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活动总结500字
- 文档
- 2024-08-23
- 112热度
- 0评论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扫黑除恶活动总结500字,本文共19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XX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三举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街道和社区干部进区入街,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远离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强调有发现相关“黑恶势力”人员及案件线索和情报的,要积极向司法机关进行反映举报。
二是开展专项综合治理活动。XX街道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对辖区存在重点隐患的钟灵小区的专项综合治理行动,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租屋480余户,与出租屋房主及租房人签订责任书,排查发现越南籍涉黄妇女3名,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通过召开集中警示教育、重点人员单独走访谈话、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黄、涉赌、涉黑恶。同时,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非法房贷、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督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辖区的治安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形成一场集警民之力,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风,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XX,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切实增加社区居民、机关干部守法、护法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近日,新站区瑶海社区借“七五”普法开局之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优化载体、多方联动,不断拓展普法教育平台,在全社区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崇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自内而外,整合联动。社区通过法律讲座、培训学习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遵纪守法,明辨是非,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同时,不断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与相关部门强化联动衔接,优化法治教育宣传促进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社区借普法平台不定期组织广大机关干部与民互动,现身说法,提升法律在居民中的地位和权威。
二是深化宣教,拓宽平台。社区结合综治宣传月,自3月起开展一系列新颖别致的法治实践活动,重点突出《反家暴法》等颁布实施的新增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的整体声势和影响。社区依托各社居农家书屋、生活广场、居住小区等醒目位置设置法律宣传栏,通过资料宣传、律师咨询以及“带案说法”讲座活动开展,注重宣传与社会和谐、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守法护法”理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职能,提升实效。在深入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同时,社区注重将平安建设、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其中,灵活结合,向群众生动、有效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用具体、形象的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有需求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表达诉求、获取政策信息和帮助,及时服务困难群众,提高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社区将继续以各项活动为依托,深入巩固“七五”普法教育,将法律政策普及生活化、常态化,将法律宣传与实际工作有机集合,为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升以及社区安全稳定积极贡献“正能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按照《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安排,我乡迅速行动、认真部署、形成声势、严密排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乡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郝冰兰、乡长张建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宣传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先后十余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制定出台了《中共西溪乡委员会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社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步骤等,并形成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乡、村两级干部参加会议,安排部署本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乡党委明确了在1年内实现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任务。一是乡党委和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以村为单位,常抓长管,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的摸排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相关问题。二是以宣传为基础,狠抓精管。把好思想观,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所在,敢于勇于向黑势力亮剑。同时,向有苗头发展为黑恶势力的临界对象宣讲法律知识,使其认真到成为黑恶势力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正做到不想不敢不能发展为黑恶势力。三是以群众为载体,严抓细管。为全面铲除黑恶势力,各村必须撒好“群众网”,动员群众参与到专项活动中,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民众反应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将相关信息及时反应。同时,给予积极投入扫黑除恶行动的群众奖励,激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
为更好的激发群众、动员群众,我乡采用张贴标语、召开村组党员干部群众大会、通过村民微信平台以及在各村设立举报箱收集线索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全乡主要交通要道、显要位置、村活动室宣传栏、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横幅10副,线索举报箱7个,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农民夜校、花椒、甜樱桃交易市场、各村活动中心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的扩大了宣传面。
四、加强摸底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摸排和突出管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充分发挥各村网络员的作用,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方式,逐网格的进行排查,摸排调查有无“村霸”等恶势力。组织包村包组干部、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以及司法助理员进行线索摸排20余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1名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其家属进行谈话摸排3次,针对我乡花椒、甜樱桃丰收季节期间是否有涉黑涉恶现象等做了专题安排部署,保障我乡群众的经济收入。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面还不够广,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麻痹思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需要加强思想教育;三是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意识还不够强;四是线索摸排的力度还不够,五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干部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乡村两级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三是积极动员全乡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通过举报奖励和对举报者保护的方式,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并对举报线索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打击。四是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要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五是加大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六是切实加强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由乡纪委坚持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查处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在学校,扫黑除恶也不能少,校园霸凌的新闻层出不穷,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加大打击力度,让黑暗势力无处遁形,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学生的安全。教师也要懂法守法,教育学生更好的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会和谐平安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依然存在一些黑恶势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
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更有甚者,黑恶势力活动乔装演变,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更加隐蔽。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治理,人民群众的生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1月开始,至底结束,为期3年。20: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 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和程序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我们中华儿女最朴实的愿望。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一起起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批批“保护伞”被连根拔起。
扫黑除恶,这是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富强。所以,不管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广大人民群众,都要高度重视,要齐心协力共同打好这场攻坚战。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就要予以痛击。当发现“保护伞”就要及时处置,绝不姑息。不能因畏惧“保护伞”而放弃,给予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其次,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发现黑恶势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不能畏首畏尾,置身事外,只有群众参与了,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面的开展。
