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宣传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宪法日宣传教育国旗下讲话稿,本文共18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宪法日宣传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站在庄严的国旗下,想跟大家聊聊法律。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被称为“法律的法律”。它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本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权力;它界定和协调了国家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关系,并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及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还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明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关于宪法的知识,其实还有很多很多,老师在这里不一一讲解,大家可以在班本课共同学习,可以上网查资料了解,还可以查阅一些相关的资料。我们白云的学子不但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对,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修订,自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治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这,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人直接同违反犯罪分子进行搏斗,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以保护生命为第一原则,遇事不慌,设法摆脱困境,大声呼救,拨打110,及时向学校、家庭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做到“见义智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20,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正好是12月4日,所以,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意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一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如: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等等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五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每年12月 4 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在今年宪法日来临之际,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提高青少年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公民的所作所为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法律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是根据宪法而产生,我们知道许多法律法规:比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也许有的同学会问宪法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呢?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呢?在这儿我要告诉大家,宪法与我们学生关系密切,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利,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具体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小学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

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看过12.4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的人还看了: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是12月4日,就是我国第1个“国家宪法日”。为使同学们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今天,老师为大家做题为《增强法制意识,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法制教育讲话。

法律,是一种威严,也是一种尊重与保护。它既是维护人们权利的武器,又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然而在我们周围,我们常会看到听到一些因法制观念不强而锒铛入狱的不法分子;在我们身边,也有个别同学因缺乏纪律法制意识,所以会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拿走别人的财物、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打架斗殴;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也许会有同学说,我年龄还小,是未成年人,受“法”保护,就算做错了也不用坐牢的。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种想法是幼稚的,错误的,是不懂法的说法。接下来我就讲一件未成年人由于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这是发生在一名十二岁的学生投毒案,该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谎称身体不舒服,回到教室后,给班内的一个吵过架的同学未吃完的零食中灌入老鼠药,那个同学吃了有毒的零食后,第二天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就想让同学吃了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无法挽回,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大家看,年龄小是不是真的不用承担法律后果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作为新世纪少年的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不可随心所欲、麻痹大意而酿成大错。因此,学校倡议大家要努力做好以下四点: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社会治安条例》等,充分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大家知道,打开一扇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社会上一些腐朽低俗的精神垃圾时常会侵害我们的思想和心灵,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如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者以英雄色彩,蒙蔽了同学们的眼睛。另外,坚决不进游戏厅或网吧等未成年人不该去的场所,要知道这都是诱导同学们思想堕落,走向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绝不能以身试法。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同学们,法律和纪律,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近期目标和远大理想而不懈努力。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记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作为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争做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健康成长,共同创建平安和谐幸福校园!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学会自律》。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普罗图斯说过:“新主宰自己灵魂的人,将是永远被称为征服者的征服者。”勃朗宁也说:“一个人一旦打响了征服自我的战斗,他便是值得称道的人。”这些都是名人眼中的自律。

也许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懂得自律的涵义,但它却时刻在我们身边,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美国有个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将一群小孩子放置在同一个房间里,并放上糖果,告诉他们等工作人员回来再吃,然后又用隐藏的摄像头观察他们,发现只有少部分孩子克服了糖果的诱惑,以后工作人员跟踪调查,发现没吃糖的孩子成人后在事业上大多都很成功,而吃了糖的那部分孩子很少有成就,并且失业率很高。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律是成功的基石。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模板]

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早上好:

三月,是春风和煦、万木吐绿的美好季节,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人们把许多纪念日都放在了三月,如: 3月5日“学习雷锋”纪念日, 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 3月12日植树节,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讲的是大家可能还不太熟悉的一个纪念日:那就是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由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规定,每年三月最后的一个星期一被定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天是第15个“安全教育日”。

安全教育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虽然近年来安全教育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提高,但重特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情况不容乐观。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到一万六千多人,平均每天就有40多名中小学生死于非命。这意味着每天就有一个班级消失。

数字是枯燥的,但它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些都说明校园并不是一块安全净土,校园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但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为了扫除校园安全隐患,国家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本要求。

作为教师,我们要提高认识。要牢记“隐患就是事故”、“校园安全工作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还要树立“安全教育重于泰山,师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站在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将学生的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做到经常教育,及时教育,教育到位,教育全面,对安全工作不能存有丝毫麻痹侥幸的心理。

作为学生,从小要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要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在校园里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做,在平时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同学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其次,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准备活动要充分,运动时要注意不能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操场上的体育运动器械,必须在老师的指导、监督下使用,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活动。

第三,要注意饮食安全。现在有些学生经常到校门口的摊贩上购买零食吃。这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这食品很不卫生,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第四,要注意交通安全。我校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学生比较多。骑车的学生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追逐、逞能、单手或双手离开车把手,一定要小心谨慎,以防发生意外。

第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感情用事,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不要动辄发生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一定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己解决不了的矛盾,一定要寻求老师的帮助解决。

