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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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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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心得,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7月份,我在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的知识层次有了新的提高,尤其对规划设计工作帮助很大,增强了运用新理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一、通过这次的学习丰富了自身的理论知识,提高了专业技能 我参加工作近5年,一直忙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时间紧迫,学习时间十分有限。通过这次学习对对于日常工作启发极大。
二、通过这次学习提高了自身的业务能力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将精力集中于有限的建筑设计工作,对于规划管理,特别是政府规划审批职能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于最新的规划政策和行业规范不能及时掌握,对设计工作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影响,走了一些弯路。
三、收获和感想
1.更新了自己的建筑设计理念
这次的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让我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培养了我在工作中多思考多研究的习惯,让我在建筑设计工作中有了更宽阔的视野,对建筑设计中有了更多更灵活的设计理念,在设计中考虑更多的方面,不在片面,狭隘,从而设计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规律,更加以人为本;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有了很大的信心,用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去办事,用最科学的理论去指导实践工作,不卤莽、不偏激,使城市建设工作有延续性。
2.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做勤于学习,不断学习的建筑设计师 通过这次的继续教育专业课程的培训学习,我感触颇深,对于建筑设计的理解,我不再停留在表面,而是进一步的了解。建筑设计,是一个深厚的专业,它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有交通、人口、园林绿化、地理学、美术设计、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供暖、测量、电力、电讯、桥梁等等。城市规划,一个夹杂有多个知识领域的综合型专业。 通过建筑设计这次学习,开拓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专业知识,提高了我的工作水平,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有信心,使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希望,今后我要在建筑设计专业的本职工作中要有更好的目标:
一是要经常的、积极的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不管工作有多忙,都要及时充电,更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从而更好的指导自己的实践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见证理论,从而升华理论知识。
二是提升在建筑设计领域里的理论水平,加强建筑设计专业的业务水准。 通过学习活动和工作的实践活动,要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让自己的知识面广阔,理论水平不断的提高,从而让自己的实践经验更丰富,让自己的工作更顺利,更好的为我们的城市建设服好务。
三是拿出更好、更新的专业设计成果,为城市建设领域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 运用所掌握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为城市规划精心设计好的、更实际的规划图纸及文本,从而为城市建设提供好的方法和建议,多思考、多研究,拿出好的建筑设计理念为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些日子,我们参加了20xx年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通过看专家学者的上课课件,通过与其他教师同行学习、讨论,使我拓宽了学习的视野,更新了教育的观念,收获良多。下面谈谈我对本次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展现教师人格魅力
教师素有“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美誉。在对灵魂塑造的过程中,教师既要有比较渊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文明的楷模。为此,教师要时刻谨记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展现自身的人格魅力。那么,如何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热爱祖国,献身教育事业,是教师道德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教育大发展的今天,教师要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扬“红烛”精神,甘做“人梯”,安于“粉笔生涯”,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情怀,献身教育,鞠躬尽瘁。相反,如果教师不热爱自己的事业,“身在曹营心在汉”,必定不能把工作做好。
2、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教师履行教育义务的传统美德,是衡量教师道德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每一个学生,都希望得到教师的爱,师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它能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温暖,产生愉快的情绪,从而激励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和爱好。了解学生和关心学生,是热爱学生的起点。教师仅仅把功课教好是不够的,还要多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一生着想,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全面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因势利导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热爱学生还要尊重和信任学生。教师要有民主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感情,允许学生独立思考,切不可刺伤学生的自尊心。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评价学生的行为,和善平等地对待学生,绝不能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而对学生采用体罚、讽刺、挖苦等侮辱人格的做法。当学生进步时,教师不要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辞;当学生犯错或退步时,教师也不要任自己的批评侮辱之话泛滥。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赞美,多一点信任,你会得到的回报。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在日常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只有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才能有力地说服学生,感染学生。无数经验证明,身教重于言教,“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说明凡是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给学生树立好榜样;凡是要求学生不做的事情,自己本身坚决不做,以免给学生留下坏的影响。教师要以自己的良好道德言行来教育和感化学生。
诚实正直,勤奋好学,礼貌待人,是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如果教师缺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远大的理想,其教育必定失败。教师要教育学生勤奋刻苦,好学进去,自己必须勤奋好学,广学博览,精益求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用文雅和亲切的语言启迪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二、用学习引领自身专业成长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老化速度大大加快,学习就成了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教师终身学习,不仅是时代的呼唤,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教学自我提升的需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有的终身学习观。教师要善于从教育实践中汲取能量和资源;善于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学习,包括在教学过程中和学生分享知识;善于和同事交流,扩大视野,促进自身专业成长。
教师终身学习已成为全球教育改革的突破口。要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教师就要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拥有自主学习、自我学习的观点。因为终身学习已成为未来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方式,那种“一朝学成而受用终身”的观点已经过时,人们再也不能只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获得一辈子享用的知识技能。只有主动去掌握新概念,学习新理念,研究新问题,培养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才会使自己重视终身受益。
教育是全社会的大事,但重任主要落在教师身上。时代在变,对人才的要求也在变,教师必须认清终身学习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自觉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现代的教育需要。
