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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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是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监督执法的攻坚之年。根据《20xx年度省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职业健康监督科主动作为、加强监督、强化培训,全市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监督执法工作有序推进,有效防范遏制了职业性尘肺病高发态势,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将我局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按照省、市卫建委工作安排,一方面我市要求各县区在8月15日前结合“双随机”对排查对象实行检查全覆盖,基本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结合市疾控中心开展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摸底调查行动,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尘毒危害基本情况。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矿山、冶金、化工和水泥制造、陶瓷生产、石材加工、家具制造等尘毒危害的用人单位1450家,已取得省级备案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9户、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1家。

(二)大力开展监督检查。6-7月份,职业健康监督科以健康企业创建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对全市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其于9月30日前整改落实到位。10月份,我市已参照省里模式组织各县区职业健康交叉执法检查活动。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职业健康案件58件,县区基本实现职业健康“零办案”的目标。

(三)强化培训宣传教育。一是做好职业健康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我市通过微信、门户网站、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召开全市职业健康视频培训会议。7月24日,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市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管水平。

(四)加大抽检监测力度。11月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随机抽查全市12家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重点监测企业粉尘、苯、甲苯、铅、噪声等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据统计,对全市12家企业,共计232个粉尘、187个噪声和192个化学因素点位进行了抽检监测;从抽检结果来看,部分企业的工作场所和设备存在噪声超标现象,并要求各相应县区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自20xx年底职业健康工作正式从原安监部门移交到卫生健康委监管以来,由于工作衔接不畅、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导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困难和问题重重。如政府层面和企业自身重视不够、配套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基层监督执法人员匮乏、技术业务能力不足、监督执法力度偏弱等,导致职业健康工作整体进展缓慢,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求各地把本次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成效体现在案件查办上,坚决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如对未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整改不到位、伪造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文书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二是逐步提执法升能力水平。6月份,省卫建委统一给各县区配发了职业健康执法设备并进行了培训,不能让这些设备高枕无忧、中看不中用,打算让其到企业去练兵,动起来、用起来,真正发挥辅助监督执法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职业监督考核导向。坚持“奖惩分明”,将本次专项监督执法工作与纳入对地方政府的高质量发展医改考核体系,将工作目标量化为考核指标,以目标考核推动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如对各县区超时未报送信息的将纳入20xx年度卫生监督稽查范围,并按医改考核等目标管理规则相应扣分。

xx市卫监局职业健康监督科

12月10日

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鹤山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xxx试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试行》职责要求,在全镇开展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调查摸底工作。经过调查,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的用人单位共15家,其中属甲类企业2家,主要是其他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属乙类企业5家,主要分布在涂料和石油,属丙类企业8家,主要分布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经过落实《试行》职责要求,截止xxx年x月x日,辖区内现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14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建设“三同时”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家,完成三同时1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检测14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体检数500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甲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2家,风险分类评定分别为Ⅰ级和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5家,其中1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4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8家,其中2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6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卫生现场监督单位共15家,警告1家;用人单位职业病数1例。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不断完善之中。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制定每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并按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严格处理及上报。

(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教育培训与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送法律法规送知识到企业,及不定时在圩镇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知识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重要性。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的知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仍然还存在麻痹和侥幸的心理,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不懂职业危害,作业现场没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自我防护工作不到位。

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职业卫生管理队伍人员少,专业水平不高,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工作难度大,不能有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等级风险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全镇参与,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将继续以《试行》明确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

xxx办

xxxx年x月x日

半年多来,我们以市及人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畜牧投入品,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等环节监督为重点,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现将半年多来综合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了宣传培训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以广大群众为主要对象

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在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宣传,累计出动宣传车辆 12 次,参加宣传人员达 180 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8000余份,悬挂大幅标语 5 幅,书写固定标语7条,有力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意识,公德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结合送温暖,科技下乡等方式开展,开展培训5期,培训畜牧从业人员300人。做到家喻户晓,使养殖场(户)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学习,全面提升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畜牧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不仅业务性要求强,而且法律法规要求很严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它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

今年以来,结合我县开展的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我们组织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等十多次,同时向法律部门咨询多次。通过学习实践,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考核,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狠抓了流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

按照我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投入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