同学们,我们学校已经成为“扬州市和谐校园”和“江苏省平安校园”,让我们一起来维护我们的平安校园吧! 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5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 知法 守法 护法 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可是你们知道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林:敬爱的老师,

杨: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林: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杨: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

杨: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

合:《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杨:对于“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等。

林:然而,我们只有真正知法懂法,增强法制意识,才能自觉守法。

杨:的确,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所以,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促使我们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林:第一,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第二,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杨: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基础环节。因此,我们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小学生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

林: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杨: 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并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林: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杨:我们还应有宽广的胸怀,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林: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当我们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时,不提倡大家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受到非法侵害的,还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成长中与法同行,让我们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的聆听!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敬礼)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2个“消防安全教育日”,今年消防日的主题是: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火是人类的朋友,我们的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它。然而,火也喜怒无常,有时候就成了人类的敌人。今年,天气原因,俄罗斯发生森林大火,造成数十人死亡,数千栋居民房烧毁,经济损失无数。巴西、玻利维亚等地的大火也造成了巨大损失。

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对火都要保持高度警惕,树立起消防安全的意识。那么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呢?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l、不玩火。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2、了解和熟悉消防设施,自觉爱护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电器使用完或人离开时,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发现火灾我们该如何应对?如何自救呢?

1、发现火灾,可以打电话119直接报警。

2、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火势不大时可直接用水扑灭。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也可以有效地灭火。如身上衣物着火,应迅速脱掉衣物,或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不要身穿着火的衣服跑动。

3、楼房发生火灾时, 一是要镇静,不要盲目乱跑,跳楼,造成不应有的伤亡。二是要选好逃生办法,如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衣物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低姿行进,向着火层以下疏散。如果各种逃生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我们还要紧记: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乘坐电梯。

平常,我们还要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消防疏散演练,万一发生火灾,都知道逃走的路线,知道该如何好好地保护自己。总而言之,我们要消防安全,永记心中,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敬礼)

看过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国旗下的讲话稿的人还看了:

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是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 一桩桩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校园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涉及青少年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火险、溺水、体育运动损伤等等。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 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自身安全,杜绝危险行为。

努力做到:

1、远离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校园。

2、按时作息,径直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做好卫生防疫、防病工作。不带零食进校园,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4、不进入网吧,避免使学习受到影响、身心健康受到污染和受到人身伤害。

5、了解防火、防电、防盗、防受骗等知识。了解家中各种设施、电器的使用方法。

6、注意活动安全,特别是进行体育活动时要防止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不到危险场所游玩。

7、掌握躲避坏人伤害的方法,注意自我保护。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让陌生人尾随自己回家,不向外人泄露家中的作息习惯、经济状况等。不随意在外留宿。

同学们,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彼此的生命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同学们,老师们:早上好!

在现实社会中,请问你最需要什么?如果让我来回答,我就说:我最需要的是安全! 因为离开了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

“孩子,绕过前面的石子。”这是母亲在我们蹒跚学步时的指点。“当心路上的汽车啊!”这是父亲在我们飞车上学时身后的叮咛。“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在每天上班时所应恪守的信条。在人生的旅途上,安全伴我同行!的确,在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蹒跚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这根拐杖,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跤,可能走不过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位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从新闻里常常听到外面有人拐卖小孩,人贩子就是利用小孩警觉性小的弱点骗小孩,最后将他们卖到别人手里。那些可怜的孩子恐怕一辈子也不能和亲人见面了。我们要提高警惕,平时多学一些自救或求救的巧门,如:不要单独外出,遇事多留个心眼儿。要开动脑筋自救或求救,也许这样就能远离危险。

别以为在家中可以避免灾难的发生,其实家里也很危险。比如:火灾,电灾等等灾难。我们要学会避免不应该发生的悲剧,就要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今天你用湿的手摸了电源了吗?做完饭把煤气关了吗?你懂得多少火灾逃生知识,你参加过火灾逃生演练了吗?你学会游泳了吗?……这些生活中的细节常被人们忽视,甚至明知故犯,如果在平时的生活中能注意安全,未雨绸缪,那么大部分灾难是可以避免的。

世界上每天都有人不必要地死去,这到底是谁的错呢?是他自己把“安全”抛在脑后!因为他不讲安全,只是小小的一个失误也能使自己在室外活动时摔成骨折;不懂安全,在荷花池旁玩耍时,也可能会掉进池塘里;不要安全,穿越马路时忽视走斑马线,也有可能使自己生命处于危险…。自然界的灾难我们无法躲过,但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减少危险,避免许多人为的灾难。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善于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可贵的,我们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爱护自己这唯一的生命吧!生存在世界上多么美好!那么就让我们与安全同行,平平安安地度过每一天。

最后,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伴我幸福成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什么东西?毫无疑问,是人的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要倍加珍惜。

11月9日是世界消防日,11月9日的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而且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的季节,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防火工作。为了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我国就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

消防安全知识的贫乏,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5月,云南省富宁县小学起火酿成火灾,伤亡2人; 1月26日凌晨1时30分,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庭小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纵观这些夺走无数生命的火灾事故,有几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酿成的恶果呢?

