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汉语我的根-优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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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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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汉语我的根-优美文章,本文共8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汉语我的根-优美文章
这就是你几千年来亘古不变的履历。还在母亲怀里时,每个汉字都坐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梦。自从被带出药铺以后,从此你便远离了冬虫夏草,名贵药材。
一出生就被放在动物们的甲骨上,后来又逐渐的将你迁居到竹简和纸上。那时的你还鲜为人知,虽不至于到冰雪塞外,但繁华都市也与你无缘,剩下的只有边远小镇,萧索乡村。出生贫寒,别无选择,有一个机会就不轻易放弃,这是来自国度的秉性的遗传。
历史的天空是一面水晶镜,角度好时也会照映出你的颜色,还有如洗的山峦。也许距离太远了,镜里的你有时竟变成墨黑,那里沉淀着你儿时的梦想。然而天空太远了,海市蜃楼般,承载你太多希望的天空对你来讲竟是如此的缥缈,属于你的,只有过往的风,飘落的雨,飞掠的鸟,没有谁肯为你作哪怕片刻的停留。于是,你想出来,让大家认识你,重视你,把中国的文化发扬光大,就这样风风雨雨几千年,中学生作文《我的汉语我的根》。
后来,你的奇迹出现了!你逐渐地被人们所发现,逐渐地被人们认识,并不断的演练,最终你成为了人们交流的工具。你甚至远渡到日本,为日本的文化奠定了基础。你逐渐地被人们认可,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你并深深地迷上了你。
可是最近,为什么我看不到你如花的笑靥?你整日愁容,忧心忡忡,是因为那天的考试吗?是因为那些错字连篇的'申请表吗?是的,你如是说。你说,你都认识那些学生们了,因为随时他们都在网上提及你。然而那天,他们仿佛从来都没有见过你。看着他们一双双疑惑的眼睛,你的心都碎了。当浪漫的网络用语在他们胸中次第涌起时,现实却生疼地打在你瘦骨嶙峋的身上。
现在,有多少人误将“列祖列宗”错写成“劣祖劣宗”?有多少人将“家具”错写成“家俱”?又有多少人误将“床前明月光”中的“床”字理解为我们现在生活中睡觉用的床?当闭关锁国的大门一打开,英语、俄语、日语等诸多外语纷至沓来,想看看你这汉语到底有几分能耐,几分魅力。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我们的中学生托福能考级,但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的时候,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
你担心,担心我们的后辈不知道历史上还有汉语这一门语言,担心他们领悟不到中国文化的内涵。当汉语在其他国家受到追捧时,却在自己的国土上迷失了方向。
汉语,你是我们华夏五千年积淀下来的精华,引领我们去探索五千年文明古国的奥秘,你是我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在我们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中血脉相承。在故乡的沃土上,我们要说属于我们自己的语言!
纵然,我们的中学生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纵然我们的中学生能托福考级,但是,绝没有一个中国人看不起汉语,因为你,汉语,你才是我们中国人真正的根!
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我的大学
●润 玉(四川)
四川外国语大学,
那年,我们在这里相遇。
还记得那时的我们,
记忆仿佛就在昨天。
清晨,天蒙蒙亮,那时的我们,早早地洗漱完毕。迎着清晨的第一缕微风,走到宿舍的楼下买了早餐,一只手捧着热腾腾的早餐,另一只手迅速打开手里的收音机,调到AM波段,戴上耳机迅速向操场方向走去。
