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本文共2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

中国xx银行:

xx有限公司,成立于5月,是由xx个人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经营润滑油、汽油、柴油、空压油、液压油、重油、燃料油、液化气等项目。公司下设xx油库、油品配送车队、xx石油化工石油有限公司、xx石油化工纳米燃料油工厂等项目,公司占地面积36838.7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员工152人,企业法人代表:xx,大学学历,开始经营燃料油业务至今。在经营石化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业务熟悉,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在产品购进和销售方面有较大的网络市场,目前燃料油主要供给泰国xx集团和省内外高速公路建设用油、以及各大宾馆、中外合资等企业,并辐射到xx、x、x、x和x的x、x、x、x、x、x、x、xx、x、x、x等地区,社会信誉良好。

我公司自同贵行发生业务以来,同贵行关系一直非常融洽,并在贵行开立了基本帐户,在其他银行无帐户及信用。我公司各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由贵行代理;20、被xx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xx守信用企业,xx信用诚信企业称号,被xxx农业银行评为“aa”级信用企业,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被省银行业协会评为“xx信贷诚信企业”,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现公司与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购买燃料油2500吨,购进合同单价为3050元/吨,用于xx高速公路储备用油,急需资金7625000万元,目前已自筹资金4725000元,资金缺口为290万元。流动资金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故特向贵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90万元,用于公司周转,主要用于购买燃料油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

请求贵行领导给予支持,为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中国xx银行:

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是由xx个人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经营润滑油、汽油、柴油、空压油、液压油、重油、燃料油、液化气等项目。公司下设xx油库、油品配送车队、xx石油化工石油有限公司、xx石油化工纳米燃料油工厂等项目,公司占地面积36838.7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现有员工152人,企业法人代表:xx,大学学历,20XX年开始经营燃料油业务至今。在经营石化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业务熟悉,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在产品购进和销售方面有较大的网络市场,目前燃料油主要供给泰国xx集团和省内外高速公路建设用油、以及各大宾馆、中外合资等企业,并辐射到xx、x、x、x和x的x、x、x、x、x、x、x、xx、x、x、x等地区,社会信誉良好。

我公司自年同贵行发生业务以来,同贵行关系一直非常融洽,并在贵行开立了基本帐户,在其他银行无帐户及信用。我公司各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由贵行代理;2010年、20被xx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xx守信用企业,xx信用诚信企业称号,20XX年被xxx农业银行评为“aa”级信用企业,20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20XX年被省银行业协会评为“xx信贷诚信企业”,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现公司与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购买燃料油2500吨,购进合同单价为3050元/吨,用于xx高速公路储备用油,急需资金7625000万元,目前已自筹资金4725000元,资金缺口为290万元。流动资金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故特向贵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90万元,用于公司周转,主要用于购买燃料油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

请求贵行领导给予支持,为谢!

申请单位: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市信用联社营业部:

本厂是专业生产床上用品的福利企业,1990年建厂,占地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1000多万元,现有职工106人,其中残疾职工23人、纺织生产设计专业大学毕业生9人、高级技师2人、中级技术员5人;生产设备先进,生产的各类产品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执行标准进行生产,20xx年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日产棉胎1500床以上,年产值数千万元,其产品棉衣裤、棉大衣、学生军训服、棉胎被套和多种床上用品畅销全国各地。本厂生产的棉被质量犹佳,被全国许多省、市民政部门用于赈灾救济,深受各级领导及灾民的信任。建厂以来,生产的学生各类床上用品深受广大学子的喜爱和赞誉。十多年来,本厂每年出资数万元补贴当地福利院,是xx省民政厅唯一救灾应急定点棉被生产厂家、湖北省社会福利床上用品龙头企业,被仙桃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授予“守合同重信誉企业”、“重质量、讲规则、守诚信、质量信誉同盟企业”、“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于本厂决定投资800万元迁址扩建标准化厂房,挤占了流动资金,影响了资金周转和赈灾物资的生产储备,现以xxx厂地产抵押,向贵部申请补充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请贵部给予贷款支持!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xxx县信用合作联社:

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急需增加流动资金,现向贵社提出贷款申请,望能给予支持。

一、公司基本情况

xxx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注册资金500万元。办公地点位于xxx,性质为民营。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天然气信息化技术咨询服务、压缩天然气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电设备销售。

截止目前,公司已投资3200万元,建立储气站1座,在全县铺设天然气主管道近2万余米,已通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现有用户1185户,今年将新增3385户,预计新增的3385户中有60%正常使用,即20xx年末用气户数达3216户,20xx年将新增用户3500户,预计70%正常使用,20xx年年末用户达5666户,20xx年将新增用户3500户,按80%正常使用,20xx年年末用户将达8466户,20xx年将新增用户3600户,按90%正常使用,20xx年年末用户将达12066户。

