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竞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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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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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招标代理竞聘稿,本文共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招标。
2、乙方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3、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依法编制和组织评审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并提交甲方确认。
4、乙方应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和询价文件中注明采购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5、乙方应将经甲方、监管方依法确认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在相同时间内通知参加投标、谈判和询价的供应商,并依法公布经甲方、监管方确认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
6、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应根据采购需要,要求甲方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答疑、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7、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废标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供应商产生的纠纷,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10、乙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本项采购代理费用标准依中标合同金额按规定差额定率下浮 %后的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非一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以及战争、罢工和政府禁令等。
2、前款约定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长不超过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监管方协调解决;
(2)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
(3)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2. 委托内容: 。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八折收取;询价和竞争性谈判等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 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文件,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附表二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5%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2.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和钢筋抽筋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房457号”, 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造价咨询(编制清单,造价或审核清单)收费按附表三的收费标准的 50% 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第八条 费用开支:
(一) 交易中心的开评标场地费用(含交易费)由 甲方 支付;
(二) 开评标专家咨询费和评标会务开支由 乙方 支付;
(三) 如甲方要求聘请外地专家,则其交通、食宿、通讯费等由 甲方支付。
第九条 服务费支付办法:
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招标代理费。
2、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成后,如果核对的偏差率大于±3%,视为违约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果核对的偏差率小等于±3%,清单核对完成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对方按委托招标总金额的1.00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按相关法律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与仲裁:
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可按下列第 三 条规定解决。
(一) 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 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方五份、乙方五份,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2. 委托内容: 。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八折收取;询价和竞争性谈判等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投标代理部组建及运作以来近一年时间,进行汇总,主要作了如下工作:
一、招投标部的组建工作
1. 3月份开始着手准备招标代理资质的申报材料,于4月份报送到主管部门,10月中旬取得招标代理暂定资格证书。
2.制度上墙工作。在准备材料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简介、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等,同时着手将《招标代理人员工作守则》、《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图》上墙。
3. 10月中旬,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了省里的招标代理人员执业资格培训以提高人员素质,并积极招揽人才,充实代理部内部力量。
4.10月末,向省招标协会报送会员单位申请表,加入省会员组织。并向省里报送《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调查表》一份。
5.随时掌握与招投标相关的政策、法规及信息,并整理存档,以备学习。随时上网搜集资料,借为已用。对招投标资料随时进行存档整理,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表格及评标报告。
6.**年11月初,到物价部门办理了招标代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二、招标工作
1.全过程代理的工程:***工程、***工程。
2.协助代理工程:***工程、***工程。
投标工作:***工程、***工程。
三、其它工作
1.11月中旬,按市政府采购办文件精神,递交一份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备案材料,并报送11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进行甲级资质申报工作,于8月末取得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完成造价咨询网络版的申报入录工作。
3.协助预算部、档案部向主管部门取送文件、复印材料。
20xx年就要过去,20xx年已经到来。招标代理部在公司其他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顺利的完成了20xx年的招标代理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代理部共完成代理项目38个,累计投资规模1.59亿。随着公司政府采购工程甲级、货物及服务甲级资质的获得,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也在扩大,现在我们已在市本级政府采购、建筑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及发改委下属的招标平台都开展了代理工作。
在20xx年,面对经济危机的大形式,我们将秉承程序规范、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在顺利完成代理业务的同时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加深合作。
