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执法检讨书,本文共15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执法检讨书

今年以来,该分局采取抓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动态巡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等措施,全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经常性与临时性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宣传册、在征地拆迁动员会讲解有关征地拆迁土地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用地、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同时,利用实地办案,抓住时机认真及时地以案说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开曝光案件,增强警戒效应,从而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目的。

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实行定期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常规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降低违法案件的发案率;贯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违法占地保持高压态势,把各种违法用地减少到最低限度,维护了园区正常的土地开发利用秩序。截至目前,发现违建并自拆28户530平方米。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依法履职到位。对违法占地大案、要案及时向园区领导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与公安、纪检、法院等部门沟通,开展联合调查;公开曝光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集中向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一批土地违法案件。截至目前,移交拆除16户1158平方米。

马甸国土中心所创新工作思路,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五项举措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一是责任认识到位。要求中心所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土地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三定”方式,推行区域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管理力度到点到面到线,做到责任主体具体化、工作任务清晰化。

二是制度执行到位。认真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查处相结合等办法,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在巡查中做到村村到、组组到,不留死角,建立执法监察台账,把巡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情况及时梭理上报分局和所辖镇政府,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三是政策宣传到位。在所辖乡镇采取专题会议、街头咨询、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

四是问题处置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实行一般案件专人负责,疑难案件集中解决的原则,力争将违法违规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监察体系到位。尽快完善镇、村、组三级动态监察网络,积极与政府、各村协调沟通,建立起辖区镇政府、国土中心、村三级一体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划定责任区,明确职责, 切实增强执法监察人员守土有责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维护良好用地秩序, 徽州区国土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人员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工作,结合省国土厅举办的“岗位大练兵”活动,采取专家讲座、每周一课、业务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规范,强化土地供后监管,从项目交地入手,在源头上明确项目四至范围,防止超占行为发生;同时建立健全了联合监管机制,与开发区、各乡镇建立动态巡查月报告制度,做到信息共享。

三是强化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强化违法用地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和有效预防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1起。

四是强化国土法律法规宣传。每逢“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纪念日,通过发送一条短信、播放一部电视剧、开展一场宣传会、组织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国土所开展一次特色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国土资源执法方式,以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共同联合执法、文明说理等五个执法模式为抓手,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创建“法治型国土”。

一是推进执法关口前移。该局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防范,采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潜在违法行为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把好预防关,将执法关口前置。截至8月底,全市共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709宗,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709份,立案180宗,结案170宗,拆除构建物36899平方米,没收构建物7800平方米,收回土地5.38公顷,罚没款112.42万元。

二是强化日常动态巡查。该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把巡查区域分片到人,把巡查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职,落实巡查责任。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动态巡查工作15108次,出动8083人次进行巡查。

三是完善执法监管体系。该局构建国土资源三级执法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动态巡查为抓手,建立健全覆盖到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的三级国土资源监管体系,形成县、乡、村、屯网格化监管格局,实现各级、各部门、全社会共同监管的目标。积极实行土地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将全市执法区域分为若干个片区网块实现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执法责任制,落实每名队长、所长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四是构建共同联合执法机制。该局与河池市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综合执法局共同出台《河池市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对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矿山专项整治行动62次,矿山动态巡查827次,出动车辆1946辆次,出动人员5869人次,炸封填埋查封井口136个,查获非法采、运矿车辆62台,驱散人员231人,捣毁工棚22个,罚没款4.6万元。

五是探索文明说理执法模式。该局在执法过程或处罚决定中,把说事理、说法理、说情理结合起来,向当事人说清违法事实,说清处理程序,说清处罚依据,做到“行政执法零差错、行政处罚零诉讼”,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有机的结合起来。

日前,该局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高起点站位、高标准、高效率,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前谋划、提前准备、提前介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争取主动,全力组织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确保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次性通过验收;确保实现全市“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二是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完善动态巡查工作常态化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台账,详细登记巡查情况。对巡查不认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的要追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土地违法行为真正发现得了、制止得住、查处得快。

