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故事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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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故事高三作文

我喜欢出发高三作文

我喜欢出发。那绿得纯粹的高山在向我招手,那一望无际的草原在向我呼唤,那种种的美在向我示意:喂,出发吧,希望在等着你,梦想在等着你,未来在等着你!

于是,背起行囊,我出发了。

和煦的阳光里,小鸟欢快的鸣叫惹我心醉,我登上了万里长城的制高点。山峦连绵起伏,一条巨龙横亘在我的脚下。仿佛,历史正踏着方阵,挥舞着长矛,向我走来,那凄楚动人的歌声在长空回荡:“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曾经的屈辱,已化作这压不垮的民族脊梁,抬起头,它用眼神向世人宣告:“我要驾云腾飞。”

整整被风吹乱的衣衫,继续出发,我来到了“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肥嫩的牧草衬着一团团的白,清风从我的耳际滑向我的发梢。此时,我真想化作一只苍鹰,拥有这一片宁静,感受“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满足。登临唐古拉,我又愿自己是山顶圣洁的积雪,化作涓涓细流,翻山越岭,跌宕成一首壮美的歌,冲过三峡,冲向一马平川,去寻找美,欣赏美,享受美。

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留恋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我不匆忙,边走边看,让精神和灵魂与我同行。

人生一如出发,由稚嫩到成熟,由狭隘到广博,不断地攀爬,只为登临心中的长城,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千沟万壑,浮云苍茫,即使一路上皆是飘渺苦雨、慑人寒风,也不能阻止我的脚步。只因喜欢嘉裕关上猎猎飘扬的红旗,陶醉于塞外声声粗犷的号角,向往八达岭熊熊燃烧的烽火。不到长城非好汉,即使最终不能达到目的,我也要把整个世界装在心中,让千军万马在我的沃野奔腾,叫身后的荆棘绽放一路生命之花。

人生的高度一点一滴地累加,高尚纯洁的心灵之花开放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中。于是,公交车上留下我主动让座的身影,志愿者队伍里有我灿烂的笑容……描绘每一个美的瞬间,将自己定格。

喜欢舞弄画笔的我,还清晰记得当初出发去老师家学画的情景。我绘出的第一笔,只是一团黑得泛光的墨迹,却让我感受到了新鲜和喜悦。学画路上,但见灼灼红叶,熠熠群星,多少次沉醉其中,多少次醉得不知归路。如今,我已将墨汁化为云梯,采摘到了最美的那一片;将颜色化作繁星,点亮了我心底的绿草原。

登临长城,飞越草原,年轻的心已出发。希望在前,梦想在召唤,未来多美好,喜欢出发还要理由吗?

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激励孩子成长的108个好故事》,这本书里有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字叫《降临了七次的好运气》。

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它讲的是一个有孝心的小男孩,家里穷得没米下锅了,他自己主动地去找一份工作,碰巧一家商店正在招聘员工,小男孩高兴地报了名。还有六个小男孩也想碰运气,店主说:“你们七个人来进行一场比赛,谁嬴了我就招谁。”结果,天黑前谁也没有嬴得这场比赛。第二天,有孝心的小男孩表现突出,他一连七局嬴了。店主说:“为什么好运气会在你的头上一连降临七次?”小男孩说:“昨天晚上我都在练习。”

读完后,我心里想:我要学习小男孩这种锲而不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我还要学习小男孩这种有孝心的精神。

想想我自己,爸爸妈妈给我创造了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我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今后,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找一份好工作,挣了钱,好孝顺爸爸妈妈。所以我要从现在做起,用心学习,并帮爸爸妈妈承担一份家务。

要说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不是那装满古典文化的四大名著,也不是风趣幽默的小人童话,更不是每个小学生都爱玩的脑筋急转弯。而是一个有趣的寓言故事――狐狸与鹤。

这一天狐狸请鹤来自己家里边做客,他给了鹤一个平平的盘子。让鹤吃盘子里的东西,可是鹤的嘴又尖又长,根本吃不到盘子里面的食物。狐狸看着鹤的样子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心里偷着乐:哈哈哈,这鹤也太容易上当了吧。于是狐狸就边笑边吃,有时候还不停的吧唧吧唧嘴。鹤的眼球上布满了血丝,愤怒的在心里默念:你真是一个大坏蛋。

过了几个月后,鹤也用同样的方法让狐狸来家里做客,狐狸一听说有肉跑的比兔子还快,一会儿就到了鹤的.家。可是,肉放在一个又高又细的瓶子里,狐狸看到了以后目瞪口呆。心想:如果上次好好招待鹤,现在也不会变成这样了,鹤的眼睛盯着狐狸就像在告诉他:让你上次那样对待我,看你怎么办。

这一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对别人做了坏事,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法对待你,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生活中我们最好不要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不然他也会“报答”你的。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爱护和平共处,要给大家一个充满阳光正能量的身影。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和缺点,不可以像狐狸那样嘲笑别人的缺点。我们都要有一颗温暖,善良,友爱,谦虚的心!

星期天,我看着妈妈新给我买的《米老鼠经典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哄孩子》。

“嘿,巴奇!我一接到你有紧急问题的消息就赶来了!”米奇大声地对巴奇说。“谢天谢地,你终于来了!”巴奇满怀高兴地说。“怎么了?”“可怕得我都说不出来,只能让你看。”巴奇指了指对面的小女孩。“这是我的侄女小帕要在这里呆到明天再走,我得照顾她,他会把我活活吞掉的。”“首先,小帕不是鲨鱼,她看上去很乖。”米奇对巴奇说。“可是,我不会带小孩子。你来看看她,什么都能干出来,她让我陪她玩过家家、洋娃娃。”“你这么大的人都不会玩吗?”米奇边笑边说。“你一定要留下来陪我。”“好吧!”米奇说。米奇哄着小帕,小帕把米奇整得连腿都瘸了。巴奇呢,连我都看着害怕!

就这样,米奇陪巴奇度过了这样的一个悲痛的一天。

我很喜欢米奇,我又翻到第二页,看到了米老鼠的诞生。原来米老鼠是华特先生创造的。我又了解到了米老鼠卡通造型的演变等等。

我也看到了唐老鸭的创造人卡尔先生,他也是鸭族之父。

我翻到最后一页,“教你画卡通画”。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也喜欢这本书里的经典故事,我对这些经典故事的启发很大,我要向米奇那种喜欢帮助朋友的精神学习,这让我想到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的表示歉意。”我要牢牢记住这些经典故事里的经典道理,并细细体会!

