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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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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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私车公养检讨书,本文共14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期在我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立行立改,从今年9月下旬至12月底,围绕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车公洗、私费公报等4类问题,将对xx年1月1日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私车公养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车管理使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
据悉,专项治理分自查自纠、集中查处、总结提高3个阶段进行。在9月底之前,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私车公养问题自查自纠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自查发现私车公养等问题的,须在9月30日以前,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县廉政账户;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县纪委将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视情节轻重,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进行区别处理。对自身存在私车公养等问题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于xx年9月30日以前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县廉政账户的,可以适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于心存侥幸,自查自纠过程中故意隐瞒私车公养等违纪问题,或者xx年10月1日以后仍然顶风违纪,继续私车公养的,将从重处理;12月,县纪委将对全县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纪委。
为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推进,县纪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私车公养问题治理工作滞后、治理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查处的私车公养等问题的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虽然开私家车办理的是公事,但也不能用公务加油卡加油,这也属于自查自纠范围,你们怎么没有上报呢?
公务车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都些属于私车公养,都必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上报。你们这个报告不行,回去认真自查自纠,重新上报!
5月10日,枣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在审核市直某单位上报的`私车公养自查自纠报告时发现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枣庄市进一步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车改后私车公养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重拳出击、重点治理。4月26日,该市纪委通报曝光了3起私车公补、公卡私用、私票公报的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针对3起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私车公养问题。
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私车公养的范围,提出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8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划出纪律红线,明确整改范围。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查摆问题,限期整改,将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身上。
同时,市纪委监委将私车公养问题纳入纠治四风专项察访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调取加油卡使用信息等方式,组织察访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察访。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相关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同时,市纪委监委将私车公养问题纳入纠治四风专项察访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调取加油卡使用信息等方式,组织察访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察访。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相关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枣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街道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现有公务用车1台,兼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没有出现私车公油、私车公修、私车公租、私车公补、私费公报等私车公养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迅速传达学习运河区纪委关于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车公油、私车公修、私车公租等私车公养现象,从纪律上、制度上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要求干部职工必须加强自律、恪守底线、公私分明,自觉遵守《x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纪律底线。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此次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办事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私车公养的危害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私车公养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根据省纪委《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和市纪委《唐山市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警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我院四张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交钱,七辆公务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我院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我院无将购置的公务油卡发至个人供私车用;
3、无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4、我院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油卡变卖变现;
5、无报销私车维护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二、自查自纠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院领导针对私车公养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好榜样。我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检查
我院不仅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制定针对性方案,也对公车各项安全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绝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在车辆维修上,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四)日常监管,举报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公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严谨的监控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栽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对本集团有特殊贡献人员;
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三、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五条 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 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集团总裁批准的,应与所在单位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
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四次合理费用外,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额外报销公务活动费100元。
一、已婚职工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两地。
二、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县(市)。
三、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距离不超过xxx公里。
