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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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我认为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就是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要有正确的教师观与学生观,坚持“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核心理念;其次要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做到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再次要不断学习,丰富自身学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通过认真学习,逐条进行对照,实事求是地剖析自己,有针对性地查摆出自己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日常学习不够多,理论学习不够精,业务学习不够深,工作作风尚需严谨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

面对存在的问题,更需要自己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要抓住本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功夫。同时,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随着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时刻牢记“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这句话。只有自己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才能更好地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

通过不断学习,我更清醒地认识到,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必须努力做到:德良、志坚、风正、纪严、仪端、学勤、心慈、言美,以忠诚教育事业的情怀为犁铧,无怨无悔地耕耘在教育这片沃土上。

教师除了需要擁有广博的知识外,还需要更好的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依法治教,依法从教。今年寒假我通过再次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更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也使我对教师的责任有了更深的认识,我国教育家曾说过:“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因此,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是教师教育教学的根本保证。现在的音乐课堂教学虽然提倡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进行创造性的“自主”学习,教师作好课堂上的“配角”,但这并不是否定了教师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相反,对于教师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节好的音乐课,是与教师科学的教育理念、先进的教学手段、丰富的知识储备、过硬的专业技能以及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分不开的。所以,作为一名音乐教师,仅仅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是不够的,我必须依法执教,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音乐和育人为本,塑造一个全新的、进步的、有竞争力的音乐教师形象。我坚信,目标无论多远,终将被跋涉的双足抵达!

这个寒假期间,我认真地学习了《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更加进一步地提高了认识,更有利地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非常有必要学习此法!我们的事业需要它们---《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那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与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我担任学前班的班主任及教育教学工作。在校领导的热情支持与帮助以及科任老师团结协作、广大家长紧密配合下,我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 努力做好工作。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

本班小朋友有相当部分是外来务工子女,给教育治理带来了不少困难。这些新生的共同特点是不懂学校规矩,随意性较强。有的爱做小动作,有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又哭又闹,习惯等各方面能力上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不着急,耐下心来进行教育、培养、练习、再教育、再培养、再练习,不断进行着反复的工作,如同教一个幼儿复式班。要针对不同水平、不同能力的儿童,上不同的课。我的感受就是此时的自己不仅是教师还是治理员、教养员、保育员、服务员而且还是妈妈。经过平时严格细致的教育治理,狠抓一日生活常规,现在的学前班已基本形成一个布满和谐,文明礼貌,团结友爱,活泼健康,快乐向上的小集体。这些可爱的孩子,渐渐懂得遵守学校的制度,遵守课堂纪律,懂得了“我们爱学校,我们爱集体,我们爱学习,我们要做好孩子”这个小学生应理解的基本道理。

通过引导小朋友发现自身的成长变化,感受成长的喜悦,学习欣赏自己和他人,增强幼儿的自信心,坚持性,责任感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幼儿积极向上的意识。乐观开朗的性格,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我还注重培养孩子们的观察能力和审美意识。使学生成了生活中的有心人,而且达到了教学的最终目的--学以致用以“读”为主线,使幼儿在形式多样的语言环境中萌发读的欲望。注意在学说礼貌用语中,让学生用心去感受礼貌用语给人带来的温暖交友、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给予正确的引导,使课堂教学和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让小朋友了解与他人成为朋友的方法,学习帮助他人,体验与朋友交往的快乐。

我们结合学前班工作计划及儿童的年龄特点,继续合理安排好小朋友的一日活动。在活动中加强他们的独立操作能力,加强自理能力的培养,为做好衔接一年级打下基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鼓励幼儿大胆的参加活动,主动与同伴协商事情,有解决简单困难的能力;加强对他们的常规培养,统一要求,纠正个别小朋友的不良习惯;在学习活动中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正确的书写姿势。在活动中以鼓励为主,让幼儿在生活、学习中互相帮助,多参加集体活动,增强身体素质,我们还倾听家长的要求和意见,了解小朋友在家的表现,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进行交流,让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幼儿在园的表现,及时改变和调整教育方法;在开展整合课程活动中,通过谈话,出通知等多种形式让家长了解活动进程,主动配合老师把活动顺利开展,使幼儿个方面同步发展。

严格班级治理,抓紧“养成教育”首先,从思想、行动上我把主要精力放在班级治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上,努力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工作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不惜力,乐业、敬业、积极向上,保持健康心理以及乐观的精神状态。其次,要树立童心、爱心、耐心,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全面育人,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孩子,循循善诱、耐心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教育工作,抓住他们的闪光点不放,多表扬、鼓励,少批评指责。不断强化他们的优点,把他们的闪光点放大,变缺点为优点。尽量不或少在大家面前批评他们的缺点或错误,利用红旗、小红花等形式鼓励和奖励孩子。特别是缺点突出的孩子更不能进行强化,不用放大镜去看他的缺点和弱点,相反是要用放大镜去找他的点滴进步和微小变化,在班上给他们树立威信,能抬起头走路,挺胸说话,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在教育方式方法上大多数采用耐心启发诱导式、讲故事教导式、亲身感化式、沟通思想谈心式,讲清什么是对与错、好与坏、应该不应该,培养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能正确地对待自己,也能正确地对待别人。除此以外,重要的是要努力克服急躁情绪,不断调整自己的不良心态,是自己保持清醒头脑和良好心态,对待发生的每件事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工作天天有安排、做孩子们敬爱的好老师和良师益友。

