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群众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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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群众监督制度

接受群众监督制度

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不正之风,规范全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信用社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情况,干部职工执行党纪、政纪情况,以及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社风社貌情况,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将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开。

3、建立信访接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案件,并进行反馈,索要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4、实行下级监督上级,层层监督的办法。做到群众监督干部;下级监督上级;经常有意识地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接受监督。

5、接受各级纪委和监察部门巡视员的监督。对其每次来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要热情接待,认真汇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工作指导。

6、进行社风呼目标管理的`群众测评,每半处进行一次,采取检查,开座谈会以及群众投票的形式进行,公布测评结果,同时要与干部职工的政绩评比和奖金挂钩,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

一、学校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由办公室设专人管理。

二、建立学校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要有专人负责,经办单位要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地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上级机关领导批办的问题,应由办公室报校长阅示后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七、年级或政工部门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卡”一次,进行满意度调查。

八、学校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每学期一次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机关党员“心系群众,接受监督,永葆本色”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