我最喜爱的动画故事是《天空之城》,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把我深深的震憾了。

一道蓝光划过天际,从天而降,一颗小小的飞行石,点燃了几百年前一段古老而又繁华的文明。那一段辉煌的过去,隐藏着无数宝藏――神秘的拉普达文明。

一段不经意的过去,使两位少年为探索谜题而加入了海盗的飞舰队,因为那段文明,又成为了军队追捕的对象。拉普达――座天空之城的名字,一个家族的名字。

一颗小小的飞行石具有那么大的魔力,但是这些魔力并不常有,只有咒语才能控制它。每个咒语、每个词都能控制飞行石的魔力,一颗小小的飞行石是能让一座城市飞起来的大型飞行石的“引路者”。

两位少年分别是小杰和希达,军队出动了不少兵力追捕他们。为什么呢?因为军队也想找到天空之城,掠夺财宝和科技。为什么军队会知道有天空之城这件事呢?因为从天空中掉下了一个天空之城特有的战斗机器人。军队抓到了两位少年,希达不经意间说出了咒语,机器人复活,把整个军队城堡打了个底朝天。

军队有了飞行石的引导,乘飞船飞向飞行石指引的方向。

到了拉普达之后,他们疯狂抢掠,看似要把拉普达的所有财物洗劫一空。唯有一人径直去了拉普达的中心――大型飞行石所在位置。那人去了以后,惊奇的发现,旁边还有一块不起眼的小石碑――拉普达的控制器。

那人利用飞行石和控制器把军队全部杀死,多亏了小杰和希达说出了咒语“毁灭”方才拯救了自己。原来,“毁灭”一词是能让拉普达毁灭掉的咒语,幸亏拉普达有好多棵千年大树,树根把小杰和希达拖住了。海盗舰队来接他们了,海盗舰队自己也收获不少――黄金、宝石等贵重物品。

根要扎在土壤里,和风一起生存,和种子一起过冬,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不管你拥有多么惊人的武器,不管你有多少可怜的机器人,只要离开土地就没办法生存。天空之城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它的财宝和科技,而是人类纯洁静美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青铜葵花了!

这篇故事主要讲一天葵花的爸爸去葵花田的时候不幸落水,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认识了青铜,青铜非常喜欢葵花,青铜为了葵花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青铜一家为了能给葵花幸福牺牲了一切,天下了一夜大雪,积雪足有一尺厚,早晨门都很难推开。青铜为了有更多的钱卖了自己脚上的鞋!年纪已大的奶奶一边伺候菜园子,一边到处捡柴火,常常天黑了,还不回家。寻找她的青铜和葵花总见到,在朦胧的夜色中,奶奶弯着腰,背着山一样高的柴火,吃力地往家走着。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进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姐妹,而且都是圣者。他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生,是神。

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即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会他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从小我就喜欢听妈妈和我讲丑小鸭的故事,我总是会可怜还未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当它变成白天鹅时我会为它感到高兴。

在我的枕头底下还有丑小鸭的故事书,它是唯一一本我保管的最好的书,也是我保管的最久的一本书。每天在我睡觉前,我总是会把它拿出来看一遍,越看我越喜欢,喜欢到我买的布娃娃全是鸭子和天鹅,在我的房间里存放着各式各样不同大的小的鸭子和天鹅。

每天我都会抱着我房中最丑的一直鸭子睡觉,因为我觉得它最像故事中的丑小鸭,开心时会抱着它在床上滚来滚去,不开心时会抱着它坐在床上的一角,同它抱怨自己心中的委屈和埋怨。

我喜欢丑小鸭,不仅是因为丑小鸭的故事动听,更多的是我喜欢丑小鸭这个角色。我怜爱她的自卑和娇弱,我欣赏她的诚实和坦率,我更珍爱并抚慰她洒满露珠的羽翼。

刚开始的你会相信么?一只丑陋的小鸭子会有一天变成白天鹅,从一个人人都讨厌它、远离它的.丑鸭子变成一个人人都羡慕它的美丽的天鹅么?

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丑小鸭付出了多少啊!最总它的付出收到了同等的回报。

语言简洁,概括性强。主题积极、开头简洁、结尾有力。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阅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可以让我了解世界各国的历史《寻宝记》、有让人惶恐害怕的《查理九世》,有……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苹果树上的外婆》。

故事大概讲述了:有一个孩子叫安迪,他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令他很伤心,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带着安迪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又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和她的来历一样的'奇怪,裙边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一些大胆新奇的想法,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安迪在新奶奶的帮助下懂得了什么是爱。在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渐渐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从而懂得了如何去关爱和帮助他人。

故事的主人公虽然是个可伶的孩子,但是他却显得非常坚强。假如我是安迪,我会帮助老奶奶重获她的幸福,让她去和她的孙女住在一起让她感到温暖,不再有一丝丝的孤独和伤心。让她的生活变得明亮,我更会时不时去苹果树上陪陪“外婆“,让她不那么寂寞。假如我是老奶奶,我会给安迪多创造一些快乐的机会,让她的生活多些色彩,让他明白什么是爱,让他不孤单不寂寞。

读完这本书,心里是暖暖的。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关爱身边人,关爱使亲情更加温暖,关爱使友谊更加纯真。关爱他人使自己更加快乐。

“我喜欢简单”。我终于大声地喊出这句在心底发酵许久的话,泪不知何时已盈了出了我的眼眸。

是的,我呼吁简单。日益发达的物质文明,在不经意间给人心蒙上了一层保护膜,使一切望去都朦胧且似是而非,看不到彼此的真实性,当纯洁的师生情不再诱人,当维系人与人之间的真挚化为奢谈,当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沾上了“钱”与“利”的湿腥,我的天空一片狼籍。

我一度堕落了,四处寻找不到人际间的方向。在茫茫人海中,我是一条游鱼,浑浑噩噩,“篱门是蜘蛛的家,土墙是荔枝的家,枝繁叶茂的果树是鸟雀的家。”戴望舒如是说。而我却连乡愁也没有,沉浮在世事沧桑之中,任寂寞的花自开自落。

时常,孤寂,忧愁,郁闷,懊恼像洪水般侵袭我,以致我的心灵之堤无力承载,任泪水漫出我的眼眸,天地一片汪洋。

只想找个人来聊聊天,只想找个人听我述说心声,却蓦地发现,不知何时,话题也只是在“利”与“弊”之间徘徊,我于是远远地退出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民的`物质丰富了,而精神却越来越空虚。有句话说得好,人不可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人带进坟墓,股票跌了,有再涨的时候,工作没了,有再找的时间,但聪明的你告诉我,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为什么一去不复返?