早晨的空气清新,深深呼吸一口。清晨的操场,早已不再孤单。硕大的操场已经被学子们的身影所占据。几乎,除了晨跑的学长,大家手里都拿着收音机。也许刚来川外的人们会惊讶此时此刻这样的场景,但时间久了,这已经成为了川外特有的风景线。无一例外的,大家是在收听外台BBC VOA,这对于学习语言的我们来说,是例行的重要练习。清晨收听早间新闻,这样一来不仅能练习外语听力,并且还能模仿外台的发音:语音、语调,扩大词汇量,同时还了解了国际时事动态。
晨光微曦,太阳露出初晓的面庞。
上午没有课的时候,带上书本来到图书馆,摊开手里的书,开始新一天的晨读和背单词。坐在图书馆的位置上,有时累了,不经意望望窗外,想想自己的未来,该是如何的光景呢?偶尔带着丝丝的迷茫,低下头看着手里的书,突然感觉手中紧握的此刻就是未来,渐渐地安下心来,投入学习当中。而图书馆的位置也是每天满座,看着大家卖力的学习,那种氛围怕是今后再也找不到了。
上午有课的时候,带着课本来到教学楼。橙色大楼外面,几个金色的大字:团结、勤奋、严谨、求实,被晨曦的金色阳光照耀着闪着金色的光芒。伴着上课铃声走进教室,有时又急切的盼望着下课铃的声响。白天的教学楼传来朗朗读书声,操场上踢球的学长奔跑者,挥汗如雨。校园里一片生机盎然的模样。
晚餐过后,在镜湖旁散步。镜湖旁杨柳依依,记忆中的亭子不知道至今还在不在。忆得当时的大学时光,时常和室友在镜湖旁,杨柳下聊着天,发着呆,惬意而又温馨。
每逢周一,晚七点过后,教学楼下聚集了很多学子,这是我们的英语角时间,有时候很多外校的学生或是英语爱好者甚至外籍友人也会参与其中,大家聚集在一起用英语交流。而语言的学习需要环境,正是在不断的交流和应用中,语言的应用能力才得到不断的提高。气氛越来越热烈,每个人各自不同的观点在这里得到汇集碰撞。夜晚的川外一点都不冷情,反而就像热腾腾的火锅,冒着热气,大家团聚而座、回味无穷。
大学的生活和高中时代完全就是两样,中学被书本压抑了,仿佛大学这个小小浓缩社会总能解放那些被压抑了很久的人性。那时在学校的日子,总是那么的充实,不孤单,操场上、图书馆、镜湖旁、教学楼都留下了我们青葱岁月的身影,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吃火锅,一起玩乐。我们喜爱音乐、电影,和几位好友相约一起到学校里的一家音像店淘打口碟,谈起自己喜爱的乐队,聊经典的电影情节。寝室里夜晚大家睡不着,畅所欲言的话题仿佛无穷尽,从学校趣事到浩瀚星空,无所不谈。
刚进校门的模样,懵懂、迷茫,掂量着理想。
曾经的茫然、不安,仿佛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投进热腾腾的红锅,被食材和红彤彤的汤底所消散。
那金色的校训带给我们的是:团结的处事态度,勤奋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求实从实际出发的思维方式。
毕业那刻,我们坚定的告诉自己,如今再启航,期待前往阳光明媚的人生路上,曾经的金色校训在心中熠熠生辉,即使未来遇到再多的磨难,都不会放弃自己,不畏艰难、重新启航。
谢谢母校,以及谢谢曾经在校园里相遇的你们。
公众号:天府散文
优美文章:我的妈妈
我有一个疼我爱我的好妈妈,她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善良的使者,她拥有一颗博大的心,她拥有一个优秀母亲所具有的一切美丽与爱心。
—题记
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适应离开妈妈怀抱的日子。这时我已步入大学,妈妈不在我的身边。没有了妈陪伴与呵护,我是如此的害怕,害怕自己不会做任何事,害怕自己会出丑。我也许还没有真正的长大,还需要一段时间去获得自立更生的能力。我应该向妈妈学习,她就是我的榜样。
妈妈没上过学,她那个时代上学的极少。用妈话说就是根本没把上学当会事,姥姥家当时的生活是不错的,姥姥孩子多挣的.工分就自然多了,但是他们都不上学,偏偏喜欢干活,只有我的四姨上到了初中,到了最后也不想上了,据妈妈讲四姨当时的学习成绩是岗岗的,她不上了真是可惜。现在她的以前的一个同学,在他们班是以前倒数的,现在已经成了某高中学校领导了。种种原因吧,妈妈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能通过学习创造一个好的未来。我想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妈妈也会走进学堂的,妈妈现在始终对学校用一种敬意和憧憬。