二、企业法人代表情况

法人代表xxx,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xxx区人、今年xx岁,1986年参加工作,在xxx服役,长期担任xxx干部,从20xx年开始,一直奋斗在商业战线,20xx年担任xxx公司经理,20xx年担任xxx公司经理,20xx年起任xxx公司总经理,有多年从事商业工作的经验,目光敏锐,思维超前,敢于开拓创新。任民生公司总经理以来,大刀阔斧地处理公司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整合资源,增加收入创建储气站,投资建设cng汽车加气站,积极谋求公司发展,经营业绩蒸蒸日上,有决策管理和驾驭市场的能力,综合素质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贷款额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需求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经测算,共需流动资金20xx万元,其中向贵社贷款1200万元,自筹800万元。

这些流动资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cng汽车加气站1座,基建资金最少需要300万元,建设材料需要100万元,共需流动资金400万元。

2、汽车加气站加气箱4个,4个气箱地下存气50万元,1个月为一个周转期,气箱附属设施建设30万元,共需流动资金80万元。

3、储气站1座,储气站10个地埋罐存气60万元,1个月为一个周转期,共需流动资金60万元。

四、贷款抵押物

公司本次贷款可用抵押资产有:储气站地块1处,面积10亩;现市值300万元,储气站1座,价值200万元,天然气主管道近2万米,价值2700万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银行:

*****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特向贵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一客户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该公司由***市*****有限公司于20xx年3月13日改制成立,注册资本1010万元,实收资本1010万元,座落于***市******,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公司营业执照按时年检合法有效(执照号码:*******)。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开户许可证(编号:*******)信用机构代码证(代码:****)等证件齐全。公司主要生产各种速冻食品。以及酿酒粘高粱的生产、收购、储存和销售。目前公司有员工***人,拥有1个生产车间,1座6000平方米冷库。本公司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第一”的经营理念,与河南本地以及周边省市酿酒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2、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

河南***食品有限公司于20xx年3月13日成立。股东分别为***和***,**出资555.5万元,占55%股份,***出资454.5万元,占45%股份。公司于20xx年4月7日。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占公司55%股份转让给了***。20xx年10月30日,***自己持有的公司45%股份转让给了***,***把自己持有的公司55%股份转让给****,目前股东分别是****55%股份(出资555.5万元)、***占45%股份(出资454.5万元)。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实际投资金额占实收资本比例

***454.5万元45%

****555.5万元55%

3:公司管理状况

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等部门。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科学合理。公司管理人员中大学本科8人,专科16人。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的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

4:经营者素质

公司总经理****先生,男,汉族,1978年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主管公司全面工作,从事企业管理10多年,具有较高的企业领导才能与管理水平。在他的’领导下,公司不断引进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职业培训,构筑优良的企业文化,为建立高品质、高水准的企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公司长期以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无经济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5:信誉状况:

该客户成立以来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0xx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称号。高管人员没有被处罚记录,与其他单位业务往来中无经济纠纷。无拖欠水电费和职工工资,无诉讼案件。

二、客户生产经营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

我公司近二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xx-2

销售收入727179261475

销售成本619467061245

销售利润

销售费用32638374

管理费用 36537267

财务费用1.51.53.9

营业利润38344485

利润总额 38344485

所得税9611121

净利润28733363.8

我公司近二年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201620xx-2

资产总额37384008

流动资金284294

存货10051304

应收账款501512

固定资产19461896

在建工程

负债820756

流动负债820756

应付工资

应付账款415369

其他应付款00

所有者权益 29173251

公司主要产品是/////、****、***等。自公司成立以来,凭借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广泛的客户资源,公司业务得到较快发展;20xx年销售收入7200万元,创利税387万元,20xx实现销售收入7900万元,创利税444万元。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竞争优势

我公司主营业务是速冻食品和酿酒粘高粱的生产销售,销量逐年增加,作为一个食品加工企业,尽最大的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放心食品。相信在未来的社会中,食品加工行业将大有作为。

3、贷款的原因和申请额度

我公司这次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用于扩大生产。

我公司还款来源是销售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

为确保贵单位信贷资金安全完整,我公司承诺如本次借款获准实施将保证按照贵单位规定的时限用我公司经营性及其他收入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同贵单位一道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构建银企双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特此申请

河南***食品有限公司

20xx年03月07日

企业基本情况:

科左中旗永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独资企业。始建于20xx年5月,经营水泥制品,主要生产预拌混凝土。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机械设备投资20xx万、基础设施投入500万。原料:碎石3万方、河砂4万方、水泥4千吨、粉煤灰1千吨、矿粉1千吨,合计1130万元。

生产经营情况:

20xx年4月我厂开始试生产,即生产2600方混凝土,单价390元,销售额两个月产值 1,015,045.00元,实现利税75,338.90元。由于我厂生产的混凝土质量优、服务高,在左中市场赢得了一席之地,深得我旗开发商的好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20xx年6月我厂加大生产,生产和销售的通畅,回款顺利。

