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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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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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验收承诺书,本文共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本公司对贵单位建设的 外墙真石漆工程作出如下承诺:
1、保质期承诺:
本公司提供高品质产品和高标准施工及服务,能确保本工程真石漆的质、色保持期达 年以上。
施工工期在贵方规定合理天数内完成(除人类不可抗拒天气因素外),配合土建一起完成工作量。
质量确保优良,争创“ ”。
2、质量保障:
原材料控制
所有原材料都按分供方实行定点供应,每批进厂原材料都严格检验。
生产控制
采用真石漆专用生产设备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进行批量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
作为 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
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盖 章)
年 月日
作为xx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
作为 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
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作为 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
作为 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
消防验收承诺书
1、消防验收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消防竣工验收承诺书
作为xx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3、消防竣工验收承诺书
作为xx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单位承诺书
(监理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XX县审计局、财政局:
我们对送审的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如下郑重承诺:
一、在本工程的结算审计过程中,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审计部门及机构勘察现场,核对资料等相关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我们对报送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祥见资料移交清单)。
若存在弄虚作假及违法违纪等行为,我们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和法律责任。
三、保证竣工结算资料一次性送至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再接受任何经济性资料。
并承诺:
1、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存在遗漏,我们将放弃遗漏资料部分的结算金额;
2、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存在漏项和少计工程量,我们将放弃漏项和少计工程量部分的结算金额。
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一、项目名称:
__________废品塑料厂建设项目。
二、环评批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三、承诺事项: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试生产(运行)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及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2、及时委托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间每个季度向西畴县环保局书面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将年度总结送西畴县环保局。
3、项目建成后,及时向县环保局提出试生产(运行)和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未经批准,不擅自投入生产(运行)。严格试生产(运行)期间环境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及时、妥善解决污染纠纷。
4、主动配合县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5、以上承诺事项已认真阅读并将严格执行。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废品塑料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我司在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中,向贵司就安全文明施工及验收交付工作做如下承诺:
1、我司将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健全安全文明各种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有专职的安全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我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如有发生由我司承担一切责任。
3、我司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资金投入,绝不挪用,严格执行你公司《现场工程管理规定细则》。
4、我司承诺把安全文明施工逐层落实到人,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到工人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抓安全,人人有责。
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及北京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2‰,死亡事故为零。
6、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7、我司承诺因疏于管理或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
8、我司将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保护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
9、我司承诺: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分项验收,我司将积极联系和配合甲方、监理方对工程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移交所有合同范围内单位工程、附属工程及地下工程(含设备、各种管线等)所形成的工程预、决算资料及各种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组卷,确保档案真实、完整、齐全和准确,工程竣工档案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
10、我司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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