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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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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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教师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本文共15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
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优良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小学中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教室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教室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认识、权利义务认识和守法用法的认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6月14日晚,农行陕西宝鸡渭滨区支行召开了以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为主题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毅主持,支行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毅副行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渭滨区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李毅副行长在领学中强调,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学习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对学习教育计划进行了安排。
随后支行安排专门人员对的警示教育展板进行了宣讲,通过宣讲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警醒全行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最后全体员工共同观看了全省农行廉洁从业演讲比赛宣传片。
为贯彻江西省分行党委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进一步落实20全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近日,新余分行举办“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讲座,邀请新余市纪委第四纪工委书记授课,机关全体员工80余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围绕“两条例一准则”,选用了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真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详实的案例,精彩的点评,深刻的分析,令参加人员深受启发。通过本次“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讲座,新余分行员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增强了的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该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古人云,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诚信,是我们评判事物道德的基准,亦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诚信仍为整个中华民族、整个社会的支柱,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它不仅支撑着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年的历史文明历程,而且还将一如既往的支撑着中华民族的腾飞。如今,诚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被赋予了法律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了新的内涵和效力。
正所谓“诚者,信也。信者,专一不移也”“守者,遵循也。法者,规章也。”诚信,讲的就是诚实和信用。守法,讲的就是遵章守纪。诚信和守法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诚信”属于信用文化,而它作为道德规范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一个没有诚信、没有秩序的市场, 就无法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也就没有公司的一个立足之地。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律秩序就有什么样的诚信秩序,遵守法律就是要遵守诚信原则,能够恪守诚信,必能奉公守法;能够奉公守法,必能恪守诚信。诚信和守法是相互统一的。法治是规范诚信建设的基础,对诚信形成具有科学导向作用。诚信对促进法治活动发展,加强社会法治具有推动功能。
为推进证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信建投证券倡议全体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个人诚信形象,实事求是,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在实际工作当中,株洲营业部会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活动和讲座来提高员工的个人素养,促进诚信建设。
一、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
为了让新员工更快的融入营业部这个大家庭,营业部会每月举行青年员工座谈会,座谈会的主题多种多样,在活动中,领导也会有意识的培养新员工的合规意识,指导员工在与客户交流的过程当中,要做的言必行,行必果。例如在于客户推介公司理财产品,要注意合规用语,不能向客户承诺收益,或者夸大产品的收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不能因为个人的压力而盲目的去开发客户,让客户对我们产生误解,影响公司形象。通过座谈会的交流,让我们员工联系更加紧密,也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诚信是一切关系赖以维系的前提。失信于人,什么工作也就开展不起来。古语曰: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也就是说最好借助于光亮在黑暗中取物;而只有诚信,才能取信于天下。“得道多助”古人尚能如此明白,而作为我们,更应该对客户真诚,诚信做人!