妈妈其实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这和爸爸很相配的。对了,说起他们的婚姻还挺有意思,当时爸爸家里很贫瘠的,家里粮食都很少,爸爸是经人介绍认识妈,爸爸第一次到姥姥家,一看那么多的粮食,装满了很多袋子,爸回到家后把这这个“喜讯”告送了爷爷,,爷爷二话没说就同意了他们俩的婚事。看来,还是几袋粮食成全了爸爸和妈妈,真得感谢那几袋粮食,否则哥哥,姐姐和我就没法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也就不会享受到家带来的温馨与真情。
妈妈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职位,没有什么相当突出的才华,,她始终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与希望,以一颗善良的爱心感化着她身边的每一个对社会充满失望的人。妈妈一直生活在农村,很少去大城市游走,但对这个充满黑暗的社会有很独到的见解,妈妈从小就教导我们远离那些心存邪恶的小人,用她自己的话是“跟着好人学好事”。妈妈不允许我们做任何有违天理的事,所以每一次我糟蹋别人家的东西,她都会狠狠的骂我一顿,甚至会打我。妈妈在教育孩子方面是很有成就的,她每一次都能把我弄的心服口服,在这方面她比爸爸还严格。妈妈当时应该很痛苦吧,她是那么的爱我,怎么舍得打我骂我呢,她是恨铁不成钢啊。我小时侯太能闹了,做了很多错事,经常惹妈妈生气。现在想想要不是骂打,我早就成了一个社会“二流子”了。
伴随着妈爱慢慢的长大,从一个不懂事的笨小孩到一个稍微有点乖的小孩。在妈眼中我永远也只是个小孩。每一次放假回家,妈妈都会为我准备许多好吃的,生怕我在外面没吃好。而我却经常一天不回家。记得有一次,我星期六下午放假,我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和同学去打篮球,那时侯是夏天,很热的。我和同学在篮球场上疯了一个下午,之后就去河里洗澡了。我本来不想去的,我怕感冒,而且我有咳嗽的毛病,特别是在很累的情况下,所以妈妈最怕我累着,她最不赞成我打篮球。可那天实在太热了,我不经思考,和哥们直奔河里。洗完之后我怕妈妈会看出来,我就先在哥们家呆了一会。回家后天已经很黑了,妈妈一眼就看出我洗过澡,而且我还去打了篮球,这一切都是我红红的脸蛋惹的祸。可能是妈妈等了太久,可能妈妈心疼我咳嗽时难受的样子,她骂了我,打了我。我很生气,我觉得我没有错。吃完晚饭后,我没和妈妈说话就去睡觉了。可我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半夜的时候我咳了起来,我开始尽力不让自己咳出声音,但我发现那是很难的,我似乎也发烧了。在我万分痛苦的时候,门突然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发出令我窒息的响声。是妈妈,妈妈端着一碗水,手里握着一些药,慢慢的向我挪动,我拉开灯,妈妈已走到我的床前,此时只有了我吃药喝水的声音,不知为何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妈妈只是劝我多喝点水。我的心被一阵热风吹过,沸腾了,有一种辛酸,有一种感动。以后很多次因为我的不懂事,妈妈都会在骂我打我之后给我她最博大的爱,这也就是她令我心服口服的原因。
多少年过去了,妈妈依旧在忙碌着,依旧在以她的方式爱着我们,依旧以她的善良教育着我们。妈妈对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她得到的太少太少,也许这就是一个母亲的使命。母爱难以补偿,但我们可以用我们的爱回报我们的妈妈,在成家立业后常回家看看,看看曾经年轻美丽的妈妈,回味一下妈妈给我们的无私的爱。
——真心的祝福我的妈妈永远健康快乐
我的柴火优美文章
我的柴火
正是黄庄桃花盛开的季节,邀请妹妹们带上娘来欣赏桃花。
漫山遍野的桃花,大红、粉红、粉白争相簇放,间或有蝴蝶和蜜蜂在花中飞舞,惹的游人陶醉。
男孩子们在桃花树下追逐嬉戏,女孩们摆好舞姿,站在齐身高的桃树旁,一张笑若桃花的脸就在桃花丛中,留下倩影。[由整理]
这绵延十里的桃花可比金庸笔下的桃花岛大的多,漂亮的多,小说中真实的桃花岛只有几株桃花,按金老爷子的起名法,我眼前的桃花源就应叫做桃花山更为确切。
我们姊妹领着娘一路观赏,不时问娘好看吗?娘笑着说:“你们看着好看就好看。”
看来这些都不入娘的眼,也许是累了吧。突然,娘惊喜的发出一声喊叫:“快看那堆柴火,那么喜人!”
