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了科学小学生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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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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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我喜欢上了科学小学生作文400字,本文共23篇,欢迎参阅。
我喜欢上了科学小学生作文400字
科学,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枯燥无味,甚至一提到它就会有一种厌倦的感觉。
我,从前十分讨厌上科学课。一上课就会困的想睡觉,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着一遍又一遍的知识,做着一个接一个无聊透顶的.实验。
可上次上科学课,我却发现了科学的魅力之大。那次,老师讲解的内容是关于显微镜,而我正爬在桌子上发呆。当讲解显微镜的构造时,老师说:“一会每一 个同学都要上讲台来为大家介绍显微镜的构造。”开始了,同学们一个一个的上了讲台,漫不经心地指着各个部位,说着它们的名称。可过了好久,老师都没有叫到 我,我感到十分疑惑。时间一分分过去了。
又过了许久,老师微笑着告诉我:“一会会有更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一时间,我提起了精神,反复的想着老师的话,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是老师对我的信 任,我也应当对得起老师。不一会儿,老师叫我:“施宇萱,请你上讲台来将显微镜按照正确的方法放回盒子内。””我一听,心里特别高兴:平时老师可是不让任 何同学挪动显微镜的,这个任务今天却交给我……我忐忑不安地走上讲台,在许多同学的注视下,我小心翼翼地按照老师曾经教的方法取下目镜和物镜装进袋子里, 又将显微镜小心地放入盒子内。虽然这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却包含着老师对我的信任。
从这之后,我慢慢地认识了科学,了解了科学。我发现原来科学如此有趣,它让我体会到了自然和生命的意义。实验中,让我发现了亲身体验的乐趣。
现在,我憧憬着,将来要学习的物理、化学那会多么有趣呀!
我喜欢上了足球小学生作文
最近,我们班刮起了一阵足球热,连我这个菜鸟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这是因为,有一次,我亲眼目睹了于汉翔和陈润杰配合的令人艳羡的足球动作。只见于汉翔站在中场,一个箭步冲上去,在脚即将碰到球时,人却突然跨了过去——假动作,紧接着,陈润杰斜插而入,摆出射门的姿势,但是,他的脚在接触到球的一瞬间突然向后一勾,球又传到于汉翔脚下,于汉翔一接到球,立即传给了对方门前的前锋,前锋大开一脚,球进了!这整套动作一气呵成,配合得天衣无缝,看得我眼花缭乱。喔!足球技巧也可以踢得如此精湛,我从此喜欢上了足球。
星期四下午体育课,王老师宣布半节课踢足球。哈哈!现在我有大展拳脚的机会啦!比赛分两队,一队由陈润杰、余思远、于汉翔、金汉成、余逸骐五大高手组队,剩下的班级成员组成菜鸟队。
比赛开始,于汉翔发球,只见他把球轻轻一点,迅速传给金汉成,金汉成带着球左突右冲,连超数人,如入无人之境,可奈我方人多势众,硬是把球给我们抢了过去。陈润杰见状,猛的插空把球抢断,射门!没进。一上场,对方凌厉的攻势让我们应接不暇,但是,逐渐的,我们找到了窍门,找到了属于菜鸟们的计划:我和其他四人组成“五人小组”在前面冲锋,其他人则留守后方打人海战术。
轮到丁舒凡发球了,他一发球,马上被余思远截住,金汉成又传给余逸骐……。这时候,高手队队员全部都在我们队的球门前,和我们后方的'人海扭作一团,却没发现球已经滚到了丁舒凡脚下。丁舒凡乘对方后方防守空虚,一个大脚——射门,球进了!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菜鸟们纷纷击掌庆祝!之后,对方只要一接近球门,我们就在他面前摆起人墙,任他技术怎么精湛,也奈何不了我们的“铜墙铁壁”。我们就这样僵持到了下课铃响。铃声一响,很多同学就以为比赛结束,甚至有人干脆躺了下来。可就在这时,对方乘我们松懈之际,乘机又进了一个球!等我们醒悟过来,比赛以1:1的成绩结束了!