目前左中房产开发全面开工建设,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保证市场供应,支持我旗建设我厂急需资金购进大量生产原材,以保证生产计划顺利完成,年计划生产10万立混凝土。我厂有足够能力按约定期限还款。我厂以房屋抵押形式,无风险向旗信用社申请贷款320万,进水泥2500吨100万,碎石1万方100万,河沙1万方50万,粉煤灰3000吨50万。以缓解生产急需和设备维修、保养所用,贷款期限2年。特向旗联社申请贷款。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6月19日

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书

企业基本情况:

科左中旗永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独资企业。始建于20XX年5月,经营水泥制品,主要生产预拌混凝土。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机械设备投资万、基础设施投入500万。原料:碎石3万方、河砂4万方、水泥4千吨、粉煤灰1千吨、矿粉1千吨,合计1130万元。

生产经营情况:

20XX年4月我厂开始试生产,即生产2600方混凝土,单价390元,销售额两个月产值 1,015,045.00元,实现利税75,338.90元。由于我厂生产的混凝土质量优、服务高,在左中市场赢得了一席之地,深得我旗开发商的.好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20XX年6月我厂加大生产,生产和销售的通畅,回款顺利。

目前左中房产开发全面开工建设,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保证市场供应,支持我旗建设我厂急需资金购进大量生产原材,以保证生产计划顺利完成,年计划生产10万立混凝土。我厂有足够能力按约定期限还款。我厂以房屋抵押形式,无风险向旗信用社申请贷款320万,进水泥2500吨100万,碎石1万方100万,河沙1万方50万,粉煤灰3000吨50万。以缓解生产急需和设备维修、保养所用,贷款期限2年。特向旗联社申请贷款。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银行和学校领导:

我是化工与能源学院__级硕士__班的学生___,家住湖南省___,地处偏远的湖南西部山区,当地交通不便,经济极不发达。

__ 年8月,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可以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忧的是,每年3100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可是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仍然还欠600元学费没有交清,是伟大的母校以她宽容的胸膛接纳了我这个寒门学子。之后三年中,我获得学校一次性减免学费2400元、湖南省政府奖学金__元及减免学费1550元、校奖学金500元、考研奖金1000元以及每年500元师范专业奖学金,并且通过自己平时做社会工作获取报酬,我不但圆满完成了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还考上了久负盛名的华南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可是如今,父母不再年轻,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面对每年8000元的学费以及广州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助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和科研工作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择了读研这条路,因为我知道,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可以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向学校、向一贯以来支持寒门学子成长成才的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多次获得各类奖项,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担任过学生会主席等职务,对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并于__年加入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我希望在华南理工大学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创造佳绩,获得助学贷款会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离校后我一定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决不拖欠,因为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处境差不多的学子等着这笔贷款去交学费!请银行和学校领导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为担保!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餐厅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4

_______支行:

_______有限公司创建于_______年,至今已有_______多年历史。公司拥有_______条生产线年产_______产品_______万吨。公司_______年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取得_______质量体系认证书。严密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能连续稳定生产各系列高质量产品,并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所在地紧临(机场港口高速路铁路),海陆交通发达,有利于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公司获得_______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全国_______多个省地市,应用于_______行业。目前产品价格有一定上涨,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盈利水平明显提高。公司现有员工_______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人。占地_______余亩,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_______万元,年均销售收入可达_______亿元,实现税金_______万元,已经迈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新平台。

_______年市场趋好给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同时进行设备挖潜和新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同时公司预计_______年下半年销量都会有一定增加,库存原材料无法满足扩大后生产需求,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以扩大原材料库存,保障生产。因此特向贵行提请流动资金贷款_______万元,用于购进原燃料储藏物资。公司用新增销量所增加的收益及折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以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生产厂房设备作为抵押。贷款使用期为两年。希望贵行给予我公司授信和贷款支持,帮助我公司实现新的发展!

贷款申请书范文2:个人贷款申请书

中国银行 分(支)行:

本人系 (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购买

(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 套, 房产编号为 ,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 套

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

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食品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模板

**银行:

*****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特向贵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一客户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该公司由***市*****有限公司于3月13日改制成立,注册资本1010万元,实收资本1010万元,座落于***市******,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公司营业执照按时年检合法有效(执照号码:*******)。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开户许可证(编号:*******)信用机构代码证(代码:****)等证件齐全。公司主要生产各种速冻食品。以及酿酒粘高粱的生产、收购、储存和销售。目前公司有员工***人,拥有1个生产车间,1座6000平方米冷库。本公司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第一”的经营理念,与河南本地以及周边省市酿酒企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2、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