娘的脸上是挡不住的笑容,合不上嘴的笑还在张着,犹如望梅止渴,又仿佛捡了件宝贝那般的喜悦。
寻着娘指的方向望去,在一块桃花地头边堆着一堆柴火,很显然这是桃园主人修剪下来的桃枝,长短粗细整齐排放,只能用来烧火再利用。
娘还在拖长了音地自语:“这堆柴火能烧上半年,真好,那里的人真有。”娘说的真有就是真富。
因为按娘的逻辑,只有富的地方才有庄稼,有庄稼就有草,有草才有柴烧。
我恍然大悟,为什么我眼里的桃花在娘的眼里是柴火?我这个拾柴女最后明白了。
娘的前半生离不开柴火。在那段缺煤的日子里,老百姓只能靠柴火做饭取暖,柴火是一家人的生活依托,也是生存的底线。
在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别说缺粮少吃,就连柴火也是不足,满山上的柴草都抢干净了,只露出光突的石头,我每一天放学后的拾柴火是儿时的主要工作。
记得大冷的冬天,天不亮就叫娘喊起来,迷迷糊糊中拿上镰刀与绳子,一路上听着娘和婶子们,姑娘小媳妇们的拉呱我才清醒了一点。
要走很远的'路去一个大深沟里拾柴,人多不害怕,借着月光都抓紧干活。
我的邻居傻姑站在黎明前的黑暗里,跺着脚高叫着:“冻死俺了,冻死俺了,这么冷的天还叫俺拾柴火,娘,有你这么狠心的娘吗?……”
傻姑抄着双手站在山坡上,高声叫骂的声音在黑暗的山谷中回荡,没有人理她,这声音却永存我的记忆中。
傻姑啊,傻姑,你只明白冷,可你哪里懂得,一家8口人的煎饼、窝头、甚至连猪狗鹅鸭的饭食、冬天的取暖都等着这捆柴草呢?
冬天里娘就是家里的柴火,锅底燃烧的灶火照耀着她年轻的脸夹,火的声音摇撼着充满风霜的日子,让我们的家园布满温馨与祥合。
于是从艰苦的拾柴生活中走过来的娘,养成了这天走道都拾柴的好习惯,一般人走路看不见的草棒娘都要拾起。
娘的十根手指,这天已渐渐风干成十捆柴火,驱散了我们一生的寒冷。
娘的十根手指,从没拿过笔,但她用手拾起的一垛垛柴火,温暖了我们的一生。
桃花山之旅,娘是真的没看见桃花吗?
不,娘透过桃花看见的是岁月,看见的是期望,看见的是好日子。娘眼里的柴火比我看到的桃花灿烂的多。
我的家的优美文章
今天,我去了我以前的家。
走进大铁门,还是以前的情景,以前的电线杆,以前的白枣树……走到最里面,还有一扇大铁门。走进这扇铁门,,一个美丽的大花园边映入你的眼帘。鸟儿们在嬉戏,小猫们在小树林里窜来窜去。我以前养过一只眼睛是蓝色的`漂亮小白猫,我叫它阿咪。 阿咪以前生下来四只小猫咪,我给他们取名为d、r、m、f,好记一点嘛,呵呵。哎,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还认不认得我。
我以前养过龙猫,养了两只,可是一只生病死了,一只被我爸爸热死了。因为龙猫一定要生活在二十六度的环境下,但有一次,我爸爸不小心把空调搁到定时了。后来房间温度越升越高。我们出去了,又是夏天,于是,它就被活活热死了,唉!
为了表达对这亡灵的歉意,我们为它做了一个坟墓,还立了一块碑,碑上写着龙猫泡泡之墓。 我这次去,也去看了一下它,还跟它说了悄悄话呢!
——此处为老师批注。
对了,花园里面的草垛里还有野果子呢!我又跑去看了一下,真的还有诶!蓝色的、红色的和绿色的。我小时候还一直吃呢,吃得那么津津有味。我拿起一颗放进了嘴里,“还是这个味道!”我轻声嘟囔了一句,两行热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
大家都知道有一种树叶很大,把它割开来可以流出牛奶般的汁液吧!这个,我这花园里也有呢!花园就是我的小天地!
里面还有壁虎呢,我以前看到过,把我吓死了,很大一条呢!
房子后面还有一个后花园。不过,后花园里面就没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了。不过,有我的无花果树和枇杷树,都是自己种的,结出来的果子可甜了呢!