三是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以线索查处为重点。每个中队必须查处2起以上土地违法案件,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追责。同时不断探索、总结案件和线索查处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推动案件查处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违法线索处理回复工作。重点建立违法线索受理、登记、查办、回复规范化程序工作。要在去年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通过汇总、统计、排名、总结、归纳县(市)、区违法用地态势,促进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内部团结,强化作风纪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凝聚力量,为做好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素质,适应当前工作要求。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提振信心,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掌握政策,提升能力,坚定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暂行办法》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xx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巡查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执行巡查责任制,落实巡查区域及巡查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巡查频率达到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的巡查频率,进行全面巡查、互查,重点巡查和抽查,并在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易发时期加大巡查频率。

3、巡查效果明显。巡查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对巡查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没有形成违法事实。

4、巡查台账记录规范。动态巡查台帐规范,登记内容全面,按时上报巡查月报。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国土资源所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责任区域明确,无缝全覆盖。

2、加强对城市规划区、主要矿区及无证采矿点进行重点巡查,并对各乡镇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重点巡查松木坪、王家畈等乡镇非法采区域,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3、加强与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密切配合,对重点区域适时组织联合巡查,提高巡查频率。

4、落实月报制度,乡镇国土资源所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月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汇总、分析,对重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

5、每半年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分析巡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探讨新的方法和措施。

6、每半年组织一次乡镇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考核,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整改规范,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应根据责任制划定的巡查等级,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动态巡查工作计划、责任目标。

2、巡查工作必须遵循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使违法案件从数量上降下来。

3、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巡查频率。对违法行为的多发段、高发期和特殊时期应当适时加大巡查频率。

4、巡查人员在检查和制止违法行为时,必须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事,防止粗暴执法,损害群众利益。

5、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教育,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上报。

一、加强领导度重视乡上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国土、村镇建设的副职为副组长,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到人纳入目标考核一是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与村干部的报酬和评优评先挂钩。二是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驻村干部考核与村上考核挂钩。

三、强化宣传增强群众执行国土资源法规的自觉性采用会议、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宣传,让一些想非法占地的人不敢心存侥幸。

四、事前防范及时发现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违法占地行为的动态巡查实行班子成员分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负责,并纳入目标考核;

二是严格遵循凡是本辖区内发生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村组干部必须在4小时内发现并在1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制止,同时将涉嫌违法基本情况和制止情况在5小时内报告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在8小时以内必须组织乡镇所属的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在24小时内将制止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该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的规定。全年共接收到村、组干部报告违规占地行为35起。

五、加强配合增强执法监管合力一是在国土、林业、水务、派出所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查处2宗非法开采矿山和一处未批即占行为。二是明确要求农电站、水管站两单位对用电户、用水户凡无合法手续的建设和占地一律不得供电、供水。三是大力开展各类违法占地清理。今年全乡共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26宗,涉及面积15.05亩。其中按违法性质分:设施农用地2宗,涉及面积7.79亩;非法开采2宗,涉及面积3.2亩;村民建房22宗,涉及面积3.96亩;按建设进度分,在建停工10宗,涉及面积1.73亩;建成14宗,涉及面积2.23亩;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我乡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府办函〔xx〕1xx号)文件精神,在国土、安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2宗非法采矿的进行了制止;24宗村民建房和2宗设施农用地均已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执法监察制度

1、建立预警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土地执法模范区”的良好形象,真正形成土地“一家用、大家管”的`氛围,落实各级责任,保证全区土地使用合法规范,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苏纪发 []10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实施全区土地违法预警、约谈、问责工作机制。通过国土所日常巡查发现、通过局监察大队、市局监察支队督查和抽查发现及社会监督,各类信访、信箱反映等渠道,局对全区各镇(区、街道)土地使用和耕地保护情况每月进行红、黄、蓝三级预警。一是红色预警:当月侵占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或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超过2宗的,累计用地面积超过5亩的。二是黄色预警:当月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2宗以下,累计用地面积5亩以下的。三是蓝色预警:当月未发生违法用地行为,土地管理规范良好的,预警平台显示蓝色。根据每月通报公布出现红色、黄色预警的镇(区、街道),对相应国土所进行考核。