河南***食品有限公司于203月13日成立。股东分别为***和***,**出资555.5万元,占55%股份,***出资454.5万元,占45%股份。公司于年4月7日。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占公司55%股份转让给了***。2014年10月30日,***自己持有的`公司45%股份转让给了***,***把自己持有的公司55%股份转让给****,目前股东分别是****55%股份(出资555.5万元)、***占45%股份(出资454.5万元)。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实际投资金额占实收资本比例

***454.5万元45%

****555.5万元55%

3:公司管理状况

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公司下设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等部门。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科学合理。公司管理人员中大学本科8人,专科16人。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的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

4:经营者素质

公司总经理****先生,男,汉族,1978年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主管公司全面工作,从事企业管理10多年,具有较高的企业领导才能与管理水平。在他的领导下,公司不断引进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职业培训,构筑优良的企业文化,为建立高品质、高水准的企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公司长期以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无经济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5:信誉状况:

该客户成立以来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014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称号。高管人员没有被处罚记录,与其他单位业务往来中无经济纠纷。无拖欠水电费和职工工资,无诉讼案件。

二、客户生产经营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

我公司近二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

销售收入727179261475

销售成本619467061245

销售利润

销售费用32638374

管理费用 36537267

财务费用1.51.53.9

营业利润38344485

利润总额 38344485

所得税9611121

净利润28733363.8

我公司近二年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201620**-2

资产总额37384008

流动资金284294

存货10051304

应收账款501512

固定资产19461896

在建工程

负债820756

流动负债820756

应付工资

应付账款415369

其他应付款00

所有者权益 29173251

公司主要产品是/////、****、***等。自公司成立以来,凭借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广泛的客户资源,公司业务得到较快发展;销售收入7200万元,创利税387万元,2016实现销售收入7900万元,创利税444万元。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竞争优势

我公司主营业务是速冻食品和酿酒粘高粱的生产销售,销量逐年增加,作为一个食品加工企业,尽最大的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放心食品。相信在未来的社会中,食品加工行业将大有作为。

3、贷款的原因和申请额度

我公司这次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用于扩大生产。

我公司还款来源是销售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

为确保贵单位信贷资金安全完整,我公司承诺如本次借款获准实施将保证按照贵单位规定的时限用我公司经营性及其他收入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同贵单位一道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构建银企双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特此申请

河南***食品有限公司

20**年03月07日

中国xx银行:

xx有限公司,成立于5月,是由xx个人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经营润滑油、汽油、柴油、空压油、液压油、重油、燃料油、液化气等项目。公司下设xx油库、油品配送车队、xx石油化工石油有限公司、xx石油化工纳米燃料油工厂等项目,公司占地面积36838.7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员工152人,企业法人代表:xx,大学学历,开始经营燃料油业务至今。在经营石化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业务熟悉,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在产品购进和销售方面有较大的`网络市场,目前燃料油主要供给泰国xx集团和省内外高速公路建设用油、以及各大宾馆、中外合资等企业,并辐射到xx、x、x、x和x的x、x、x、x、x、x、x、xx、x、x、x等地区,社会信誉良好。

我公司自同贵行发生业务以来,同贵行关系一直非常融洽,并在贵行开立了基本帐户,在其他银行无帐户及信用。我公司各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由贵行代理;20、被xx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xx守信用企业,xx信用诚信企业称号,被xxx农业银行评为“aa”级信用企业,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被省银行业协会评为“xx信贷诚信企业”,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现公司与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购买燃料油2500吨,购进合同单价为3050元/吨,用于xx高速公路储备用油,急需资金7625000万元,目前已自筹资金4725000元,资金缺口为290万元。流动资金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故特向贵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90万元,用于公司周转,主要用于购买燃料油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

请求贵行领导给予支持,为谢!

申请单位: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三、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属文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计划

1.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六、还款

借款方保证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一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七、权利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九、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属文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年__月__日_年__月__日

流动资金贷款的合同格式模板

贷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保证方: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代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_____(盖章) 借款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签章)

保证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 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 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 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 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牵头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录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第三条 贷款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第六条 提款

第七条 还款

第八条 提前还款

第九条 支付

第十条 担保

第十一条 借款人承诺

第十二条 贷款人承诺

第十三条 银团关系

第十四条 代理行

第十五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第十六条 通讯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 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_________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承担金额”指每个贷款人各自承诺的贷款额。

1.1.2 “贷款承担比例”提款前指各贷款人的承担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贷款人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余额的比例。

1.1.3 “银行营业日”指全体贷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项目评审而向牵头行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此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它无物权担保的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贷款。各贷款人承担金额如下:

_________。

各贷款人根据其贷款承担比例参与每次放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_________。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记载事项本合同有低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由代理行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贷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5.1.2 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

5.1.3 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财政部门或者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和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5.1.4 贷款人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订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

5.1.5 贷款证交由代理行审核;