严格一日生活制度,加强常规练习,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时刻留意观察孩子,了解孩子,同孩子们打成一片,和孩子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一起游戏。冷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正确对待。如开学一两天几个新生,比较顽皮:上课玩东西,坐姿也不对,下课追跑打闹,上课一分钟也坐不住,东张西望,手脚闲不住,到校一个多月,上课要提醒多次,坐姿才端正,小动作虽比刚来的时候少多了,但基本天天要进行一日生活常规辅导和练习。为了帮助新生迅速赶上,我采取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每个小朋友都找一个自己学习的榜样,让能力较强的优秀生当能力较差的“小老师”。个别儿童重点帮教,正面引导,有点滴进步随时表扬奖励。在平时的接触了解中增进师生间的友谊。孩子们和我无话不说、无话不讲,经常到我耳边说些静静话,帮我按摩、捶背。孩子们慢慢地适应了我的教育。指正不足时能立即改正,接受老师的态度也有了很大改进。

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天天打扫完后由值日班长或小老师负责督促大家把用品放回原处,摆放整洁,不能乱扔。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孩子们都慢慢自觉爱护教室和校园环境卫生。我从开学第一天就严格要求,教室讲台前的所有公物都要爱护,不乱摸乱动,更不要损坏,为了保持教室干净,每课后,看到地面上有垃圾就捡起丢到垃圾桶。现在每个小朋友都基本上有了讲卫生的好习惯。

当好儿童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日常师生交往中,努力做到信任、宽容、理解和尊重孩子,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他们。耐心、细心,关心照顾每个人,把孩子们开心、兴奋、惊异、疑虑、惧怕、窘迫等内心活动最细微的表现都看在眼里,认真观察每个孩子的动作、表情、脸色及神态,把握并发挥他们的爱好和特长,对他们的身体状况,喜怒哀乐等情绪的变化更要关心、过问,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教育方法和措施。

树立良好的班风我把“和谐、友爱、快乐、向上”作为学前班的班风。除了开展多彩的教育活动外,我还积极地组织开展“你真棒”一日生活评选、对他们在进校、上课、下课、放学,以及在家庭、社会上应该怎么做,我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师生间、孩子与家长间、小伙伴间都要讲文明懂礼貌,团结互助、助人为乐,树立多做好事、先人后己的观念,树立集体荣誉感、责任感。本学期也涌现了不少好人好事,表现出了守纪律、懂礼貌的精神风貌,受到了多方赞扬!

学前班利用公布栏每天对孩子们的考勤、早餐的进餐安静情况及卫生情况在进行公布栏,让家长和孩子特别是迟到的孩子也是一个促动和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公布,现在迟到的孩子大大地减少了,孩子们每天在音乐声中进餐。我们要求进餐做到教室安静、桌面干净、地上干净。现在学前班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学习中国教育报(.6.26),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他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作为一名小学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但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这一特殊职业的从事者,教师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同时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把握教育的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教师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这条规定要求教师不能随意侮辱、歧视、打骂学生,对所有学生都应一视同仁,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在教学中要贯彻新课标,对待不同教学内容应根据不同儿童的心理特点来正确处理,在教学上因材施教,努力改变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既学到科学知识又锻炼了他们的各种能力。作为教师不但要在教学上不断精益求精,而且要注意学生的道德思想教育,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教师要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政治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6、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教师的思想政治条件是教师素质的重要因素,也是左右教育成就的重要条件。因此,教师要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及思想政治觉悟。作为一名年轻教师就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

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

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度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四十五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人才,制定本法。

第二章义务教育

第二条人才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光荣和财富,而且也是国家的荣耀和资源;不仅对个人和家庭有益,而且也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出力,人才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国家必须实行义务教育。

第三条义务教育是国家投资办教育,免收学生的学费的教育。(现行九年义务教育是九年基本教育,不是免费的义务教育)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接受义务教育,也应该有义务帮助国家完成义务教育,每人每年缴纳义务教育基金2元,这是法定义务。每年的一月为缴纳月,每个公民必须在一月内缴纳义务教育基金,否则,就不能办理任何手续,如车辆年检、车辆交易、身份证、户口、结婚登记、营业执照……办理任何手续,必须凭缴纳义务教育基金手册和签有家庭名的国家财政统一印制的定额专用发票,才能办理。

第五条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七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学生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对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国家鼓励学校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第十条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国家在师资、财政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拔款,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城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乡、村可酌情予以补助。

第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第十七条中央和地方财政视具体情况,对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章学制体制

第十八条国家实行终生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何时何地都有权接受义务教育,只要本人愿意,且有能力有时间都可以按时通过考试录取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义务教育分基本义务教育、高等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和奇才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为基本义务教育;高中、技校、中专、大学为高等义务教育;学士、硕士和博士教育为学位义务教育;奇才义务教育包含在各个义务教育中。特招的奇才生所在学校只颁发结业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国家成人统一考试中获得。

第二十条对每个人的教育都是义务的,基本义务教育阶段遵循号召和自愿的原则。本人或监护人愿意接受基本义务教育的,都可以按时通过考试进入学校接受基本义务教育。监护人有义务指导帮助被监护人接受基本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基本义务教育不限制数量,只要在同级升级考试中,取得平均70分的成绩,都可以升级继续学习,完成基本义务教育;在同级升级考试中,未取得平均70分的成绩的,留级继续学习,完成基本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高等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奇才义务教育控制数量,保证质量。一年内招生的数量由管辖的学校协会制定,报请上一级学校协会批准,从参考的人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教师发现奇才经学校考查同意后,可以招收和自己特长相适应的奇才生,每位教师最多带2名奇才生,管辖的学校协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设置,由中华学校协会、省(自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市、县(县级市)级学校协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备案。

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

一个县必须成立一所职中,设两个农业班和一个技工班,50人/班。招生对象:落选各级应届毕业生和务工务农的往届毕业生。

第二十五条每个班的学生不得超过50人,学生少的可以少于50人;超过50人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有权向学校或学校协会要求增加老师和班数。(每个班学生过多教师照顾不过来,教不好。)