“倩倩,时间到了,该走了!”妈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呵呵,我以后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来了吧!也许,再也不会来了……
小猫咪们、泡泡、我的果树、树叶、壁虎们,再见了……
哦,再见了,我的家,我的曾经的家,我的记忆深处的那个家,我的最好的那个家……
优美文章:我的陈词滥调
看完血色浪漫我一直很想写点东西来发表下感慨,或者是对主人公的羡慕,或者是被主人公的性格所吸引,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样,拿生命当玩笑,拿爱情做装饰。或者我骨子里都潜存着这样的冲动,只是我却没有钟跃明洒脱,他是游戏人间的浪子,他的成就就在于性格,这种东西却是我等装不出来的。
说到这电视局就不得不提一提女人了。周晓白:钟跃明的初恋,小时候钟当混混的那段日子追到的一个高级将领的女儿。周晓白有很好的出身,很不错的长相,性格也是传统的相夫教子,很体贴人,也很带刺。当他在餐厅里直接质问钟跃明:“你敢说你不爱我?!”,那语气,那神态,一时间让我觉得她野蛮得性感,却又带点理性。她又是高傲的,对海洋的爱却一直没有动心,虽然她嫁给了张海洋,我觉得是冲动的促使。这种女人很适合做老婆,如果她爱上了你,她会愿意把所有的都豪不保留,她和罗兰谈感情世界的时候也丝毫不隐讳和钟接吻,甚至愿意把身子给钟的事。这种女人的爱是宽容,她的.爱是彻头彻底的,让人觉得压力,让人觉得野蛮。
秦岭这个名字就富有色彩。在地理位置上是中国南北的交界,我总觉得秦岭是两重性格分裂的人。她的美丽,她的艺术气息,还有她对钟跃明所做的事,她不需要回报,也不屑于回报。有的时候又觉得她冷静的让人可怕,她对钟跃明说::“我答应和你在一起,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可我们的关系可能也只是暂时的,我们的人生还充满了很多的不一定,今后如果你遇到更好的女人,我会放你走,如果我遇到更好的男人,你也不能拦着我。”这样的话已经让男人给醉了。她注定和钟跃明无缘,我想钟跃明的确爱过她,不仅仅爱的她的歌声,周晓白的确输了,输得那么的彻底。秦岭也没有赢,因为她自己曾说过:“我爱你,但我绝不嫁给你。”我也曾为秦岭心动过,就是那一刻她看到钟跃明他们聚会时,哭着离开了。那是多么大的爱意,就连局外人都免不了要被感染。如果你这辈子有幸能有一个红颜知己,那么秦岭我觉得是你最大的选择,像情人又不是情人,对事物的无所谓,这样的人,或者天生就是多彩的,难怪钟跃明都会爱上她。也难怪那个新加坡富豪愿意洒掉万千家财也只愿博得她一笑,为了她甚至愿意救情敌,他们都是伟大的,祝福他们。
我觉得高钥是不该出来的,她让钟跃明有了归宿,让钟跃明不再是可望不可及的浪子,她也让钟跃明慢慢的磨灭在了温暖之中。她让浪子有了感情,这不知道是电视的幸运还是电视的结局。高钥和周晓白有点像,只是她更懂得自己需要什么,自己想得到什么,她也一直在为此而努力。我想钟跃明能有这的婚姻,也算是完美了。
对于钟的秘书,她是一个为了钱而愿意做任何事的人,其实也不算是为了钱,只是她要出国,她需要钱而已。她也算是可怜的人,这是她却不知道,有的时候信仰却比任何东西都重要。就算那个风尘女子,都能为了爱情而自杀,殉情也许是证明她不够坚强,但是却能让人替宁伟有点开脱。至少他除了钟跃明,还有别人。
今天看王家卫的电影《东邪西毒》,总觉得他的电影是黑白色的,就像那句话所说:彩色的世界总有白与黑。很喜欢里面的一句台词:“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这段话已经说出了内心的挣扎世界,好象周晓白的情,好象秦岭的淡淡爱意。也似乎在阐述我自己。欧阳峰:“很多年以后,人家叫我西毒。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变得很恶毒,只要他知道什么叫嫉妒。”这是四十男人的心声。记得一年前我在一个网友的空间测试心里年龄,那时候的我20岁,心理年龄20,一年后的我再去测试的时候21岁的我心理年龄已经到了30。也不知道是自己变得老道,还是成熟到苍老,说不定22岁的我已经被嫉妒所折磨,成了另一个西毒。今天我妈妈给我打电话说我好几个姐姐今年要结婚,人们都在变化着,只是好想留下现在的心情,等到几年后再去看,所谓的少年不识愁滋味嘛。王家卫的电影我在几年前就已经看了好多次了,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从旺角卡门到春光乍泄,中间配套着重庆森林,阿分正传等等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体验,他是在把电影展现出来,又是在把你内心给挖掘出来,人往往总是在逃避,逃避内心的挣扎和某些矛盾的事物。姐姐们今年结婚,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回去参加婚礼,只是有的时候就特别想哭:我快乐到孤独,缺乏到满足,人大了快乐都想哭。