5.1.6 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提款、还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5.2.2 担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 按本合同规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书;

5.2.4 已在代理行开立银团贷款专门账户。

第六条 提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体提款日期和金额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_________。

6.2 任一贷款人拒绝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贷款承担比例放款的,应于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书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应于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借款人、并通过银团会议决定是否停止或减少该笔贷款;未经银团会议决定,任何贷款人不得单独停止或减少贷款。贷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放款。

6.3 借款人应于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发放贷款的借据。代理行应于次日转送各贷款人,各贷款人根据收到的借据发放贷款。

6.4 如需提前或推迟提款,应于拟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终止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交书面申请,代理行经过银团会议决定同意后方可办理提前或推迟提款。推迟提款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赔偿推迟提款期间贷款利息与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损失。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约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请,经银团会议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书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第七条 还款

7.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

7.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请,经过银团会议决定同意后,由银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还款合同。

7.3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条 提前还款

8.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请,经过银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 借款人提前还款人,必须在贷款付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应是_________万元的整数倍。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8.3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7.1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第九条 支付

9.1 在每一提款日,各贷款人应将参与放款金额于当日划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银团贷款专用账户。

9.2 在每一还本日(含提前还款日)、付息日,借款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前将应当归还的本金、利息存入银团贷款专用账户并主动归还,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应于当天将款项按贷款承担比例划往各贷款人。

9.3 借、贷款人支付款项的,应于付款日当天通知代理行。

9.4 若某个提款、还款、付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十条 担保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银团提供方式的担保,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银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 代理行认为发生了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银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原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人承诺

11.1 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和代理行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1.2 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1.3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借款人应向代理行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济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11.4 借款人允许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等情况。

11.5 借款人实行承、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应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前_________日内向代理行提出报告,并与银团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11.6 借款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代理行。

11.7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恶化的情况,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贷款债权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代理行。

11.8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处置账面总值超过_________元的’资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担保以及以本合同项下贷款形成的资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应当通过代理行征得银团同意。

11.9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代理行通报。

第十二条 贷款人承诺

12.1 各贷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承诺款项。

12.2 各贷款人对获悉的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等情况保密。

第十三条 银团关系

13.1 各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任一贷款人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其他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贷款人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13.2 各贷款人授权_________为代理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代理职责,代理行履行代理职责的行为对各贷款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贷款人应通过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3.3 作为牵头行,应当协助代理行跟踪了解贷款使用、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报贷款人,并视情况决定召开银团会议,商讨解决办法。

13.4 各贷款人均是在各自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牵头行对借款人在项目评审中提供的资料,应当如实向其它贷款人通报,但对其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责任。

13.5 贷款人有权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生产经营和财务等情况。

13.6 代理行认为必要时,可书面要求牵头行召开银团会议。贷款承担比列合计达三分之一以上的银团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可以书面要求牵头行召开银团会议。牵头行应在接到召开银团会议的书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内,向各贷款人发出召开银团会议的通知,说明议题、时间、地点。

13.7 下列事项应当贷款承担比例合计达三分之二以上的贷款人同意,其决定对所有贷款人均具有约束力:

13.7.1 宣布借款人违约、并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13.7.2 决定停止贷款;

13.7.3 决定取消未提贷款;

13.7.4 决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3.7.5 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13.7.6 决定向借款人、担保人起诉或仲裁;

13.7.7 其他有关事宜。

13.8 下列事项应通过银团会议并由全体贷款人一致同意;

13.8.1 修改本合同;

13.8.2 贷款数额的增加;

13.8.3 提前或者推迟提款;

13.8.4 贷款展期;

13.8.5 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的变更。

13.9 银团会义的决定,由人理行负责实施。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代理行为维护各贷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支出,各贷款人应按贷款承担比例向代理行进行支付。

第十四条 代理行

14.1 代理行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4.1.1 指定专人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人具体事务;

14.1.2 办理银团贷款担保手续;

14.1.3 建立专门的登记台账,对审定同意发放的银团贷款总额及各贷款人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收回时亦同);

14.1.4 确认借款人满足提款先决条件;

14.1.5 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贷款承担比例于下一次交换划回各贷款人(付款人支付不足时亦同);

14.1.6 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4.1.7 将借款人或贷款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文件、证明等资料及时传达给各贷款人或借款人;

14.1.8 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4.1.9 根据本合同规定和银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4.1.10 办理贷款人委托办理的有关银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14.2 代理行怠于行使职责的,牵头行或其它贷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开银团会议,决定要求代理行限时改正;情况紧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贷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职责。代理行未按银团会议的决定改正的,经贷款承担比例合计达三分之二以上的贷款人决定,可以更换代理行,代理行应将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资金及时移交给新的代理行。但在银团未选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3 除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外,代理行对下列事项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1 其他缔约方或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