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运输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执法大队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监督检验,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到依法执检,文明执法。

3、狠抓屠宰检疫。

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在安全整治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2500头,其中屠宰检疫2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

三、狠抓了“瘦肉精”排查工作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副局长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

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

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不屠宰和不流入市场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是现有的畜产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三是不合格畜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全县目前畜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整,并且全部为传统的处理方法;

四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五、今后的工作措施和意见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阶段性的工作即将结束,但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长抓不懈。因此,今后我们要把已形成的一些好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经验坚持不懈地发扬下去,始终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一)要进一步完善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实现畜产品安全的有效监管。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肉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范畴。

二是加快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三是要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综合执法,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食品安全的主要“抓手”。

四是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兽药经营单位、畜禽屠宰企业和肉食品集贸和超市等食品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从肉食品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三)加大肉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畜产品安全的宣传,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肉食品安全及时报道宣传。

二是加大对畜产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他们的肉食品安全意识。

(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健全并落实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强化养殖档案和兽药购销台帐的建立,强化畜禽标识管理体系建设。

(五)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

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快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认证工作,继续将认证目标任务纳入部门畜牧业年度综合考评,将认证任务同畜牧项目审核挂钩,未实施认证的企业畜牧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认证工作的开展,为今后全县实施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奠定基础。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

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

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强化监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

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药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药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

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药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

目前,我市无农药生产企业,有县级农药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药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药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药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

我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磷、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今年,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药市场规范难度大。

农药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药“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农药中违规加药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

为加强x县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升其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按照《xxxx年x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x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并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x县共有各类医疗机构xxx家,其中二级医院x家、一级医院x家、未定级医疗机构xxx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x家。

二、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开展综合评价机构共xx家,其中二级医院x家、一级医院x家、未定级医疗机构xx家、疾控机构x家。

评价的xx家机构中,综合管理项目中各项制度健全的机构xx家,本年度未发生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机构xx家,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一人一用一灭菌的`机构xx家。

xx家机构中开展预防接种的机构xx家,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xx家,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机构xx家。xx家机构接种的疫苗均由x县疾控中心统一配送,配送过程中有温度监测记录。接种机构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储存等符合规格要求。

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项目中,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符合要求、门诊日志登记齐全的机构xx家,未发现瞒报、缓报和谎报传染病疫情的情况。

传染病疫情控制项目中,落实预检分诊工作的机构x家,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机构x家,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的机构x家。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中,医疗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的机构xx家,医疗污水经消毒后处理并开展监测的机构x家。

xx家机构中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机构x家,二级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机构x家。

三、综合评价结果

按照综合评价表,对xx家机构进行打分评价,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本次综合评价合格单位xx家。

四、处罚情况

本次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共立案查处x起,其中警告x起,罚款x起,共罚款xxxx元整,已全部结案。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对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2、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逐年增加综合评价机构的数量,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其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为了认真履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赋予我们的职能,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公路局等单位组织力量,于今年8月12日至14日分两个小组,对全县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粮食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初步掌握了我县粮食从业经纪人的基本概况,提高了我县粮食经营从业经纪人依法经营的认识,规范了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秩序。为此,现将粮食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了保证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办公室首先责成县粮食局制定检查工作预案,明确执法程序和内容;其次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常利民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刘高祥同志为副组长,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公路局为成员单位的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工作,从领导、机构、成员方面为粮食联合行政执法给予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三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规定了此次检查是以规范市场、服务企业、保护农民和粮食从业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对被检查对象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第四要求各参与单位选派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的骨干参加,执法人员必须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着重体现联合执法的素质和水平。同时还对执法检查车辆和生活也进行了具体布置和安排。由于这次检查组织严密,布置周密,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2、分工协作,执法文明。

在这次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的参与执法人员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能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处罚程序》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在检查每一个粮食从业经纪人时,都能够做到首先亮证,向被检查对象说明来意,依法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每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记录,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当场提出纠正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以重教育、轻处罚、慎黄牌的人性化处理原则,做到既分工,又相互协商沟通,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因此,保证了整个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没有发生一起对抗执法检查事件,为政府树立了文明执法的形象。

