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措施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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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烟花爆竹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从传统节庆的欢乐氛围,到安全隐患的预防,都需要严谨对待。一套全面的工作方案及措施,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从宣传教育、市场整顿,到应急处置,每个步骤都紧密相连。接下来,为助力乡镇高效开展相关工作,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及措施范文大全。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安字7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及近期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打非治违”活动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专项行动范围
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现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我局20xx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阶段。
9月份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份是巩固阶段。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打非治违”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五、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和查处下列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越许可范围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生产经营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宣传动员局属各部门积极加入“打非治违”工作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到“打非治违”重要性,加强群众“打非治违”的意识,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的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汽车站、出租车公司、游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现场等各安全生产单位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映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从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执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对于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经营和生产行为予以查处;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平稳流畅;同时加大对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20xx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全面抽查我局属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抽查整治非法营运等。
(四)巩固阶段(20xx年10月)。重点抽查阶段过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以车站、出租车公司乡镇渡口、游船公司等有关部门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六、行动要求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和通报。
(二)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请局属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打非治违”活动总结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204月上旬起,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新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市水务行业“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情况。市水务局安监处将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下级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将就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局安监处将把此次“打非治违”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四)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5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实施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及“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等内容。
2、各单位每月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集中整治行动汇总表。
3、各单位“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的最后总结材料和报表以及停产整顿,提请政府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务必于6月18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水务局安监处。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旗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治理颗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为重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禁燃、禁售范围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S212(西环线)以东、石哈河街以南、东环路以西、S311线以北,在此区域内,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区域: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建成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纬二街、西至乌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三)上述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教育、养老机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广场、文物单位、博物馆、商场、农贸市场、殡仪馆及其他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时间
(一)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本方案划定范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旗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证照,对于证照到期的销售网点一律不予补办证照;禁止销售的区域内各销售网点库存的烟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处理。
四、严格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审批
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罚。逢重大庆典或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局进行审批。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强化宣传发动。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以及“两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管理、查处打击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的事件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要求,决定即日起至烟花爆竹旺季结束,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安委会成员职能作用,积极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街道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是需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才能开展的经营活动,汶上街道辖区内未设置合法常年和临时经营的零售店,凡是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铺都是非法销售,各社区、各服务区、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可能藏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闲置房屋、出租房、偏僻院落、偏僻地区的养殖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关闭退出后的生产企业工(库)房等可疑场所,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和有生产传统地区的排查,做到排查一片、放心一片,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取缔,并追踪溯源,强化源头管控,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非法生产原材料的来源,深入追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成品的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人员和单位,要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__〕116 号),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处理处罚结果广泛公开报道,最大限度发挥其警示震慑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办事处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全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四、责任部门及其职责
1.各社区、服务区、各村居:全面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本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责任,确定工作目标。及时上报本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城关第二派出所:负责全街道经营、使用爆炸物品和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清查收缴违规燃放、非法运输、销售的烟花爆竹;尤其是城郊结合部、闲置院落等偏僻区域进行重点清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急办: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4.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职责配合清理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网点工作;