每月报销的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的四次合理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报。
已享受本条规定待遇的,不再报销与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关的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费用300元。
第九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十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因公去单位所在地县(市)外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确需借用其私车时,只准报销过路过桥费和油费,油费按每公里0.30元核报,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每月报销费用一次,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 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二条 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 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集团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集团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办公室,各单位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公司办公室。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xxxx年1月1日起试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甲方单位在职员工,甲方因业务需要安排乙方使用私有车辆办理公务(车牌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私车公用协议如下:
一、私车公用期限为乙方向甲方供职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乙方实际供职期限为准。
二、车辆使用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乙方工作期间必须同时提供本协议所指定车辆为甲方服务,不得以车辆原因作为解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理由。
三、甲方承担车辆燃油费用,燃油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负责开立(充值)指定车牌号的加油卡提供给乙方汽车加油使用。乙方对油卡用量的合理性应负举证责任,乙方不能合理举证的应自行承担超标用油量并无条件授权甲方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乙方汽车除加油卡充值以外的任何费用或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及违法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
四、协议终止及解除
(一)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二)因车辆状况或其他原因使车辆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更换服务车辆应另行签署协议,另行签署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离职,此协议随同离职生效日终止
(四)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
五、本协议书自签署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方便员工外出办公,允许员工开私车办公事,为了进一步规范私车公用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私车公用的概念:上班时间内,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用私车办理公事的行为。
2、根据公司需要,有私车公用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私车公用时,由公司行政部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报销人每月凭《私车公用审批单》计算公里数,按每公里数给予补贴。凭加油费发票报销,过路过桥费具实报销。费用报销按公司正常费用报销流程和手续办理审批和签报。
4、行车费用。公司补贴行车费用,所有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为0.8元/公里,经审核汇总后在次月工资中统一发放。
5、私车公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投保车辆保险,由车主交纳,如交强险、商业险等。
6、罚款。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由车主本人负担。
7、其它车辆费用。车辆年检、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由车主交纳。
6、意外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作应急处理,迅速报案并及时联系公司行政部。车辆事故赔偿费和修理费由车主本人负担。
7、本规定从xxx0年10月8日颁布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甲方: 乙方:
乙方是甲方公司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给予乙方私车公用补贴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私车公用内容
乙方将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的车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成新车辆, 座,颜色 ,状态良好,证件齐全。)用于甲方公司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甲方人员上下班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等),具体用车需求由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行程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二、补偿及报销费用
1、私车公用期限为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车公用补贴为¥1500元/月(该部分费用补贴乙方车辆损耗、折旧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每月18日前甲方根据上月乙方车辆具体出勤时间结算补贴,并于当月20日支付上月私车公用补贴给乙方。补贴金额=1500元×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应出勤天数
A、在车辆故障期间、车辆违章被扣期间或车辆年检期间等车辆无法用于公用期间不计入出勤天数,甲方不给于补贴。
B、车辆补贴费用仅仅是甲方对每月乙方私车公用的补贴,车辆属于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且由乙方专人使用(驾驶),乙方车辆因违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损耗、折旧或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成本增加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车辆补贴费用。
3、除了私车公用补贴外,因处理公司事务而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实行实报实销,具体按甲方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4、除了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及因处理公司事务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外,甲方不再承担使用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或损失。
5、私车公用补贴打入乙方以下账户:
名称:
帐号:
开户行: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行车时间和行程,甲方人员享有乘坐乙方车辆的权利。
2、甲方需按时支付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服从甲方日常行车时间及行程安排,负责搭载甲方人员上下班或驾车处理其他公司业务。
2、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并承担购买本合同车辆全额保险费用(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如出现理赔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3、乙方承担因租赁车辆自身质量或故障问题导致的费用和损失,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拥有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五、违约的'责任
1、乙方拒绝将车辆用于执行甲方安排的公务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补贴,甲方并有权停付后续私车公用补贴。
2、乙方如无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退还所有已付费用。
3、任一方经提前15日通知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关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裁决受理处。
七、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私车公用且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依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XXX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XXX 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业务需要,借用乙方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车辆的状况:
XX 牌XXXXX 汽车,购臵时间20xx 年X 月,车牌号 XXXXXXX, 黑 色,发动机号XXXX ,车架号XXXXXXXXXXXXXXXXX ,己行驶 XX公里。
二、使用期限:
乙方自20xx 年8月22日起,将车辆交付给甲方使用,至20xx 年9月22日收回。
三、使用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汽车期间,乙方不得再将该车作为私车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用期间甲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2、甲方自行承担借用期间所产生的车辆购臵费、燃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保险、年审费、五路一桥费、保养维修费用、违章罚款等。
3、甲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做到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承担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所借车辆仅限乙方使用,不得转借出租使用,不得非法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
2、乙方不承担车辆在借用期间由乙方引发的一切责任。
3、借用交付车辆资料明细如下:行驶证、保险单、钥匙、随车工具、备胎等。
4、乙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臵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乙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协议终止及解除:
1、如甲、乙双方在使用期届满时未达成延长使用期的协议,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2、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可以协商解除协议。
3、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员工):
承租方:
承租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出租方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日常办公需要。承租方拥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负责。
二、出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因驾驶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违章、曝光的由出租方自负。
三、租用期暂定为贰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内离职,租赁期则自动终止。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到期七日前与出租方协商,续订协议。
四、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出租方以车辆因公务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租赁发票等相关合法票据.每月元,分两次结算,上半月结算一次,下半月结算一次。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 ,车牌号: ,作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车辆,做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合理、合情使用。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费用报销依据,予以报销相关车辆费用。
2: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4:甲方因公需他人使用合同标的的情况,需取得乙方同意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2:乙方因公用车,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用车缘由及最终用车情况,以资报销因公费用。
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费用。
4:乙方应明确责任相求,严禁报销非因公用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三:因公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使用合同标的,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行政规定,因私使用合同标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事故等,与甲方单位无关,双方可同过相关司法程序自行解决。
2:甲方按照 /月(大写: )支付乙方车辆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因公使用合同标的,未经允许而使用标的的,甲方一律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一经发现有虚报费用的,甲方有权处理相关费用三倍罚款,并本合同立即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不得无故不报销合规的相关费用,如有此情况的发生,乙方有权要求予以报销,同时可要求甲方单位支付本次费用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要求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六:其他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2、如由于政府相关单位明文禁止私车公用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 车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牌) 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道德与法制。
一、租车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按实际出动时间结算租车费用。
二、租车费用:每天 元整,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结算。该费用含驾驶员工资及除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之外该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同时,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人身安全、患病治疗由乙方自负,并承担所有费用。事实上合伙经营协议书。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
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私车公用协议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是甲方公司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给予乙方私车公用补贴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私车公用内容
乙方将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的车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成新车辆, 座,颜色 ,状态良好,证件齐全。)用于甲方公司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甲方人员上下班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等),具体用车需求由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行程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二、补偿及报销费用
1、私车公用期限为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车公用补贴为¥1500元/月(该部分费用补贴乙方车辆损耗、折旧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每月18日前甲方根据上月乙方车辆具体出勤时间结算补贴,并于当月20日支付上月私车公用补贴给乙方。补贴金额=1500元×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应出勤天数
A、在车辆故障期间、车辆违章被扣期间或车辆年检期间等车辆无法用于公用期间不计入出勤天数,甲方不给于补贴。
B、车辆补贴费用仅仅是甲方对每月乙方私车公用的补贴,车辆属于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且由乙方专人使用(驾驶),乙方车辆因违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损耗、折旧或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成本增加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车辆补贴费用。
3、除了私车公用补贴外,因处理公司事务而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实行实报实销,具体按甲方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4、除了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及因处理公司事务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外,甲方不再承担使用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或损失。
5、私车公用补贴打入乙方以下账户:
名 称:
帐 号:
开户行: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行车时间和行程,甲方人员享有乘坐乙方车辆的权利。
2、甲方需按时支付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服从甲方日常行车时间及行程安排,负责搭载甲方人员上下班或驾车处理其他公司业务。
2、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并承担购买本合同车辆全额保险费用(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如出现理赔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3、乙方承担因租赁车辆自身质量或故障问题导致的费用和损失,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拥有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五、违约的责任
1、乙方拒绝将车辆用于执行甲方安排的公务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补贴,甲方并有权停付后续私车公用补贴。