作为中小学生,我们应从平常的生活细节入手,注意消防安全,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有的同学在到功能室上课或到运动场上体育课时,由于疏忽忘了随手关掉电源,教室空荡荡的电灯、电扇却仍然开着,存在消防隐患,一些意外事故也便有可能发生。因此,同学们要养成随手关电源的好习惯。

3、在教室里,不准擅自使用电器设备。

作为中小学生,如果发生火灾应该怎么办呢?

1、及时报警。火灾报警电话是119,报警时应把自己的姓名、发生火灾的地址讲清。

2、要牢记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老人和小孩应先撤离,不要急于抢出物品,以免延误时间,造成人员伤害。

3、发生火灾要冷静,如果争先恐后,互相拥挤,不但阻塞通道,严重的还会互相踩伤踩死。

4、如果被浓烟包围不必惊慌,千万不要直立行走,最好用膝盖、手肘着地快速地爬行,呼吸要小要轻,直到安全地带。

5、当你身上的衣服被烧着时,赶快在地上翻滚,把火焰扑灭。

6、楼房起火被困住时,可以把床单、窗帘或绳子结起来,系牢后,抓住绳索往下滑到安全地带。

7、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要尽量找到湿毛巾湿衣服等掩住口鼻。在有水源的地方暂时避难保护自己,发现合适机会立刻逃走,或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

同学们,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119是火灾报警电话,每年的11月9日是中国的全国消防日。

进入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多发。1994年12月,新疆克拉玛依市组织中小学生举办“专场文艺演出”中突然出现火灾,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其实,大部分的火灾事故,都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酿成的恶果。希望大家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形成“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疏散逃生的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平常的学习生活中如何注意消防安全,防止消防事故发生呢?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教室走廊通道的应急灯、灭火器等。平时不要随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或将其改变用途。比如有人常常将灭火器当做阶梯教室的门闩,如果发现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应立即上前制止或报告老师。

3、离开教室,随手关掉电源。无人灯、无人电扇、无人充电都存在消防隐患,一些意外事故也便有可能发生。

4、七年级以上的同学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学会扑救刚刚发生的小火,同时也要教育好小同学,不要随便玩火。

5、如果从室外进室内时,闻到煤气味,千万不要开灯、打电话。在按电源开关的瞬间产生的火星会引起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最好的做法是立刻关掉煤气炉,然后打开窗户通风。

6、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如遇到火警应立刻逃到安全的地方。我们搞过几次的消防疏散演习,同学们也掌握了一定的知识。但我们的老师和同学还要增强意识,随时留意安全消防报警讯号,遇到突发情况学会逃生自救。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很荣幸能够代表太仓消防大队来为同学们作消防安全国旗下讲话。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两个字:火灾。是的,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但是它也吞噬了无数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进步,现代化的设施越来越多,我们每天都要与火、电接触。近年来,火灾在校园内时有发生,吞噬了大量的财产和无数的生命。学校是人员密集型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危害十分严重。当我们在美丽的校园中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时,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如在校园发生火灾,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遇到火灾时不能慌乱,不能大喊大叫,要听从老师的组织有秩序地逃生。

2、如逃生必经路线充满烟雾,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脸部,防止或减少吸入有毒烟气,并降低姿势或葡匐在地前进。

3、如果身上的衣物,由于静电的作用或吸烟不慎而着起火来时,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滚翻将火压灭,但注意不要滚动太快。一定不要身穿着火衣服跑动。如果有水可迅速用水浇灭,但人体被火烧伤时,一定不能用水浇,以防感染。

4、不要为了抢救室内的贵重物品而冒险返回正在燃烧的`房间,这样很容易陷入火海。

另外,平时在学校也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不在校园内玩火、吸烟。

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如走廊通道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必须处于“常备不懈”的状态。一有火灾,马上能够投入使用。因此,我们平时不要随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或将其改变用途。如果发现损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应立即上前制止或报告老师。

3、认真对待学校组织的疏散演习,熟悉疏散演习的路线图、疏散的有关流程,做到当危险来临时临危不乱,有序逃离事故现场。

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为了远离火灾危险、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在生活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若是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家中一旦起火,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空中备有的简易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若感觉火势控制不住,在能够确保自身安全逃离的情况下要迅速逃至安全地带,不要贪恋财务;若火势较大被困,应沉着、冷静等待消防救援,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3、若是油锅着火,不能泼水灭火,应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令火窒息,还可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

4、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在泄漏口形成稳定燃烧的燃气灌不会轻易发生爆炸,不用担心。

5、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6、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7、要养成随手拔电源的好习惯,用完电器一定要接着把电源拔掉。因为电源长期不拔,会加速设备、电线老化,易引发火灾。

同学们,珍爱生命、远离火灾,我们在生活中要处处小心留意,拒绝火灾伤害。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昨天是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清潭中学的每一位学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