第二十六条一个市必须至少建立一所聋盲残疾学校,供本地区聋、盲人接收基本义务教育。呆、傻人可以不接受义务教育。

第九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基本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管辖的学校协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中华学校协会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八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国家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国家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网络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

(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第三十三条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

第三十四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第四章学校协会

第三十七条在教育部的领导下,成立中华学校协会;在省(自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市、县(县级市)成立各级学校协会。

第三十八条中华学校协会的任务:

(1)负责制定各阶段义务教育教学大纲、选定教材;

(2)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招生的所有大学。

(3)建立《中华学校、学生》网站,公布学校协会、学校名称、级别、属地、校长、教师数、在校学生数等,管辖的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的姓名、年龄、籍贯、职务都要详细记录。

第三十九条省(自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学校协会的任务:

(1)在贯彻执行中华学校协会制定各阶段义务教育教学大纲、选定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增补教学内容、语言种类;

(2)管理在本省(自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内招生的所有大学。

(3)建立《省(自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学校、学生》网页,公布管辖学校协会、学校名称、级别、属地、校长、教师数、在校学生数等,管辖的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的姓名、年龄、籍贯、职务都要详细记录。

第四十条市学校协会的任务:

(1)在贯彻执行省(自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学校协会制定各阶段义务教育教学大纲、选定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增补技工学校教学内容、语言种类;

(2)管理在本市内招生的所有师范、中专、职中和技工学校。

(3)建立《市学校、学生》网页,公布管辖学校协会、学校名称、级别、属地、校长、教师数、在校学生数等,管辖的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的姓名、年龄、籍贯、职务都要详细记录。

第四十一条县(县级市)学校协会的任务:

(1)管理在本县(县级市)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2)建立《县(县级市)学校、学生》网页,公布管辖学校协会、学校名称、级别、属地、校长、教师数、在校学生数等,管辖的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的姓名、年龄、籍贯、职务都要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所有学校协会的工作人员和同级公务员的待遇相同。

第四十二条学校协会的管理范围:校长任免、教师招聘解聘、招生、评定教学程度、增添教学设备、校舍的建设和修缮、学校的建立和合并等。

第四十三条学校协会有权对管辖学校增添教学设备、校舍的建设和修缮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并在送到回执上盖章签字。增添教学设备、校舍修缮当地人民政府必须在提出之日起90日内落实;校舍的建设当地人民政府必须在提出之日起一年内落实。否则,当地人民政府一把手、主管副职一并开除,上一级人民政府领导委员会落实。学校协会也有权在当地党报公布,在电视电台通报。

第四十四条学校协会对管辖学校增添教学设备、校舍的建设和修缮没有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造成不能进行正常教学的,管辖的学校协会一把手、主管副职一并开除,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委员会落实;造成人员伤亡的,管辖的学校协会一把手、主管副职负渎职罪的刑事责任,当地人民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学校协会在上一级学校协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第十二条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由辖区的学校协会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级学校协会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第四十七条管辖的学校协会有权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者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管辖的学校协会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第四十八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各级学校协会协同人民政府制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开支定额,并制订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的公用经费开支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校舍建设、图书资料、仪器设备配置等标准。

第五十条各级学校协会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第五十一条省级学校协会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并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培养师资。

盲、聋哑儿童学校的师资,由省级学校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养。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辖的学校协会开除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

(一)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目标的;

(三)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

(五)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六)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

第五章学校

第五十三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由管辖的学校协会主持,通过全体教职员工选举产生,每人一票,当场兑票,当场公布结果,由管辖的学校协会颁发聘书。

选举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案存档,学校和学校协会各一份。

第五十四条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向学校协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向学校协会提议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六)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前一段时间有幸读了《新教育》这本书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激发心灵深处最美好的憧憬。古语云:“书读百遍,其意自现”,身为教师给学生的示范只停留在读一遍题目,又怎么能期待我们的学生认真审题呢?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在备课时候充分把握了教材。熟悉了教学内容,就认为学生也熟悉了。学生从课堂学习中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应是学习的方法。如果教师在每次读题时能做到读两遍、三遍,指导学生如何来读题。读完此书后让我不禁感觉到拥有一名好教师的思想,能指导我们不断地开拓自己的事业,努力地寻求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使自己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地完善。但思想、主见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拿来”之后也要善于与时俱进,并且在长期实践基础上进行艰苦卓绝的思考。

在这其中,我最想做的'是一位极有爱心的教师。因为爱可以包容一切,可以逾越一切。教师爱学生,一个佷重要的表现就是相信每个学生。每个孩子都有巨大的潜能,而且每个孩子的潜能是不一样的。有人可能认为潜能是要靠练习来挖掘,而我认为孩子的潜能要靠爱来挖掘。我爱我的学生,常会有这样的一个念头:某一天一个学生割破了手,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的儿子,要是自己的儿子割破了手,我会怎么样?接下来的一切事情都很自然,学生也觉得你真的是很关心他。以后不管他在学习还是生活上碰到不愉快的事情,他都会找你诉说。师生关系的融洽,正是你首先付出了爱。所以说只要肯爱学生,就会换来更多的爱。教育离不开爱。爱的教育,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就如夏丐尊先生所说的那样:“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我们的工作和任务是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新人。一位合格成功的教师应学会如何去爱自己的学生。教师爱学生,首先要做到的是尊重学生。自尊心是人的心灵里最敏感的角落。一旦自尊心受辱,轻者就此一撅不振,重者进而愤世嫉俗。其次,要相信每一个学生。为人师表还要能推己及人,以彼之心,度己之腹。一件事情,从某一角度看是不可忍受的,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却未必没有可谅之处。对于个别学生总无法及时完成作业,对于老师而言,这就是一个不认真至少是不重视学习的学生。然而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或许有别的原因,可能是客观原因如家庭因素,可能是自身原因,如这个学生可能上课没听懂,作业不会做。也可能是作业量超出了他能负荷的范围……。