冥冥之间我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朋友,你只拥有简单的心理,看天边的云彩正向你飘来,你就笑着去迎接她。”

“拥有简单的心情”像第一缕晨曦划破长空,像一双纤纤玉手,拨动我心头最脆弱的那根弦。它让我在失落中找到了自我,在无奈中懂得珍惜。

于是,我开始学习简单,走到大街小巷,感受风轻轻,水粼粼,日融融,一切是那么舒心、惬意,我真的喜欢简单,喜欢朋友间的促膝长谈,无论是对过去的回望,现在的打拼,还坚未来的憧憬,都让我感动不已,但愿美丽的心情在这个世界传播,陌生的我,也为你祝福。

我崇尚简单。简单并不意味着平庸、无为。相反,简单是一种信念,一种追求。拥有简单的心情,产生一种美好的愿望,有动力认真学习,靠近愿望。简单,更是一种幸福,一种超越生命获得的幸福。

岁月悠悠,人的成长是一个心路历程,我为找准了人生坐标而暗自庆幸,心灵在自然中升华,在简单的生活中感受无穷的快乐。

四季是美丽的,这其中就有姹紫嫣红的春天、烈日炎炎的夏天、硕果累累的秋天、银装素裹的冬天。但我还是喜欢这郁郁葱葱的夏天,它虽闷热,却是五彩缤纷的,只要你用心去感受,就会觉得它十分迷人。

夏天是绿色的,不信你走进我们的学校里看看,你会发现整个校园都被绿色给笼罩了!放眼望去,绿树成荫,走在中间,一丝丝凉爽的微风拂面而来。榕树高大挺拔,绿色的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光,展现出勃勃的生机。其他树木也褪去了冬天留下的枯黄,取而代之的是一树的翠绿。

夏天除了拥有绚烂多彩的景色以外,还为我们带来许多乐趣。

夏天是充满激情的,它奔放、豪迈。夏天的美让人陶醉,夏天如同一杯绵软香甜的冰激凌令人久久回味。拥抱夏天,我们与夏天同乐。

夏天是红色的。唐朝诗人杨万里在诗中写道:“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你瞧,那一朵朵粉红色的荷花犹如披着轻纱的仙女在湖中沐浴。花骨朵儿像火炬似的高高伸出,娇羞欲语,盈盈欲滴,随风飘来清香阵阵,沁人心脾。有的蓓蕾初绽,像羞答答的少女;有的竞相开放,露出娇嫩的小莲蓬。

夏天是蓝色的。它说变就变。一会儿阳光晴朗,再过几分钟,就立即下起了暴雨。电闪雷鸣,狂风咆哮着,一道道闪电划破漆黑的夜幕,沉闷的雷声如同大炮轰鸣,使人惊悸。雨停了,那瓦蓝的天空出现了一道道彩虹,雨后的空气反而更加清爽。一切都是那么的舒畅,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到处都是美好的……

在蝉声阵阵的夏日里,蜻蜓靠着树荫低飞,生怕自己的翅膀被这火辣太阳发出的刺眼光芒灼伤。在这骄阳似火的季节里,人们在游泳池里嬉戏翻腾,快活戏水,充满了欢声笑语,真有说不出的惬意。我们甚至可以去海边,迎着银白皎亮的海浪追来逐去,脚踩在水里,冰凉冰凉的,在酷暑难耐的夏天,真是舒服极了!我们肆无忌惮的在沙滩上享受阳光浴,在海边拾贝壳,海中畅游,这是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夏天、阳光、冰淇淋、花裙子,我想是每个女孩子的忠爱。

我,一个刚刚升入中学的快乐女孩,回想起童年的最后一个夏天,穿着漂亮的裙子;吃着冰爽香甜的冰淇淋,幻想着充满神奇色彩的中学:操场上有帅气的男生在打篮球,教室里下课后的同学们有说有笑。一切都那么融洽美好。中学意味着成长,意味着我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意味着我迈入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这个十字路口对我而言很重要,当然我也走的很艰难,真的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个脚印上都记载着我付出的无数汗水和艰辛,但我还是成功地走到了这个令我向往的十字路口,我很幸运,考上了一所省级重点中学,这也使爸爸、妈妈倍感欣慰。

今天是国庆节,雨一直下个不停,全家旅游的计划只好取消,爸爸、妈妈和我便去姥姥家过节,还好姥姥家有两个小妹妹陪着我,让我不会孤单的望着不停哭泣的天空发呆。午饭后,我在家实在呆不住,打起一把红色的伞,走出了家门,两个小妹妹紧紧偎依在我的左右,走在湿漉漉的小路上没几步,她俩忽然往家跑去,正在我纳闷的时候,两个小家伙又端着盆跑了出来:“姐姐,咱们给奶奶家接水吧!”她俩兴致勃勃地说。“接水干吗?”,“可以给奶奶家节约水啊!”。望着两个天真的笑脸,我莞尔一笑,看着两个小傻瓜,不由地想起了小时候的我,不也是这样天真烂漫吗?

现在的我已是一名中学生了,不会再为一点小事向爸爸、妈妈发脾气,懂得了在餐桌上把好吃的东西先夹给长辈吃,照顾好小妹妹;放学后去同学家玩,先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向父母报声平安;领会了父母为我所献出的那份爱是多么无私,我只有倍加努力学习,才能报答他们……

一阵冷风袭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啊!秋天来了,告别夏天,我长大了!