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我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首”的原则,教师首先要以德育人。教育思想、教育观点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正确的教育观可以造就人才,错误的教育思想则会摧残人才。教师的政治取向、道德素质、教育观、世界观和人身观对学生起直接影响作用。
其次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课程走向综合化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我作为一名教师,又奋斗在课程改革实验的最前沿,更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无论是教育家,还是中外名师,他们都具备较深的文化底蕴,这与经常学习是分不开的。随着课改如火如荼的展开,我们教师要有一种强烈的资源意识,克服“一支粉笔教下去,一本教案讲过来”的人生惰性,自觉拓展自己的思维空间和知识结构,以便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知识的更新换代让我们的学生接触了的新生事物,广阔的课内课外学习资源为他们知识的积累提供了的机会。我们在学校学习的那点知识,已经远远不够传授了。要想成为研究型教师、专家型教师,不学习怎么可以,怎么能胜任的教育教学工作?生活是一个广阔的学习的课堂,有很多东西是我们所不了解的,为了使自己不被社会所淘汰,只有加紧学习的步伐!一个优秀教师应该抓紧一切时间增加知识储备,只有这样才能用人格魅力来感染学生,和学生共同发展。
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的改革,当今的形势向每一位教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在师一日,便不可荒废半日。通过学习不断获取新知识,增长自身的才干,适应当今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为了无愧于教师这一职业,也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信念,今后的工作中,我定会更加努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完善自己,书写出灿烂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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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8月29日30日,我们乡全体一线教师去了范县新区文体馆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本次培训使我的理论知识水平得到提高,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些道理。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和《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障》这两本书,同时结合河南省特别是濮阳市、范县的实际情况,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维权意识,共建美丽、和谐新社会。
本次培训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概况。包括四个方面:
①城市群与中原城市群;
②中原经济区;
③联系实际,抓住机遇,建设美丽、和谐新濮阳、新范县;
④建设中原经济区,关键在实干。这一部分重点在②③。第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包括三个层次:
①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的基础篇;
②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的素质篇;
③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的技巧篇。
本次培训主要讲了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的素质篇的“开发创造的心智”这一节。第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障。这部分主要讲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利益以及权益的保护。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我的理论知识水平有了提高。
本次培训还让我明白了以下知识及道理:作为一名教师,一个专业技术人员,我们要有对自己本土的归属感、认同感、自豪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全身心、满腹热情、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对工作认认真真、兢兢业业、高度负责。此次培训导师给我们介绍了河南省及我们县市的优劣势,我们教师要分清主流,看好趋势,对自己是濮阳人而自豪,又要踏实、努力地干,体味教育的幸福感。再者,教师要有创新意识,重视日积月累。让教师创新不一定非得搞大发明才叫创新。只要能够依据实际,改编教材、创新学习方法,让学生学会,那就是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教师有新方法、新思维,定能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必须通过一定的学习、内化、外显的积累过程。所以教师要重视日常的积累。厚积才能薄发,才能融会贯通,进而有创新的可能性。最后,教师要有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教师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或者降至最低限度。当教师的一定要坚持学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就要求教师要掌握跟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最新动态,做到不断学习、终身学习,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得现象。
总的说来,培训虽为短短的两天,我却收获颇多。我一直认为培训并非坏事,多学东西是有好处的。在此我衷心地希望上级教育部门领导能多请专家、学者给我们培训、做指导,因为我们需要成长,需要“雨露”和“阳光”。
高码头镇丁大寺小学
xxx
20xx/x/x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 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行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建设。
第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
第二章 权利、义务与职责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投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服从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
(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
(五)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继续教育规划,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依照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确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四)登记、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向相关行政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五)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六)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继续教育经费,额度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
第三章 形式与施教机构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专业科目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后,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组织实施。
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四)接受远程教育;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
第十五条 施教机构是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
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有与继续教育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与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施教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施教机构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聘请具有相应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
施教机构应当建立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完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 施教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继续教育的范围与时间、收费项目与标准、教学与管理人员、施教地点等情况。
施教机构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合法。
第四章 公共服务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法保障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扶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激励和促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下列公共服务:
(一)制定并发布本地区继续教育政策,统筹协调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二)制定或者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
(三)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建设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建设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项目库,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专项工程;