我们就是用这种“无厘头”的办法,让高手也对我们望洋兴叹。这真是一场令人捧腹的比赛,它将是我童年生活中一段美好的记忆。
对于服装的喜爱,只是一次偶然,起初,对于那些华丽的服装,只是好奇,看着那些漂亮的服装,心里总是在想,那些如果是我制作的该多好呀,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去不一样。看着那一些服装,我心动的,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服装店,那些都是我设计的衣服。我发现慢慢的对于服装的好奇,变为了喜爱。
漫漫的人生到了,有许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发现。
我喜欢小学生作文400字
我喜欢春天的桃花,那粉红的花朵引人注目,像害羞的小姑娘,在树上尽情绽放。
我喜欢夏日的骄阳,它炙烤着大地,在这样酷暑的季节里,我可以吃冰棍,吃西瓜。树上的叶子翠绿翠绿,在树下乘凉时便是享受。
我喜欢秋季的果实。那又大又红的苹果,金黄的鸭梨,酸甜可口的葡萄以及红红的大石榴,都令我垂涎三尺。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那雪花落在地上,便什么也看不见了。但如果是鹅毛大雪地面上就会积起两三厘米,甚至十几厘米的厚雪,踩上去吱吱作响。树上毛茸茸的雪球和晶莹的冰条,就像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样。
我喜欢大海。我喜欢那美丽的.浪花;喜欢那宽广的胸怀,把我们七大洲连在一起,永不分离。
我喜欢和平。喜欢那没有硝烟的战场,不再为称霸天下而野心勃勃,从而使我们能安居乐业。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那些搞笑的童话,如郑渊洁老师写的《大灰狼罗克》系列。我也喜欢侦探破案书籍,在那些书里,我能学到很多知识。
我还喜欢运动,如打篮球,踢足球,打羽毛球。运动不但可以强健身体,还可以放松心情,使我变得身强体壮。
我也喜欢天上的月亮。中秋节时,它圆圆的,像个大圆盘,高高地悬挂着。它身边的星星又像士兵守卫它。
我喜欢生活,我希望天下每一个小朋友都快乐成长。
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个万紫千红、欣欣向荣的季节。我也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我可以穿漂亮的裙子。但我更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丰收的季节。
秋姑娘悄悄地来到人间,天气就渐渐凉了。天高云淡、秋风送爽,树叶也渐渐黄了。风一吹,树叶宝宝全部告别了树妈妈,红的叶、黄的叶纷纷落下来,像许多彩蝶在飞舞。菊花竞相开放、有红的、有黄的、有白的、五颜六色,美丽极了。桂花也开出了白的、黄的小花,阵阵香味扑鼻而来,使人心旷神怡。
田野里,棉花朵朵白,大豆粒粒饱,稻子笑弯了腰,好像都在争着等待着农民伯伯去收割。果园里,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紫色的葡萄挂满枝头,像一颗颗晶莹透亮的宝石,多么惹人喜爱。红红的石榴裂开了嘴,像是对我们笑呢!
秋天多么美好,我真喜欢秋天。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爱运动的男孩儿。我喜欢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说:练书法、滑冰、画画等,但我最喜欢的`是滑冰。
我记得去年冬天,我到公园里滑冰,刚穿上滑冰鞋,双脚就站不稳,我摔了好多跤,一会就成了雪人,吓得我不敢滑了。这时,妈妈给我拿来了一把椅子,让我把着它练习,我觉得好多了,能站得稳,迈开步子了。几圈下来,我逐渐地脱离了椅子,不用把着它了。
我滑得速度也越来越快,渐渐地,妈妈追不上我了,我觉得自己好像长了翅膀飞起来一样。我开心极了。
经过了许多次的练习,摔跤了就在爬起来练习,我终于滑得很好了。每次跟同学比赛都能取得好成绩,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今后无论学什么我都会坚持到底,战胜困难的!
我们东北的冬天非常的寒冷, 可是,下起雪来到处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十分好看。也许有人会问,这么冷的天有什么好玩的?我告诉你,冷也有冷的好处,滑冰和滑雪是我们北方冬季独有的运动。
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滑冰,已经滑五年了。刚学滑冰时,我穿着冰刀站在光滑锃亮的冰面上,心是扑噔扑噔地跳啊!教练从下蹲、侧蹬、后引和收刀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教我们,越学越有意思,在心中就萌发了一个念头——我一定要学会滑冰。
常言道:“腊七腊八,冻掉下巴”。就是在这样天寒地冻的天气里,哪怕冰场上只有我一个人,哪怕北风像刀子割在脸上那样痛,哪怕摔得很疼很疼,哪怕很累很累??????我也天天坚持滑冰。
一晃儿,五年过去了,以前在心中种下的“一定要学会滑冰”的种子,现在已经变成了参天大树,我也不仅学会了滑冰,而且越滑越好。在滑道上滑起来以后,我最喜欢自己身轻如燕、风驰电掣般地感觉,真好啊!现在想想这五年来滑冰的经历,感觉很有收获、很幸福。
我喜欢东北的冬天,更喜欢滑冰!!
“滴答、滴答、滴答……”是下雨了吗?树上鸟儿的声音也戛然而止了。
闭上双眼,仔细聆听,雨点越来越大了,打在晾衣架上,好似铃铛声,励志,悦耳清脆,跌宕起伏,有点春之圆舞曲的感觉。“噗、噗”,有人在踩水坑,能想象到溅出的水花该有多大。“下雨咯,下雨咯!”窗外传来了孩子们的欢呼声。
闻声推开窗户,一红一蓝两顶小伞映入眼帘,是哪家的小淘气下雨天还这么有兴致?凝视前方,雨水落在湖面上,激起一圈圈波纹,雨似乎越来越大了,河对面的房子看上去也朦朦胧胧起来。白色的篱笆上破了个洞洞,那是爱丽丝的梦境入口吗?自从流感暴发,是有多久没有打开北边的这扇窗了?