我的家乡是坐落在北方,并不起眼的一座小城,但家乡的夏天却有着别样风情。

早晨四点钟,站在外面,凉爽的小风透人心脾,有刚刚睡醒的小虫飞来飞去,没有一点嘈杂,人们大多都在沉睡。渐渐地,太阳的温度开始发威。此时,吃完早饭的老人们人手一个小板凳,陆续地走出家门,坐在阴凉地上,开始了一天的闲谈。他们那安然自若的神态,仿佛桃花源中“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描述的情形。偶尔有卖菜人推车走过,他们便“一拥而上”,细细挑选,并有商有量地讨价还价,然后欢欣鼓舞地满载而归。家乡的夏天,笼罩在一片祥和之中。

晌午,让人热得透不过气,太阳高挂空中,于是几乎所有人在夏天都有这样一个习惯——午睡。植物却与人不同,它们在静静地汲取太阳的热量,蓄势待发,疯狂地生长。还有些不知疲倦的小虫儿,在各种花之间来回穿梭,使得热浪袭人的晌午生机勃勃。家乡的夏天,充满着活力。

傍晚,夕阳西下之时,太阳的余辉洒落大地,为回家的虫儿照亮熟悉的归路。阳光也由晌午刺眼的金黄转为温馨而美好的橘黄,使还家人的脚步更加匆匆。劳累了一天,望到这让人心头一暖的橘黄,就更希望快点回到家,回到这个温柔港湾了。家乡的夏天,赋予着满满的温馨。

偶尔一场大雨从天而降,冲刷掉了多日的酷热,洗涤着大地,洗涤着人类的心灵。向窗外望去,密密的雨水形成了一个大水幕,让人仿佛笼罩在梦里,虽说真真实实,却有着梦幻般的感觉;急急的雨滴落在地面,很快就形成了一个个小水洼,并在其上面荡开了轻轻的涟漪。此时,所有会动的生灵全都躲起避雨,除了雨声之外,再无其它噪音。家乡的夏天,喧闹中安静无处不在。

感谢造物主,感谢他让我们拥有了夏天,拥有了这样一个美好的季节。一年有四季,唯家乡的夏天让我流连忘返,让我心驰神往!

夜,安恬宁静,整片大地都沐浴着月亮的柔和的淡青色的光辉。微风也昏昏沉沉的缓慢的绕过耳边,紫色的头发不禁微微抖动,莲的淡淡的气息便在身边围绕,并慢慢荡漾在空气之中,它与空气,以及最自然的声音-风声,融合在了一起。除此之外,在这儿,已经没有其它的声音了,那些声音已经恬睡在这夏夜里了。少女依然坐着,任凭风儿吹乱紫发,吹皱少女的衣裳。

抬头,望向远处的天空,深蓝色的天空之中,没有一丝云,只有柔和的月亮和星星,且并没有出现众星捧月情景,或许月亮的光掩盖了星星,或许只有月亮黯淡时,星星才能焕发光彩吧。

我手托着下颚,独自坐悬崖边,从高山上俯瞰,远远的山下的村庄早已熄灭灯火,或许村民们正躺在他们温暖的床上,做着那美妙的梦吧。移开视线,看向地平线处,那朦胧的线是天与地的分界处。我向往天空,尤其夜幕降临的天空,看着星星在那描绘美丽的故事。我喜欢蒲公英,他们有着银色的羽翼,可以从地上乘着风儿去亲吻天空,到达星星与月亮那遥远的银色的美好的地方。

在这片土地上的生活从未如期望般的一样美好,所以向往天空,妄图逃避。夜里的风依旧刮着,刮着,周边的树枝颤动了绿色的叶。风儿扫落了星点树叶,在空中,在紫色的眼眸前荡着,给夏夜带来星点飘零之感,也给出国留学网带来星点凉意。真没想到这有着莲花的气息的夏还会带着秋的凄凉。一丝忧伤滑过眼帘,就像这叶划过天空。

起身,抖擞抖擞衣服,弹落在衣上栖息已久的落叶。这叶还是绿色的。轻轻地拾起,上面的叶脉清晰可见,并且那叶还在月光之下泛着绿光,只可惜凋零太早。轻轻埋下这片树叶,算是悼惜吧,悼惜这片叶子,也悼惜我那不如意的生活。沿着曲折的山路回到房子之中,只在这留下凄凉的夜,幽幽的莲的气息和无声的悼惜,让天空的月与其作伴吧。

每逢暑假,我都会去乡下待上一两天。乡村的夏天,也便我喜欢上了夏天,这个充满火一般炽热的季节。

清晨,太阳柔和的泛着一点儿光芒,透过树木与庄稼间的缝隙,落花流水下参差斑驳的影子,如碎银一般铺在地上。清凉的风轻轻掠过河面,漾起一片稀稀疏疏的小波浪,发出极细切的声响,仿佛是母亲边哼着歌谣边抚摸着熟睡中的孩子。空气也很清新,好像反肺洗个澡一般。

不知什么时候,太阳仿佛醒了,像个大火球一般炙烤着大地。颜色各异的野花在河边仰起了脑袋,引得一群群蝴蝶和蜜蜂不知疲倦地翩翩起舞,纵情歌唱,平时生龙活虎的小狗则懒洋洋地趴在屋檐底下,伸着舌头,眯起眼睛,河边的顽童叫着,笑着,打破了这夏天的宁静。他们如下饺子一般跳入河中,无忧天虑地打闹着。

我最喜欢的,还是在夜里,静天色地躺在床上,倾听着夏天的声音,蝉儿轻声地鸣叫着,仿佛是在讲述着一个历史悠久的故事,纺织娘轻柔地吟叫着,仿佛在唱着一支催眠曲。那青蛙更好似是天生的演奏家,第一声蛙叫打破了深夜的静谧,它仿佛黑夜中的明灯,给人带来一线光明,又好似沙漠中的甘泉,给人带来一丝期望,接着,蛙儿们便开始齐声放歌,有的低沉,有的高昂却听不出一丝不和谐的音符。它们就这样锲而不舍地唱着,用心唱着一支生命之歌。这蛙鸣仿佛一个高明的乐师,拔动着我的心弦。又宛如一颗珍贵的火种,在我的心灵中燃烧,逐渐变大,变大,变成了一轮火红的太阳,变成了整个热情的充满生机与和谐的夏季!