6.执法中队、环保站:对道路两侧门店、饭店、宾馆、酒店,建筑施工单位、在建工地、物业公司、商贸市场、婚姻登记处、婚庆公司、殡葬服务、汽车运营销售门店等重点单位,每天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燃放行为。
7.宣传办:负责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专项行动中先进典型,并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
8.大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批发大市场、中都国际家具城、聚成商贸城、康龙家具城、馨雅商贸城、京安金宇商贸城内商户禁售、禁燃、禁放及消防安全宣传排查工作,每天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燃放行为。
9.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10.各社区、各服务区、各村居按照方案要求和检查计划,做好属地监管和配合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服务区、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安排专人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微信网络工具等,广泛宣传,表明办事处“打非治违”工作的意志和决心,努力形成浓厚的“打非治违”氛围。
(二)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建立完善责任网络。办事处按网格分工建立干部包村(社区)责任网络,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抓督导,促排查,督促把责任制、排查制度、举报制度建起来、落实下去,各村干部落实包片责任制,确保辖区不留死角。二是签订相关责任状。各社区、服务区、各村居要把可能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特别是有非法经营前科的作为重点户并签订责任状,实行重点管控。
(三)开展排查整治。办事处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局、应急办、执法中队及环保站等站所和包片干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重点对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司、土产门市部、喜糖商铺等场所,全面排查,登记造册。二是劝阻教育。在排查工作中,对可能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人员进行劝阻教育,发放张贴《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三是集中整治。对非法的烟花爆竹店店招、电子屏、横幅、广告栏等进行整治拆除;对无证无照或超营业范围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四)坚决严厉打击。对于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严厉打击。
(五)强化问题追究。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依法查处。各社区、服务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办事处将组织督导组对各社区、服务区、各村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处置或上报有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观念的转变需要时间,有需求就有市场。各社区、服务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务必高度重视,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街道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常抓不懈。
(二)完善长效机制。各社区、服务区、各村要根据汶上县20__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监督、排查、整改、取缔等各环节的衔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社区、服务区、各村要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各地各部门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乡镇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5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造成空气严重污染、雾霾加重,对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都有一定的损害。特别是节日期间,容易引发一些呼吸系统的疾病,慢性病人可能加重病症,甚至会出现危险。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产生噪声污染,影响正常生活,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大概135分贝,如果是烟花弹,产生的噪声会超过300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使人难以入眠。燃放烟爆竹和大盘香还极易引发火灾,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每年春节期间发生的火灾,大多与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有关,大到家毁人亡,小到房屋损毁、动物烧死、车辆烧坏。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燃放烟花爆竹和大香带来满地纸屑,与文明建设格格不入,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后,带来的纸屑、炮灰、香灰,使垃圾量成倍增加,加重了环卫工人的负担。遇到下雨或下雪,污染物还会随着水流进入水体,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为进一步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全街道加强20__-20__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工作,确保我辖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20__年1月1日施行)
5、《颍东区20__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颍东政办秘﹝20__﹞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街道实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大气环境质量也逐年向好,禁燃禁放多年来,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空气质量提升明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颍东区20__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了《向阳街道20__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经相关负责人拟定草案,办事处开会研讨,最后形成方案并由单位办公室印发。该方案无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区域:向阳街道区域全境。在巩固去年“两禁”成绩的基础上,全力确保实现“零燃放”的工作目标,下列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监狱、戒毒所等场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二)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街道20__年祭灶、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后、农历十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__年1月25日(腊月二十三)开始,至2月16日(正月十六)为“两禁”宣传月。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加大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各社区是治理主体,街道市容城管执法中队、公安、应急等部门是执法监管主体。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小喇叭、LED电子屏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街道烟花爆竹、大盘香违规燃放行为。
(二)明确包保及考核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确保禁燃区内“零燃放”。
六、创新举措
(一)建立包保责任金机制
按照“谁辖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属地责任,依靠、发动、尊重基层民众,建立全覆盖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做到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居民组、小区、街巷、路段、村庄和企业,确保包保到位、监管到位、考核到位。实行责任金制度,街道办事处全体参与包保人员和社区书记、主任责任金缴纳到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各社区其他包保干部责任金交到本社区。在省市区督查中如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等现象,除问责外所交责任金一律没收上交财政,再次补缴责任金;再次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等现象,所交责任金再次没收上交财政并补缴。如没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等现象,责任金退还本人。街道办事处驻社区包保人员、社区干部及居民组长要死看硬守,严查严管,防止焚烧现象发生。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网格包保人员在工作日缺岗一次扣50元,请假半天扣30元,请假一天扣50元,双休日、节假日参照执行。
(二)强化保障机制
街道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督查组每天对督查区域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社区也要成立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要坚持上门发动、志愿发动、执法发动。街道和各社区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在位,执法人员全部到岗,包保人员落实包保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和人员到位。
街道将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禁燃禁放工作,各社区要确保经费的投入,全力保障禁燃禁放工作开展。
七、保障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或议事协调机构,构建“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全员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街道环保办按照职责分工,对街道禁燃禁放负统一监管职责。
各社区对本辖区内禁燃禁放及管理工作负总责。在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划定的禁燃区域内“零燃放”。
(二)加强督查调度。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于20__年1月25日下午14:30前报街道环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