如果要我选,我会选周晓白,因为我希望爱得干脆。
优美文章:怀念我的父亲
腊月二十二是父亲去世三周年的祭日,想起父亲去世前的日子,每每总会忍不住的流泪。很是怀念我那可怜的父亲,一个勤劳的人,一个节俭的人,一个为孩子操碎心的人,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一个孝顺的人。在我的眼里,父亲是一个好儿子,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父亲是一个勤劳的人,一生都在不停地劳作。记得父亲每天早晨做饭的样子,记得父亲每天喂牛的样子,记得父亲每天在田里赶牛犁地的样子,也记得父亲在地里割麦子的样子,记得父亲拉麦子满脸是汗的样子,记得父亲麦场扬麦子的样子,还记得父亲在月光下剥玉米的样子,记得父亲垒墙盖房的样子.............一切都远去了,一切都成了回忆,只记得父亲那满是皱纹的脸辛勤劳做的样子,父亲远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父亲为他的子女劳累了一生,为我们这个家撑起了一片天。依然记得父亲送哥哥上学的情形,依然记得父亲送姐姐打工的情形,依然记得父亲为我和二姐送面的情景,也依然记得父亲照顾他孙子的情景。父亲为我们做了太多,而我们所给予他的却是那么的少,当我们正要报答他的时候,他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他爱着他的家人子女,照顾着我们生活,可是我们为他做了什么呢?父亲,一个为我们操心的人,如今我是多么的悔恨没有为父亲多做点什么呀?
父亲是那么可怜的一个人,年轻的时候辛勤的劳作却没有得到什么,可正当壮年的时候却遇到了车祸,我的父亲脑子受到了重伤变得有些痴,他的肋骨折了一根竟然一直没有说,直到他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想想他从出车祸到去世的七年里他一直都在疼痛中度过,这是怎样的一种疼痛折磨呀?在父亲最后的日子里我一直陪在身边,眼看着父亲一天一的消瘦下,他没有办法吃饭,吸着氧气还喘着粗气,那又是怎样的难受,我们想尽力的挽回父亲的生命,可是他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可恨那个撞我父亲的人,使我的父亲一直痛苦的活了那些年,也因为那次车祸才是我的父亲早早的离开了我们,也希望那个人得到应有的报应。
我陪着父亲走完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程,父亲在痛苦中走完了他的一生,在最后的时候他很安静,离开了他的亲人。对于父亲的离世,我一直都悔恨着自己,倘若来北京治疗也许他就不会离开了。人生有太多的无奈,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正如远去的时光远去的人,我们永远也不会再拥有再见了。父亲离开了,我会永远的记着父亲为我们做过的事,也记着父亲说过的话,父亲一直在我心中。
父亲那样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一直做着平平凡凡的事,他勤勤恳恳的奉献了一生,我会永远记着父亲。父亲离开了,远去了就永远不可能回来,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我们的眼前人。母亲也老了,只希望他可以安度他的晚年,我会尽力的为母亲做好一切,在母亲的有生之年尽我最大的.孝心,使母亲能快乐平安幸福的生活。
人生在世,至多不过百年光景,这匆匆的光阴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遗憾,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每一天都过好,让关心你的人和你关心的人都得到安心,这便是人生少些遗憾了,人生苦短,我们该抓住这仅有的些许时光把自己的人生过好,也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做该做的事,活该活的人生,踏踏实实的走好人生路上的每一步,做有意义的事,直到生命的最后我们不后悔,我们也就度过了一个完美的人生。
怀念我的父亲,愿他在天国得到永生。我也会尽力帮助每一个亲人,照顾好我的母亲。永远怀念我的父亲,我将踏踏实实的走好我的人生路,抓住这匆匆的时光,让自己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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