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用的民事裁定书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管辖权异议用的民事裁定书,本文共4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管辖权异议用的民事裁定书

关于管辖权异议用的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异议成立的,写明:)×××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异议不成立的,写明:)

驳回×××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移送管辖或者驳回异议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成立的,当事人均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4.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尾部上诉期改为三十日。

5.适用普通程序的,落款中的“审判员”可以为“代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

6.适用简易程序的,落款中的署名为“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异议成立的,写明:)×××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异议不成立的,写明:)

驳回×××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移送管辖或者驳回异议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成立的,当事人均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概述上诉请求与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简要写明二审驳回上诉或者撤销原裁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裁定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第二、撤销原裁定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外的写: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号

原告______(写明姓名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原告,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

被告______(写明姓名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被告,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受理______(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______(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______(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异议成立的,写:

“被告______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

“驳回被告______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__人民法院。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

附:

民事裁定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做出的判定。它与判决有着本质的区别,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即为保证诉讼过程的进行。判决主要是解决实体间题,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第一,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时,应认真进行审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条件,第109条规定的起诉方式,第111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决定案件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且将裁定书和原告起诉的'有关材料送达和退还给原告。

第二,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第三,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第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而使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诉讼终结,是指民事诉讼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而出现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不能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程序。

第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第八,中止或终结执行。执行中止,是指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继续执行。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

第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