我喜欢夏季,喜欢为人们祝福的灿烂阳光,喜欢为人们洗涤的漫天骤雨,更喜欢聆听夏季美好的声音。

一缕阳光从窗外透过,落入地板上,我推开窗,阳光顿时涌了进来,一股夏天特有的灼热气息夹杂在阳光里,从我身上掠过。阳光的圣洁顿时令屋内顿时弥漫一种平静、安详的氛围,使我的心充满了光明、希望。

漫步走向公园,一路上,阳光明媚,阳光为一切都镀上了金色,远处的高楼大厦在阳光的映衬下,仿佛如仙宫一般,而人也在阳光的照耀下,绽放出最真实的笑容。一走进公园,顿时,便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那种蓬勃向上的生机。风,轻轻地吹过,犹如精灵在你耳旁低低地絮语。水,微微地荡起涟漪,随之,一种迷幻的美在你面前不断闪烁着。花与草默默地随着风舞动,以无声的语言展示着自己,几点露珠点缀其上,随着阳光的到来,闪着光,仿佛钻石一般耀眼。

沿着小路继续走着,而路旁的柳树比春天时更添几分绿意,如文人一般,温润儒雅。走着走着,觉得这世界唯有我一人,内心十分平和,静静地感受着大自然所散发出来的生机。当走到一个地方时,闻到一缕花香,抬头一看,原来是一片荷花。荷花静静地傲立着……给人一种“只可远观,不可亵渎”这样的一种感觉。它是如此高贵、圣洁,不愧是“出淤泥而不染”。那缕花香随着渐渐走近而浓郁起来,沁人心脾,一如它那主人一般。荷叶尽职尽责地托着荷花,鱼儿在水中自由地嬉戏,真如一副画卷般,不忍去打扰,打扰这并不长久的美丽。

在回家的路上,我静静地回想着刚才那番特殊的感触。没有老师的教导,也没有父母的啰嗦,只有一个人,一个人静静地体验,体验着这个夏日的早晨……

春天刚过去夏天就紧接着来了,夏天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也是蚊子最多的季节,不过夏天也有它独特的美。

夏日的晴空是明媚的,天是湛蓝深远的,太阳像火球般的烤着大地,阳光是那样强烈,天上地下处于一片耀眼的光明之中。阳光洒在荡漾的河面上,泛起万点金光,像一颗颗晶莹的小星,顽皮的向人们眨着眼睛。

在这个季节中,太阳公公笑得格外开心,然而,大地的树木也欣喜若狂。它们争先恐后地长出了郁郁葱葱的枝条,为人们遮阴乘凉。在夏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迷人的绿了,公园里的草地像一块碧绿的地毯展现在我的眼前,绿得像翡翠,绿得像碧玉。微风习习,一棵棵小草翩翩起舞,好像正在欢迎游人们的到来。

夏天很热,大部分的人都在吃雪糕,雪糕的味道很甜,很凉爽。这个夏天经常下雨,下雨的时候,人们都打着花花绿绿的伞,非常漂亮。雨是位勤劳的小姑娘,她洗绿了树叶,洗红了花朵,洗亮了街道,整个世界像变成了一个大水晶宫。

夏天,又是一个愉快的季节,人们终于可以脱下那笨重的大棉衣。女士们都可以穿上漂亮轻柔的连衣裙,露出雪白的肌肤,显出自己苗条的身材;先生们都穿上了帅气的西裤和短袖,一身轻松,小孩们随时都可以吃到美味、香甜可口的冰淇淋,真是舒服、痛快,孩子们还可以到小河边游泳,龙腾虎跃一番,如鱼得水,不亦乐乎,

走过了春的多彩,迎来了夏的蓬勃,是这般的缤纷绚丽,灿烂热烈,这夏天真美丽啊!承接着春的生机,蕴含着秋的成熟,激荡着夏的精神。

我喜欢的高三作文600字

我喜欢:喜欢静静地聆听时间,感知生命,在夕阳的余晖下伶着书包荡秋千,在雨天的滴答声中听一张老唱片,在晴朗的早晨倾听大自然细微的东与静。因为这样,我发现了世界上许多美好与奇妙。

我喜欢:喜欢听jay的歌,喜欢他那种淡淡的忧伤,那种宁静,那种隽永常常一个人听他的歌,歌中的情景在脑中浮现:那一盏离愁;那一曲东风破;断了的弦;长长的轨迹;童年的荡秋千;还有那故事的小黄花

我许愿着未来。

我喜欢:喜欢梦里的乌镇和周庄古老的建筑,深邃的青石街道,弯弯的拱桥,潺潺的流水梦里的乌镇周庄常常笼着一层轻纱。常常在梦里品尝着雨巷的味道:淡淡的,甜甜的梦里的雨巷并没有戴望舒《雨巷》的那般寂寥,那般冷漠,那般凄清,那般惆怅。我喜欢坐着乌篷船,飘摇在这古老的水的世界。

我喜欢:喜欢一个人独处,喜欢泡一杯热茶,让自己品尝,坐在柔和的`灯光下,写下自己的一些心得。让那些属于自己的文字徜徉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我喜欢:喜欢一个人独自面对天空,喜欢体味“天高任鸟飞”的自由,感受着月的孤寂与无助,感受着北极星的执着与坚韧,聆听着无语长空的宁静与寂寥!

我喜欢:喜欢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微微细雨中,感受这雨的朦胧与自在。尤其记得,那时候的雨甜甜的。可是,是谁说过“黄昏的鱼是悲悯世人的泪。”

当我孤独,无助,伤心,难过的时候,我会站在雨里,把悲伤都释放,让眼泪肆意地流淌。尤其记得,那时侯的雨咸咸的。

我喜欢: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喜欢站在城市的最中央,聆听海浪的声音;喜欢那一季的青春张扬!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灿烂的阳光。春雨绵绵,层层乌云遮蔽了阳光,空气中始终是水气蒙蒙,到处都是湿答答的,令人全身不舒服。更令人气结的是学校所有的体育 课几乎无法在操场上课,我也无法奔驰于广阔的操场中,任意的跑跳,肆意的尖叫。夏天到了,我可以是一只精力充沛的猛狮,在操场中到处跑跳着,所以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灿烂的阳光。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绚丽的沙滩。沉沉的海滩渡过春雨期间的无精打采,以洁净面貌迎接着我的到来。躺在沙滩上,看着蓝天白云,我可以是一只飞翔于天际的苍鹰,海阔天空任我翱翔;我也可以是一只优游于无垠海洋里的飞鱼,绿藻海石任我观赏,所以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绚丽的沙滩。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里的暑假。上课期间都没有时间回到爷爷家玩,唯有利用暑假和寒假的时候,才能南下和爷爷下棋,和爷爷到处逛逛。那时的我可以是个围棋国手,也可以是个象棋高手,整日沉醉在棋盘之间,苦思布局之阵和破解之道,以增加我的功力。我爱夏天,我爱夏天里的暑假。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的景点。拉拉山的水蜜桃盛出,香味扑鼻,令人垂涎三尺;观音的莲花开尽了芬芳,朵朵亭立,叶叶田田,美不胜收;新屋的渔港鲜鱼甜美,归帆点点,如诗如画;石门水库山光水色,绿意盎然,令人流连忘返。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的景点。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的热闹。冬寒与春雨使街头冷冷清清,一片死然。夏天的街头有五彩的洋伞,车水马龙的人车,此起彼落的叫卖声,熙熙攘攘的人潮;夏天的百货公司里有各式各样的服饰,经济荣景的买卖,一切都是那么热闹,一切都是那么有生命力。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的热闹。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里的水果。夏天里的水果种类繁多,有弯弯黄黄的香蕉,有香甜的哈密瓜,有金黄好吃的芒果,有甜蜜软绵的木瓜,也有象征多子多孙的葡萄,也有我最爱吃的凤梨。我爱夏天,我爱夏天里的水果。