二、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律是社会诚信与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突破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也同样面临着“信用缺失”。目前,我国“有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出现了法律诚信的失范,极大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导向作用,深入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实践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诚信,先学法”的法治思想。加大对社会存在的不良诚信价值观矫正力度,促进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在中国证券行业当中,洗钱已非常严重,其主要通道是证券公司营业部,洗钱方式包括支票换现金、转托管、国企高买低卖接盘等多种。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严格执行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我们营业部按照“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本营业部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任何有洗钱嫌疑的个人拒绝对他开立证券账户,对已经在本营业部开立的不符合要求的证券账户进行处理,对有洗钱嫌疑的证券账户,例如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 进行电话回访。以确保落实法制法规。我们营业部也会定期对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公民了解反洗钱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 、以法治促诚信,以法制保诚信
做人无诚则孤,治国无法必亡。我们从自身做起,做一个诚信之人,保持诚信的态度。用道德建设去培育诚信,通过法制去保障诚信。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以法治促诚信,让诚信成为法治社会的一种习惯。在各个领域里肯定诚信,弘扬诚信,维护诚信,制裁违反诚信的不法行为。我们营业部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建立一套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将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到自身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奖罚力度,严肃追究失信行为的责任。
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诚信是基础,守法是必须。只有诚信于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才有往来、合作、帮助等等的可能,也只有守法,才会在规范的尺度里做出合理、合法的事情,才不会违背法律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泱泱中华,诚为本;华夏子孙,信为根。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结合工作实际,跟大家交流几点心得体会。
一、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营造优良的法治氛围。
一是带头学习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法当做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作为一名市人大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基本法,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读好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依法办事,更好地依法履职。
二是带头依法行政。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培育宪法认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将自己的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时以法律来规范自己,事事以法律约束自己,使法律成为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三是带头遵守法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既不滥用权力,也不玩忽职守。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网民以及媒体监督,做一个勤政廉洁的人民公仆和群众信任的人大工作者。
二、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一是主动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做好法律普及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充分利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二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的思路,注意把握市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法,建立健全推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法治思维做好人大工作的改革,重点抓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7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要建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当前,要紧紧抓住“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重大机遇,超前谋划,做好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赣南苏区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主动的作用。
我叫张长琴,来自美丽的山城---屏南,现任屏南支行营业部大堂经理,时至今日,我 们依然沉浸在农行股改、成功上市的喜悦之中,为“我是农行人”而感到骄傲与自豪。很高 兴能与大家欢聚一堂,为共同实现我行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今天我演讲的题目 是“如何建设农行特色的合规文化” 。
所谓合规,简而言之就是合乎规定,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合规文化的 良好氛围,就没有我行业务的稳健行远。合规文化建设是规范操作行为,全面防范金融 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是每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更是保障自己的强有 力武器。
如何才能使合规文化建设深入人心,更好地为业务拓展保驾护航呢?我认为必须 做到以下几点:
以身作则,事事为先。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领导者的示范作用就是一种导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善抓敢管,言谈时时宣讲合规,举止时刻体现合规, 以高尚的品德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树立正面良好形象,传承农行“大行德广、伴您成长” 的品牌理念;同时加强员工的合规文化教育,教育员工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防腐拒变能力,通过正面宣传及反面典型案 件警示,达到有力震慑犯罪潜在行为的效果,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为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日前,农行宾阳县支行根据《广西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行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时间自5月初开始至8月末结束。
为搞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该行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拟定、日常组织协调、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安排督导检查等工作。该行采取座谈、研讨、演讲、宣讲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8个重要案防制度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的“三个必须移送”、“三个重点追究”以及责任追究到位 “三条标准”;活动还集中学习讨论《区分行营业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农总行领导相关重要讲话、《刑法》等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坚定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该行剖析了近十年来农业银行发生的贪污、挪用、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例,让全行员工学习了解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对这些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警示教育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醒干部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
为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该行组织员工观看上级行制作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板,通过观看录像、现场讲解、集中授课“三位一体”的方式,建立法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实训平台,让员工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制定学习计划及时间表,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期间,该行要求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 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修改,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学习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一是对学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律与从事的工作联系不多,存在“学好法律不如干好工作”的心理,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二是不会学。不知道学什么,对自己的工作有什么帮助,不知道怎样才能学好。三是没有时间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忙于日常工作,很少挤出时间和精力学法。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才能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方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成为一名遵守《宪法》的合格人员。