作为教师,应设身处地思考,才能解决问题。时时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告诫自己,做到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相信学生,赢得尊重,赢得信任。理想确实是理想,真的想做到也许很难,但它又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前进的阶梯,这样不断前行才会让我们不断进步!所以,要做一名理想的教师,首先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至少要有更高一点的理想以促使自己不断前行。要当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就认识教师是什么?要教好自己的学生,首先必须认识学生是什么?答案是显然的:教师是人,学生也是人。我们一起行动,一起坚持,一起成长。只要行动就有收获,只有坚持才有奇迹。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需要老师和学生共同来创造。

本学期,学校为我们推荐的书籍,是朱永新老师的《新教育》,刚拿到书就在书的总序里看到这样一句话: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这让我不禁自问,我的教育生活幸福完整吗?答案毫无疑问是“不”。每天都在为改不完的作业而烦躁,为孩子们的不自觉而苦恼,每次都为他们考试和默写的分数而大发雷霆。面对着分数唯论的现状,我很迷茫,我不知该如何取舍,如何改变。怎样才能让教师和学生每天都能在幸福、宽松的氛围中过一种完整的教育生活呢?读了朱永新老师的《新教育》,我似乎找到了方向。

新教育实验认为,人的一生有许多比考试分数更加重要的东西,其中最关键的是关乎一个人一生幸福的最重要的习惯、技能与生活方式。新教育有四大改变:一是改变教师的行走方式,二是改变学生的生存状态,三是改变学校的发展模式,四是改变教育的科研范式。这四个改变的目标就是让教师和学生过一种幸福而完整的教育生活。因为我们的考试,分数,一日复一日机械的操练,已经让孩子失去了天真烂漫的笑容。“学习本来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如果学习不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的感受,这样的教育,我们要它干什么?”这是多么有分量的一句话。新教育强调阅读,强调写作与反思,这些都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习惯与生活方式。一个具有阅读、写作习惯的人,其实就具备了终身学习的能力,掌握了自主发展的武器。作为教师应该勇敢的肩负起终身学习的生活方式,为学生社会树立好榜样。作为教师,我们应当从自身做起,从自我改变,教师的成长能够带动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快乐能带给学生快乐。我们应该每天充满激情,用心去发现孩子们的优点,跟他们一起快乐地成长。

新教育中的科研在教室、在课堂,倡导的是一个教育行动。新教育走出来的名师都是能够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每日记录教育随笔、教育随思、随想的教师。书中告诉我们成为一名名师的途径,那就是从现在起,坚持每天写教育随笔、教育故事、教育反思。5—后,你抱着自己积累的教学日记时,你就成为了一位名师。这让我深深感受到“认真教学”的深刻含义,我们之所以没有成名就是每天在重复着自己的生活,改作业、上课,创新的太少。在认真方面下的功夫太少。是啊,只要行动就有收获,只有坚持才有奇迹。任何事情,说得再好,如果没有实际行动,都只是一场空。在人生的旅途中有太多的理想,一路走过,我们总是实现的少,憧憬的多,人的惰性阻碍着自我的超越。我们不要太多的口号,我们需要的是行动。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和学生一起行动,一起坚持,一起成长,为实现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而共同努力。

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教育理念,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我利用空闲时间拜读了朱永新教授编著的《新教育》,这本书让我感触颇多,受益匪浅,《新教育》读书心得。

新教育的核心理念是教育为了所有的人以及人的一切。新教育的目标追求是追求理想,只有追求理想,超越自我,才能培养积极的态度,才能真正地做到让教师,学生和学校一起成长,我认为每个教师都应该有自己的理想追求,都应该有一种挑战自我的勇气,有一种超越自我的精神,只有这样,作为教师才能有所创新,有所进步,这不仅能让自己成长,还能让学生,让学校一起成长,在这个新时代,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前辈们的理论实践,我们还需要我们自己的改进和创新,作为一个新时代的老师,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正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孩子,孩子们有最纯真的心灵,最诚实的态度,最善良的愿望,他们集真善美于一身。而我们教师,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有幸能天天和最美好的孩子们在一起学习生活。这就是一种幸福,心得体会《新教育》读书心得》。

过去人们都说,教师是蜡烛,默默地燃烧着自己,用自己的光去照亮别人,直至将自己燃尽;最近听说一种新的说法,认为其实这些比喻都不恰当,我们教师应该在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我们自己,为学生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应该享受到教育的幸福,我非常赞同且有所共鸣。因为“教育是一个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变得更完善的职业,而且,只有当教育者自觉地完善自己时,才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完善和发展”,没有教师的幸福感觉,就很难有学生的幸福感受,教师都感觉不到教育的幸福,学生的幸福又从何谈起呢?

