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屋修建协议书,本文共2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房屋修建协议书

房屋修建协议书

房屋修建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协议书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房屋修建协议书的相关详细内容!

房屋修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有位于高村镇逢爷社区城南停车场住宅小区的一处房屋建筑,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高村镇逢爷社区城南停车场住宅小区,为民用住宅建筑,工程设计为混凝土全构造柱结构,建筑面积为500㎡。

二、建筑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混凝土全构造柱建筑,建筑面积约500㎡.

2、砌体材料采用mu10机制红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按设计图纸注明为准。

3、外装修:房屋立面均为瓷砖贴面,色泽自定。

4、内装修:内墙面均须中级搓沙抹面,车库地面打水磨石。

5、屋面由坡面和平屋面组成,为木制屋面。一层楼瓦面和冒屋瓦面为现浇结构,二层楼瓦面为木质结构,坡屋瓦面贴红色琉璃瓦。

三、结构设计要求

1、本工程采用条型基础,深度开挖至老土地,架空层往下挖1米,要求分层打混凝土,±0以下做好防水措施。

2、基础圈梁、压顶圈梁、梁板均以设计图纸为准。

四、线路设计要求

1、采用一相二线电压供电,进户线管统一采用暗管(包括电视、电话、网络线管),配电箱、照明、普通插板、大功率用电等线路分级控制,分层单独控制。

2、进户线处重复接地处理,利用上下圈梁钢筋焊接引至下下。

3、导管穿线管保护,在墙、圈梁、顶棚吊顶上面暗设,管径由甲方自定。

4、配电箱为铁制成品暗装,设置位置自定。暗箱开关中心距地1.4m,暗箱插座中心距地0.3m,厨房、卫生间暗装插座中心距地1.5m,距吊顶0.3m,具体位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自定。

5、安装一根避雷线杆。

五、排水管设计要求

1、给水设计:冷水采用自来水及井水进屋上顶,在冒屋修建一个蓄水池,全栋楼房水管采用暗管,“三室”要求有冷热水管、混合阀。

2、排水设计:采用联塑管排水,搞地基时做好地沟,修建一个化粪池1.5m×3m,其中分清水池和粪池,配合土建预留安装

洞及套管施工,“三室”要求安装地漏。

六、承包施工方式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保证通电、通水,与周边邻居因地界、线路等,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本工程基本框架,采用单包形式,包工不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定,每平方米198元。

3、乙方承建甲方住宅工程所有建筑施工(铝合金门、窗安装、仿瓷涂料和室内地面砖、内墙砖除外)。

4、乙方自行负责工程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等,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建房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若甲方要求进行合理更改,乙方必须配合,小部分更改不计价。

6、乙方在修建本工程时,均应按国家对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精心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更不得偷工减料。

7、甲方负责所有工程需要的一切原材料及采购,所购材料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因原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8、楼房周围散水及明沟由乙方负责修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生施工,要有足够地安全保障措施和机制,因乙方不按规程操作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及采纳。

11、本工程工期为三个月,乙方须如期交付甲方使用(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七、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2、该住宅楼工程验收以该栋房屋建筑占地墙面包边为准。内阳台、内晒台、雨棚、地下室按全面积计算;盖瓦屋面按半面积收方计算为准。

3、工程付款方式:一楼倒制打好,甲方付一楼工程款的60%(或贰万),二楼打好倒制,付二楼工程款的60%(或贰万),三楼打好倒制,付三楼的工程款的60%(或贰万),瓦面搞好付伍仟元,冒屋、水池完工付伍仟元,内墙粉好付伍仟元,水电安装完工付伍仟元,全部完工一次性付清,保质期为一年(保质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后算起),余下叁仟元保质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须全部赔偿,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

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解除合同,同样要对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九、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相互尊重的原则,施工途中甲方不得随意降价,乙方不能因工资上涨要求甲方增加价格。其他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处理,也可签订补充合同,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年六月十日

房主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建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建筑项目:

第二条  建设地点:

第三条  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自己备齐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和建筑工程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工具。

第四条  建房工期

乙方承建的该房屋从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完工。

第五条  建设工程承包价及建设内容

1、整体建筑包工包料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工包料费共 元。

2、整体建筑建设内容

房建工程规范中所指的主体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上下水管的孔洞预留,电路、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管线路的预埋和安装,瓷砖粘贴等。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确定施工图纸,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门窗洞口等要做到平整、光滑、无空鼓,墙砖、地面砖做到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以下称业主):

乙方(以下称承包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元。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就建房之需,经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定,为节约出发,实行靠体靠墙的办法。