三、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树立信法的理念,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提高法治能力,首先要从思想深处转变“官念”,坚定法治信仰,厘清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和责任担当。
一要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性。要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和破除领导干部“权大于法”“法外之地”“法外特权”的意识,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净化领导干部的行使权力空间。
二要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信权而不
信法,关键是特权思想作祟。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一名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坚持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坚定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身体力行,带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卫建设夯实深厚的根基。
日前,我作为一名民族区域自治县的县长参加了省委举办的云南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深受教育、深受启发、深受警醒,感觉自己在学法、知法、懂法、敬法上仍然存在差距,石林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任重道远。
一、参加此次专题研讨班的几点体会
(一)必须加快观念转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作为领导干部,在危机和压力面前时刻觉得忐忑不安,“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政府领导既是释压也是考验,当前,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纪办事。
(二)必须提高法治意识。县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用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修身正己,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优化工作,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努力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作为县政府“一把手”,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结合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势,加强法制知识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法治素养;要突出理念创新,用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政府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等方面,必须做到依法、科学、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法治思维。
(四)必须严格制度落实。规则制度是刚性约束,我们只有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履职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尽量避免工作违规或失误。作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落实制度既是一次自我警醒,也是一次严以律己的更高要求,时刻警醒自己,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强化自我约束,杜绝工作任性,做法律、制度的践行者、落实者、维护者。
二、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几点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就是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正确认识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石林县而言,我认为重点要思考和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长期历史使命和阶段性发展任务的矛盾问题;二是全国、全省的宏观性大命题与石林微观性特征相结合的问题;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对石林落后生产力发展促进的问题;四是发展与稳定、改革与发展的统筹推进问题。解决以上问题,重点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准确把握“四位一体”的实质。党是灵魂,是神经中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改革是心脏,为发展提供动力;法治是骨骼,是框架约束,是强基固本的关键;全面小康是躯体,是党、改革、法治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并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准确领会“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的深刻含义,准确把握立与破之间的关系,打破旧思维,大胆问、大胆试,实现改革与发展的同步推进。
二是推进行政管理职责、目标任务法治化。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法制监督员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重点要加大对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清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三是推进依法自治民族性和法治性的统一。要制定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环境保护和水能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倡导“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着眼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全局,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纳入“五六”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每年举办村组干部民族方针政策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民族工作理论水平;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法治化。立足于少数民族自治县特殊县情,始终坚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原则上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的同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招录计划、选拔任用干部,逐步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和干部比例。同时,营造领导干部敢闯敢干、勇于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环境,以改革激活力、以创新生动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法治化,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指标考核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主动学法、认真守法、心中尊法,争做学法的好学生、懂法的好公民、守法的好干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完善依法治县。
为热烈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我校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2月3日,学校电子大屏幕就以醒目的标语对“国家宪法日”进行了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让我们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让全体师生记住了“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晨读课上,1200余名同学们统一朗读了学校统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序言和纲领部分,学习和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下午班会课,学校邀请了威坪派出所陈警官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讲座课。陈警官围绕国家宪法,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守法的重要意义,他教育学生要“慎交友、立大志、慎善独、敢维权、要坦白”,指引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敬法、爱法的合格公民。学校德育副校长张金彪老师也围绕“国家宪法日”做了主题发言,他要求全体师生自觉学习,正确理解国家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并且要在行动上坚决遵守宪法,争做知法、敬法、守法、爱法的社会公民;他特别指出,高中生正是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法制意识,为自己一生的幸福保驾护航;他号召全体师生要在国家宪法的指引下,敬业爱岗、勤奋学习,知法守法,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争做合格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本次“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极大地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浓厚了“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意识,宪法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进一步融入师生心灵。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于今年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中国银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银行业监管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门法律,它的颁布适应了我国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填补了金融法制建设的一项空白,