(五)促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
(六)支持欠发达地区继续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均衡发展;
(七)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为继续教育提供下列公共服务:
(一)制定并发布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或者发布专业科目指南;
(三)建设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开发继续教育资源,为本系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网络平台服务;
(四)组织举办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新理论讲座等各类继续教育公益活动;
(五)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应当突出公益性,具备条件的向辖区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助或者捐赠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真实、准确地载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对继续教育证书及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继续教育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对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实施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规范施教机构的继续教育行为,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完善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投诉;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举报、投诉施教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同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学习经费。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不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及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不按规定列支继续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施教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继续教育活动,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活动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备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组织教学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发布虚假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的记载不真实的,其记载内容无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继续教育证书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注销证书,对违法借用、租用和受让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属伪造、变造继续教育证书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行业组织的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活动及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同时废止。
通过学习团队建设与创新,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责任,树立了科学的农业现代化技术协作和创新意识,懂得了创新能力及其领域。通过学习团队创新使我了解了团队、团队建设、创新团队建设的内涵,掌握了团队创新的重要意义及必备条件,从而形成对团队创新的规律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团队创新与组织其他创新如理念创新、制度模式创新、学习创新、技术创新等的内在本质联系,从而为创新思维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今后做到团队创新理论和团队创新实践的结合提供了必要的指导。
通过此次学习培训,使我更加懂得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需要的不但是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技能,技能比知识更重要,要解决好发展的问题,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要有技能,而且要有技能与知识的融合,还要有你的好奇心,保持你对那个问题的兴趣。做学问方面应特别做到,一要博学思精,不迷信权威,敢于独辟蹊径,开拓新天地,二戒浮躁和急功近利。三要勇于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决不屈学媚俗,随波逐流。
重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cq.chinahrt.com/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为助推五大功能区域建设与发展,全面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统一部署,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广泛调研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20全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五大功能区域建设与发展》。
三、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由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负责远程培训、考试和管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培训课程录制及学习光盘发放。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培训的政策宣传和监督指导。
四、学习形式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远程培训,专技人员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qpx.cc)进行学习和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见该网站“下载专区”―《公需科目操作流程》)。学习时间从5月到12月,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专技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0学时。
专技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在完成规定内容并通过网络考试后,将成绩合格单提交相关部门审验,并记录相应的学时(分)(具体地点见附件)。为方便学员学习,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还将提供配套学习光盘(光盘领取地址:石桥铺科园一路9号电大综合楼204办公室,电话)。
五、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渝价函〔〕126号核定的收费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情况,培训费为60元/人,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结果使用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渝人社发〔2010〕137号文件相关要求,从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大规模干部培养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二)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动员,深入宣传,创造条件优先保障专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各类专技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公需科目学习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条为了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继续教育应当逐步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改善继续教育条件,推动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扶持重点领域、行业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支持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按照全省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要求,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继续教育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研究继续教育的目标和措施,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指导全省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构建覆盖全省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远程继续教育网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收集、提供、发布继续教育信息,协调、指导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活动。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建由教育、人力资源开发和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继续教育专家指导小组,从事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科目指南、项目实施、课程设置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研究、咨询及评估工作。