几点儿雨伴着清爽的风,透过窗户打在脸上,不禁打了个寒战。楼下的小红伞和小蓝伞还在转悠着,没尽兴吗?眯起眼,仔细看,两顶小伞一摇一晃,这边走走,那边转转,看似很有节奏,看不到伞下的他们在干什么,只能隐约地听到伞下传来的笑声。不知过了多久,小红伞蹲下身,然后又转身站起来,走向了一边的垃圾桶,伞角露出了一片红马夹,原来是小志愿者在清理小区垃圾啊。
“滴答、滴答……滴……答……”春的圆舞曲放缓了节奏,河边柳树抽出了新枝,嫩嫩的芽儿被雨水浸得格外好看。春天是真的来了,不能再把自己关在里面了,也该出去和大自然拥抱一下了。
我不爱欣欣向荣的荷花;不爱那含苞欲放的桃花;也不爱那红的似火的石榴花;更不爱那富丽华贵、万木争荣的牡丹,但我却独爱那香气四溢、沁人心脾的桂花。
桂花,它的'花不是在阳春三月开的,而是在层林尽染的秋天开放的。桂花的形状十分的小,一般是由五六片花瓣组成的。桂花树的叶子四季常青,每到十月份左右,叶子丛中,就会长出许多的小花苞,再过一段时间,花苞便开了,长出了金黄的小花,闻一闻,十分的香。
桂花不但外观美丽、香气迷人,而且身上也有很多用处呢!桂花采摘下来之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可以和糕一起制作成香气扑鼻的桂花糕。一口咬下去,那香甜可口的滋味直沁肺腑。桂花还可以泡成茶喝,只需要把桂花洗干净,然后放在太阳下晒干,用开水泡成茶就可以喝了。桂花还可以做成小巧玲珑的桂花包,只要把晒干的桂花装到绣花包里,然后佩戴在身上,身上总会弥漫着一股独特、迷人的香味。桂花的用处可真多啊!
我喜欢桂花,不但因为它有许多用处,而且桂花不像别的花那样争先恐后地炫耀自己的不同之处,只是慢慢地生长着。这让我敬佩桂花这种从不炫耀自己的好品质,这让我更加地喜欢桂花!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人们赛龙舟、吃粽子来过端午节。
端午节快到了,妈妈已经准备好了过端午节的东西了:姜米、苇叶、大枣、白糖,这些材料都是端午节必备的东西。
我觉得应该赶快把粽子包好,这样端午节当天就不用那么麻烦了。而妈妈的想法却恰好和我一样,我么母女开始忙活起来。
我帮妈妈一起包粽子,妈妈也手把手一步一步的教我,我学得很认真,并把步骤记录了下来:
第一步:拿水泡上姜米;
第二歩:把苇叶洗干净;
第三步:把大枣洗干净;
第四步:把苇叶围成一个圆锥形,圆锥形地下必须是尖尖的才能防止姜米漏下去;
第五步:用手紧紧按住苇叶,把姜米放进去;
第六步:在姜米上放上几颗大枣;
第七步:用线绳绕一圈系上。就完成了。
吃粽子时先把线绳解开,然后蘸着白糖吃,好吃极了。
端午节还有一个风俗习惯,那就是赛龙舟。往年每次电视里有赛龙舟的节目,我都吵着要看。而且如果我晚上看的话,就会大喊:“加油!加油!加油!”吵得我的家人都不能安心入睡了。
龙舟很漂亮,特别是那个龙头,好有威风啊!我喜欢龙舟,真想亲自上去坐一坐。
我喜欢端午节,喜欢吃粽子,喜欢看赛龙舟。
今天是端午节。端午节一定要吃粽子,说起粽子,就是到了我奶奶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去年,奶奶已经泡好了粽叶,粽叶大约要两天两夜就泡好了,我感觉时间太长了,上午,爷爷带我去集市上买来一些糯米和一些干枣,泡上三四小时就可以了。但对我来说,时间太漫长了,因为奶奶说要叫我包粽子下午,奶奶在糯米中加上了红小豆,又加了糖精。奶奶说:“茜茜,我告诉你,粽子要放东西是要适量地放。如果放多了红小豆,就只能吃到红小豆的味道,就吃不到糯米的清香了。如果放多了糖精,粽子就变苦了,不好吃了。”我不由得用佩服的眼神看了看奶奶。
奶奶在桌子上包起粽子来,粽子是三角形的。奶奶首先用蒲叶弄成一条一条的。然后把糯米裹进去,卷成个形状。再用塑料绳子把三角形系好,一个粽子就算是做好了。
我学着奶奶的样子,包了一个粽子。第一次,放的糯米太多,全都撒了。第二次形状没包好,漏了出来。第三次,我小心翼翼地放东西,小心翼翼的包着,终于成功了。我把成功之作给奶奶看,奶奶对我说:“茜茜,不赖呀,做的还有模有样的。”我听过这句话后,就好像吃了蜜一样。
我永远忘不了这天,因为我学会了包粽子。
我喜欢什么小学生半命题作文400字
1我喜欢吃的水果
我喜欢吃苹果、西瓜、葡萄……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吃水蜜桃!