2、建立上下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国土所和监察大队、监察中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职责,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国土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国土所负责对辖区巡查,要做到巡查到边,不留死角。二是国土所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积极主动与镇(区、街道)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将问题处理到位,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局监察大队。三是局监察中队巡查发现问题会同国土所及时处理,对出现的问题二天内能处理到位的,进行结案并跟踪监督,二天内不能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由监察大队、国土所联合书面报告镇政府和局领导。四是实行“零报告”制度。监察大队、监察中队、国土所实行巡查报表和跟踪情况报告,每月上报书面分析报告。

3、建立土地违法共同执法责任机制。局(所)与区政府(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对土地动态巡查、信访举报、上级转(交)办等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部门采取措施未能制止、纠正的,在三个工作日后书面报告区政府(镇、街道、管委会)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所在行政村(社区),建议予以制止、纠正,同时上报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

4、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局、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图斑数据核对准确,批文等台账资料收集齐全,数据按规定、按时上报。认真做好卫片发现违法用地的查处及整改工作,落实责任、专人跟踪,按时查处及整改到位。

5、建立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平台。国土所要有专人负责对监管平台内的建设用地进行日常跟踪,并在每月10日前填写跟踪管理卡按局规范要求进行信息录入,监察科将监督各所项目跟踪监管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6、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机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制度、保护规划制度、保护区制度(有保护牌等)、基本农田保护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动态巡查工作考核奖罚制度等;向社会公布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电话,与下属单位定期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开展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监测,采取切实有效措遏止乱占滥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以及卫片遥感监测图斑和处理结果,并建立相关台帐资料;严格履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补划;及时、准确更新基本农田保护的台帐、图、表、册等资料。

7、巡查责任制度。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并定期活动。局组织全区土地动态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局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坚持每季度全区一次执法大检查,监察中队坚持对分片辖区实行每月一次全方位巡查,对出现土地违法行为和执法重点的区域每周进行重点跟踪。国土所坚持对辖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查,对发现有违法苗头和有土地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并每天跟踪监管。

8、巡查报告制度。国土所根据信访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积极主动与镇(区、街道)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处理到位,重大违法行为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局监察大队和镇(管委会、街道)。镇(管委会、街道)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局将直接立案查处。如出现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造成违法事实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创建活动,使全民的法律意识、资源忧患意识和模范执行意识进一步增强,各街办、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确保实现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目标。

二、创建目标

1.各街办、各部门重视土地执法工作,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支持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办案,创建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

2.形成健全的土地执法网络,土地管理机构健全,街办有班子,行政村(居)有土地监察员,村民小组有土地监察信息员;

3.土地管理法规宣传有声势、重效果,干部群众受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活动普及率达到100%,达标率在100%;

5.历史遗留的土地违法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当年发生的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100%;

6.依法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依法进行;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

8.建立一支过硬的土地执法队伍。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一是成立区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领导小组;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的意见》,明确创建内容、任务和要求;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四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我区创建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3月-9月)。一是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区创建工作;二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的意义、内容,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实行土地管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强化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把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五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活动,要对街办、村组开展两次以上的土地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六是继续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活动,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活动的经验,发扬成绩,确保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达标率100%;七是强化土地管理职能,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和跟踪管理。严格实施规划管理,按时完成规划修编任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农用地。强化土地权属管理,认真执行《土地登记规则》,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程,实行以证管地;八是依法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依法进行,使我区土地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总结申报阶段(10月份)。对照标准,对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分别报请上级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成立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章用地现象。要利用学校这个阵地,抓好中小学生的国土、国情教育,以进一步扩大教育面,确保全民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惜土意识和市场意识,进一步增强国情观念和依法用地观念,形成全社会支持土地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开展创建活动是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只有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才能体现出好的效果。各街办、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工作质量。

关于土地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土地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土地违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从调研了解情况看,土地执法部门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首先是地方政府违法案件现象增多。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项目增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城市(镇)建设和国家一些能源、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且项目建设时间紧迫,导致地方政府为了抢时间上项目,造成违法案件增多,部分农民因缺房住而申请占用耕地建房得不到批准,便未批先用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报批案件。一些地方政府盲目实施文化广场、房地产开发,相继出现了新一轮圈占集体土地建设的行为,出现多征少用等破坏浪费土地资源现象。镇和村级组织对纠正清理违法建筑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消极应付。部分镇、村、组干部从企业得点甜头便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包庇纵容、从中谋利。