14.3.2 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不真实;

14.3.3 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无效;

14.3.4 未能及时发现其他缔约方或担保人违约;

14.3.5 其他代理行无法预见或者无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15.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5.2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 任一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代理行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有及担保人。

第十六条 通讯

16.1 除9.3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贷款人间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号信函之外的其它书面形式送达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6.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达,均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

16.3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缔约各方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其它缔约方。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借款人拒约提款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拒绝提取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7.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10.2条、和第十一条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严重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17.6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各贷款人均有权从借款人在各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规定分配。

17.7 贷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7.1 成员行收到代理行发出的放款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7.7.2 成员行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

17.7.3 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提款手续期限传递凭证,造成放款迟延的。

17.8 贷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及时改正,并向其他贷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8.1 贷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7.8.2 代理行违反划款时间的规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员行资金的;

17.8.3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17.6 条的规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贷款本息的。

17.9 贷款人违反本合同6.2条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贷款人分别偿付违约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后,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18.2 借款人与某一贷款人有纠纷的,可以直接与之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 各贷款人之间及其与代理行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银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九条 其他

19.1 本合同自各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各缔约方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代理行应将副本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缔约方各执一份。

19.2 各缔约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约定其它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牵头行(盖章):_________ 代理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监会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放贷。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社应如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科学合理测算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时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需求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进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在实际操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因素进行分析:

一、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

测算表中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流动资产科目下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四项指标。流动负债类指标:应付费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四项指标。这些指标均与企业产销密切相关。而其它的流动资产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予考虑的科目对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影响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推荐的公式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需求量差距较大。所以测算时如果考虑非公式中科目,还要通盘考虑。

二、调查企业发展规模,合理确定营运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农信社估算借款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公式是: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所需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年度销售收入/平均有效营运资产额

平均有效营运资产=(年初有效营运资产+年末有效营运资产)/2 应正确理解计算公式中各项目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机构的全部流动资金贷款。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除流动资金贷款以外其他用于营运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借款人自有资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中用于企业日常营运的部分。有效营运资产应以流动资产为基础,扣除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难以参与周转的存货、1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各项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不参与或未有效参与生产经营周转的资产。即将到期结清且不再续借的银行贷款可在当前流动负债中予以剔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款人自有资金中可剔除将用于购Z长期资产或分红的部分。

假设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和销售收入一定,则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营运资金量呈正比例关系,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呈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同一企业营运资金周转的速度越快(次数多),其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就越少,反之,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就越多。因此,如果一个企业的流动资产比较多,流动负债比较少,说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反之,则说明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由于各企业受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等重要因素的影响,企业所需营运资金量会明显不同,这就需要农信社切实搞好流动资金贷款调查工作,收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相关基础数据,做好分析比较工作,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额度。

三、预测企业销售前景,合理估算销售收入

从以上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会导致企业营运资金增加,同时也可能引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增加。但是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受多种因素制约:一是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与之配套的机器设备、厂房等硬件设施;二是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产业工人和销售人员,销售策略和市场营销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销售增长的需求;三是企业是否拥有相应的技术或专利等知识产权;四是企业是否拥有足够的资源,如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是否有陈旧、损坏等减值现象发生;五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变化,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等。因此,农信社信贷人员要实地深入企业搞好调查,若有必要,应向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销售市场了解情况,研究国家方针政策,估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计划是否符合实际,准确估算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确定营运资金需求量。预期的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一般不超过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规模的销售(营业)增长率的优秀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预期的销售利润率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或销售(营业)利润率的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利润率平均值。

四、核实企业财务数据,准确计算周转次数

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决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准确性,这就需要农信社信贷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各项财务数据,在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再按下面公式计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

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和预付账款周转次数等流动资产周转速度与营运资金需求成反比关系。流动资产周转的次数越多,表明以相同的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越多,同等生产规模下,需求的营运资金量就越少。从企业负债方面来说,占用的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越多,期限越长,越可以减少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预期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 可是,若企业无限度延长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的期限,则可能导致企业丧失自己的商业信用,出现资金周转困难。

五、结合现金流量分析,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情况

将营运资金分析与现金流量分析结合起来判断企业偿债能力,决定是否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主要通过以下现金流量指标来分析:一是流动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指标是现金除以流动资产,衡量流动资产的质量,指标值越高,企业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但是过高可能说明企业的现金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二是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除以流动负债,反映流动负债所能得到的现金保障程度,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但指标值过高,企业就可能没有很好地利用现金资源,另一方面,指标值过低,则又意味着企业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三是获利能力分析,获利能力分析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除以税后净利,主要反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程度,也即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有多少是有现金保证的。

六、影响测算流动资金需求的其他因素

一是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大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比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及“小农”意识严重,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另外,还有些中小企业为把报表值得好看,把本应属于“长期负债”的资金摆在“资本公积”中核算,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此外,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能达到招投标资质等级,通过虚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予以满足需要。