8月2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利用好督导成果,做的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时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保障,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切实举措,也是基层党建工作全方位推进的现实需要,两者相辅相成。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共创全民扫黑除恶的良好态势。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担负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以专题学习、组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途径深化宣传发动,向广大党员群众传达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部署安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内容、意义等。严肃组织生活,加强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鼓励群众主动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基层乃至全社会共创扫黑除恶的强大气场。
着力整治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扫黑除恶的组织战斗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消除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扫除黑恶势力滋长的核心之举。成立软弱涣散整治工作小组,发起动员,组织力量,对软弱涣散党组织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逐项排查。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增强班子带领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策理论和岗位职责教育。敢于触及矛盾和遗留问题,努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将各类影响稳定与和谐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建立专项整改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上下联动、全力攻坚,切实发挥村两委班子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定期进行跟踪督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着力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杜绝黑恶势力滋生抬头。距离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仅剩半年时间,在此期间提前谋划,明确选举方案,对“村霸”等影响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潜在黑恶势力要认真摸底排查并严厉打击,严防黑恶势力混进村两委班子队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决维护好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地位。
扫黑除恶是固国之本,安民之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共同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引发舆论哗然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曾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却摇身一变成为夜场黑老大。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5月24日向云南反馈督导情况,特意点到孙小果案,要求办成铁案,并将适时回头看。
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被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中央高度重视,表明了坚决的态度,对涉黑涉恶予以严厉打击。云南省委表示,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一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平复了社会舆情,这是黑必扫恶必除决心的直接体现,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扫黑除恶是党中央作出的在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对孙小果这样的恶霸,务需铲除,以平民怨,维护法律权威,纾解正义焦虑。
扫黑务全,除恶务尽。不管是“亡者归来”,还是“改名换姓”,多行不义必被发现,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前的“昆明恶霸”将得到严惩,为其“行方便”的人必将得到制裁,这个案件便是最好的实证。用不了多久,案件就会有结果,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会到来。法律是公正的,是维护正义的,是社会公平的准绳。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只能逞一时之威,终将会被绳之以法。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危害公平正义,为百姓所痛恨,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在个别地方,的确存在“村霸”、“乡霸”“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所以要扫黑务全、除恶务尽地进行斗争,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彻底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
时下正在热播的《破冰行动》,即是根据广东汕尾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剧情中的塔寨村,与现实中的博社村,都是涉毒涉黑村,最后也都被彻底铲除。博社村早在已被端掉,《破冰行动》中的塔寨村正在被端掉,一如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行动。打掉保护伞,扫尽黑势力,铲除恶霸,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开始。
在此次扫黑除恶情况反馈中,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客观实在、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因此,全省上下必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步引向深入,要针对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需要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全面跟进各项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仗、攻坚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持依法严惩,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毫不含糊。
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这次扫黑除恶,目标指向基层治理,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打击身边的黑与恶,让人们群众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基层治理关乎到世道人心,关乎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牵涉最为宽广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办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办力度。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通知措辞非常严厉,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任何黑势力猖獗的地方必然有红伞,至少有白手套。把他们的白手套打掉,把他们的红伞打掉,黑的就不会存在了。要扫黑除恶的话,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了,把广大公务人员和警察动员起来了,找到经过变化的黑社会,找到经过变化的恶势力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处,没有活动的场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以往历次全国性扫黑除恶行动,都是政法部门挂帅,此次行动由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通知,说明中央的重视,也必然意味着力度空前。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则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通知》中一再强调,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这或许正是此次行动最重大的意义:那就是剑指基层治理,通过扫黑除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扫除基层那些“截胡”中央利好政策的团团伙伙,实现中央政令自上而下的畅通。
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在于它既是国家层面一次行动宏观,又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此次行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有的地方,低保名额被派给村干部的亲戚,真正的困难群众却享受不到。还有一些体制外的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寻找公权力作为保护伞。这些情况,反映了基层的某些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治理将成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产生严重影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扫黑除恶感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等人收受巨额财物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
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所以,扫黑除恶很多时候与“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严打黑恶势力,不仅要完善基层治理,更要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只有把那些在背后站台的公职人员打掉,并形成制度约束,才能彻底清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官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不断侵害群众利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实在令人深恶痛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打击恶势力“保护伞”刻不容缓。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把推进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撤除黑涉恶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信通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努力配合,举全国之力定会打赢这项斗争的攻坚战。
扫黑除恶有感
在这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斗争中,所有威胁治安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这些都将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打准打狠,必将最大限度地挤压滋生蔓延的空间和领域,极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打击全覆盖、不留死角。向黑恶势力发起了凌厉的攻势。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扫黑除恶学习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党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那么如何进行扫黑除恶呢?
