改善公用移动通信质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设备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诺,在基站使用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基站通信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7.3 甲方因该场地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
第八条 合同的续签
8.1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方承诺,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8.2 该场地需续租的,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0日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订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8.3双方同意,租赁期满,在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场地租金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数额确定;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确定:
(一)在原场地租金基础上, 参考当地统计局发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重新确定。
(二)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测算的该场地所在区域同类土地市场租金水平一次确定,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4在双方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九条 其它条款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两 份、乙方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范文3
甲方(出租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的场地房屋屋顶(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租赁场地的范围及位臵详见附件。
二、租赁场地的法律状况
租赁场地现有的法律文件有:
1、房屋产权证,证号为: 无 ;
2、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 无 、证号为: 无 ;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无 ;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无 ;
5、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无 。
三、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1、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为使用权人的,应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产权人同意租赁的文书,该文书自动成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四、租赁用途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乙方保证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不破坏甲方的房屋及屋内设施。如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房屋或屋内设施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及赔偿。
五、租赁期限
起租日:年月日,终止日: 年月日止。
六、交付
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10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顺延(租金不变)。 。
2、交付是指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乙方使用,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七、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场地,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本协议所称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和付款时间。
八、租赁费用
1、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 元 含税 ;
2、乙方付款日期为 每年 月 日前一个月内, 甲方应提前开具正规租赁发票给乙方;
3、乙方付款方式为: 转帐支付;户名: ;开户行: ; 帐号:
4、非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或延后的,双方应以日为标准结算租金。(日标准的计算公式为:年租金/365日)
九、租赁登记手续
甲方负责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登记手续,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工程规划手续
乙方负责办理基站的规划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十一、施工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设和以后的改造、维修。
2、乙方应快速的,安全的施工,应尽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甲方应该协助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
3、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4、施工期间的水电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按实结算;
十二、租赁场地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
3、甲方无偿提供通信电缆、天馈线、电力电缆及其他相关设施进出租赁场地的条件和路径,甲方无偿提供埋设电气线和安装空调室外机的位臵。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臵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调整线路、线路,乙方有上述调整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为乙方提供380V50HZ15KW动力电源,保证乙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及设备工作接地;
5、水电费结算:电费单价:元/度,乙方自行接表,按实结算,预付电费 万元(¥元),甲方开据正规收据,按实际用电度数结合预付款结算,多退少补,遇国家上涨,作相应调整。
十三、租赁场地维修
租赁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基站设施。
十四、消防及安全
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十五、拆迁
租赁期内,场地遇政府拆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乙方无故延迟 1个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20%。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赔偿乙方年租金的 20%。
十七、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租赁合同因此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十八、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在经济(合作)业务来往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十九、服务品质条款
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国移动相关服务品质要求开展工作,不出现损害中国移动信誉、客户利益的行为,对因违规行为导致客户投诉、媒体曝光的,自愿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十一、其他约定:
1、双方均有责任为对方“专有信息”予以保密。本协议的“专有信息”是指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的、创造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专有技术、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除自身不使用外,也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义务需要的除外。如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披露方造成损失,披露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给披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名称、位于地点、数量及用途:
甲方将自有权属的下列物品(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交付时间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内,年租金为(大写:元人民币整)含税。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从乙方进驻施工现场之日起30日内,乙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同一月份支付当年的租金。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地税局监制的正式发票。如甲方不能提供发票,乙方将从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税金代开发票。税金低于20%的,按照20%扣除,税金高于20%的,按照实际税金扣除。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租期内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如有任何第三方对租赁物提出异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因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正式使用租赁物前将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 1通知后5日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电力的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10KW的电力容量。乙方所用电力通过自备电表计量,按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由乙方预付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
4.甲方保证在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检修时提供必要的配合。
5.甲方保证在乙方进行必要的房屋装修时给予必要的配合。
6.乙方自行办理安装通信设备和天线的相关审批手续。
7.甲方如发现乙方设备被人为破坏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
8.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如出现争议由甲方出面解决处理。
9.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无偿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用以堆放建材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权属发生变更时,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仍然有效。