第九条依托各类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设立的培训机构和其他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鼓励和支持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条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及图书馆、科技馆等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参与制作、传播继续教育内容的,政府可以给予经费补助。
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继续教育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四)登记、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上报有关的统计资料;
(五)接受人事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自主选择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有权决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一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安排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五)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
(六)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据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证明,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监制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保存,可以作为人才流动、岗位聘任和参加学术活动等的学习成就认可证明。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但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七条从事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经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及设施等情况。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进行欺骗和误导。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保证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
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活动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各级财政每年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继续教育事业,重点保证本地区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所需费用。
各级财政安排的继续教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其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实施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和项目资金中安排。
第二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主要由本单位承担。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鼓励境内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对继续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应当用于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鼓励和支持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十五条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申诉人。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不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不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的,由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培训广告的,由广告监督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已向被培训者收取费用的,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不合格,不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的,证明文件无效,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人事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收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带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心得体会,欢迎欣赏。
5月5日、6日,我在灞桥区党校参加了两天的继续教育培训。这次继续教育培训是提高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学习期间,在与实际相结合,不断的实践,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现将一些学习体会做个小结。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知识和技术不断创新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区域经济实力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知识和人才的多少、民族素质的高低和创新能力强弱的竞争。要抢占竞争的制高点,赢得竞争的主动权,加快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提高人民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关键。“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在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方面具有基础性的地位;谁掌握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而“教育大计,教师为本”,21世纪的中小学需要素质教育的实施,素质教育的实施,更需要高素质的教师——这是高质量教育的根本保证。因此,努力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开展面向21世纪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面临新形势的需要,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综合实力的需要,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育夯实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春天。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学习期间,在与实际相结合不断的实践,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现将一些学习体会做个小结。
一、通过对继续教育的学习,我首先是更新了观念:对教师来说,研究是学习、反思、成长、发展的同义词,与专业人员的研究具有质的区别。它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诊断性研究及实践者对自身实践情境和经验所做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省。通过学习,从“过去的我”与“现在的我”的对话交流,是努力摆脱“已成的我”,为不断获得新生的过程。努力研究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更新自己。
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守护人。他将教师角色定位于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教师首先是学习者,不仅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向理论学习,而且要向学生学习。教师是研究者,带领学生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教师是实践者,实践的内涵是“变革”。
二、教育无小事。一个细节可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一个教师最可贵的品质在于他能从日复一日的教学生涯中领悟和体会到教育的真谛,开掘出散发着新鲜芳香、体现着高尚情操的教育细节。学生是具有极大可塑性的个体,是具有自立发展能力充满创造力的生命体。概括地说,“教育的真谛在于启发自觉,在于给心灵以向真、善、美方向发展的引力和空间。
三、就人格而言,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任何学段,师生之间都应该是天然平等的。教师和学生不但在人格上、感情上是平等的朋友,而且也是在求知识的道路上共同探索前进的平等的志同道合者。”
在教育中,教师要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学生,要用自己的言语去打动学生,把自己对人或事的真情实感流露出来,以此使师生间产生心灵的共鸣。学生只有感受到教师的善良和真诚爱心,才乐于听从老师的教诲。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教师要抓住机会,适时地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表现给学生,与学生通过交流达到心与心的沟通。教师的语言要有魅力,要富有人情味、趣味,同时又要富有理性。这样的语言才能让学生愿意接受,达到教育的目的。暖人话语,滋润心田。温暖的的话语,可以使学生深深感到教师真诚的关爱,从而拉近师生的距离。教师对学生还要有一种充满责任感和理智感的爱,这种爱就是严格要求,严而有度,更要严而有理。
除了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之外,我们还需要结合个人情况及教学环境和特色来很好的贯彻和应用它们。这个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除了需要不断客观的看待“过去的我”,我们更需要一份持久的热情,一份对教育、对学生、对社会的神圣信仰与追求!