《银行业监管法》从法律上明确了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规定了银监会监管的目标、监管的原则、监管的职责,强化了监管措施,切实解决了当前中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监管手段薄弱的问题,有效解决了银监会履行职责的法律授权问题。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既明确划分了央行和银监会的职责范围,又在二者之间建立了信息分享机制和监管协调机制,而且强化了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突出了央行在宏观调控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明确提出了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
“三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三部银行法科学地总结了我国20多年金融业监管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了国际金融业监管的基本经验,不仅适应了中国国情,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推动金融创新,也为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奠定了法律基础。“三法”十分强调风险约束,突出了经济资本约束作用,特别注重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如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的要求;将商业银行“三性”经营原则的'顺序由“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改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突出了风险防范的重要地位。
银监法引入了“巴塞尔核心原则”,明确加强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监管,要求银监会加强国际合作,实行跨境监管,有利于中国银行业在国际上拓展业务空间。此外,三部法律对涉及金融体系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分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等都作出了前瞻性的法律制度设计,为深化金融改革和促进金融创新预留了空间。特别是新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在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从事信托业务、证券业务、不动产及产业投资业务,为将来实行混业经营埋下了伏笔,也为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动力。
稳健经营和积极创新是商业银行贯彻执行“三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改革日益向纵深推进,各国有商业银行都加快了重组改制的步伐,为适应“三法”要求,增强自身竞争力,商业银行必须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多做工作:
一是积极转变经营理念。股份制改造后,商业银行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都要围绕利润最大化来展开,要努力实现股东投资的最大回报。商业银行的发展速度要受经济资本的制约,发展方式也应发生根本性变化,资源配置将从以信贷规模和财务费用为核心的传统方式向以经济资本分配为核心的方式转变。实际上,商业银行的发展将主要受到自身抗风险能力的约束,这也是与“三法”的要求相契合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切实走集约化发展的道路。
二是切实将风险管理摆在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特别要抓好信贷风险防范。三部银行法都强调了风险管理的极端重要性,信贷风险又是商业银行最大的风险,抓住了信贷风险就抓住了风险防范的主要矛盾。要坚持审慎经营原则,认真研究适应新“三法”信贷投放办法和体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达到法律的监管要求。
三是加大加快金融创新的力度和步伐,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三法”的颁布和实施对金融创新提出了客观要求,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舞台。在金融产品日益趋同的环境下,金融创新必然成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就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而言,金融创新也是其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
基层干部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
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不知不觉,我担任公司客户经理已三个多月,在路支行饶行长的带领下,大家围绕新年“开门红”这一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作为一名以公司信贷为核心工作的公司客户经理,从最初的营销客户到搜集资料开始评级,从授信提案的撰写到合同的制作及签订,再到完成放款及放款后的贷后检查工作,一系列的工作都让我意识到合规操作的重要性。
一、严守职业操守,正确营销客户
在日常的工作中,客户经理会面对不同的客户,有些客户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个挑战有诱惑、有甜蜜、有羡慕、有感激、有难以取舍的兄弟情、同学谊,更有着放不下的情面与各式各样的关系。银行是个接触面很广的行业,特别是从事客户经理这项工作,交流范围更加广泛。在与客户的初期交流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以什么态度去面对。我觉得,职业操守作为银行合规文化的核心,更是对正确营销客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名称职优秀的客户经理必须遵从七大职业基本原则,即正直诚信原则、客观原则、称职原则、公平原则、保密原则、专业精神原则和勤勉原则。只有拥有上述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才能在与各类客户的交流中坚守合规操作的底线。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加强自身对相关银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水平,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我们网点一位资深客户经理经常会将notes上新发的规章制度及营销管理办法等资料下载留档,认真学习。这是非常好的习惯,更是我学习的榜样。合规要求在不断地更新变化,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能力,实时更新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认识,才能在与客户的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在合规操作的基础上使得客户及银行的利益达到平衡,获得双赢的效果。
提升合规操作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我们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客户经理业务的开展,在制约着业务的发展。我觉得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能保护自己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
三、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标准
我目前的项目结构以钢贸客户为主。实时监控企业现金流及贷款支付的合规性,认真做好贷后检查任务,是我目前的主要工作。通过有效的贷后检查,发现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以督促企业及时还款,避免出现逾期甚至坏账的情况,这种例子不胜枚举。目前的一套企业授信操作流程是经过银行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具有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是发生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只有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标准,才能使整个项目合规、风险可控。
合规是银行企业文化中一首可以时刻感知的动人乐曲,起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当我们把合规操作当做很自然很平常的一件事情时,那么,规章制度就不再是一堵冷峻、不可靠近的墙。
近日,自从上级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农行大化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动员部署,亲自参与组织员工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
据了解,该行在组织干部员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业务制度流程的同时,近日,该行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参观“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展。通过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观展活动,使全行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使其内心受到触动,思想得到净化,精神得到洗礼。让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严重危害,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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