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时,从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之日起,本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不经协商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期如数向乙方提供租赁物时,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除供电部门、甲方供电设施的正常检修和故障抢修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甲方擅自对乙方进行停电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其赔偿数额以乙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3.乙方没有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付租赁费,除及时补交租赁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交部分2%的滞纳金。
4.合同履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免责。
七、合同期内乙方在租赁物上建造的各种设施、设备,其产权归乙 机械及其他堆放物。方所有。
八、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约或由乙方拆走其建造的各种设施、设备。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商定由秦皇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其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完善我区移动通信网络的覆盖,支持城乡经济建设,促进通信事业的发展,乙方愿在甲方所属的建筑中安装移动电话覆盖系统,并租用甲方提供的场地用于增设移动通信基站。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用途、位置
用途: 移动通信基站。
地址:
面积:
第二条、权属承诺
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场地由甲方完全享有产权,并无任何权利瑕疵。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 年。甲方自20___ 年 月 日起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方式
1、通信基站场地租金为:¥/年
2、乙方向甲方缴纳场地租金每年人民币:元整(¥:元)。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整 ),第二年的前15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由甲方出据正式发票。
3、在合同期内,乙方基站设备所需电源在甲 方处搭取,按元/度挂表计费,由甲方指定搭接处,电表安装的材料及人工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收款信息:
开户行:
帐 号:
户 名:
第五条、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移动通信基站的需要,乙方在该场地屋顶架设移动通信天线。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
2、在不影响屋美观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用于传输的光纤电缆通过管道引入租赁场地内。
3、乙方必须搞好自身安全防火、防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若未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场地。
5、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场地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场地。
6、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设备的日常维护或擅自违反本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场地管理权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本合同自动终止或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规定及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当地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续约规定
1、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甲方应保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用该房的优先权。
2、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前15天内,双方如愿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因乙方发展业务,按照通信网络覆盖的需要,需在一定区域构筑移动通信基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构筑基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甲方出租土地位于 ;合计面积平方米。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宗土地使用权证或确证甲方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原件。甲方保证该宗土地使用权无争议并有权向乙方出租。甲方保证相邻各方无相邻权争议及地上附属设施或地下管线产权清晰,并有使用权或处分权。
2, 该宗土地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双方约定已电汇方式支付
付款方式: 转账方式付款,通信塔成功立起来即付款。
3 甲方允许乙方在该宗土地上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基站铁塔及附属用房屋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乙方不得随意起土、起沙或从事与移动通信无关的经营活动。乙方需增建设施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享有土地使用权为由使用该宗土地。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受乙方优先受让权的限制、甲方交付土地后有义务协调相邻各方关系,保证乙方充分使用土地。 若甲方发生第三方土地使用权争议,在未确定甲方享有完全使用权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依法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从事违法活动。
4.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调整基站,需退租时,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当年租金结算至退租之日。甲方不得阻挠,并提供各种方便。甲方解除合同需要在 日通知乙方。 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年租金的 %,造成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场地用于设置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作为该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将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设置基站用场地。
1.2该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场地【未】设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 安装电源 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双方约定,该场地总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凭甲方提供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以【银行划帐】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金【含】按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4.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场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每日需按该租金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4.4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
第五条 设备安装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场地,由乙方进行基站设备安装工作。 5.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基站设备安装工作,并提供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设备安装期间尽可能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场地的整洁。
第六条 基站用电
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 ) 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
(一)甲方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
(2)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单独安装计量电表;
(3)甲方应将供电部门的月度电费帐单费用除以总用电量,作为当月每度电的分摊电价;
乙方应在【每月的 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分摊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将电费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凭证;
(4)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供电局注册的电表信息: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
1.1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xx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xx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租赁用途
3.1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起租日:xx年xx月xx日,终止日: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第五条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租赁费标准为每年xx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xx(大写)元(RMB);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xx个月的xx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xx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xx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租赁场地使用
7.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消防及安全
8.1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拆迁