面对新资质的取得,代理部也积极的进行了准备。从培训方面,在参加相关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同时,在部门内部也开展了侧重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导向,为今后的工作做好知识储备。从制度方面,代理部将在已有的部门工作职责;人员行为规范、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
20xx年中,我们的工作中也确实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引起重视。当前,建委已经出台了对招标代理机构也违规的处理办法,对于代理工作人员来说,工作上的失误不仅仅会给公司名誉带来损失,严重的还要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我们的招投标代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承接的代理工作认真负责,不仅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更要保持严谨细致、依法办理的工作作风。
代理部工作的成绩与公司各部门的大力协助是分不开的,在以往的工作中,造价部是我们最有力的后盾,从更专业角度弥补了我们的不足,为我们代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与公司各部门鼎力合作,争取作出更大的成绩。
尊敬的领导:
在领导的严格管理和指导下,在全体同事的关怀、帮助和支持下,我围绕自身工作岗位,不断学习和改进自身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培养自身工作能力和社交能力,为响应“独当一面”的口号做充分的准备。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方面
我不断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了解我所在岗位的工作。一、学习招标相关知识。我对招标服务的知识从一个点向几个点发展,从只做水库工程、河道工程向清淤工程、水保工程、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发展;从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向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发展,增加了自身专业知识,促进了自身社会化的发展,同时,我积极备战招标师考试,为招标师资格证的考试做准备;二、学习工程类专业知识。今年,我重新学习水利水电工程本科专业学历证书,进一步加深了水利工程的了解,对隧洞工程、水库建设工程及河道工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努力使自己完成从非专业人员向专业技术人员的转变。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今年,我完成了五个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业主评价意见表均为优秀,同时我主动向业主询问我们公司的服务质量,收集业主对我们公司招标代理服务的意见、为能够更好的做好代理服务积累经验;
(二)我完成了从不知道怎样发文向熟知发文的转变,发文是公司正式行文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我学会了很严谨的对待发文,并总结出一套发文的规定,杜绝自身在发文时候出现问题。
三、自身的不足及改正方法
(一)在招标服务工作中,自身工作经验不足,对社会的认识过于普遍化,对工程的沟通配合不到位,导致有些工程完成状况不佳,出现错误、损害了公司形象、增加了同事的工作负担;
(二)由于对工作熟悉了,导致掉以轻心,没有更细致的、程序化、制度化的检查文件、同时,做事差原则性、没有坚持自身正确的原则。
(三)今后,我将从三方面改正自身缺点。首先,多增加自身的社会经验,保证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以工程顺利完成为最终目标,维护公司形象,保证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延续性;其次,对每次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进行总结,扬长避短,积累经验,尽量使以后招标代理工作的开展简洁化、程序化;最后,坚持自身原则,使自身工作具有原则性、并进一步锻炼自己思维的严谨性。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明年,我将继续学习招标和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能力,提高工作岗位的专业化程度。
(二)更细心、更认真的对待招标代理的业主,
(二)对今年我所做的工程进行电话或电子回访,征求业主对我们公司的整体印象。
**年8月,我重新回到了规划院的大家庭。半年来,在规划院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此对各位领导及各位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领导给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与学习,在专业技能上、思想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这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用心做事,立足本职(工作回顾)
在这半年里,我对招标代理工作也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介绍下半年来的工作:
(一) 从总体上说,项目数量和规模比去年有显著提高,在数字上已经体现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的工作量,在完成这些项目的同时,业务能力、服务水平、认知能力、把握项目全过程的能力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 招标项目质量逐步提高。“我们的服务能够让业主真正感到满意”是招标代理工作的服务宗旨,同时也是我们工作中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平时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运用,提高业务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再学习、再认识、再实践这样一个过程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三) 对招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的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通过招标代理工作,认识到了一些重要的日常礼节,与业主、评委和投标人沟通时的态度等细节问题。
(四) 对招标资料的整理更加细致。每一份经手的材料记录以及电子文档、中标文件等资料都进行了归档整理、登记、统计,并用时进行交接,虽然工作比较琐碎,但可以锻炼自己的耐性及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同时也认识到:评标是学习的过程。各位专家博学多识,经验丰富,因此把每一次评标都当作是课堂,认真记录,把好的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新工作中。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定科学的编排计划、认真去实施,以饱满的热情迎接项目,做好新项目。
二、齐心协力,共创辉煌(工作体会)
(一)点亮热情,锻造自我。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管工作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应积极主动去寻求解决之路,不让问题搁浅。办法总比困难多,动脑筋想办法,没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不断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才能不愧于自己。
(二)找好航标,定位人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的人生之路都将历经坎坷不断前行,所以走好每一步都至关重要,每个人都应找好人生的航标,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来走,才能在风雨兼程的路上实现自己的价值,见到风雨之后的彩虹。
我现在做的是招标代理工作,从这些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悟出了很多,其实做什么工作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肯学肯干,给自己定好位,
每一项工作都可以发掘自己的潜力,因为人的潜力是无尽的。以前我认为自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因为自己对建筑方面的知识一点不懂,但是自己偏偏却与招标代理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通过这几年的招标代理工作,我发现自己可以克服这个障碍,招标工作没那么可怕,开始喜欢上了这项工作,逐渐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三)注重细节,精益求精。
每一项工作都是由无数个细节组成的,平时工作中我要求自己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在做任何资料时都要用心。
(四)团结协作,共创佳绩。