水蜜桃玲珑丰满,小巧的可以盈握,却没有清瘦的姿态,圆润的划出无数道线,有趣的交汇在偏了头的桃尖上,粉红色的,像嘟起的嘴巴,作嗲的和我说着话,直勾勾的看着我,挠着我的痒痒筋。上面还披着一层柔软的白绒毛,显得格外粉嫩。
注视良久,我早就按捺不住那份期待和冲动。可不要沿着她的腹沟用力掰开,虽然轻微的撕裂声里,轻易的可以看到桃肉和桃核,但是那太不温柔。只需皓齿轻点,桃皮就可裂开个口子,用指尖捏开一道线,手指用力顺势退皮,如果运气好,可以一次把皮剥去。那白嫩白嫩的桃肉就在我眼前,无暇多看,我咬了一口,甜甜的汁水如喷泉般涌出来,千万个味蕾兴奋得跳动起来,汁水顺着喉咙直甜到我的心窝里,而桃肉早化做无形。我就被甜蜜包围着,在醇和、甘美的气息中陶醉,似乎飘飘然已到天国。
美味的桃子,光是想想就让人忍不住直流口水。你是不是也喜欢吃水蜜桃了,快买个尝尝吧!
2我喜欢明朗的蓝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种颜色,我一定会骄傲而自豪地说:“我喜欢明朗的蓝!”
我从小就喜欢蓝色,我认为它是明朗、高贵的颜色。蓝色是我生活中的主色调,大到桌子、书柜,小到铅笔、牙刷,都是蓝色的。
记得4岁时,爸爸妈妈带我去三亚玩,到了那儿,我觉得那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天空和海水都是那样的蓝,向远方眺望,简直就如仙境一般,从那儿回来以后,我就深深地爱着蓝,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颜色。
在神舟7号发射的当天晚上,我非常激动,我们中国的航天科技终于得到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圆了全中国人民的一个梦,而正是蓝天赋予了这一切,自从这件事后,我对象征着科技的蓝更是喜爱倍增。
蓝天就像一个你的知音,你每天都可以对着她絮絮低语、倾诉衷肠,而她也会满怀深情地听你倾诉。
啊!蓝色,你明朗、高贵,你象征着科技、恬静,充满了希望。你是我生命的`色彩,激励我勇往直前,你永远象征着明朗。无论今天、明天,还是后天,我心中永存的是一抹明朗的蓝。
3我喜欢听他的责备
大家都喜欢听别人表扬自己,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我更喜欢听他的责备。
“董颖馨!你怎么才考了这么点分?你是不会吗?上课时候都干什么去了……”
这是我姥爷的声音,虽然不像宋祖英的歌喉那么动听,也不像大自然中的天籁之音那样奇妙,对它是中充斥着反感,但自从他去世之后,我才真正感到那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
“馨馨,快下来吃饭了!在不下来,你就不要吃了!”食有时,在我家是非常严格的“家训”有时为了多写一些作业,下楼完了,我就别想着享受美味的饭菜了。但这食有时的“家训”不仅保证了我身体的健康,更使我学会了“守时”这一重要的做人原则。
“馨馨,要求你连的字都练到哪里去了?本上怎么还是空白?”他一边翻着我把空白的描红本一边怒气冲冲的问道。从那以后,我认真习字,虽然我总是在姥爷的责骂和催促下完成的描红,但终究是我练成了一手还算好看的大字。
……
同样的“责备”还有很多,但每一件事都是我有所感悟。虽然这些责备很刺耳,可是,它们是姥爷对我的爱,它们成为了我奋进的动力!
我喜欢听他那美妙的责备声!
4我喜欢草虫的村落
看了《小甲虫们生活的村落》,我很喜欢这个小小的地方。
这个小小村落虽然不是那样的繁华,但它充满了有滋有味儿的情感。那里的黑甲虫村民们生活的很融洽,很快乐。
黑甲虫村民们都热爱自己的家,热爱家中的一切。家庭责任感使它们勤勉起来,每天忙忙碌碌,不辞辛劳。
对于生客,它们会很热情地欢迎它的到来,而不是想尽千方百计赶别人离开。
瞧!那只蜥蜴好像与黑甲虫村民攀谈得很投机呢!