9.1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互相配合与拆迁人洽谈。乙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10.2乙方无故延迟xx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xx%。
第十一一条违约金
11.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xx%。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其他
14.1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租赁期内,如乙方基站所在土地或建筑物发包、整体出租、出让,甲方应保证使新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或所有人继续履行此合同。
9、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乙方应付帐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10、甲方负责保证房屋能够正常使用,如有漏水情况及时维修,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电费。
2、保证承租期间用房安全,不随意破坏房体承重结构和已有设施,不在基站以外的地方堆放物品,设臵障碍。
3、自觉遵守甲方对进驻单位的有关规定,爱护甲方各种设施,凡属乙方管理不善和人为原因而造成所租房屋内有关设施的丢失、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和房屋。
5、乙方保证所建基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
6、保障安全用电,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常规维护及检修。
7、乙方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保证所用设备不影响甲方的电视系统、计算机系统及其它通信系统的正常工作,如产生干扰,乙方应设法尽快排除。
9、乙方在施工、维护设备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10、乙方维护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进出大门应出示相关证件。
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对甲方所提供的场地进行地勘,检查该场地是否适合乙方用途。
七、联络与通知
为了适当履行合同,双方同意建立联络人制度,联络人有权代表本方与对方进行交涉,并且负有将本方有关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项告知对方的通知义务。联络人有义务就对方提请确认的事项进行确认或者报告本方解决。联络人的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联络人
甲 方:
乙 方: Tel:
八、变更和续约
1、租赁期间,如甲方将房屋或场地出卖给第三方,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该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同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办理续租手续。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20%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对于乙方一次性提前支付全部合同费用的,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时,甲方除应按照上述第1项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赔偿费用违约金外,还应在收到乙方同意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提前收取的剩余费用及同期银行利息。甲方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履行金。
3、甲方因为政策变化、城镇规划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乙方按时搬迁,因此问题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对所建设施及安装的设备、天线、馈线等拥有产权。
3、本合同附件: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4、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场地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名称、位于地点、数量及用途:
甲方将自有权属的下列物品(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交付时间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内,年租金为(大写:元人民币整)含税。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从乙方进驻施工现场之日起30日内,乙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同一月份支付当年的租金。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地税局监制的正式发票。如甲方不能提供发票,乙方将从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税金代开发票。税金低于20%的,按照20%扣除,税金高于20%的,按照实际税金扣除。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租期内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如有任何第三方对租赁物提出异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因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正式使用租赁物前将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 1通知后5日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电力的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10KW的电力容量。乙方所用电力通过自备电表计量,按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由乙方预付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
4.甲方保证在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检修时提供必要的配合。
5.甲方保证在乙方进行必要的房屋装修时给予必要的配合。
6.乙方自行办理安装通信设备和天线的相关审批手续。
7.甲方如发现乙方设备被人为破坏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
8.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如出现争议由甲方出面解决处理。
9.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无偿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用以堆放建材、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权属发生变更时,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仍然有效。
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时,从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之日起,本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不经协商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期如数向乙方提供租赁物时,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除供电部门、甲方供电设施的正常检修和故障抢修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甲方擅自对乙方进行停电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其赔偿数额以乙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3.乙方没有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付租赁费,除及时补交租赁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交部分2%的滞纳金。
4.合同履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免责。
七、合同期内乙方在租赁物上建造的各种设施、设备,其产权归乙 2 机械及其他堆放物。方所有。
八、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约或由乙方拆走其建造的各种设施、设备。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商定由秦皇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其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了建设乙方所在地区数字移动通信电话网,甲方在充分知悉乙方对租赁物使用之用途及乙方作为电信运营商之经营情况的前提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双方多次协商就建立移动通信基站用房及/或用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种 □第2种 □第1+2种租赁标的(请在选择的类别前划“√”)供乙方使用:
1、位于 的平方米房间用作乙方建设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行机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缆及电源线。
2、位于 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塔桅设备。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缆及电源线。
二、租赁期限
鉴于移动电话网运营的长期性,基站用房宜采用长期租用方式,经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使用至 年 月 日。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标的(包括基站用房、场地及供电、地线等附属设施)清理干净交付乙方使用。
三、基站供电
基站供电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荷为25KW的三相四线制基站专用380V供电电源,并提供供电线路安装路由。甲方配电室至乙方机房的供电线路施工及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机房内安装电表一块)。甲方同时应提供避雷接地线(根据测试结果定);并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机房建成后一周内,提供电源。乙方按供电局收取的标准并按照电度表实际指示数向甲方缴纳电费,电费现价 元/度,电价调整以供电部门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每 (月/季度)支付一次电费,同时甲方应提供等额收款收据。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电源所用路由,但不负责基站供电。乙方自行解决基站供电电源,并自付电费。在乙方供电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临时用电,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电量付费。
(3)其他: 。
四、租赁费用及支付
1、双方约定,合同年总租金为 元 (大写:人民币元 整),税金为 元(大写: ),税金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为:为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总税金为元(大写: ),税金由乙方承担。