2、甲方靠墙部分建设的卫生间墙体必须砌体,砌体材料采用mu10机制红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可单砖(不明确规定)。

3、甲方在建房捣柱时必须用薄夹板隔开。

4、甲方在建房时,不得在乙方墙体上打铁钉,破坏乙方墙体结构。

5、为防止甲乙双方靠墙部分墙体渗漏,甲方在建房时,在双方上建筑屋顶合墙壁部分要做好防水。

6、甲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尽量防止水泥砂浆溅射到乙方墙壁上,若有必须无条件帮乙方清洗干净,并预留安全出入通道,因甲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施工。

8、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调解见证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xx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x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 北 米,南 米,西 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中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充分了解和协商,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榔梨 住房建设工程交给乙方施工建设。

二、工程结构:全框架,墙体采用粘土空心砖砌筑。

三、工程款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按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国家建筑预结算方式计算,在承包范围内没有任何预算外资金。

四、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建内容:

1、本栋工程土建部分按甲方提供的正规设计院施工图施工。第七层按标准层进行施工。除外墙保温、门窗、内墙瓷砖、楼地面装饰、楼梯扶手、内墙涂料外。内墙及地面砂浆抹灰。外墙为甲方认可的外墙砖。外墙砖要粘贴牢固美观。所有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不合格立即返工至合格。

2、本栋工程水电部分按施工图的标准安装施工。乙方负责强电弱电的电线管、按线盒、开关盒、防雷、落水管等,其余材料如电缆、开关箱、开关、灯具、给排水管及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保管。

六、建筑材料要求:所有建筑和安装材料均为正规产家的合格材料,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进货凭证必须保留备查。所有水泥为“印山台”牌水泥,所用钢料为涟钢、湘钢、冷钢品牌出厂钢材,钢筋为现场配架,落水管为联塑pvc排水管。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砖为合格粘土多孔砖。

七、施工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范施工,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积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隐患。

2、乙方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切记安全第一,人人、个个讲安全。

3、乙方必须给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购买足额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4、若姓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价款: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定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拾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后进行开工建设。

2、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

3、工程款支付每完成一层楼面,甲方付给乙方 。

4、屋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计付款达

5、外墙砖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计付款至 。 万元。

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7%,另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十、其他要求:甲方在施工中如有变更,贰仟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出任何费用,超过部分只计材料成本。乙方必须具备相应工程的建筑资质。配备合格的技术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确保优质、高效的建设好本工程。乙方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工具、模板等生产生活设施均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听从尊重甲方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和合理建议。乙方应与榔梨工业园工程管理人员多交流、多沟通,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积极与供电、供水部门沟通好。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如有托延,按合同日期每日罚款壹仟元(1000元/天),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按2%的应付款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毁约、停工,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2、甲于甲方工程款应未及时到位,引起的工人工资、设备租金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甲方:(房屋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同意,就下列承包建筑房屋事项,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府城镇高登里二横128号对面三层混凝土框架房屋,筑墙、内外筑水泥砂浆给乙方承包,一层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三层为130平方米。

二、承包价格:

经双方同意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施工,包括屋顶筑墙壹米高,内外筑水泥砂浆,包住水泥柱壹米。屋顶水泥砂浆光面,二、三楼外墙筑水泥砂浆二次,窗四周水泥光面,窗下水泥混凝土掏制15公分,大窗上水泥钢材混凝土掏制15公分。中、小窗水泥红砖掏制,每个卫生间、厨房建筑物间面积贰平方左右,所有外墙筑18公分,内墙筑12公分,房屋前面筑脚台30×20×1200公分。

三、附加价格:

筑红砖每个0.25元,水泥砂浆,外墙每平方米13元,内墙每平方米7.5元。拉红砖上三楼顶每个5分。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建筑质量和按要求施工,听从甲方指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负。

五、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按施工进度付款。要求在20_年前完工。每人每天补助5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私人房屋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第三条、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该房屋(第一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内容包括:

2、整体建筑包工费(不计材料),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定价,包工费 (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

付款方式:第一期:

第二期: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若发现甲方要求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5%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建设临时板房一批,经过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临建地点位于以南,以东,数量暂定为200间,实际结算数以甲方要求及实际建设间数为据。

2、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临建房屋的地基处理、地面硬化,乙方负责地面上建筑物的建设施工,门窗安装。

3、房屋构造

单间房屋尺寸一般为3米5米结构,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地基上两层砖结构;木头门窗,门窗玻璃厚度不低于1c;杨木檩条,檩条上加苇箔,并覆盖油毡;墙壁应采用厚度不低于5c,价格不低于4元张(以目前市场价为据)的石棉瓦。