从新教育中,我学到了以下三点深刻的建议:

第一,作为老师,我们要相信学生以及自己的潜力。正所谓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态度决定什么样的教师,因此,我们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教学态度。此外,我们还要相信学生的潜力,当你觉得你的学生具有无限发展可能性的时候,你才会充满激 情的去引导他,激励他,激活他心中的潜能:但是当你对学生失去信心的时候,就算你做再多的事,都是徒劳,因为你已经在学生的心理上暗示他做不到了,你的教育就已经失败了。所以,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学生的潜力。

第二,我们要教给学生一生都受用的东西。除了基本文化知识,我们还应该给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就需要我们教师把文化知识情感化,将知识与素质相结合,这才是真正的教书育人。现在很多教师都会对学生说成绩好才能上好大学,才能找到好工作,我并不否认这些,但长此以往,这会造成学生失去自我,尽管文化知识水平很高,但是能够让他们受用一生的东西却寥寥无几,只有将学生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水平一并提高,这样的教育才是成功的。

第三,我们要注重特色教育,强调个性发展。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能有所成就的往往是那些自己的有个性的人,也只有那些有个性的,典型的人才能进入人们的视野。所以,我们要学着去发现学生的特别之处,也许这个特别之处是学习上的,也许是思想上的,性格上的,又或者是运动方面的,等等,总之每个学生都会有自己的特点,也许这些特色不尽人意,但只要是特色,他就是卓越,这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发现学生的特色后,我们应该告诉学生,你能行,你什么地方行,让每个学生都能发现自我,并引导他们更好的方向去发展进步。

从新教育中,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有成就的大教育家,他必定是深深地、认真地、努力地在每一天去润泽他的课堂,他的学生,最后才能成就他自己。在这个浮华喧嚣的城市里,我们缺少了一份内心的平静,唯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找回一份宁静。幸运的是,教师这一份工作可以让我们天天与书为友,在书海中翱游。一旦平心静气了,生活与工作就会是另外一番景致,人生也将更充实、更完美。所以我们相信,有梦想就会有追求;有激情就会有不懈。在此希望我们的新教育会越来越好。

新教育专题报告心得体会

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日照市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的领导、教师共800余人于20xx年3月5日来到日照市实验学校报告厅,一同参加了“新教育实验研究”专家报告会。上午,新教育实验研究院的卢志文院长作了题为“《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新教育实验及区域推进”的报告,下午由淄博市淄川区金茵小学的杨世臣校长和常丽华老师分别作了《营造书香校园塑造孩子幸福人生》、《守住自己的教室》的报告。

上午,卢院长就《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新教育实验及区域推进”,先主要讲述了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接着分析比较了应试教育体系下的素质教育追求、专才教育体系下的通识教育追求、阶段教育体系下的终身教育追求,最后重点讲述了新教育面临的挑战、新教育的核心追求、新教育的五大理念和六大行动以及新教育的教师专业发展误区,新教育带给我们的几点思考等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聆听卢院长的报告,让所有与会领导老师对新教育有了一个更深入的全面的认识,对下一步如何帮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指明了方向。卢院长的“幸福”与“痛苦”的矩阵的生动分析,让我深刻明白让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下午,首先由淄博市临淄区金茵小学的杨世臣校长做了题为《营造香校园塑造学生的幸福人生》的专题报告。杨校长站在一个新教育实验学校管理者的角度,给我们详细介绍了开展新教育实验的管理“机智”,如何给实验教师提供更高的发展空间,如何打造名师,名师又是如何带动名校的。杨校长主要从如何树立共同的读书理念;如何优化教育环境、打造高品位的物质文化以及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杨校长在整个报告过程中充满了激情,慷慨激昂,幽默诙谐,赢得在场老师的阵阵掌声。

杨校长的“要求老师做到的校长首先做到”、“假期日记”以及“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的书信”等等事例,都表明了杨校长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他的不断提升的管理机智、他的好学善思、尤其是他的自信和乐观激昂真的很令人折服。

接着常丽华老师以实验教师的身份,讲述了自身与孩子们共同成长的实验历程。常老师今天做了《守住自己的教室》的报告,整个过程朴实无华,具有诗意般的解说,优美动听的音乐,使老师们听的入迷。常老师主要将过去的五三班和现在的“小蚂蚁班级”进行比较,展示了她逐步成熟、完美的实验历程。听了她的报告后我真的很佩服常老师,每天坚持也随笔,每天给孩子们写便条,让家长了解到自己的孩子如何度过在校的每一天,如何过着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让每一位家长情不自禁的参与进来,最后获得所有家长的支持。看着常老师与孩子们在一起的每一张照片,看着小蚂蚁班级每一次充满特色的活动,看着常老师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发明的”的一个个奖项……我真的能感受到常老师的幸福。好想跟常老师一样专心班级管理,专心新教育实验研究。今后我也尽量抽时间多读专业书籍,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丰富自己的视野,跟常老师一样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吧!

朱永新在《新教育》里说,新教育实验的伦理学基础是崇高论、和谐论。这话很对。但这不是朱永新的发明。所有现代教育的伦理学基础都是崇高论,即认为教育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教师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

我想起了大学里学的哲学,说明一下,我学的哲学大部分都还给了老师,一般情况下,我不敢说我是学过哲学的。

古希腊哲学家里,有一个人叫普罗泰格拉。他比苏格拉底早生30年左右。他的学说后来被苏格拉底以及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们所极力反对。但他的学说却成为后来西方教育学说的理论来源之一。普罗泰格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胡适解释说,普罗泰格拉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世间万物只对“我”有意义。这句话有唯心主义嫌疑,正确与否我们不去讨论。但普罗泰格拉正是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特别注重和强调教育。他说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良好公民,在于使人分别优劣善恶,他说人的道德不是生来就有的,是可以教育的。他还希望人人都受教育。他说,雅典人要做木器,就得找木匠,要做铁器,就得找铁匠,但遇到是非善恶的问题,人人都可以讨论。

人人都受教育,这是一个朴素的希望,但也是一个崇高的希望,是一个说易行难的希望。因为普罗泰格拉所说的教育,显然不是技术或职业教育,而是约等于“素质教育”+“道德教育”。诸位想想,使学生熟练掌握一道物理题容易些还是使学生明白一个做人的道理、养成一个行为规范容易些?显然是前者。但是交给学生做人道理才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所有学科的教育都应该以此为前提。习总说,要让思想政治教育像盐一样融化在教育的各个环节,大约也是这个意思。