有人说,教师是春蚕,是蜡烛,是航标灯,是导航员。而我要说,教师就象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需要吸收多方面的营养:有科学的教育思想,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言论,有广博的学识,有令人佩服的教学艺术,有较强的人格魅力,有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始终在做着一个“好学生”。多年来,在教学工作的同时,我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新课程改革这股春风吹来之后,我更感觉到如鱼得水,反复翻阅新课标,领会其中的真谛,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我都积极参加。
全国人大陶大镛说;“教师应有一种苦读,苦学的精神。”苦读、苦学应该是教师的“天性”。学习研究新课标新课程,让我有了方向从学习中我懂的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我在不断的学习,也在不断的研究、不断的探索,从教材、教参、课程标准中去触摸新课改的灵魂,准确把握教学的尺度。研究中考题体会其中蕴涵着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在同行身上学到的好方法也及时去应用。我和学生们相互学习,共同成长。我想,所谓的教学相长就是这个意思吧!
如此种.种,我在做“好学生”的基础上,也在努力的做好教师。做“好学生”是磨练我的重要历程;而做一名好教师是我的终极目标。同时也祝愿每位教师都能成为能够历经风雨的参天大树,在课改这片肥沃的大地上茁壮成长。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2
两个月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我不但温习了以前学过的知识,又学习到了许多与工作有关的新的知识。
通过专业科目知识的学习,了解到了fdi(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学会了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吸收和利用fdi的战略应服从于国内的基本战略,服从于中国的基本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的取向。通过学习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了解到基础性制度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而政府职能转变则是关键中的关键。通过学习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了解20世纪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进展以及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当前世界经济形势解析,了解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特点,熟悉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形势以及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了解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格局重构的可能性。通过学习后危机时代的中国对外贸易,了解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外贸易的热点问题,并正确认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通过学习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企业管理,了解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具体表现,并从宏观及微观的视角理解金融危机给我国企业带来的困难与机遇。在此过程中,对我国企业如何在全球经济的背景下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企业所处环境出现危机时的具体处置方法等内容有更为深刻的认识。通过学习erp的成与败,了解我国企业引入erp后出现的有关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在此过程中,能够对企业管理思想与具体管理方法、手段的结合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通过学习低碳经济与绿色物流业,了解低碳经济、绿色物流的含义及特点,建立培育企业绿色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了解低碳经济中绿色物流在流程再造、低碳金融服务和大型赛会组织中的应用。通过学习eva理念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理解eva这一公司管理的前沿理念,及其在企业中的应用范畴和贡献。了解eva从财务指标转化为公司绩效管理评价指标和激励机制建设指标的重要意义及构建方法。通过学习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与组织变革,了解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历程以及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清楚地认识目前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挑战,正确的把握人力资源发展方向,提升人力资本价值及其对组织的贡献,帮助组织赢得竞争优势。
通过公需科目知识的学习,了解了什么是创新及创新能力以及它包含的内容和对我们工作及生活的影响。因为我所从事的工作是政务经济信息工作,我就结合我的工作来谈谈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创新。
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科技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互联网具有的开放、平等、全球共享、交互、信息量巨大和传播快等特点,使它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力量改变着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加快了全球化进程,引起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整个世界都面临着与信息技术进步相适应的社会转型,传统的政府管理当然也不例外。互联网的冲击使政府行政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政府管理面临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来自多方位的压力,创新已成为唯一的出路。