2、上述租金为本次基站租赁所需全部费用(乙方除缴纳上述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机房租赁费及楼顶平台安装天线占地费、施工配合费、电源提供费、电缆或光缆引入路由费、基站运行期间维护配合费等,不包含乙方自用电费。
3、税票的提供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甲方只提供收款收据,税金由乙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租赁发票。
4、租金以转账形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 。5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电费的银行账户信: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五、甲方责任
1、负责基站用房出租期间的常规维护及通信塔所处空地的土地管理,协助乙方及时处理供电线路及避雷接地线的故障,保证符合乙方基站使用要求。
2、甲方保证在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时,合法拥有该空地及房屋的产权或支配权,不存在影响乙方租赁使用的权属问题和纠纷。甲方保证乙方可不受干扰地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及房屋,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配合乙方维护机房的安全消防工作,未经乙方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乙方所安装的一切设备。
4、租赁期内租金按合同约定执行,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基站租金或电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5、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进出基站设施的方便,并允许乙方于租赁期内在机房及通信塔进行3G等设备、天线、馈线的增补和更新以及落实国家规定的电信运营共建共享政策。
6、甲方在其管辖范围内,为乙方的传输光缆由户外引入机房提供路由及用地位臵,并为乙方委托的基站建设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所需便利条件及配合。
7、租用期内,如遇因基站所在场地或建筑物施工、改造等引起乙方传输光缆、动力电引入电缆、天线等需同时进行改造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新的路由、地点,同时配合乙方进行线路割接改造。如遇计划停电,有义务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做好应急停电设备的投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车辆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一、租赁方式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在在约定期限和地点将车辆内交付给甲方,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接收租赁车辆,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1.2 租赁期限:【20__年 11月 1日】至【20__年 1月 31日】。
1.3 车辆交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号之一】。
1.4 验收标准: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车辆保险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乙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二、租赁物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车辆的资料详见附件1。
2.2 租赁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乙方购臵、享有合法所有权;
(2)乙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乙方保证其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完备、合格适运并按规定进行了维护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其他:/
三、保险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3.2乙方为租赁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要求为:
1、营运车辆 非营运车辆;
2、交强险;
2、商业险:机动车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责任险【1】万元、乘客座位险【1】万元/座以及【/】。
3.3鉴于甲方支付租金中已包含本条所述保险对应的保险费用,在甲方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免除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的除外。
第四条 交通事故处理
4.1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4.2因甲方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本协议
3.3款的除外);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办理相关的车辆保险申报、理赔等手续。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详见附件2《价格构成表》;租赁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1)车辆租赁费、车船税、养路费、年审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2)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车辆保险费;
(3)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5.2 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月租金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
(2)按季计算:【/】。
(3)其他方式:【/】。
5.3甲方支付租金以完成以下要求为前提条件:
(1)乙方于结算日前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经甲方对账确认,并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
(2)其他:/。
5.4乙方接收上述租金的账户(须与乙方名称一致)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
银行地址:/
户名:广州市的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36020__30920__29264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6.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6.3 甲方负责承担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和路桥费等费用。
6.4 甲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但该损失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对于乙方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部分,甲方相应地免责。
6.5 其他约定:/。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依法依约地提供租赁车辆:车辆设备齐全,车辆状况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干净整洁并在甲方要求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工作。
7.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赁车辆。租赁结束/日内,由乙方负责到以下第1点约定的地点取回车辆:
(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地点;
(2)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地点;
(3)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具体为:【/】。。
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取回车辆的,视为甲方已交付车辆,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负责办理及提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养路费、车审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7.4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5 一旦租赁车辆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乙方应当按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及时报险,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办理保险理赔。
7.6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7.7车辆出现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理完毕的,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替换相同等级的车辆,否则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
7.8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更换、违约主张、索赔、解除合同等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的要求将被视为乙方所接受。
八、违约责任
8.1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所引起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解决纠纷的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2 甲方无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1个月租金的数额。
8.3 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1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有权同时单方解除本协议。上述
7.9 其他约定:/。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1)所提供租赁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国家规定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况的;
(2)所提供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又不提供备用车辆的;
(3)其他因租赁车辆问题影响乙方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4)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保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的;
8.4 甲方利用所提供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附则
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0.3 执行本协议中涉及的书面通知、数据电文通知,按照双方提供的下述地址及联系人,以书面挂号信、特快专递、向指定的电话传真、向指定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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