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评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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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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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环境保护评价批复,本文共6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XXX丙安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XXX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XXX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赤水市旺隆镇兴旺社区创业大道北侧,卫生院总用地面积4959.9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楼框架结构的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1587㎡,建筑面积5748.03㎡,设病床60张,预计年接诊3万人左右,化验5000人左右,住院人次。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旺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治理及控制措施,并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通过采取以上减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设导气管将产生的臭气由专用管道收集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引至综合楼楼顶,并高于楼顶2m对外排放。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同时需加大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确保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保持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及时将垃圾和污泥交具备资质的单位清运来处理。
2、加强废水的防治。项目运营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和医务人员、就诊病人及陪护家属产生的生活污水等。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直接进入城镇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本次新建的1座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旺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水河。检验化验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就诊人群嘈杂声。建设单位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减震隔声、绿化、规范停车等措施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固体废物及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集中代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毁型,经毁型、消毒送到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室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消毒和干化后与医疗垃圾一同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在营运期产生的过期药物也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可与一般固废混装。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需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十一、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
XXX境保护局
XXX年12月29日
XXX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白马溪谷石斛观光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点位于赤水市复兴镇凯旋村,规划建设占地10亩,各类建筑设施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接待中心、住宿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本土文化展示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修建景点景观停车场面积2000平方米、公厕6处、占地面积204平方米、修建河滨酒店、占地面积2870平方米、客房总数为25间标准间、水上娱乐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安全消防设施等。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㈠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
5、项目建设期间应严格执行土石方开挖、弃土堆放等水土保持保护要求,确保达到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㈡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本项目无燃煤、燃油锅炉,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废气以和餐饮油烟废气及垃圾堆放臭气。停车场均位于地面,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餐饮油烟废气应设置专门的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经专门的排烟通道进行排放;应设置专门的规范化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运,确保垃圾恶臭不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加强废水的防治。本项目主要涉及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来源于交通噪声、游客活动社会噪声、轴流风机噪声、建筑设施制冷制热噪声等,应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和管理,对噪声进行衰减,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应设置专门的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5、本项目涉及设备保养产生的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构成影响,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污水处理厂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向我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项目建成试运行前,业主应将试运行报告交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
八、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XXX保护局
2XXX年7月8日
关于XX市屯里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
XX市远博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函”(临远路0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我厅组织专家对已竣工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你公司委托山西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交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质疑、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
二、鉴于该河段堤防与桥梁底板空间不能满足一遇设防标准下堤防维护及防汛抢险车辆通行的净空要求,因此,业主必须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三、对施工堆渣、弃渣和原施工便道必须尽快彻底地予以清除,对建设过程中已损毁的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及时按原状进行恢复,确保河道安全度汛。该项工作要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完成。
四、关于大桥扩建造成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问题,应在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你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XX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XX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XX管道工程(河北省段)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华油气函字〔2007〕68号)及随文报送的《XX管道工程(河北省段)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厅于201月24日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了《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XX管道工程穿越我省永定河、蓟运河、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水系多条河流和永定河泛区,为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输气管道各河道穿越工程的规模和设计防洪标准,即永定河、蓟运河(不含右堤)、还乡河、滦河、青龙河为大型穿越,设计防洪标准为1一遇;双城河、泉水河、洋河为中型穿越,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管河、龙湾河两支、沙河、饮马河、戴河、汤河为小型穿越,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同意穿越永定河主槽及堤防(北遥堤、北围埝、护路堤)、蓟运河、还乡河、陡河西支(泉水河)采用定向钻方式,且出入土点满足安全要求。
四、同意穿越永定河泛区滩地、杨柳河、双城河、黑龙河、泥河、滦河、青龙河、沙河、陡河东支、洋河、戴河西支、汤河、饮马河采用大开挖方式。
杨柳河、黑龙河、沙河、陡河(龙湾河西支、东支)、洋河、戴河西支、汤河等河道内输气管道设计管顶埋深小于相应设计洪水标准冲刷深度,应按《评价报告》要求加大埋深至相应标准冲刷深度以下。 堤岸回填应采用原状土开蹬搭接分层夯实回填,蹬高不得超过30厘米,边坡不陡于1∶3,并按要求做好堤岸基础处理和新旧堤岸的连接,同时应对迎水坡堤岸进行浆砌石防护,防护范围管道中心线上下游各延伸15-30米(其中:滦河、青龙河、龙湾河西支30米,洋河、双城河、龙湾河东支、管河、沙河、饮马河、戴河西支、汤河20米,杨柳河、黑龙河、泥河15米),防护工程基础应置于冲刷线以下0.5米,护砌高度与堤(岸)顶齐平;滩槽 管沟回填应尽可能采用原状土分层夯实,恢复原貌,填筑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管顶埋深应大于冲刷深度,同时采取适当稳管措施。
滦河 100 年一遇洪水将漫溢至左岸高地,建议该段管道适当加大埋深。管道穿越青龙河施工回填后,青龙河西支、东支宽度应分别不小于 350 米、450 米。
五、输气管道穿越部分河道河砂丰富,且有深采现象,建议设计时应视现场情况考虑人为因素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大开挖方式穿越堤防、滩槽时,管沟回填及浆砌石防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均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为保证管沟回填和浆砌石防护工程质量,上述工程初步设计应由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统一编制,报我厅审批。
七、输气管道穿越陡河处属唐山市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因此穿越工程设计应征求唐山市水务局意见,以确保陡河水库水质安全。同时,陡河水库扩容后,输气管道将位于库区范围内,穿越点外侧开挖敷设段应 加大埋深,并采取一定的抗浮措施。 输气管道穿越《评价报告》未述及的其它小型河渠须征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和施工防汛预案。
汛期禁止破堤岸施工。
九、工程建设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效率评价
环境保护效率评价是环保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环保工作有显著的指导意义.以环保工作的效率为评价对象,综合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和DEA(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方法,给出城市环境保护效率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并对11个城市环保工作效率评估的实证结果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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