小黑甲虫村民们看到了漂亮的姑娘,从不努力地去讨好她,只是在一旁呆呆地望着她,因为它们知道,“强扭的瓜不甜”。
一大丛灌木上,许许多多小小的果实,圆圆的,好似火一样红,它们红的是那么均匀,看起来是那样的香甜。
灌木下,一群音乐演奏家们正演奏着动听的音乐,那优美动听的旋律在我的耳边徘徊,这美妙的音符,犹如一个个小精灵来到你的耳边,灵泉般的乐曲流入你我的心田。
它们为什么能演奏的如此动听?因为它们热爱生活。
我爱草虫的村落,这个充满快乐的地方。
5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6我喜欢我家的小金鱼
金鱼体态奇特,色彩鲜艳,浮游水中,婆娑起舞,宛如水中盛开的花朵,是一种天然的、活的艺术品。
我家有一个大鱼缸,里面养了许多小金鱼,它们有大有小,颜色不一,有红的、黄的、黑的、红白相间、黑黄相间……
一次,我往鱼缸里撒了一些鱼虫,金鱼们看见了,马上游过去,去追鱼虫。一条红色的小金鱼追到和鱼虫相距很近的地方,猛得来了个“饿虎扑食”,正洋洋得意的红金鱼准备把鱼虫吞下肚的时候,不料,一条狡猾的黄金鱼埋伏在水底,看准这个机会,猛蹿上去,那条红金鱼被撞开了,这些“美味”就供它独自享用了。这时,“霸王”游了过来,它是一条长约八厘米的黑金鱼,那条黄金鱼“狼狈”得逃走了,黑金鱼几口就吃掉了鱼虫。
还有一次,我用手去捉一条既顽皮又可爱的红白相间的“一点红”,可它真是机灵,总是东躲西藏。每次捉到时,它就从我手中溜走,好不容易把它捉住了,它却用尾鳍不停地戏水,帮我免费“洗”了脸。
我喜欢我家的小金鱼,它给我家的生活带来了欢乐。
7我喜欢看的电视节目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有很多。比如:《少年包青天》、《艺术人生》、《家有外星人》、《仙剑奇侠传》等等,数也数不清。但是我最喜欢看的电视节日还是《少年大钦差》。里面的人物即聪明又很喜欢思考问题,让我情不自禁的羡慕他(她)们。里面的破案关系都是和其他电视剧差不多的,他们每次都帮老百姓们解决所有困难,每天晚上都在想:这案子要怎样解决掉,要怎样才能让老百姓们过上舒服的日子。大钦差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开朗的10岁小孩子。
他被皇上奖赏为“七品官大钦差”,他的老爹被奖赏为“六品官”。因为10岁小孩子在破案时,观察得又仔细又认真,看不到的也被他看见了。所以他是“七品官大钦差”。而他的老爹在破案的时候观察得不够仔细,不够认真,所以他是“六品官”。在10岁小孩子的身边常常都有:公主、老爹、小和尚、小和尚的师父、专门保护他们的人……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很开心,没有悲伤过一次,没有一个问题能难住他们。所以我喜欢看这部电视节目。
我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就是它——《少年大钦差》!
8我喜欢吃的水果
我喜欢吃很多水果,其中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桔子。
桔子金黄黄的,圆圆的像车轮,像足球,还像灯笼。桔子皮上面有一个个像雨点一样的小水泡,是桔子用来呼吸的。如果你不小心把水泡弄破了的话,水就会掉到眼睛,眼睛就会觉酸酸的。桔子前面有一个黑点像它的眼睛,好像在看这个世界。桔子拿起来软软的,滑溜溜的,有一股淡淡的桔子味。桔子真可爱呀!
我剥开它的外衣,听到吱吱的声音。同时有一股气味扑鼻而来。剥开的桔子皮像章鱼,像一朵花,还像观音菩萨的莲花宝座。桔子圆圆的瓤像一个南瓜怪的灯笼,上面沾着一层白白的细丝,像白纱一样。我数了一下,一共有十二个桔瓣,像一些月亮在一起玩耍。我掰开桔瓤,撕下一片桔瓣像月亮,像小船,还像元宝。我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酸酸的。我捏着一个小桔瓣把皮剥开,那果肉像小雨点一样,晶莹剔透的。可漂亮了!
桔子可以做果汁,罐头,桔皮还可以做成小桔灯,而且可入药。
我最喜欢吃桔子了。
我迷上了科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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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科学的,总之,从我懂事以来,我就一直遨游在科学的海洋中,我这一片大海中吸取知识,玩的不亦乐乎。
有一次,我好奇地问爸爸:“热胀冷缩是怎么回事?”爸爸耐心地说“因为它们都是由分子组成的,一冷,分子就会向内聚拢,一热,分子就会向外散开。”我又迫切地问:“那分子里面有什么?”“有电子、质子和中子。”爸爸说,我又奇怪地问:“每样东西都有分子吗?”爸爸语重心长地说:“不一定,因为单纯物质没有分子。比如金、铜、铁等金属物质没有分子。”
记得有一次在梦里,我发明了一个扩音器,它并不是用插头来充电的,而是用我们人类的分贝来充电的,人们喊的.声音越大,它充电就越快。它的机构是这样的:它中间安放了一块小型铃铛,每当人们在呼喊时,这块铃铛就会摇动,它就靠铃铛的摇动来作为动能,这样我们人类的不会消耗地球的能量了,而且它还能减少噪音。你看,我连做梦都在发明创造呢!
你看,着就是我,一个对于科学如此着迷的我,我希望有一天,我的科学梦都能够实现,造福人类,造福我们的家园!