朱永新还说,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成长。这个说法,我也颇为赞同。把教师拉下“天地君亲师”的神坛,作为普通人看待,教师才能正视困难,承受委屈,才能舒展身姿,放下架子。教师本来就是普通人,不是神,不是生而知之,不是生而高明的。教师要在教与学的互动中成长。教师和学生要互相尊重。最简单的,学生问好,教师要学会真诚回应。你板着脸,就维护了师道尊严吗?我只能“呵呵”了。

寒假里,我认真拜读了朱永新老师的《新教育》一书,感觉受益匪浅。尤其对第二章的《潜力论:无限相信学生与老师的潜力》和第十章《新教育的家教主张》颇有感触。现将自己的感受与书友们分享如下。

朱老师在第二章提出新教育实验的一个重要观点:唤醒潜能,激发力量,促进学生和老师走向成功。科学家指出,人的能力有90%以上处于休眠状态,没有开发出来。现代医学心理学也认为,由于各种复杂的内部和外部原因,人的大脑机能存在着一种抑制现象,使得人们长期难以察觉自己的能力,但是在恰当刺激的条件下则可以解除这种抑制,从而使蕴藏于人体内的潜能充分地释放出来,产生一种神奇的力量。

例如我们现在的新教育实验倡导的社团活动,使学生们在课余时间参加自己喜欢的活动。从中,老师们意外地发现一些成绩不太好的学生或许画得好,唱得好,跳得好・・・・・・发现了这些孩子的潜能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那么未来他们可能成为画家、歌唱家、舞蹈家・・・・・・正是由于唤醒了孩子们的潜能,激发起他们学习的力量,未来才会有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朱老师在书中提到了“皮格马利翁效应”,人们通常这样形象地加以说明: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要想使一个人发展更好,就应该给他传递积极的期望。期望对人的行为有巨大影响。积极的期望促使人向好的方向发展,消极的期望则使人向坏的方向跌落。在学习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如果老师和家长能灵活运用“皮格马利翁效应”,孩子们必将受益无穷。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座位似乎和成绩有关,他们认为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坐在前面两三排中间位置,学习差的学生都坐在后两三排或两侧。而我接手一个新班开班会时,会打消家长和学生心中的成见,把我之前教的考得好而坐在后面或侧面的学生作为例子,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成绩和座位无关。我还告诉孩子们不论坐在哪个位置,只要努力,都能考出好成绩。结果,期中或期末考试时,我们班考得好的学生坐在前面后面两侧的都有,其中后面和两侧的还挺多。

皮格马利翁效应在学校教育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受老师喜爱或关注的学生,一段时间内,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都有很大进步,而受老师漠视的学生就有可能破罐破摔。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接的班里有一个不被前任老师看好的学生引起了我的关注,当我跟前任老师聊到这个孩子的进步时,那位老师不敢相信,我内心也有点小得意,犹如伯乐发现了千里马。后来这个孩子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在政府上班。

我曾经在中央台法制频道看到过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其中许多孩子成为少年犯的原因之一,就是不良期望的影响。他们因为小时候偶尔犯过错误而被自己、父母或老师贴上了“不良少年的标签”,这种消极的期望引导着孩子,使他们也越来越相信自己就是“不良少年”,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教育家陶行知曾提醒我们教师:“在你的教鞭下有瓦特,在你的冷眼里有牛顿,在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当我们换一种眼光换一种态度对待学生的时候,没准将来真的有科学家从我们手中诞生。

朱老师在第十章《新教育的家教主张》中提出一系列切合新教育的家教观点:新教育需要新父母。家庭教育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没有父母的成长,就没有孩子的成长。品德重于学问,状态大于方法。把童年还给孩子。无限相信孩子的发展潜力。让孩子有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让读书成为孩子的生活方式。让日记伴随孩子成长。

这些家教主张看得既是家长又是老师的我们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甚至读到每句话就会联想到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方法是否恰当。

然而实际生活中,我们农村许多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以后,就像甩掉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样,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老师,孩子交给你们了,该吵吵该打打,只要能学习好就行。”说完不等老师搭茬就赶着去做生意或外出打工了。跟这样的家长沟通交流有一定的难度,因为生活是很现实的,父母需要挣钱养家,管教孩子的时间自然就很少或根本就顾不上。教育这些家庭的孩子,老师们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因为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靠的不仅仅是学校教育。想起了一位县领导引用的一首打油诗:门口就业真好,兼顾庄稼老小,转移就业一人,全家实现脱贫。如果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为百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受益最大的是孩子,是我们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

真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好好看看朱老师在本章每小节的具体讲述,从而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平时对孩子所进行的教育存在哪些问题,今后该如何对孩子进行更好的教育。

当然,作为老师,我们应该记住莫愁新父母学校的核心理念:学校应该成为学生、教师、学生父母共同成长的地方。家庭、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最重要的两个场所,我们的父母与我们的教师应该是同事关系,相互沟通进行合作,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从学校方面来讲,要定期举办面向学校所有父母的培训活动,向学生父母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有效地传播先进家教观念、科学家教方法。定期举办由父母、学生参加的亲子交流、座谈会、联欢会等活动,倡导父母与孩子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好书让人百读不厌,朱老师的这本《新教育》丰富了我的寒假生活,里面的章节令我忍不住一再地翻阅,因为他为我们的新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好久一直听闻朱永新的《新教育》,所以,借名师工作室的读书要求,从网上买了这本书,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在翻看的时候,发现这本书没有像传统的教育类书籍一样,通篇的理论和说教,于是就接回家细细研读。