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的慵懒,没有上课期间那种急切的脚步;我爱夏天,我爱夏天的悠闲,妈妈也不会整天叫我看书看书再看书;我爱夏天,因为可以到处的游玩,平时上课时读万卷书,于夏天时就可以行万里路。

一年的春夏秋冬四季离,每个季节都有着她独有的特色,但大家大多喜欢春秋冬,因为春天万物复苏,秋天花果飘香,冬天冰清玉洁,而夏天热得要命,但我却喜欢夏天。

夏天,它不像春天那样生机勃勃;也不像秋天那样凉风习习;更不像冬天那样冰天雪地。它有着自己独特的风味。

夏天是一个炎热的季节。蔚蓝的天空悬挂着火球般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躲得无影无踪。知了在树上“知——知——”地叫着,有时声音低沉而缓慢,像在述说一个古老的故事;有时又高昂而迅速,像是在演奏一曲优美动听的歌。树林中的小鸟,都懒懒地歇在树上,似乎正在做着“丰收”的梦。

夏天又是个欢乐的季节。波光粼粼的河水,诱得孩子们三五成群地来到河边,在清凉的河水中尽情玩耍。各种新鲜的水果也纷纷上市。一个个圆滚滚的西瓜,一串串晶莹的葡萄,令人馋涎欲滴。

夏天更是个美好的季节。温柔的月光洒满大地,一切都像披上了一层银纱。那显得深远的竹林里发出“沙沙”的响声,草地里,不时响起小虫的叫声,池塘边,不时传来青蛙“呱呱”的叫声。人们有的谈古论今,有的低吟浅唱,欢声笑语在小院里飘荡。这一切都溶合在这美丽的在夏夜里。

夏天是多彩的季节,到处都是五彩缤纷的世界。

你看,游泳池里的小朋友们玩得多开心,他们穿的游泳衣是五颜六色的,有蓝色的,有红色的,有黄色的,还有黑色的,白是色的和粉红色的,各种颜色应有尽有。还有他们的游泳圈,颜色就更多了,简直把整个游泳池染成了彩色的大海。

夏天天气炎热,街上很多人撑起了遮阳伞,那伞的颜色真是五光十色,有大红花,有细白花,有蓝花,有黄花,还有……,真是说也说不完。随着人群的移动,街道变成了一条条流动的彩色的河。

最灿烂的,还要数那夏天的花了。无论你走到哪里,都有五颜六色的鲜花在向你微笑。那红艳艳的是映山红,那血红血红的是玫瑰,那纯白纯白的,浓香扑鼻的是桂花,还有更多的,各种各样的我叫不出名字的花。

你瞧,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季节呀,他让大地充满的生机,就是年轻的青年,一切都是这么多的活力四色。我喜欢夏天这个多彩的季节。

听知了地低鸣,看烈日的光辉,浓烈的花香,蜂蝶的舞弄……足以让我们感受到这是夏天。在玛纳斯这个县城里,在我的印象中,夏天是来的最猛的,最有特点的,像个火辣的姑娘,骄傲,热烈,更不失天生爱美的装饰自己。

夏天里的校园,它或许在现在不是我最熟悉的,但却是最吸引我的,我眼睛在这里看到的一切都是美的。缘分让我在夏天里走近它,看到了它的一花一木,在它的教室里学习,在它的操场上奔跑,这里有敬爱的老师……它的一花一木带给我呼吸的氧气,带给我荫蔽;它的教室提供给我舒适的学习环境;它的老师传授给我知识……躺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感受校园里的夏天,在这层鲜活的外衣上,每一株小草都低声告诉我它们喜欢这里的夏天;喜欢这活力四射的操场;喜欢昨晚的那场雨。当我坐在这片林荫下的长椅上,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同学低声细语,说说笑笑,在这满含着青春,欢乐的土地上,夏天伴着我们。

夏天里的公园,是曼妙的,人们爱聚集在这里。白天,树木下随处可见的景象是:大人们谈天说地,小孩们到处乱窜,而悠闲的老人则聚集在一起打打牌。笑声四溢的公园赶走了夏日的沉寂,带来了欢乐。

夏日夜晚盛景,灯光笼罩下的公园时时刻刻尽显眼前,美得让人陶醉。一边欢声笑语:老人们在大众舞池里扭动着,活跃的氛围丝毫不比年轻人差,夜空中的星也随着音乐闪着,闪着,光芒夺目。而另一边宁静着,灯光和星光融在一起,湖水在夏夜星光下褶褶生辉,清冽的湖水下鱼儿红色的身影若隐若现。白色,黄色点缀在其中,时而散开,时而聚拢浩浩荡荡从湖心略过。夏天游湖的人多了,鱼儿也肥壮了许多,摇摆着圆润的身体,千姿百态。

红酒公园里盛大的音乐喷泉,在我初次踏进这个宽阔,如梦如幻的公园时就立刻被震惊了,夏日里的清凉全在这水花中了。灯红柳禄,歌声飞扬,水花四溢,像一朵盛开的花,像一位婀娜的姑娘,左右摇摆,变幻莫测,有柔情,有激昂。水花随着音乐,我随着水花。