那天放学回家,一进门,我发现客厅的墙上多了一个新朋友,“它”是一幅绣好的十字绣,这可是妈妈用了近一年时间完成的,是送给我的礼物。
我慢慢欣赏起来:“它”的背景是连绵的几座小山,山上长着几棵苍松,近处的地上长了一些嫩绿的小草和漂亮的野花,中间是八匹形态各异的骏马,它们个个英俊潇洒、精神饱满。领头的是一匹枣红色的马,昂首扬尾,神清骨俊,像一位冲锋在前的将军,带领着他的士兵勇往直前。旁边的白马腾空而起,四蹄生烟。第三匹马刚劲有力、执着冷静。中间的一匹马昂首长嘶,和他身边的马互相鼓励,充满了战斗力。最右边的两匹马神采飞扬,动作很是协调,像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还有一匹马不甘落后,努力奔跑,好像团体比赛中的后卫。仔细一看,最后的一匹马不太显眼,却也奋起直追。
我想,商店里十字锈的图案各种各样,妈妈为什么偏要买“它”呢?我好奇地问了妈妈,妈妈笑着问我:“怎么,不喜欢吗?,想想你是属什么的?”“属马”我喊到,“我懂了,您是希望我能像马儿一样,努力飞奔,永往直前,以后有所成就,对不对?”“对呀儿子,你终于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妈妈笑了。
一年前,妈妈把“它”买回来时,说绣完后送给我,说实话,当时我一点都不喜欢“它”,我还在心里嘀咕,送我礼物也不问问我喜不喜欢,买“它”还不如给我买个汽车模型。可今天,我却喜欢上了这份礼物,十个、一百个汽车模型也换不走“它”。
我也要向马儿一样,努力飞奔,永不落后。
我现在非常喜欢“它”! 上一篇: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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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作文
以前我不喜欢长跑,自从体育老师教会我怎么长跑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项体育运动。
那是一次体育课,体育老师教我们怎么长跑。长跑前,老师先给我们讲长跑的好处,长跑时注意事项,心想就是跑步,也没仔细听。接着我们做了一会儿准备活动:压腿,伸腰,展臂……开始跑了,我一开始跑得很快,跑了不到半圈,就感觉呼吸不过来了,腿上一点劲也没有,就像绑了个沙袋似的。再看看其他同学,大都也是这样。我们又坚持了会,实在跑不动了,就坐在了操场上。体育老师看着我们气喘吁吁的样子,没有批评,相反是一种鼓励。老师对我们说:“长跑是一项长距离的跑步,不是百米冲刺,你们要学会长跑的要领。要学会放慢速度,积攒体力,这样才能坚持跑下来,并且要学会调整呼吸,使呼吸和自己的步伐相一致。你们按照我的方法再试试。”
听了老师的话,我们又跑起来。我放慢了速度,但是看到其它同学一个个的超过我,我又加快了速度,一会儿的功夫又累得跑不动了。老师看出大家的心里,对我们说:“长跑是一项消耗体力,磨练人意志的运动,要根据自己的节奏来,不要关注别人,先调整好自己的'步伐,能坚持下来就是胜利者!”听了老师的话,我似乎明白了,长跑要贵在坚持。我又开始跑起来。放慢速度,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不再看身边的同学,完全按照自己的节奏跑起来。一圈,两圈,三圈……到第五圈的时候,我有点快坚持不住了,老师在一旁给我打气:“XXX,加油!坚持住,还有一圈就胜利了!”听了老师的话,我又鼓足了劲,向着最后的终点冲刺,四百米,三百米,二百米……我加快速度,直到冲过终点,我成功了!虽然很累,但是高兴极了!
我喜欢上了长跑,长跑不仅锻炼我的身体,更磨练我的意志,我要将这项运动坚持下去。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发现——的铭文
我发现我喜欢上了音乐
之前对音乐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个意外。记得那是在辅导班,一次都没考过,很郁闷。这时有个好朋友过来说,怎么了?我回到这个测试,失败了。她告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听了他的建议,心情不好之前听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就这样,我发现我喜欢音乐。
我发现我我喜欢上了写作
我总听别人说作文是作者的灵魂,在我的作品里能看到一个人。我只在觉得无聊的`时候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文章中美丽的句子。之前只是一小块。从长远来看,我可以写一篇稍微长一点的文章。每天一点点写一篇文章让朋友改改。到现在,虽然说不出来,就这样,我喜欢写作。
我发现我喜欢上了服装
我对衣服的热爱只是一个意外。一开始我只是好奇那些华丽的衣服。看着那些漂亮的衣服,我总在想,要是自己做的就好了,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不一样的。看着那些衣服,我激动得想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那些衣服都是我设计的。我发现我对衣服的好奇渐渐变成了我的爱。
漫长的人生到了,还有很多东西等着我去发现。
我喜欢上了电脑作文
XX年08月16日 星期二 天气:晴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高高兴兴的去报名,好容易我盼到了三年级,因为我们到了三年级就有微机课,我好喜欢呀!
