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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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共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今年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请注意,5月31日前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昆明市教育局将从20起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包括: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参与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另外,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须在5月31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申请认定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各高校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段,以各高校通知为准。
需要提醒的是,网报结束后,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其他申请人在5月18日到6月1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到设在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现场确认除了携带相应材料外,报名者要注意,携带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照片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具体报名事项,市民可登录昆明教育信息港查询。
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工作安排,云南省201月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将于年1月7日在全省各州(市)进行,现将昆明市考生报名须知公布如下:
一、考试层次及考试科目设置
二、 报名流程
(一)报名基本流程: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免费注册获得用户名及密码(考生通过登录上的“进入工作网”链接) ,再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名工作网,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昆明市共设15个确认点,分别设在市自考办及各县(市、区)招办,确认点名称为:昆明市直属、五华区直属、盘龙区直属、官渡区直属、西山区直属、东川区直属、呈贡县直属、晋宁县直属、安宁市直属、富民县直属、宜良县直属、石林县直属、嵩明县直属、禄劝县直属、寻甸县直属。 免费注册时,请考生认真选择报名确认点,按以下原则选择 :
1、社会考生可以任意选择以上确认点;
2 、学校老师及学生考生按以下划片选择报名确认点:
(1)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广播电视大学选五华区直属为确认点;
(2)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文化教育培训学院、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外国语专修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选盘龙区直属为确认点;
(3)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学院、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云南青年外语专修学院、云南科教专修学院、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选官渡区直属为确认点;
(4)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北美职业学院、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昆明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修学院、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选西山区直属为确认点
(5)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选嵩明县直属为确认点;
(6)呈贡新城学校选呈贡县直属为确认点;
(7)其它没有列出的'学校请尽快与市自考办联系。
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有关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只有通过确认的考生才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生必须正确选择确认点。考生只能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别的确认点无法调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除了审核考生自行上网填写的报名信息外,还包括验证、照相、交费(每门课程报考费30元)等报名手续,确认时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方可办理。
三、 报名时间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年11月25日--2011年12月9日。(考生自行上网报名)
(二)确认时间:2011年12月4日-9日。(确认必须是考生本人到所选确认点确认)。
(三)2011年12月9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工作结束。
2012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4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2、现场确认。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资格。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由,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
3、专家审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应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与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公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将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在相应的教育局政务网或相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公布受理举报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颁发证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公示无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公示有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认真调查核实其被举报的情况,并做出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被举报情况调查核实的结果及处理决定应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并告知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为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就读的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6、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7、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安排
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通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2年2月10日至2月18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0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0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安排和通知。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博士)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网上申报起止日期。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4、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
6、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向我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放、关闭的起止日期。
春季批次 4月1日― 7月15日
秋季批次 10月10日―12月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
2、加强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管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在学校提供的学校培养师范生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就读学校应将上述材料同时报所在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对申请人申报的“任教学科”审核把关。
4、严格工作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机构受理、专家审查、公示、领导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5、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按年度、批次和类别建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并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存归档工作,确保每一位教师资格认定对象的申请材料,有据可查,查有所依。
6、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行政许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对教师资格认定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做好20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院校,漳州师院招生就业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上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我市辖区内高等院校2012年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漳州师院2012年非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研究生)。
(三)户籍关系在漳州市所辖县(市、区)或任教学校(有办理人事代理)在漳州市所辖县(市、区)的,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学历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上半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22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18日-25日
(三)体检时间:2012年5月18日-31日
(四)认定阶段时间:2012年6月5日-7月16日
下半年:
面向社会人员,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详情请登录漳州教育信息网通告栏,网址:www.fjzzjy.gov.cn)。
四、报名方式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者要认真阅读“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1),请于2012年5月17―2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中山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及社会人员: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年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现把今年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
二、网上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www.jszg.edu.cn;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的“网上报名”栏,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已填报准确数据的敖淌ψ矢袢隙ㄉ昵氡怼保ㄇ胗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注:今年实行网上报名程序,申请人必须从网报系统中打印已填报准确数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手工填写或非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无效。认定机构统一以网上报名系统数据为审核依据。
6.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现场办理。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22日(周六、日除外);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
(1)在职教师在本单位或所在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处进行现场确认。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将符合条件的认定材料和《广东省中山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附件1)报市教师进修学院,联系电话:88889873。
(2)社会人员在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地址:博爱六路20号党校行政B楼201、202;
联系电话:88889873;88262318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系统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教师,该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社会人员,该表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照片必须加盖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确认,否则无效);
(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在编正式教师和社会人员加学历鉴定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在编正式教师、社会人员及认定与教学岗位不相应的申请者二乙以上。
(7)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或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体检表上的照片及网上申报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
注: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申请人提交材料顺序表》(附件2)整理好。
五、其他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均在中山教育人事网或中山教师教育网内下载,所有表格统一使用A4纸。
《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将于报名日期前发布在中山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内,请申请人主动留意相关信息,如有错过时限,后果自负。
山东聊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20聊城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聊城市范围内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例的申请人请于6月1日到6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有关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网报范围为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包括至2010年之间取得两科合格证能力测评未通过人员;年两科成绩合格人员)以及未曾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6月1日至6月15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一次性填完,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6日-17日。6月25日-26日组织测评,并在聊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测评成绩。6月27日,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及往届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参加体检。测评地点、体检地点,届时咨询各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时间为 7月6日―7日, 8月初将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东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获悉,东莞20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展开,本次资格认证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10月8日凌晨开始,截至10月23日。
据了解,今年首次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有关程序后,由受理单位进行初审材料、组织体检和上报材料等工作,再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并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测试。
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网上报名的操作程序和有关事项,可在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查询。
年开平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情况安排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报名网站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站: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15日凌晨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
1. 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站:jszg.gdhed.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 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 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 上传电子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x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表、资格证相片一致)
6. 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并下载“承诺书”,如实填写并亲笔签名。
7. 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2010年10月18、19、20日
上午8:30-12:30,下午14:00-16:30
2. 现场确认地点:开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即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
3. 确认对象: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开平市教育局。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为江门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开平市教育局。
4. 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1)材料: 报名号、承诺书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明上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信息请自行留底) 还必须送这些资料到开平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2)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必须带齐所欠交的材料证明。
(3)所以签名均不得代签,无本人签名或请人代签,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签名后或证书发放后才发现的差错,责任由签名人承担。
五、联系电话
电话:0750-2211064
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珠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将于9月15日开始,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 (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但据了解,非师范类的社会人员取得资格证后,适用范围受限,公立学校招聘教师都需要专业对口。采集者退散
认定资格对学历要求具体
认定的范围包括,从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已经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认定教师资格对学历的规定较为具体,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受理时间为期一个月
从9月15日开始,教育部门开始受理申请,为期一个月。申请人需在我市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户口不在我市,但工作单位在我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在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培训部。各区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月10日前报珠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009年河源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9月15日至10月15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考试大近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本年度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将安排在本月进行。
据了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工作已于上月底结束,从本月15日起,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受理相关人员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户口簿原件、小1寸相片等。
市教育局人事科提醒广大申请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的认定材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安排在市认定办审核相关材料之后进行。
据悉,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的学历条件是中、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同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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