二是由于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例如,很多中小企业购买二手机器设备或自制设备,为节省开支不要

求交易对手开立发票;有的投资建造厂房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这些投资都无法提供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无法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导致出现了“短贷长用”的情况。

三是很多中小企业通过年初集中储备原材料的方式锁定原材料价格,以此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将导致企业对贷款集中性需求特别大,进而导致测算出的可授信额度与企业所需贷款额度偏差较大。

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报告

市信用联社营业部:

本厂是专业生产床上用品的福利企业,1990年建厂,占地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1000多万元,现有职工106人,其中残疾职工23人、纺织生产设计专业大学毕业生9人、高级技师2人、中级技术员5人;生产设备先进,生产的各类产品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执行标准进行生产,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日产棉胎1500床以上,年产值数千万元,其产品棉衣裤、棉大衣、学生军训服、棉胎被套和多种床上用品畅销全国各地。本厂生产的棉被质量犹佳,被全国许多省、市民政部门用于赈灾救济,深受各级领导及灾民的信任。建厂以来,生产的学生各类床上用品深受广大学子的喜爱和赞誉。十多年来,本厂每年出资数万元补贴当地福利院,是xx省民政厅唯一救灾应急定点棉被生产厂家、湖北省社会福利床上用品龙头企业,被仙桃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授予“守合同重信誉企业”、“重质量、讲规则、守诚信、质量信誉同盟企业”、“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于本厂决定投资800万元迁址扩建标准化厂房,挤占了流动资金,影响了资金周转和赈灾物资的生产储备,现以xxx厂地产抵押,向贵部申请补充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请贵部给予贷款支持!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报告

XXXXXX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更是凭借良好的声誉获得了更快的发展,特别是近两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号召,根据起初发展愿景设计,进一步加大产业化经营投资:围绕国家食品安全问题为中心,本着绿色、环保的种植理念,后期有机苹果种植基地、增建苹果果干、即时冲饮产品等苹果深加工流水线现有选果线设备升级等计划追加投资万元,依据国家相关三农及扶贫政策,特向贵行(中国工商银行)提出申请流动资金 万元,用于建设苹果种植基地与苹果深加工流水线、设备升级等,请贵行评审批复为谢。

特此申请,顺祝商祺!

XXXXXXX有限公司

201x年4月21日

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

雨敞坪镇农村合作银行同志:

我名叫史舟,男,现年27岁,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红叶村人,因本人在雨敞坪镇麻田汽车站旁边开设手机超市,目前资金筹集困难,急需资金购货物,今特此申请向贵行贷款伍万元,期限在二年内归还本息。请领导给予重点支持解决,本人并承诺按月归还利息,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申请人: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中,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银团贷款合同 (流动资金)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号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牵头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第三条 贷款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第六条 提款

第七条 还款

第八条 提前还款

第九条 支付

第十条 担保

第十一条 借款人承诺

第十二条 贷款人承诺

第十三条 银团关系

第十四条 代理行

第十五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第十六条 通讯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 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_________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承担金额指每个贷款人各自承诺的贷款额。

1.1.2 贷款承担比例提款前指各贷款人的承担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贷款人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余额的比例

1.1.3 银行营业日指全体贷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项目评审而向牵头行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此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它无物权担保的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贷款。各贷款人承担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贷款人根据其贷款承担比例参与每次放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_________。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记载事项本合同有低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由代理行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贷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5.1.2 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

5.1.3 借款人和担保人经财政部门或者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和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5.1.4 贷款人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订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

5.1.5 贷款证交由代理行审核;

5.1.6 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提款、还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5.2.2 担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 按本合同规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书;

5.2.4 已在代理行开立银团贷款专门账户。

第六条 提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体提款日期和金额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任一贷款人拒绝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贷款承担比例放款的,应于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书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应于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借款人、并通过银团会议决定是否停止或减少该笔贷款;未经银团会议决定,任何贷款人不得单独停止或减少贷款。贷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放款。

6.3 借款人应于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发放贷款的借据。代理行应于次日转送各贷款人,各贷款人根据收到的借据发放贷款。

6.4 如需提前或推迟提款,应于拟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终止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交书面申请,代理行经过银团会议决定同意后方可办理提前或推迟提款。推迟提款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赔偿推迟提款期间贷款利息与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损失。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约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请,经银团会议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书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第七条 还款

7.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请,经过银团会议决定同意后,由银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还款合同。

7.3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提前还款

8.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请,经过银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 借款人提前还款人,必须在贷款付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应是_________万元的整数倍。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8.3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7.1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第九条 支付

9.1 在每一提款日,各贷款人应将参与放款金额于当日划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银团贷款专用账户。