当老师将新书发给我时,我迫不及待的就翻开《信息技术》这本书。哎,里面怎么不好看啊,我当时就不喜欢了,我觉得书里面应该有好多彩色有趣的图片,可是没有的。带着遗憾回到了家。
等下午上课,老师让我们拿出《信息技术》,说要让我们提前认识一下这门课,我就有气无力的抽出了那本书。老师开始讲了,我先是勉强听着,后来越听越觉得老师讲得蛮好听的`,还很有意思的,我就专心听了,当老师大概说到微机能代替人,他可以干很多事,我就更加竖起耳朵听。
还在继续听着老师的话,我按照老师讲的做着,哎,怎么这么好玩啊,我一下又对这个课有兴趣了,晚上回来我赶紧在我们家的电脑上演示老师讲的,哈哈,我又喜欢上了这门课啦。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一定要好好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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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跳绳作文
最近,我喜欢上了跳绳,但还没有一根属于自己的跳绳,外公看到我这么喜欢,便用木头和绳子给我自制了一个跳绳。
这根绳子可不轻,但我觉得,重才好跳了。刚开始拿到绳子的时候,因为不怎么熟练,一次只能跳几个,我的目标是一百个,所以我有点灰心。可我又想,如果经常练一练,应该会有所提高吧?于是,我又满怀希望的练了下去。
渐渐地,我跳地越来越多。30个,50个,70个……当我看到这令我满意的成绩时,我的信心又回来了,我一定可以跳到一百个!
有一天,我又满怀希望的拿起那根笨重的绳子,跳了起来。跳到70的时候,我的.腿有点累了,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一样重。 可是,我又想,我都快跳到了一百了,怎么可以半途而废,而前功尽弃了呢?于是,我又坚持跳了下去。97、98、99、100,哇!跳到一百了。虽然,我的腿越来越累,可是,我的心却是很高兴。终于,我坚持不住了,在跳到112的时候停了下来。“扑通”一声,坐到了地上。我兴奋极了,休息了一会就从地上站了起来。对大家宣布:我跳到了一百了,我终于跳到一百了!
在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的那一瞬间,我付出了许多,终于有了回报。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古人说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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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有许多事情等我去发现——题记。
我以前对音乐并没有爱好,只是一次偶然,记得那是在一个补课班里,一次的检测,我并没有合格,感到非常的沮丧,就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过来说,怎么了,我回到到,这次的测验,没有合格。她告诉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去听听自己喜欢的歌曲,这样心情就会变好一些。听了他的建议,没到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去听听自己喜欢的歌曲,这样心情就会好一些,就这样,我发现我喜欢上了音乐。
总是听别人说,作文是作者的灵魂,能在作品上看出一个人,对于写作,只是觉得无聊的时候来写写,漫漫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文章上的优美语句喜欢上了,之前只是一个个的小片段,漫漫的就能写的就是稍微长一点的文章,一点一点的每一天写一篇文章,来让朋友改一改,到了现在,我虽然不能说,出口成章,但也是可以写出一篇好的文章了。就这样,我喜欢上了写作。
对于服装的喜爱,只是一次偶然,起初,对于那些华丽的服装,只是好奇,看着那些漂亮的服装,心里总是在想,那些如果是我制作的该多好呀,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去不一样。看着那一些服装,我心动的,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服装店,那些都是我设计的衣服。我发现慢慢的对于服装的好奇,变为了喜爱。
漫漫的人生到了,有许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发现。
《我喜欢上了化学》作文
从初三开始,我们就开始接触化学,说到化学,怎么可以不谈化学元素呢!化学元素的表达符号就像拼音对于语文,字母对于英语一样,化学元素是化学这么课的基础,学好了简单的基础,才能接着往下学,然后就学简单的化合物的组成以及它们的简单性质,当然,这对于化学而言,只是入门级别的任务,化学和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息息相关,研究简单的化合物就能知道生活中哪些是有害的,哪些是有益的。
但如果你认为化学简单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化学属于理科,自然有它作为理科的难点,不论是计算还是推理能力,还是逻辑判断能力 都有着令人费解的地方,刚接触化学时,觉得很简单,一点也不难,但是,没想到,那时候接触的`化学,只是九牛一毛而已,高中时,化学就开始慢慢显出自己“狰狞”的本性,对我们简直是处处刁难,化学,作为一门高深的学问,里面有很多我不知道的领域,开始学的时候,要慢慢记住它里面的知识点,之后才能活学活用,对于它的各种变换都要一眼识穿,这样才不会被它的表面现象所欺骗。
高中的我不太爱化学,但也称不上是讨厌,所以化学成绩也是平平的没有什么异常突出或异常渣的现象,属于中游水准的样子吧!但是,就是这样的成绩,在高考的时候既不能帮我拿高分,又能让别人在这门科目上超我很多分,对于我这样的成绩而言是相当不利的,所以班主任找我谈话,希望我能在化学上多下点功夫来拉小和别人的差距,可能正是因为不讨厌这门科目,所以努力起来也没那么耗力气,简单的知识,我也明白,所以,就是这么科目,在高考中帮了我一个大忙呢!