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是与比较稳定的社会结构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政府公务员像镙钉一样被固定在某个岗位上,政府部门整体的运作缺乏弹性,对理性和规范的追求甚至超越了政府工作目标本身。零散而孤立的管理职能、基于人力的文书和档案处理以及复杂的事件呈报和处理程序,使得系统不断增大而效率却不断降低。这样的政府显然难以应付互联网时代的复杂局面,公众对政府的失望情绪逐渐增大。
在传统政府管理面临困境之时,人们发现电子政务是政府管理改革和创新最重要的促进器。互联网的普及一方面使政府面临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管理创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电子政务是政府再造的理性选择和信息技术进步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所谓电子政务是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其它相关技术构造的政府结构和运行方式。通俗地说,电子政务就是通过互联网建立政府网站组成虚拟政府,其重要内涵就是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和整合信息资源打破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界限,使得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政府的信息和服务。电子政务的建构与技术有关,但其核心不是技术,而是借助技术来实现政府的再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电子政务可以成为技术创新与政府管理创新相结合的典范,为政府管理方式带来深刻的变革。
1、与传统政府相比,电子政务可以优化政府工作流程,使政府机构设置更为精简合理,从而解决职能交叉、审批过多等问题。
2、与传统政府相比,电子政务可以使政府运作公开透明。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黑箱操作、人治大于法治等现象。公众增加了参政议政的机会,对政府的监督也更有效。
3、与传统政府相比,电子政务可使政府信息资源利用更充分、更合理。电子政务使得政府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互联共享成为可能,也使得这些资源得到统筹管理和综合利用,从而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和重复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共享的信息资源更易存储、检索和传播,共享的范围和数量也更大,可以更有效地支持政府的决策。
4、与传统政府相比,电子政务可以有效地提升政府监管能力。电子政务通过网络能够实现快速和大规模的远程数据采集和分析,从而可以实现跨地域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及时响应,大大增强监管者的核对、监管能力。
5、与传统政府相比,电子政务将使政府服务功能增强。电子政务将推动传统的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控制转向宏观指导。
6、与传统政府相比,电子政务将使政府办事效率更高,管理成本更低。网上办公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政府办公费用的开支。政府通过网络可以直接与公众沟通,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提高了政府的反馈速度,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实施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管理创新,特别要作好以下十个方面:
1、在国家层面上有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
1994年,加拿大政府发布了《运用信息科技改造政府服务之蓝图》,这是全球第一份由政府发布的准备从技术角度全面改造自身的纲领性文件。加拿大政府设想:“到,我们的目标是让全世界都知道加拿大政府和它的公民联系是最紧密的,加拿大人民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了解到有关政府的信息并能接通政府提供的服务。”电子政务已成为该国政府总体战略的一部分。美国电子政务的规划是单独制定的,如《电子政务战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非常重视将电子政务战略规划与预算安排和监管结合起来,以确保规划的实施。
2、政府高层领导重视,有统一的领导与协调推进体制。
在加拿大,实施电子政务是以政府最高领导人的公开宣布为根据,同时建立一个中央权力机构专门负责电子政务方面的工作,这个机构可绕过个别部委或部门而直接向上汇报工作。美国电子政务建设由总统管理委员会统一指导,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的执行和协调推进,该办公室主任是总统内阁成员。美加等国的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都设置了首席信息官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并组成首席信息官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开展电子政务的有关事项。
3、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和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问题。
在传统的政府体制下,政府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与部门所有之间矛盾十分突出。信息资源共享背后隐藏的是利益驱动。在信息资源的整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定的利益格局。现实的社会需求是通过电子政务冲破部门条块分割的结构并打破这种利益格局。
有鉴于此,一些国家采取了有力措施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跨部门共享,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减轻公众负担。英国政府在政府信息资源统筹方面,采取措施对政府职能进行重组,加大跨部门的合作,并将相关业务按公众的需求组合起来,推出了跨部门信息共享系统。欧盟则实施了公共部门数据交换项目。
4、优化政府业务流程。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的实践表明,缺乏对政府业务流程的优化是成功实施电子政务的主要障碍之一。规范和优化政府业务流程就是对传统的以行政职能为中心的行政流程进行规范和重组,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满意度。优化后的政府业务流程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面向公众,以公众满意为目标;二是以事务为中心,跨越部门和职能界限。