一个人事业的成功不能离开团结协作,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我们要多一点谦虚、多一点微笑、多一点宽容、多一点主动。在这样和谐的氛围里工作和学习,会更有利于每个人的身心健康,也更能让我们信心百倍地投入到工作中,通过团队作战,提高工作效率。
三、正视不足,以期完美(工作不足)
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但完美离我们总有一步之遥,经过半年来的努力,使我更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 业务知识水平亟待提高。作为一名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该既要深谙招标代理业务,更要有超前意识,认真学习尽快为今后的招标代理工作打好基础,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招标代理人员。
(二) 工作情绪波动大,有些懒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这些思想情绪一度使自己的工作处于低迷状态,也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三) 沟通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更多用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我认为做好招标代理的第一步就是学会与陌生人交往,增强自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多看些这方面书籍,提高自身的理解能力,以便于提高自己的协调沟通能力。
(四) 服务技能和水平提高。把服务当作一项“工程”来做。在今年的招标项目中,看到领导加强与招标单位的沟通,替他们想问题及解决问题,共同制定招标计划,出主意、想办法,使招标项目顺利进行。这让我深深的感到招标前,提前进入角色是十分关键的。这不仅仅是优良的服务态度、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而是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相结合的特征。新的一年,我决心向专业知识靠拢,让服务有一个质的升华。
(五) 工作中缺乏创新思维。真正的优秀职工是需要有创新意识,在工作方式、工作效率上的不断革新。对于这一点,我也需要在日后的工作中让自己慢慢转变,自我挖掘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思路
四、超越自己,梦想起飞(工作打算)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 。对今后的工作,我给自己提出如下打算: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自我解压,调整心态,创新求变。
(三)协调沟通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辜负规划院各领导的关怀与帮助,以及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加强学习,认真负责,承接更多的新项目,为规划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规划带来更多的利益!
最后祝愿规划院的明天更加美好!
20xx年2月,我重新回到东海华圣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时间很快过去了,不知不觉来到公司已经快一年了,在这一年的时间,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对招标代理业务跟造价咨询工作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回顾这一年,经历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但是也存在着许多有待提高的问题,根据这一年的实际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全年组织的招标工作次数实在是让人不可原谅,真的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做了深刻的反思。招标现场出现的突发情况不知道如何应对,业务不熟练,准备工作不细致,后期资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等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公司发展,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招标代理部门的全体人员做到足够的重视,结合自身情况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思想方面,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针对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一方面重点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熟悉业务流程,结合自己的不足。另一方面重点通过实践的学习,不断领悟招标工作的实际内涵与规范要求,积极增强自身的文字表达能力跟思维能力。在具体的招标工作中,努力配合领导完成各项招标业务,学习前辈们在处理具体招标事物的方法跟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努力把各个招标工作做精做细,做好后续资料备案工作。
二、积极努力工作,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安排。作为公司的一员,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后,祝公司明年业绩更上一层楼。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采购招标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采购项目为: 。
第二条 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项包括:起草规范的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文本,组织采购答疑会议,组织招标会议程序,严密组织评标活动,认真做好评标过程原始记录,归集、采购档案等。(其他事项需注明)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采购项目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4、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6、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7、甲方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8、甲方应对采购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执业准入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 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四)负责该代理业务的注册于本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四)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招标投标程序进行招标代理;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档案保存期限规定保存招标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或者拒绝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 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 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授权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
联系电话:8807××××
受托人
姓名:章××
性别:男
移动电话:1390110××××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11010819660101××××
所在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
委托事项:建设项目
(性质或内容):×××××道路工程
建设位置:
起点:(位于)海淀 区(县)百善 乡(镇) (村)路(街)
途经: 昌平,顺义 区(县)
止点: 通州 区(县)马驹桥 乡(镇) (村)路(街)
授权范围:兹委托 章×× 为本单位建设项目代理人,全权办理 ×××××道路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规划手续的相关事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授权期限:200xx 年 10 月 1 日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字或签章)
授权单位承诺:
承担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定开展办理有关规划事宜中的法律责任. 20xx年 9 月 30 日
注:受托人提交本委托书时,须同时提交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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