慢慢的,我喜欢上了化学。
我喜欢上了虞美人作文
学校里有许多名花贵木,每到春天便争香斗艳风情万种。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偏爱一种叫“虞美人”的花,因为她大片的种植在主楼前的广场,我又不知其数的经过她的身边,见证了她全部成长的过程,如何经受了“血”的洗礼,完成生命的涅槃。
开春后,播下的种子抽芽长叶,开始出落得并不好看,稀稀拉拉你高我低,象一群丒小鴨。不久,叶丛里高升起无数枝花茎,傲然挺立于绿叶之上。不几天,又魔幻般结出蛋园形花蕾,垂立在细细的枝茎上,俨然是一个低头沉吟的少女。待到花蕾脱落时,虞美人便脱颖而出,露出她那亭亭玉立的姿色,嬗变成了美艳的公主。开始是惹人怜爱的一朵、两朵,接着便是大片、大片的花海。
据传,《虞美人》花名来自于我国古代美女虞姬。虞姬是江苏沐阳人,貌美,善舞剑,是项羽的宠妃。男人的成败,在很多时候左右女人的命运,历史上她和项羽演绎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虞美人”通常为鲜艳的红色,人们坚信,这是虞姬在和项羽生离死别后拔剑自吻时飞溅的鲜血染成。于是,称其“虞美人”。人己没,爱还在,弥而不去,终成香魂。虞姬深情地认为,只要能伴随项王,唯愿山高水长。虞美人在天为蝶,在地上为花,那是在习习春风里翔舞的蝴蝶。
今天的`虞美人,经历了千年的诗词歌赋的浸润和血色香魂的熏陶,己经脱胎嬗变成美丽的小精灵,变的更加妩媚妖娆,更加圣洁高傲。她很鲜艳,因为那是碧血凝就,是一种浴火重生的绝色。她很美丽,这是因为她身体里流淌着祖先的血液和与身俱来的基因。
每每走到她的跟前,都要驻足欣赏一番,看她嫩嫩的叶,纤纤的茎,薄薄的瓣,艳艳的花,发自内心的爱怜油然而生。我相信,花是有生命的,会为知己者悦。清代张潮《幽梦影》中有言:“菊以渊明为知己,梅以和靖为知己,竹以子猷为知己”。“虞美人”会以欣赏自己的人为知己,不经意间,她会羞涩的向你含首致意,释放嫣红,腰肢轻摇,然后象火焰一般在风里跳跃着,在你面前翩翩起舞。此时的虞美人就象一个善解人意的少女,清新、俏皮、灵动,让人产生莫名联想,任凭思绪游离。
无论是旭日东升,还是夕阳西下,虞美人都很自信,坚守一隅,优美而轻盈,从来没有困色倦意。“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时光流逝,我们的虞美人不再愁肠百结,而一反传统,将后代根植于大江南北的广袤土地,赏花人己成昨日黄昏,而“虞美人”却朱颜未改,年年依旧。
我第一次迷上了科学作文
对于科学,我之前一直都是保持中立态度的,不排斥,也不喜欢,但是最近,我第一次迷上了科学……
迷上了科学,我就开始看各种科学书籍,讲动物的,讲植物的,讲大自然的,讲宇宙奥妙的,我都不会放过,疯狂地吸取书本里的知识,看的不亦乐乎。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做书中介绍的实验。一次,我在《奇妙的光》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实验——蓝色的牛奶,便津津有味地做起来。
我按书上介绍的步骤,先在一杯清水中加入几滴牛奶,然后放在太阳光下。可惜,这杯水仍“面”不改色。我再多加几滴牛奶,仍不见起色。“呀,怎么搞的?书上白纸黑字写着这样做能使乳白色的牛奶变成蓝色。可是现在牛奶却没有变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边搔后脑勺边喃喃地说。
霎时间,我的脑子出现了无数个问号。苦思冥想一番后,仍束手无策。正想放弃这个实验的时候,我的目光又接触到《奇妙的光》这本书。对,让书跟实验对质不就行了吗?于是我捧起书重新一字一句地看。书上说得很清楚,当日光通过加了牛奶的清水时,分布在水中的那些非常小的牛奶颗粒会向四面八方反射光线。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色光中的'蓝色光反射最强烈,所以牛奶看上去成蓝色。“啊,对了。”我跳起来大声欢呼。原来书上说的是把牛奶滴入水中后,要再搅匀。可我却没有把牛奶搅匀,那么它的颗粒就不能均匀地分布在水中。因此反射不了蓝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用手指把水和牛奶搅匀,然后向着太阳举起杯子。果然,牛奶由乳白色转变成蓝色。
“实验成功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老师说过,天空蓝湛湛是因为阳光在通过大气层射到地球表面时,遇到水汽和灰尘的微粒,蓝色光反射得最厉害,因此,人们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这跟牛奶在水中变蓝是一个道理。
你瞧,实验能帮助我们对老师所讲内容加深理解,促进消化。正因为做实验有如此丰盛的结果,我对科学,尤其是光学更感兴趣了。因此,做实验成了我的嗜好。像“小孔成像”、“光在水中的传播”、“针孔照像机”等这些都是光变的魔术呢!
现在,我深深地迷上了科学,看科学的书籍,做有趣的科学实验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觉得科学真的很有趣,我也知道科学上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去探索,去破解的。我现在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科学界做一份贡献!
我第一次迷上了科学作文篇1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
每个人的童年都经历过幼稚无知的状态,但总有一天,你会混沌初开,发现世界真奇妙。爱因斯坦四五岁时,父亲给他一个罗盘,他对指南针精确的指向感到惊奇,由此对科学产生了兴趣。
我小的时候父亲买了一些科学杂志。我在无聊的时候,便把它当作漫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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