3、规范了粮食从业经纪人的收购行为,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这次检查由于我们采取了流动检查与上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在较短的时间里,全县共检查粮食从业经纪人132人次,约占全县粮食从业经纪人的四分之一,其中有合法手续的只有21人次,占检查人次的16%。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以宣传教育为主,对没有合法手续的粮食从业经纪人,只对其进行政策宣传教育,没有进行处罚,并告诫他们以后要从事粮食收购,必须申请办理合法手续,按照国家相关粮食收购政策,公平、公正收购农民余粮。通过此次检查回访,大部分粮食收购经纪人都表示,今后一定按照要求办理合法手续,按国家政策收购农民余粮,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收购政策不走样、不折扣,惠及种粮农民。

二、建议和措施

通过这次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行动了解,我县粮食流通秩序不容乐观,违法经营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十分严重,依法管粮、治粮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规范我县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粮农和消费者以及粮食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思想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全县集镇广泛张贴横幅、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大力宣传依法经营粮食等知识;三是每年举办一期粮食经营者学习班,重点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这样使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我县依法管粮奠定群众基础。

2、建立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职能的分工,要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五个县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共同联合执法。因此,建议县政府以这次联合行政执法为起点,在专门设立长沙县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经费,购置必要的'执法检查设备,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建议县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要采取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措施,经常督查各职能部门对涉粮企业和个体户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规定,按程序依法行政。各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该处罚的要处罚,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该取缔的要取缔,决不手软。这样才能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才能维护我县正常粮食流通秩序,才能确保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4、加强市场管理,杜绝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粮食销售是粮食流通环节的终端,也是涉粮企业和个体户销售产品的必由之路。按照《条例》的规定,粮食市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因此,建议县政府要求工商部门经常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对无证照、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的商品要依法予以查封,没收罚款,从市场终端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我县粮食食品安全。

综合这次粮食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虽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不少,但是为我县今后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流通流通管理条例》依法管粮、依法治粮工作开创了新局面,为今后联合执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我们深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我县依法管理粮工作水平将有极大的提高。

20xx年,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切实抓好有关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专门机构,行政执法有基础

依法治国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行政执法工作的优劣是一个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表现。为保证国家法令畅通,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使其做到了方案缜密、安排到位、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二、加大宣传教育,抓好人员培训,行政执法有氛围

民政部门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十几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内容涉及面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执法难度也随之不断增大,如不加强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政令畅通,使工作受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注重抓好这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了法制宣传,为行政执法工作赢得群众基础。我们以村务公开为契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指导各乡镇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五保对象及供养标准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了执法培训,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历年来我局狠抓行政法规学习培训,积极支持和选派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三、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有成效

一年来,我们注重抓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依法行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实现更好地为民服务,全市民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尤其是涉及民生工作政策落实上,卓有成效。

四、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执纪行政,行政执法有保障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要有监督,才能保证行政执法卓有成效。我们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民政行政执法事项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实施主体、股室职责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主动将外部监督引入机关内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并保证了政令畅通。在婚姻登记方面,公开政策依据,增强了服务意识,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方便。

一年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继续努力,让依法行政贯穿于我们工作中。一是要强化法制观念。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民政工作者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汇报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三是要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农水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街道办的'积极配合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依法规范推进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强化事前监督和预防监督,切实建立“以监督促防疫”的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生产基地源头监管工作

开展对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档案记录、疫苗使用、饲料、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等监督检查;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认真做好免疫档案建档工作,负责该规模养殖场(户)的村级防疫员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对个别养殖场(户)存在的问题发现后提出整改措施。

二、动物检疫工作

加强城南畜禽交易屠宰批发中心肉食品检疫工作,1―9月份共检疫生猪13.6646万头,菜牛0.7212万头,查出病害猪肉226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了生猪、菜牛屠宰检疫率、白肉上市合格率100%。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创新活动,对菜牛屠宰实现准入制度,使广大市民告别了注水牛肉,肉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节假日期间积极参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委员联合执法活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手对区内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饲料、兽药监督管理

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户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开展兽药饲料抽样送检。