4、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地基的施工场地后____日内完成所有房屋的建设。

5、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单层石棉瓦房530元间,双层石棉瓦房660元间。甲方在接受乙方按期交付的房屋后,同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工程完工XXX年后付清。

6、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甲方有权依据损失酌情扣除建设工程款,房屋在XXX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依据约定扣除保留金。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X 乙方XXX

盖章 盖章

XXX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 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4 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 在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 在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 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 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 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 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 施工进度与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 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 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 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 试车

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 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 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 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 安全生产

10.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 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 材料设备供应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 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 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 工程变更

13.1 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 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 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 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 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 质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 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 合同解除

1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 合同终止

20.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 合同份数

2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建筑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复桥镇复兴街94号原地建筑一幢总楼层为六加一,建筑面积约为21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修建。

二、乙方全部承包钢筋,各种小件、砖体、粉水、地坪、面砖、琉璃瓦、房盖,承包费每平方米柒拾捌元人民币计算。

三、施工过程中,架杆、架板、盒子板、撑子木,设计该楼用的各种机器一律由乙方搬到建筑场地,完工后,由乙方自己搬走,造成器件损坏、运输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如有建筑材料,乙方概不能停工,且在建筑过程中一定要节约用料,如造成浪费,甲方有权扣出一定工时费,乙方在进入场地一定要按甲方安排施工,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如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或乱施工,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复或返工造成损失费一律由乙方负责。

五、在修建施工中,各种安全器材,一律由乙方负责,且乙方一定要把好各个工人安全关,如有造成工伤、工伤费、伤残费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其任何责任。

六、在建修工作中,所有生活由乙方自己办理,与甲方无关,且在修建中途,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办理生活,只是建筑过程中,甲方在每天一层盖板办理一次生活。

七、建筑时间由7月19日开始,竣工时间月19日。(共计划150天)乙方只能提前完工,不能超出规定时间,如有延工造成甲方房屋卖买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外,但施工时间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后延)。

八、付款方式:付款分为三次付清;第一次主体到三楼盖完板后,付总工程款的25%即5万元人民币;第二次主体完工只做面砖、地坪付40%即人民币6万元;每三次所有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其余时间乙方不能与任何理由向甲方借工资。乙方借支结算与借条为准。

九、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经济损失一律由违约方自己负责,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合同在场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周玉龙 私家住宅

工程地点:汉滨区建民办黄沟村三组。地面面积约360平米左右。楼房层数暂定 层。第一层 米高,其他层高 米,整栋楼有两个楼梯,具体尺寸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钢筋、模板、混凝土、混泥土结构倒置式屋面;墙面及天棚抹灰;底层地面混凝土垫层、楼面找平;室内外墙地砖、卫生间墙地砖;雨篷、室外散水、台阶以及给水、排水、雨水管及强弱电安装;卫生间洁具、室外简易化粪池修建等工作的人工单包项目。各种施工机具、模具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0一五年五月十七日

竣工日期: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工程合同总工期定为121天。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合格标准。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土方回填过程中,要求夯实紧密,不准未夯实就擅自进行隐蔽。

2、砌筑墙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组砌方法正确,轴线偏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砌筑砖体不得出现上下通缝现象。

3、构造柱、梁关模前,应再次检查钢筋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正确,不得少筋漏筋,保护层留置是否正确,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关模。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不得漏振,以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养护。

4、抹灰工序,必须保证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符合要求,阴阳角方正。

5、墙地砖安装,粘贴牢固,灰浆饱满无空鼓、裂缝,表面平整。

6、工程投入使用的钢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费,每天砌筑时的落地灰及时收用。同时严禁偷工减料,必须保质保量地施工。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住宅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住宅设计方案》图附后)

五、合同价款

承包金额:据实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圆整)进行人工单包结算(含水电安装)。

六、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6.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七、双方责权

7.1甲方供应该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及产品。

7.2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拨付。

7.3甲方指定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协议工期完工。

7.5甲方有权对现场工程材料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8.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8.4乙方必须遵守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并随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7乙方应按劳动法规之规定,在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设立安全标记,并由乙方向其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装备等,严格施工管理。

8.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及行人的安全,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工程款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主体一层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7万元;二层工程主体完工,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三层工程主体完工,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四层工程主体封顶完工,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工程施工至装饰阶段的80%,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6万元;至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确认,再结算至本工程总款的95%,本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年后确无施工质量问题,则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中正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电 话: 身份证号:

乙 方: 电 话: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日期:

甲方:刘缠

乙方:杨朱成

甲方与乙方:宕昌县计子川修建私人房工程施工承包方式,结算办法等有关条款,本公平、公正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一栋二层砖混结构,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每平方310元的单价包给乙方修建。

二、此房屋总面积560平方米左右,完工后按实际面积尺量为准结算。

三、修建房屋施工所工具都由乙方自己配备,甲方只负责提供材料。

四、在施工过程中不准浪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料。

五、屋顶防水、外墙涂料、室内仿漆、所有水电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和条件。

六、付款方式,在一层完工后付总金额的50%,在二层完工后付50%,在所有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二月份开工,五月份完工。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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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男,汉族,一九七四年生,已婚,贵州省金沙县源村乡建国村沙坝组农民,现住金沙县源村乡建国村沙坝。

申请事由:我现在居住的是父母四十年前修建的简陋木制瓦房,面积狭小,仅50平米左右,并且是我兄弟三人共同的房子。现在我家四口拥挤居住,由于房子老旧破损,多次整修,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更为重要的是安全得不到保障。房屋地理环境较差,附近没有水源,用水较困难,房后时常沙石滚落威胁人身安全,出行爬坡上坎,离通村公路较远。

为了改善我家生存环境,通过我夫妻二人多年的辛勤劳动、省吃俭用,于我在源村中学门口右侧大约五十米处的马路边购买了一宅基地(约60平米),现已攒够在此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平房)的费用,准备马上动工。此宅基地不属于政府规划用地范围,敬请相关部门给我办理有关的修建手续为谢!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给甲方修建房屋,为包工不包料,工价 元每平方米,开工时间为 年 月 地址在威宁县草海镇陈家井下面100米左右地段。

二、一层、二层、三层为独立柱,地梁高公分,宽

三、一层包板高为 米,二层、三层高为 米。

四、山墙和后墙为水泥清光墙,正面为外墙漆。

五、室内地板砖不包括瓷粉,水、电、瓷片砖。

六、付款方式:

1、合同定金大约为元;

2、乙方进场首付元;

3、一层打板完甲方付给乙方元;

4、二层打板完甲方付给乙方元;

5、开始抹灰甲方付给乙方元。

七、施工期间如有任何单位和执法部门来干扰由甲方全权负责。剩余工钱,待房屋完工时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八、工程质量:

1、垂直线每层不能超公分;

2、料子不能浪费;

3、质量如返工,由乙方负责;

4、施工安全事故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主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房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黔化路308号修建一栋四层的楼房,经与乙方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以干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指导搬运。

3、经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以人民币318元每平方板面为准,楼梯间一个平方米按两个平方米算。炮楼砌超过2米的按每个平方米的318元计算为准。

二、付款方式:

开工支付生活费30000元,第一层主体完工按总工程的80%支付,第二、三、四层主体完工也按80%支付,其余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自己的私人住宅修建工程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木工(一楼一底)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高县大窝镇龙洞村二组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修建的木工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

2、乙方须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并负责修建工程中木工所需的一切材料。

四、承建工程价款

梁按每米30元计算,平板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

五、甲方要求:如底楼大梁出现修改由乙方负责修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位于泾川县公社路72院内,房屋拟修建两层。层高为:第一层3.3米,第二层3.0米,。建筑面积约为290.52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修建主体工程,包括泥工、钢筋工、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房屋工程所需全部建筑材料,并负责水电到工地。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塔吊等施工机械。做好雨天施工的保护措施,避免因下雨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第三条、建房工期。

本工程从20xx年四月8日开始,整体工程最迟于20xx年六月底完工。(时间按阳历计算)

第四条、工程任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整体建筑任务为:基础砌筑,主体工程,室内外墙面粉刷,室内外地坪处理,室内外地沟修建、水暖,电上下孔预留。房屋周围硬化,自来水观察井修建、污水沉淀池修建等。

2、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265元(贰佰陆拾五元),楼沿、阳台按132.5元/m2计算。

3、付款方式:工价为每平方米265元,建筑总面积290.52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6987.8元。由甲方分三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一万元(10000);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二万元(20xx0);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6987元。

3、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图纸中未注明的内容由甲方提供施工说明,乙方按说明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和甲方要求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3-5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出土物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及施工人员均无权处置或带走。否则甲方按违约有权进行处置,并由乙方(承包人)负责追回原物,造成的负面影响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质量技术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成后房屋的墙体、地面做到平滑,无空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不清楚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按商定的方案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因返工、修改、重作等造成的人工、材料及其他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2、为以防万一,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安全保险,费用在工资中扣除。如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医药等费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

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