9.2 在每一还本日(含提前还款日)、付息日,借款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前将应当归还的本金、利息存入银团贷款专用账户并主动归还,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应于当天将款项按贷款承担比例划往各贷款人。

9.3 借、贷款人支付款项的,应于付款日当天通知代理行。

9.4 若某个提款、还款、付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十条 担保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银团提供方式的担保,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银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 代理行认为发生了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银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原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人承诺

11.1 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和代理行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1.2 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1.3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借款人应向代理行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济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11.4 借款人允许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等情况。

11.5 借款人实行承、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应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前_________日内向代理行提出报告,并与银团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11.6 借款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代理行。

11.7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恶化的情况,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贷款债权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代理行。

11.8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处置账面总值超过_________元的资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担保以及以本合同项下贷款形成的资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应当通过代理行征得银团同意。

11.9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代理行通报。

第十二条 贷款人承诺

12.1 各贷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承诺款项。

12.2 各贷款人对获悉的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等情况保密。

第十三条 银团关系

13.1 各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任一贷款人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其他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贷款人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13.2 各贷款人授权_________为代理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代理职责,代理行履行代理职责的行为对各贷款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贷款人应通过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3.3 作为牵头行,应当协助代理行跟踪了解贷款使用、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报贷款人,并视情况决定召开银团会议,商讨解决办法。

13.4 各贷款人均是在各自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牵头行对借款人在项目评审中提供的资料,应当如实向其它贷款人通报,但对其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责任。

13.5 贷款人有权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生产经营和财务等情况。

13.6 代理行认为必要时,可书面要求牵头行召开银团会议。贷款承担比列合计达三分之一以上的银团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可以书面要求牵头行召开银团会议。牵头行应在接到召开银团会议的书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内,向各贷款人发出召开银团会议的通知,说明议题、时间、地点。

13.7 下列事项应当贷款承担比例合计达三分之二以上的贷款人同意,其决定对所有贷款人均具有约束力:

13.7.1 宣布借款人违约、并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13.7.2 决定停止贷款;

13.7.3 决定取消未提贷款;

13.7.4 决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3.7.5 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13.7.6 决定向借款人、担保人起诉或仲裁;

13.7.7 其他有关事宜。

13.8 下列事项应通过银团会议并由全体贷款人一致同意;

13.8.1 修改本合同;

13.8.2 贷款数额的增加;

13.8.3 提前或者推迟提款;

13.8.4 贷款展期;

13.8.5 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的变更。

13.9 银团会义的决定,由人理行负责实施。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代理行为维护各贷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支出,各贷款人应按贷款承担比例向代理行进行支付。

第十四条 代理行

14.1 代理行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4.1.1 指定专人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人具体事务;

14.1.2 办理银团贷款担保手续;

14.1.3 建立专门的登记台账,对审定同意发放的银团贷款总额及各贷款人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收回时亦同);

14.1.4 确认借款人满足提款先决条件;

14.1.5 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贷款承担比例于下一次交换划回各贷款人(付款人支付不足时亦同);

14.1.6 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4.1.7 将借款人或贷款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文件、证明等资料及时传达给各贷款人或借款人;

14.1.8 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4.1.9 根据本合同规定和银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4.1.10 办理贷款人委托办理的有关银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14.2 代理行怠于行使职责的,牵头行或其它贷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开银团会议,决定要求代理行限时改正;情况紧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贷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职责。代理行未按银团会议的决定改正的,经贷款承担比例合计达三分之二以上的贷款人决定,可以更换代理行,代理行应将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资金及时移交给新的代理行。但在银团未选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3 除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外,代理行对下列事项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1 其他缔约方或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

14.3.2 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不真实;

14.3.3 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无效;

14.3.4 未能及时发现其他缔约方或担保人违约;

14.3.5 其他代理行无法预见或者无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15.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5.2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 任一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代理行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有及担保人。

第十六条 通讯

16.1 除9.3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贷款人间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号信函之外的其它书面形式送达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6.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达,均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

16.3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缔约各方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其它缔约方。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借款人拒约提款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拒绝提取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7.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10.2条、和第十一条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严重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17.6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各贷款人均有权从借款人在各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规定分配。

17.7 贷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7.1 成员行收到代理行发出的放款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7.7.2 成员行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

17.7.3 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提款手续期限传递凭证,造成放款迟延的。

17.8 贷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及时改正,并向其他贷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7.8.1 贷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7.8.2 代理行违反划款时间的规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员行资金的;

17.8.3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17.6 条的规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贷款本息的。

17.9 贷款人违反本合同6.2条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贷款人分别偿付违约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后,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18.2 借款人与某一贷款人有纠纷的,可以直接与之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 各贷款人之间及其与代理行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银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九条 其他

19.1 本合同自各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各缔约方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代理行应将副本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所有缔约方各执一份。

19.2 各缔约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约定其它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牵头行(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行(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