在《新教育》这篇文章中,作者主要阐述了新教育的精神,它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追寻理想的执着精神,也可以称之为“理想主义”。

第二、深入现场的田野精神,也可以称之为“田野意识”。

第三、共同生活的合作精神,也可以称之为“合作精神”。

第四、悲天悯人的公益精神,也可以称之为“公益情怀”。

这四个方面是新教育实验目前所追求的质朴精神。读着这本书,我被新教育的理念深深吸引。新教育,意味着一种教育理想,一股教育激情,一份教育诗意,一项教育行动。我非常认同作者说的:把教师的发展看作是学校发展的起点,一切为了教师,为了一切教师,为了教师的一切!让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共同成长,让教师和学生共同享受教育的幸福。学校管理最最灵魂最最核心的东西就是用教师的专业发展带动学校的发展,影响学生的成长。如果没有教师的成长,则永远不会有学生的成长,如果没有教师的快乐,那就永远不会有学生的快乐。

我都不快乐,我会让你快乐吗?如果教师他不能充满激情地去拥抱他的教育生活,如果教师不能每天用心去发现他的教育世界,那么教育始终是一种缺陷。一个学校可以什么都没有,只要有了为学生和教师精神成长而准备的图书,那就是学校。阅读让我们精神起来!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阅读是一个习惯,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每天吃饭喝水一样。人只要有精神的饥饿感,才会阅读,一天不阅读则很难受。

其实,对于这本书,对我震动最大的是两句话―――改变教师的行走方式,专业写作,在反思中成长。“一个教师不在于他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教了多少年书。一些人,他教一年,然后重复五年十年乃至一辈子。有些人,实实在在地教了五年。一个实实在在教五年的人,与一个教了一年却重复了一辈子的人,他们的成就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高中教育,已经不仅仅成为朱老师书中所说的“带着脚镣跳舞”,而且这个脚镣已经沉重的压得老师抬不起头来。而不多的薪酬与较长时间的在校工作时间,家庭的压力等等,让老师们尽心教课以及照顾家庭之余,根本无暇思考,更不要提反思。所以,一直以来,比较有名气的教师,有几个出自高中,还是小学与初中更多一些。

但是,饭还是要吃,路还是要走。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我们也只有让自己将这种变形的舞蹈尽量跳的更好。

因为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个孩子都是那么的可爱,所以,尽量让自己每一节课都有收获,每一次与孩子的交流都是那么的开心。让自己在付出大量的努力后,将自己的所得记下来。这样,你的努力才能得到体现。

朱教授说:“真正的教育家也应该具备诗人的品格,永远憧憬明天。”虽然这样的定位对自己来说有些过于高了,但其中所包涵的对生活、工作的冲动与渴望却是每一位优秀的教师所应当具备的。就像朱教授所说的:“与理想相伴的一个词汇――坚守”,这份坚守是我最需要去坚持的,既然我无法改变别人,也不可能改变社会,那我只能改变自己。虽然只有三尺讲台,虽然无法走进每一个学生的心里,但哪怕只是几个,能够真正地影响着他的人生,那也是很大的价值了!

重整行囊,听从新教育的呼喊,跟随理想的脚步,站到涨潮的海上,乘风破浪,向着彼岸,开始教育人生的又一次出发!

最初听说“新教育”是在一个少儿美术教育培训会议现场。当时是一位美术教育专家提到了这一名词。当然,那时我对“新教育”这个概念还不是非常了解。直到12月我们到日照学习,参观了日照两所小学的“新教育理念”的成果展示,我才第一次对“新教育”有了具体的感官上的了解。

参观了“新教育”的成果展示,我才更深一层的认识到,现代所需的教育,已经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会课本上的知识,不仅仅是依靠成绩来评价一个孩子是否优秀。而是可以从其他很多方面来衡量。“新教育”也不再是将学生课本知识归纳为“语文、数学、英语等等……”而是添加了更多人性的,乡土性的,等待人们开发研讨的更多课程内容。比如”节日课程,地方民族课程”等。这些新课程,新教育,不仅仅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空间,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自身上升空间。让我们这些教育者看到了教育的新未来。

《新教育》这本书由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编写。很详细的将“新教育”的内容讲解给大家。在本书序言部分,作者号召我们这些教育同仁们,“带着使命带着爱”出发,为教育事业而奋斗。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让我深深感动。“走在由梦想而理想的道路上,我们经历了不知凡几的挫折,我们承受了种种不为人知的误解,为什么我们从未退缩,为什么我们的同仁越来越多?――使命!是一种为重建心灵凤凰涅的使命!是一种以生命为笔不懈书写的使命!是一种让教育生活幸福完整的使命!是一种对中国教育添砖加瓦的使命!”

通过这个简短的序,让我感受到了教育者身上的那份责任,那份爱,还有那份使命。是站在同一层次上的人,才可以理解的。仿佛我们终于得到了战友的支持和鼓舞。

读了朱永新教授写的《新教育》,它引领我更好地解读新教育,走进新教育。在书中,我明白了理想的德育应该架设“德育合力网络”,筑起学生“人格长城”,让道德教育达到“不教之教”的效果。我也听到了他对理想智育的呼唤:“教育是人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识和认知的堆积”。“以人为本”。“让每个孩子抬起头来”。“用成功激励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成功“。“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儿童不需要分数”。在书中我也领略了理想体育的魅力,经历了理想美育“幸福的战栗”,在他理想的劳动教育中明白了“儿童的智慧在他的手指尖上”。在书中,我看到了孩子们的天堂D理想的学校,这是人才的摇篮,人格的殿堂。我看到了理想的教师,他们自信自强、追求卓越,他们充满爱心,创新合作。我看到了理想的校长,他们胸情宽广、以人为本。我还看到了理想的学生和理想的父母。