二、土地执法难度较大。从一定意义上讲,执法难是国土资源执法法,却具有行政监察的一些职责,但又没有行政监察的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责任,只有制止非法建设、拆除房屋、没收违法设施等,违法主体没有受到行政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法产生强烈的震慑一力。违法案件调查工作中,当事人往往采取游击方式逃避,调查,造成现场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想要惩处找不到违法主体,难以处理和发挥惩戒的效果。在强行拆除行动中与群众抵抗产生的肢体碰撞和遭遇涉黑势力的威胁,致使执法工作经常受阻,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执法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或达到预期目标。

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不顺畅。法律法规规定,国土部门只有权对经查处制止后仍然继续抢建的违法建筑方可进行强行拆除;对已经作出拆除处罚的案件必须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多年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基本上都没有付诸执行。自以来,本县国土部门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案件已达20多宗,因种种原因人民法院没有执行l起拆除案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的权威性,群众违章建设的投机心理增强,致使拆除违建行动经常引起群众强烈抵抗,或被强行拆除的屡拆屡建、屡禁不止。

四、政策因素制约。首先,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规划控制区面积不断扩大,以往的城乡结合部都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而对群众建房用地实行严格规划控制政策,特别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再审批建房用地,客观上致使一些农村无房户、危房户未经审批擅自建房。其次,不适当的拆迁补偿也诱发和驱使着部分村民在拆迁地块和重点工程周边进行违法建设以获取经济利益,实践中也确实存在着违法建设得到补偿的现象。其三,随着扶持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政策的执行,私营、民营企业生产用地需求旺盛,私人占地建厂现象也日益突出。

五、土地执法干部队伍素质不高,存在人情执法现象。有的地方土地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基层国土所较为突出,存在土地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管理地域广、交通不便等因素,缺乏土地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查办土地违法案件的能力不强。同时,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还肩负着土地资源有关业务工作,需要配合地方政府完成其它事务性工作,且受到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限制,专业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缺乏,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同时,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存在土地执法人员人情执法、面子执法等现象,部分关系户、人情户的.违法用地行为得以实施。

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土地执法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以案说法,提高全民合理合法利用土地的意识,有效减少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现象。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减用地指标、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三是加强对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县、镇、村级及区域间的立体式网络监管系统,对土地规划、用地、地籍、监察等业务实行电脑联网,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防土地闲置,超面积用地和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四是建立联合查处违法行为机制,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查处机制,违法用地行为一经发现,凡不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国土部门函告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立即停止办理违法违规用地相关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面建立违法用地防控机制。五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地面积大、违法性质恶劣、中省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法案件,下级查办有困难的可由上级牵头查处。对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基层查处不力的典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开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制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增强执法效果。六是增强土地执法监察力量,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建设,提高土地执法监察装备水平,积极推行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对违法用地的快速反应能力。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做到分级负责,责任明确,使动态巡查制度化、规范化。

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式,在日常巡查基础上,抓住各乡(镇)取土、挖砂、采石等违法案件的突出特点及公路、村屯周边重点区域,加大夜间突击检查和节假日巡查力度,局内部队、站、所加强配合,对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采取多种手段、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涉及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水利用地及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违法案件,在调查清楚后,分别抄告给林业、牧业、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根据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及年初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局领导与案件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者,对其违法占地行为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坚决制止违法占地行为继续进行,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对符合规划,在依法查处后,及时督促违法者补办用地手续,减少违法案件数量。

加强宣传,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执法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4 22”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活动日,广泛向群众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宣传,做到边巡查边宣传,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送到了田间地头;利用拆除现场抓好宣传,收到了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全年共开展大规模动态巡回检查200余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行为30余件,罚款230648.65元。分别抄告城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处理的违法案件共计10余件,责令补办相关用地手续10余件,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案件5件。