五、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发放清理和收缴“瘦肉精”通知单,共140份,出动执法车辆15次,45人次。重点加强城南屠宰场进场生猪、菜牛的瘦肉精检测工作,及时购买检测试剂,对进场生猪实现批批检测、进场菜牛做到头头检测,截至9月底共进行生猪瘦肉精抽检7千九百多头,菜牛瘦肉精检测3千六百多头。检测中未发现“瘦肉精”呈阳性现象,严把“瘦肉精”检测关。

六、加强冻品市场冷鲜肉监管

对汇汇食品和苏食等经营冷鲜肉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查验冷鲜肉输入地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及“瘦肉精”检测报告。每周两次上门检查,对分销的冷鲜肉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确保进入流通环节冷鲜肉质量安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xx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在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申报点实现检疫电子出证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组织做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等行动内容。要适应问责从严新常态要求,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

1.产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

2.屠宰检疫工作。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针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20xx年全县“瘦肉精”监管抽样检测3643批次,上市猪肉检疫率达100%。多年来我县保持未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和“瘦肉精”检测阳性样品零记录。

4.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__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由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美国第三代的dupps技术,建设地点设在__县邓家乡岭下村委会,占地15亩,主要包括: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却塔、冷库、办公区和控制区,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汽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内部绿化、道路硬化、消防及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

5.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以贯彻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作为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的基本动作和要求。在开展为养殖户服务活动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照“六条禁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个人在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六条禁令》者,从严从重处理。我局设立《六条禁令》举报电话:0794-4332780和意见箱,在检疫申报点显著位置公示《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我局根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特点,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多次开展现场演练观摩、专家讲授活动,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检疫规程操作培训、“瘦肉精”检测操作培训、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规范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面达到100%,20xx年7月以来,我局举办大型培训活动已达7次。通过培训每个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检疫、检测操作技术、规范填写检疫证明,提高了执法能力。

1.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自20xx年开展畜禽养殖屠宰场所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以来,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县对乡镇的巡查面为100%、乡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的巡查面为100%,县级官方兽医对包片乡镇和责任场所每两个月巡查一次以上,乡镇官方兽医对辖区内责任场所每月巡查一次以上,每次巡查都有监管记录,实现对畜禽饲养、屠宰过程全监管痕迹可查,确保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

2.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印发放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饲养殖及屠宰企业是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增强了养殖者和屠宰企业的法律意识及行为自律。20xx年发放《畜禽养殖质量安全告知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共计3千余份。

3.畜禽投入品监管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委托开展的还有饲料、兽药监管工作。全县通过兽药GSP认证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店21家,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企业4家。20xx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收缴生产过期兽药、批号过期兽药共计269盒,查处兽药案件3起,查处销售劣质无产品标签饲料案件1起,结案4起。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xx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

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

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

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

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

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

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

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

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

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

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为贯彻落实《XX市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三门县安监局结合该县职业卫生现状,三举措全面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一是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该局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XX市安监局下达的20xx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要求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监督检查力度,摸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底数,按照规定时间填表上报。

二是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该局下发了20xx年度各乡镇(街道)安监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表,要求各乡镇(街道)重点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化、建材、铸造等企业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该局进一步规范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督促所有已申报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体检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任务和执法重点

通过开展活动强化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管责任和各项要求,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

我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了重点领域与重点企业,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厂、木质家具制造厂。检查内容参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评判表》(皖安监健〔20xx〕42号文印发),全面检查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以及职业卫生标准情况。

二、统一了集中执法时间阶段

我镇与上级同步分四个阶段开展了集中执法。

㈠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对全镇开展检查的用人单位数量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名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动员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开展自查自纠,加快存在问题的`自我治理。

㈡全面执法、整改治理阶段(7月16日至10月31日)。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对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依法通过有关途径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㈢认真总结、巩固成效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做好执法信息的汇总并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了重点查处行为

我镇在全面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⑴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的;

⑵没有按规定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因素)的;

⑶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⑷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

⑸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⑹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

⑺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⑻不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新发职业病例、疑似职业病例的。

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通过近5个月四个阶段的努力,全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广泛深入地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使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职业病卫生法律意识,职业病防范措施和方法,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促进了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㈡建立健全了职业病防治各项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切实做到了职业病防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㈢通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从业单位进一步强化了职业病防治措施,整体提高了职业病防治能力。对检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把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帮助18户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网上注册申报,督促企业开展职工健康体检,体检职工达到135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