朱永新教授在书中为我们展现了如此美轮美奂的教育之梦,让人神往。书中新教育核心理念: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关于什么是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朱永新教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一、教育就是生活。

教育当然应该面向未来,面对当下。教育本身就是生活,教育就是生活的方式,是行动的方式。教育本身应该是目的,应该让所有的与教育发生的人过一种幸福完整的生活。

第二、教育同时是一种特殊的生活。

教育必须确保学生的生命获得充分的成长,必须实现社会对于一个未来公民的希望。这种教育生活,不等同于学校教育生活,如在家庭里父母和子女的沟通。在职业生涯中每个人的学习,都可以视为教育的生活。我们理解的教育生活,应该是面向男女老幼的。

第三、教育生活应该是幸福的。

教育既然是努力的去促进每一个人过一种幸福完整的生活,它本身就应该是幸福的。孔老夫子早就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习的本身就是充满了乐趣的。只有在愉悦快乐的情景中,教育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四、教育生活应该是幸福而完整的。

在当下的教育中,我们的教育是单向度的,片面的,是唯分数的教育。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德行的教育。人应该是完整的,包括他(她)自己个性的完整性。让人成为他(她)自己,一个完整的自己,这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过去人们都说,教师是蜡烛,默默地燃烧着自己,用自己的光去照亮别人,直至将自己燃尽。其实这些比喻都是不贴切的。我们教师应该在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我们自己,为学生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应该享受到教育的幸福。因为“教育是一个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变得更完善的职业,而且,只有当教育者自觉地完善自己时,才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完善和发展”,没有教师的幸福感觉,就很难有学生的幸福感受,教师都感觉不到教育的幸福,学生的幸福又从何谈起呢?

作为一个教师的幸福其实是无所不在的,虽然我们的工作压力大,但教师的幸福感也很强。正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孩子,孩子们有最纯真的心灵,最诚实的态度,最善良的愿望,他们集真善美于一身。而我们教师,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有幸能天天和最美好的孩子们在一起学习生活。这就是一种幸福。在这个浮华喧嚣的城市里,我们缺少了一份内心的平静,唯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找回一份宁静。幸运的是,教师这一份工作可以让我们天天与书为友,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工作时间看书(当然是有益的书),在书海中翱游。教师有更多“静”的时间、机会,而一旦平心静气了,生活与工作就会是另外一番景致,人生也将更充实、更完美。这就是一种幸福。

关于书籍苏霍姆琳斯基曾说,学校,首先意味着书籍。“学校里可能什么都足够多,但如果没有为人的全面发展及其丰富的精神生活所需要的书,或如果不热爱书和冷淡地对待书,这还不算是学校。相反,学校里可能许多东西都缺乏,但如果有永远为我们打开世界之窗的书,这就是学校了。”“如果你的你今天所讲的不是重复昨天讲过的话,那么,阅读就会成为你的学生的精神需要。”朱永新的梦想是,从“书香校园”走向“书香社会”,“从推进阅读来撬动中国教育改造”。阅读能让我们体验到教育的价值,享受到人生的幸福。

在书中朱教授还讲到了实施新教育的主体―教师,他说,我心中的理想教师应当是一个胸怀理想充满激情和诗意的教师,应当是一个自信、自强,不断挑战自我的教师,应当是一个善于合作,具有人格魅力的教师,应当是一个非常尊重同事、尊重领导,非常善于帮助他人成长的教师,应当是一个充满爱心、受学生尊敬的教师,应当是一个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应当是一个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应当是一个关注人类命运、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教师,应当是一个坚韧、刚强、不向挫折弯腰的教师……我觉得当一个好老师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学生的心,孔子说过“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无从谈起,感情虽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个好老师要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形象一点来说,教师的素养就像一个泡菜坛子,不同的东西会泡出不同的味道。同样,学生在教师潜移默化的熏陶下,会慢慢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从而形成独特的人文精神。

其次一个好的老师需要对所教科目有一个透彻、宏观、一以贯之的理解,能够用最通俗的语言讲解出最深刻的道理,用最精当的例子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言传身教,把细小的学问升华到对人生理念的理解。一个好的老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老师讲课讲得怎样最终会从学生那里反馈出来。如果一个老师只是一个人在讲台上口若悬河,讲得眉飞色舞,全然不顾学生的反应,不去思考学生的兴趣,即使讲得再好,于学生来说,仍然是一堂失败的课。一个好的老师还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前途命运。有的老师从来不与学生谈心,更不用说交流什么思想,这样的老师,即使课讲得好,学生也只会产生一股尊敬之情,而不会有敬仰之感。

幸福是一种体验,让孩子们享受教育的幸福,让我们在幸福的

新教育的学理基础中发展论是: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新教育专家讲座观后感。张志勇厅长在报告中指出“怎样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就是引发学生积极向上的内在力量。”。在应试的指挥棒下,政府“绑架”局长,局长“绑架”校长,校长“绑架”老师,老师“绑架”学生。老师一天天在训练学生怎样拿高分,学生的训练负担越来越重,致使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学生的视野被残酷的禁锢起来,等学生走出学校。

才发现自己除了书本上的知识,其他的什么都不会。新教育的基本理念就是带领学生打破这个禁锢,让学生快乐地读书,幸福地学习,为学生的终身负责,使学生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一个具有自我学习和发展能力的人。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一定秉持朱永新教授“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这一核心理念,把教育的.终极目标定位在以学生的终身发展和终生幸福为本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不断探索与尝试,培养学生阅读的能力,自我学习的能力,与别人合作交流的能力等。总之,一定要教给孩子们一生有用的东西!优秀教师都是负重前行!认清形势是我们做工作的第一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