5、突出服务宗旨,以公众需求确定应用项目。
在确定前台应用项目时,首先要调查公众和企业的需求,把公众和企业最关心而且容易实现的、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确定为优先开展的在线服务项目,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在后台整合过程中,需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加拿大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始终遵循为公众服务的宗旨,通过民意调查确定需要建设的在线服务项目,并在此后继续通过民意调查对在线服务项目不断改进和完善。
6、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形式,在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中,及时制定有关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并付诸实施十分重要。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在线服务的主要渠道,它强调对各个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服务进行整合,并通过统一的平台提供给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在启动后,到目前国家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大都建立了网站,尽管总体而言网站的成熟度不够高,但为国家全面实施电子政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国建立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已是当务之急,国家应强力推动并组织资源下力量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7、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的绩效评估。
要明确地对电子政务实施的效果进行定义并衡量工作进展。英国负责电子政务的专员和大臣要向首相提交月度和年度进展报告。美国推出了“电子政务计分卡”,根据电子政务服务的便捷性、用户数量、风险和收益等评估标准,将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水平从高到低划分为绿、黄、红三个等级,绿级表示符合所有评估标准,黄级表示满足部分标准,红级表明存在严重缺陷。
8、重视对公务员特别是中高级公务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电子政务需要的能力。
提高公务员在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素质,强化他们运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能力,这是带动电子政务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应特别强调的是,政府的中高级官员应做为重点培训对象。
9、强调电子政务必须为公众提供实在的利益,以人为本、公民至上。
电子政务是提供全天侯服务的政府,必须能够做到全年任何一天24小时都不会中断;必须重视用户是否愿意采纳网上服务;应简化服务的递送,减少重复作业,并以纳税人所付出的最低成本达到服务的最高水准;必须具备能处理成套交易的能力以降低费用。
10、重视信息安全和隐私权保护。
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这里强调的只是电子政务应用中的信息安全和隐私权保护问题。显而易见,公众只有对电子政务网络和系统感到放心,觉得个人信息不会因系统故障丢失,不会被网络黑客窃取,不会因管理不善被他人轻易获得,其隐私权可以得到有效保护,这样他才会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接受政府的服务。
历史发展到今天,中国政府必须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之路,这是我国行政许可法蕴含的基本精神。这个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是:政府职能是有限的;政府管理方式是规则导向型的;政府运作是透明的;政府是高效、便民的;政府是讲诚信的;政府应当是责任政府。我们在前面已对电子政务的功能有了很多论述,不难看出,在实现上述六个目标的过程中,电子政务可以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3条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推行电子政务。我们知道,政府运作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民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也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目标,而电子政务的本质就是改变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及时把政府的决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办事方式向社会公布,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针对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开展的,使专业技术人员能经常获得知识、技能的补充、更新、提高和完善的教育。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继续教育应当坚持为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继续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扶持重点行业、重要领域、贫困地区以及下岗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其对教育事业统筹管理的职责协同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各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继续教育规划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有关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本规定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学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并享受与在岗时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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