首先,思想认识要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大家要有政治觉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其次,安排部署要到位
我们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科学精密地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再次,深入摸排、精准打击到位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前期,我们要深入摸排我,零遗漏。对打击黑恶势力绝不手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黑恶势力随时滋生、成长、壮大,所以需要我们的坚持。作为基层干部,我们除了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还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告知,力争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打黑、造福人人。这样才能形成扫黑除恶的社会风气,同时,我们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不能借着扫黑除恶的幌子肆意妄为。要确保我们所有的打击行为都是合法合理的,我们要时刻谨记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出实效。 深入摸排趁早、趁小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扫黑除恶,弘扬正能量;只有这样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人民群众才会获得幸福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总结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于3月7日、4月23、5月14日分别召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对经济商务和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印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广泛宣传,壮大声势
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在企业中广泛张贴扫黑除恶横幅及标语,充分展示我局党组扫黑除恶决心,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三、分类分级,精准实施
结合我单位职能实际,在通讯、加油站点、商贸流通领域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在通讯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机关和县内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四大运营商组成工作组,形成定期信息交换和沟通机制,打击通讯行业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通讯行业秩序良好。二是在县内各加油站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县内加油站点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成品油供应安全、流通有序、价格稳定,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加油站点秩序良好。三是在商贸流通流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访全县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向群众了解是否存在“市霸”,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全县农产品流通稳定。
四、部门联动,及时查处
与工商、物价等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于摸排到的线索,及时向向公安、检查、扫黑除恶办等部门反馈。目前,我局尚未发现相关黑恶势力线索,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宣传、摸排和整治工作。
作风教育整治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深入推进农业系统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全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这次干部作风教育整治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全部宣传到了每一位干部职工。保证了全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局干部教育作风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局单位班子成员和各单位、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主抓此次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准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委书记、省长同志对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全市干部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全县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余办发〔〕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农业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操作依据。
3、扎实安排,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我系统于5月18日召开了全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动员大会,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要求,重点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难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问题以及侵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怕慢庸懒散”问题,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4、抓住重点,紧扣整顿主题。为了使干部作风大转变整治活动不走过场,确实起到鞭策干部职工的作用,我局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敢于碰硬,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步骤地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了干部作风教育大转变集中排查活动,干部职工主动揭丑,主动提出自身整改措施;通过学习教育和自觉整改,使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了政治观念、树立了正确的服务理念,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5、严格程序,确保活动实效。针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教育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守住底线,不踏红线,要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在农业工作上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心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发扬民主、生活正派的良好风气,真正树立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二、通过对照检查,查找的一些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具体体现在工作上还沿用老套路、老办法,缺乏创造性,个别干部发展思路不宽。
2、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们有些同志工作干劲不足,被动消极现象时有发生,思想上不求上进,只想过太平日子,满足现状,遇到困难就绕道走,还有个别干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
3、作风松弛,纪律观念不强。个别同志在思想上要求不严,自由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4、部分人存在怕干事、怕担责任,缺乏责任意识,不愿干,不想干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
三、强化学习,限时整改
1、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县委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思想工作情况,认真检查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维护团结情况。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查找班子内部和干部职工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增进团结,提高全局干部队伍和班子战斗力。
2、解放思想观念,抓住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不放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创新引领,实干担当。抓住当前干部作风教育大转变这一良好契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尽职尽责,埋头实干。弘扬战天斗地、敢为人先、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血防精神,克服“怕慢庸懒散”思想,不断拿出工作新思路,开创全县农业工作新局面,营造一个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努力创新的工作氛围。
3、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三农”工作队伍形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工作时间不准聚集聊天,不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要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4、强化廉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职工形象。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规定要求,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树立良好的农业形象。总之,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将“怕慢假庸散”作风整治工作开展下去,整治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这次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我局系统将脚踏实地地,认真落实,实现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的良好开局,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近期,--市--街道组织各社区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线上线下全覆盖多渠道宣传
此次活动共悬挂条幅70条,发放海报1.2万张,安装扫黑除恶版面240块,充分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各村广播喇叭等推介形式,对扫黑除恶活动有关政策、辖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同时,张贴举报电话,设立4730006民心热线,向每家每户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和社区、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全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举报渠道,营造全民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效果进社区、进村庄、进网络。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宣讲作用
成立普法讲师团,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在7个社区开展了7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制宣讲会,受益干部群众600余人次。通过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认知能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使辖区居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基层党委的领导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我们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治安得到了更加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更加增强,这点在基层感受尤为明显。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望的重要举措。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身为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应当充分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真抓实干,把扫黑除恶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其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扫黑除恶重在基层。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扫黑除恶感想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提高人民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奖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扫黑除恶有感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学习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体现出中央对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经济社会维持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扫黑除恶不可少。
扫黑除恶重点主体是政府,参与者是全体人民群众,政府牵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首先必须得要坚持高位推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扫黑除恶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更重要的其实还应该是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整合资源,投入最优的力量,促进群众心中“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和强化,确保我们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同时也应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队伍中,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一来切实感受到国家对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感受扫黑除恶带来的好处,例如安全感提升等等。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解决了之后,才会有生活愉快,有未来憧憬的“蓝天”。
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群众是是哦我们扫黑除恶工作的受益者,要持续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还有安心,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应只是活动般的一阵风。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持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清理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准情况,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定方案,定计划,行成制度与规则,做到扫黑除恶有依据,有动力,有实施的具体程序、步骤,可以从源头思考,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的抬头。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出重拳,出长拳,把黑恶扫除,打扫出希望无限的“蓝天”。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