此时此刻,带着青春的校园,带着欢乐的公园,带着我对夏的爱,玛纳斯印在了我的心上,玛纳斯的夏刻在了我的心上。

也许是一行文字的串联,也许是一个拟声的感叹,简单的,却包含着不平凡,这就是故事,自己的,别人的,串联成一个个章回,成了岁月的一部分。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美丽的开始,它来自一生响亮的啼哭,如同天籁,这是故事的第一句,就已经牵动了我的心。它闪耀着光辉,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个叫做母亲的女人和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他们的目光为这个开头,润上了一层名叫温柔的颜色,带着微笑的甜美和泪水的清新,迎接生命的感动。就是这个故事,承载了无数希望与祝福,来到了我的生命中,以一个美丽的形式,引出未知的下一段。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丰富的过程,有过波折,再迎接欢笑,才会有让人铭记于心的精彩。故事中开始出现不同的人物演出不同的情节,儿时后院捏过的泥巴人,幼儿园里结识的第一个伙伴,小学温柔的班主任,甚至是偶然停留在窗边的一只蝴蝶。在漫长的中篇里,不停地重复一个个离别与重逢,欢笑与泪水。它们化作一个个文字,映入这故事里,然后任由读着这故事的我,在泪眼模糊间反复地追溯回忆,直到那纸张都变得温润。

就如同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日夜向前奔涌,却无法阻止河床上沉淀了泥沙,一层层地抬高,那里面藏着什么,没有人关注。只有在某一天无意中翻开,才发现,原来那是无可替代的宝藏。读着这个故事,从回忆中走来,再走向未知。

读一个故事,总期望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或许是一片海,或许是一道霞光,平静得让人期待;也许,在到达之前,还有无数的崎岖,但是,只要向着它,就能让人披荆斩棘,去追寻美好的结局。不要止步,便成了这个故事永恒的宗旨。

读这样一个故事,我的故事,它有一个美好的开端,一个丰富的过程,现在,它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它与我有着永不分割的牵挂,只希望有一天它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

文学无处不在,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们每个人都会与身边的文学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换句话说,其实,文学伴随着我们成长。

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听着爷爷奶奶或爸爸妈妈在床前讲故事,最喜欢《安徒生童话》,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在与文学交流。也许从此刻开始,你与文学的故事也就展开了。

我想,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文学了,即使那时也完全不懂什么是文学,但是小时候的我就很喜欢听故事,尤其是童话故事,现在想来,这些小故事也属于文学范畴,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就应该从这些童话故事开始。我听过和读过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小锡兵》、《拇指姑娘》等很多,那时候就觉得这些特别有趣,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候还和自己的小伙伴们扮演这些角色,特别好玩。

文学是一个很有趣的东西,从儿童时期的童话故事,到我上小学、中学后,我喜欢上寓言故事,像《鹬蚌相争》、《揠苗助长》《狐假虎威》等等,这些都是出现在语文课本里的,那时,老师把这些故事讲得很精彩,然后自己就喜欢上语文课,天天期待着上语文课。初中高中都很喜欢古文,喜欢读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读过一些,在语文课上也会学一些,那时还是比较喜欢老师给我们翻译出来,总感觉老师的翻译特别有趣,而自己却很难很难理解,老师解后自己会有幡然醒悟的心情,但是毕竟水平有限,读的也不多,而且很多都来自于语文课本,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更多的是在课堂上,在语文课本上。到现在,我们的四大名著我都还没有完全读完,我还真的该好好找时间好好地读一读了。

文学是很奇妙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同在,它随处可见,像那些广告啊、音乐、歌曲、标语……身边的很多东西都离不开文学,我们与文学的故事也很多,并且每天都在更新。用心去发现身边的文学,发现你与文学的故事,你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文学已陪伴你很久。

错过了交老师要求做文学调查的作业的时间,于是就要做另一份作业:我与文学的故事。不过没关系,我很乐意和大家分享我和文学的故事。

虽然我是文科生,但其实我并不喜欢看书。所以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我看过的课外书很少很少,少的几乎可以用手指数的出来。但是我看过的很少的课外书还是有两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余华的《活着》,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余华的《活着》是我看哭了的小说。我是个很少说看书会哭的女生,但是我确实在看《活着》的过程中边看边哭,因为觉得主人公福贵的命真的太苦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文学的力量——感染读者,把读者带到作品中去。我一直都天真的以为,文学作品是不会把读者给感染哭的,觉得文学没有那么大的魅力。直至我读了余华的作品,我才知道:原来文字也是可以感动人,可以让人落泪的。于是,我开始渐渐地喜欢上了读文学作品,但是每次我看完一部文学作品之后,我必须让自己隔一两个星期再去接触其他的文学作品。因为我觉得刚看完一部文学作品,需要时间去消化,去沉淀。

在看完《活着》之后,我久久都不能从福贵的遭遇中走出来,但是后来我又阅读了一部让我感触很大的作品——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或许是因为主题是校园爱情故事,讲的是校园的故事,所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尤其是女主罗琦琦最后跟男主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没有幸福的结局。所以,当我看完这部小说之后,我就不敢再去看同类型的小说了,因为我觉得还没有做好准备去接受另一部小说。

看文学作品,总会从中学到些什么的。我就说说看完《活着》我悟到的,不过其实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只是相对很深刻而已: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相信每个人和文学都会有不得不说的故事,那么今天我和文学的故事就说到这里。

我家屋旁有几根桔子树。

每当冬去春来,阳光温柔的撒在大地上,桔子树叶间便孕育了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儿时的我总喜欢踮着脚着头从叶间窥视他们的丰姿。当花开时,我便围着树转,什么时候会有桔子吃呢?渐渐地,我对它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它的花为何这么小?一定是花小决定果实不大!我也同样问自己,我为何长不大呢?

当不满变为疑问时,我读书了,学校离家不远,透过玻璃,依然可以瞧见桔子树,秋天依然可以望桔止馋。但疑问依然是疑问。

我试问爸爸:“爸,桔子为何这么小?柚子可比它大多了!是因为柚子花大于桔子花吗?”爸爸笑了笑,对我说:“那可不一定哦!你长大了就会知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对桔子的关注,我的注意力渐渐从想像中转移。我把目光转向了爸爸的天地―――我们家的大书房,那里放着许多的书。我幼小的心灵膨胀着好奇,我开始一点点的走进它们。从《十万个为什么》开始,我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畅快淋漓,我知道了许多。

儿时那令我不解的桔子,也得到了剖析。花的大小不能决定果实的大小,果实的大小取决于外界环境的因素,像充足的阳光和水份,适宜的'温度……还有内在条件,这包括遗传和发育。

许多不懂的问题,我都通过看书来解决,就像彩虹的形成。幼时无知的我总愿意把它想像成神话,那是仙女们要过的桥,后来,我知道,雨后的天空有许多小水珠,它们就像一个三棱镜,通过阳光对它的折射,就形成了雨后的彩虹。

只是,我依然模糊,我为何长不大呢?