一是加强领导,充实执法力量。该局从全县系统内抽调年轻工作人员12名充实执法力量,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配置9台动态巡查车辆,组织业务培训达128人次。各国土资源所针对村(社区)干部调动频繁的实际,年初及时调整乡(镇)、村(社区)的土地动态巡查网络人员,配齐配强执法监察网络人员。

二是明确职责,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高频率开展动态巡查,坚持每周重点区域不少于3次、一般区域不少于1次,有效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要求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秉公执法、公开暴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成效。继续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土地执法监察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夯实基础,严格落实责任。各国土资源所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土地动态巡查每周“零报告”和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度。组织县、乡(镇)、村执法巡查工作人员,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排查、分析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五是加强督查,强化绩效考评。出台《关于加强对乡镇国土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行季度考评的通知》,每季度对各国土资源所、村(社区)监察员和信息员的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和效果实行考核,考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给予奖励,对出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基层国土资源所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对失职渎职相关人员严格实施追责问责。

一是加强领导,充实执法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充实执法力量,配置动态巡查车辆,组织业务培训。针对区域实际,按照监管职责及时调整了乡(镇)、村(社区)的土地动态巡查网络人员,配齐配强执法监察网络人员。

二是明确职责,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各中心国土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对辖区日常性巡查力度,有效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要求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秉公执法、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成效。

四是夯实基础,严格落实责任。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和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排查、分析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总结

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守土有责”,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现将一年来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度重视

乡上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国土、村镇建设的副职为副组长,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到人纳入目标考核

一是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与村干部的报酬和评优评先挂钩。二是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驻村干部考核与村上考核挂钩。

三、强化宣传增强群众执行国土资源法规的自觉性

采用会议、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宣传,让一些想非法占地的人不敢心存侥幸。

四、事前防范及时发现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对违法占地行为的动态巡查实行班子成员分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负责,并纳入目标考核;二是严格遵循凡是本辖区内发生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村组干部必须在4小时内发现并在1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制止,同时将涉嫌违法基本情况和制止情况在5小时内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在8小时以内必须组织乡镇所属的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在24小时内将制止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该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的规定。全年共接收到村、组干部报告违规占地行为35起。

五、加强配合增强执法监管合力

一是在国土、林业、水务、派出所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查处2宗非法开采矿山和一处未批即占行为。二是明确要求农电站、水管站两单位对用电户、用水户凡无合法手续的建设和占地一律不得供电、供水。三是大力开展各类违法占地清理。今年全乡共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26宗,涉及面积15.05亩。其中按违法性质分:设施农用地2宗,涉及面积7.79亩;非法开采2宗,涉及面积3.2亩;村民建房22宗,涉及面积3.96亩;按建设进度分,在建停工10宗,涉及面积1.73亩;建成14宗,涉及面积2.23亩;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我乡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府办函〔xx〕173号)文件精神,在国土、安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2宗非法采矿的进行了制止;24宗村民建房和2宗设施农用地均已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近期,平邑县国土局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多措并举,保障了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一、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巡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巡查路线、内容和相关责任,实行了划片管理、落实到人、网格化巡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台账管理,多次不定期巡查。

二、保持高压态势,开展“百日执法”活动。县局执法大队主导、基层所积极配合,成立专门执法队伍,配备执法巡查专用车辆和执法记录仪,严格督查和处理辖区内矿山、土地等方面违法行为。

三、开展卫片执法监察,消旧防新从严查处。托清卫片监察底子,县局执法大队、监察科和各基层所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既要把已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控制住,更要坚决制止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苗头,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四、实行联动机制,依法联合执法。发挥国土、城管、规划、乡镇政府等的联合执法效应,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巡查时间、区域、责任三到位,及时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五、抓大不放小,继续加强信访执法工作。加强信访案件依法化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无论大小,都要深入过问,做细做实;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无论大小,都要认真分析,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在法律权限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做好新常态下国土信访维稳工作。

六、完善值班制度,违法案件迅速响应。安排专人值守12336涉土违法举报电话,特别是实行轮班轮岗制度,加强了节假日和周末执法力度,保持讯息畅通,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七、强化法制宣传,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正面宣传和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行为,促进提高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