2、乙方如无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退还所有已付费用。
3、任一方经提前15日通知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关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裁决受理处。
七、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私车公用且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依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经营工作和接待任务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等方面考虑,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私车公用”原则
1.有利于公司对外业务的开展原则;
2.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原则;
3.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原则;
二、名词解释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员工为了方便工作以个人名义在自己工作常驻地购买车辆,公司根据相差制度给予相应数额的车辆使用费用补助,车辆产权归员工个人。
三、适用范围及补助标准额度
以下岗位人员经审批后按标准限额补助:
1、主管市场销售、采购、服务等外部事务、月出外办事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一级部门以上负责人1000元/月;
2、负责对外销售、服务等业务部、月出外办事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二级部门负责人500元/月;
3、公司管理部门、客户服务中心等主管外部事务的部门负责人及经批准的人员(助理和员工)200--400元/月;
4、具体的补助标准额度由总经理批准的额度执行。
四、管理及费用补助办法
1、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除出差往来车站、机场的交通费用可报销之外,不得再报销车辆上牌所在地及往返周边地区的其他交通费(“上牌所在地”,简称:本市,包括市内、郊市、郊县和郊区)。
2、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在上牌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办事(不含出差车站及机场往返)公司原则上不再派公车接送,特殊用车需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并由公司办公室严格控制及登记,更不得以部门用车为理由派公车办事。
3、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所购车辆必须保证本人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遇公司商务繁忙时,车辆所有者应给予配合公司使用,否则可取消车补。
4、车辆在使用中购车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购车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5、补助实行包干制,限额范围内补助须根据当月出勤计算折算,领取补助时须提供:1、正式发票(①油费、②路桥费、③停车费;④其他费用)和填写每月公里数、油耗表数学;2、不足部分以领条的形式发放此补助。
五、符合私车公用条件的个人按照以下步骤申请:
1、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备案表》,由购车人提交车辆型号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核对,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按照规定程序报各有关领导批准,报送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车辆服务期内遇人事变化处理规定
所有实行私车公用办法的人员必须填制《私车公用申请备案表》审批,岗位发生变化后按新岗位重新审批。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私车公用管理,促进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兴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以及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经集团公司前置审批确认的私车公用费用,均实行定额管理;成员企业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的,其费用管理由各企业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三、费用定额范围
小汽车报销费用包括保险费、修理费、汽油费、停车费、洗车费、年审年检费等六项费用。
因公出差的过路过境费在差旅费中列支,不列入小汽车费用;各种因违反交通法规而产生的罚款不予报销。
四、费用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定额标准为2—2.5万元/年。
2.集团公司本级部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以及私车公用频繁程度确定定额。
3.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的定额标准按照“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经考核,上年或前两年平均年资本收益额[指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考核口径,下同]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下同)以上的成员企业(包括下属分子公司,下同)负责人,年定额标准为2.5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200-3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2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100万元-2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1.8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50万元-100万元的,定额标准为1.5万元以内;资本收益额在50万元以下但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定额标准为1.0万元以内;年度出现亏损但确实因企业处于初创阶段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该企业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在1万元/年以内给予报销。
五、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程序和办法
1.报销定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具体由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提出意见,由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2.私车公用费用由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财会部复核。定额内一次性报销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成员企业高级管理成员的费用在定额内由所在企业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未按规定程序或权限审核审批的,财会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3.定额内每次凭发票报销80%,个人承担20%。对确实因公用程度较高而超过年定额费用较多的,凭相关发票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核实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在超定额50%以内酌情增加定额。
六、享受私车公用费用报销人员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市区出租车费用不再给予报销;省内或距离较近的公务活动,公司原则上不再调派公务用车,特殊情况的需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七、集团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每年会同企管部、财会部对成员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集团公司对执行本办法情况较好的部门和成员企业给予表扬;对不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成员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将作违规处理。
八、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集团公司以前有关办法或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1、私车公用的概念:上班时间内,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用私车办理公事的行为。
2、根据公司需要,有私车公用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私车公用时,由公司行政部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报销人每月凭《私车公用审批单》计算公里数,按每公里数给予补贴。凭加油费发票报销,过路过桥费具实报销。费用报销按公司正常费用报销流程和手续办理审批和签报。
4、行车费用。公司补贴行车费用,所有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为0.8元/公里,经审核汇总后在次月工资中统一发放。
5、私车公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投保车辆保险,由车主交纳,如交强险、商业险等。
6、罚款。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由车主本人负担。
7、其它车辆费用。车辆年检、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由车主交纳。
6、意外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作应急处理,迅速报案并及时联系公司行政部。车辆事故赔偿费和修理费由车主本人负担。
7、本规定从2010年10月8日颁布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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