进入初中后,我读书的习惯依旧没变,同学们有不懂的问题也喜欢请教我,我也乐意从书中寻找答案。

我明白了许多疑问,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现想,这一切都归功于桔子,它激发了我的兴趣,引起了我的好奇,促进了我对书的喜爱,让我明白了许多。从小到大,成长的道路上,有许多这样的桔子……

在那些个蝉鸣难息。蛙叫连天的仲夏之夜,外婆总是坐是那吱吱呀呀的摇椅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蒲扇,而我则会手托下巴,望着从树逢间透过的月光。这时,外婆那低缓的声音就会掩盖一切嘈杂,径直钻进我的耳朵:“今天的这个故事……”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脑子里开始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三毛流浪记小蝌蚪找妈妈,神笔马良这些充满了童真和智慧的故事,那百听不厌。小时的我将自己与每个故事的主角替换,做小工的我将那个周扒皮耍得团团转;在鬼子刀下的我大义凛然;戴着红帽子的我,惊恐地看着变成外婆的大灰狼……童年的故事像是从外婆的蒲扇里摇出来的一样,和心凉的夏夜里的星星一起掉入了我的眼睛,我带着这纯真的美好荡过了外婆桥。

童话里的幸福再也敌不住现实中的真相。我逐渐褪下了一身稚气,认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张海迪、史铁生的故事令我动容,也令我振奋,我开始明白彼得潘不会带着我到达永无乡,村克船长的丑恶却会一直存在,我开始聆听那些伟人的事迹,寻求真实的经验,居里夫的刻苦,爱因斯坦的勤奋……我捧着一本又一本人物传起,对其中的智慧决策钦佩不已。我像是迷雾中的小舟,看清了远方灯塔的光芒。

似乎每人一个少男者随一段伤感的时期,这种感觉曾经无来由地侵袭了我,我陷入贾宝玉的泪痕中却义无反顾,那枝丫虽无法企及、根茎却交缠紧握的橡树啊,你们的情谊让我知道什么是心心相印;那撞死在侣旁的孤雁啊,你的相随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至死不渝,还是昆曲里那流水细长、感天动地的佳人才子,让我知晓了爱情的美、爱情的悲……

生命中,谁是谁的过客,谁的故事又都装点了谁。那永远都会铭记教会我善良、坚强的那些故事,也难以志不怀陪伴我成长的那些故事。我的路还很长,我的故事还在延续……

我一生是一个故事,将来,翻它的人,会轻轻叹息。

“咚咚!”我正在整理我的书柜,突然从书柜里掉出来了一个手电筒。看见了这个手电筒,我想到了我与书的故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凉风吹得人浑身发颤。门铃响了,妈妈拿着一本书,拎着一个大袋子走了进来。我回头一看,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妈妈手里的书。我非常好奇,冲上去问妈妈:“要我帮忙吗?”

妈妈微笑着说:“帮我拎一下袋子,还有,这本是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我两眼直放光地看着书的名字,竟然是我最喜欢的《吃狼奶的羊》,我立马回答妈妈,像火箭一样冲进房间。我反复地看了看书的封面。又摸了摸。呀!这感觉可真不一样,我美滋滋地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那可是比和氏璧还珍贵的物品。我立马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已经看得非常入迷了,我觉得都吃饱了,看来书是人类的营养品,真不假!可是不吃饭也不行呀,在妈妈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不知是不是想读书而爆发了我的小宇宙,吃饭、洗澡、写作业都像闪电般的速度做完了,我觉得这是另一个我。重新坐在我的椅子上看书时,椅子都还是热的。

准备要睡觉了,可是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我,叫我继续看书。于是,我就开始想办法。不能开灯看书的,万一被妈妈发现了,这又该怎么办?终于,我想说最好的办法,我先把手电筒和书放在被窝里,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等过了妈妈这关,我从我身子下面拿出手电筒和书,应该是我的被子没盖严实,手电筒的光露出来,被妈妈给发现了,妈妈走进来,把灯打开,我竟丝毫没有察觉到,妈妈把我的被子掀开,我才知道,唉,我被抓个正着,就这样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

看来做什么事都不能过分,读书也是如此,虽说它是上等营养品,倘若不加节制,终究也会酿出祸端来。

“汪,汪,汪……”不知谁家的狗,没邦绳套,在我脚下乱吠,我大吃一惊,却又发现他丝毫没有伤害我的意思,这让我想起了我与贝贝的往事……

贝贝是一只狮毛犬,全身都是大卷大卷的毛,特别是头发,长得遮住眼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异常光彩,与身体很搭配得当。多少次我为帮他将眼睛亮相(剪头发)而至今却不能。贝贝是06年来我家的08年就失踪了。

他与我相处了两年,感情非常密切,他是我在菜市场赎回来的,来我家时,他不吃不喝,但经过了半天时间,他便于我好上了,天天与我吃饭,与我入睡,在我的床边,有一个小箩筐,上面铺着软软的小碎布,特别致雅,是我特地为贝贝做的。贝贝在里面可享福呢!每天,贝贝都会在外面玩一圈,才会回来。我也满不在乎,因为这是贝贝的家常便饭,我也不阻止,多走走对任何动物和人都绝不是坏事。可是,意外却因此发生。

次日清晨,贝贝又溜回去了,本来中午他会主动回来的,可我等呀等,始终等不到贝贝回来。于是,我们全家动员起来,你分东,我分西,可是却总找不到,连续几天,都不见贝贝的身影,这回我急了,本来还想找,可一直无头绪,世界天涯海角这么大,找一只狗便等同于大海捞针。那几天,我什么都吃不下,老海里尽是以前与贝贝相处的背景,那是多么有趣呀!现在,贝贝不见了,就像少了一个人,却多了一份冷清,渐渐的,我适应了没有被倍的日子,我衷心的祝福他能找到一户好人家,扮演另一个角色,忘掉我,忘掉曾经,忘掉痛苦,开始新的生活,听好新主人的吩咐……

“走,走,走”一阵刺耳的声音打破了我的回忆,那只狗和它的主人远远离去,他们的背影与夕阳搭配得很协调。我很想对那只狗的主人说:不要让自己的最爱离去时才心痛,也许在与他相处的日子很平淡,但是,当失去时,你会觉得世界更冷清更无趣,因为平凡的东西总是在失去时变得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