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承包简单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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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承包简单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砖厂生产承包协议。

一、承包范围及时间

1.1砖厂地点;白海镇陈家村奶站院内。

1.2砖厂承包范围;空心砖各种规格生产。每月生产不少余2700立方。每天90立方。

1.3时间从签字日起20xx年年底止。

二、生产承包价:

三、承包费支付方式:

3.1打砖费用每月月底结算,次月10号前支付。

3.2甲方押乙方20天工费作为押金,工作不到20xx年年底不予返还押金。

3.3合同期满甲方返还所有押金。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4.1甲方依据协议中规定的承包费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砖厂承包工费。

4.2甲方保证原材料的正常供给。

4.3若因甲方的原材料不能正常供给,或停电。乙方所定产量也做出相应调整。

4.4甲方负责及时供给乙方现场生产所需的各类材料、设备和工具。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乙方组织人员实施生产,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转包砖厂生产。

5.2现场的管理均由乙方亲自管理,不得委托给任何第三方管理。

5.3乙方需坚守在砖厂上,每天生产工人不得低于7人。

5.4甲方每个月按时发放给乙方的承包费、乙方保证承包费将按时、足额发给每一个工人。

5.5乙方与乙方自行组织的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生产原则,遵守、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管理。

5.6乙方每月严格按照协议书完成生产任务。

5.7生产中材料的使用,乙方有责任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爱护设备。

5.8乙方如果不按甲方配料操作如造成空心砖出现质量问题,原材料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费、人工费、误工费。

5.9乙方若违反上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

5.10如乙方违规不正常操作砖机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自负。本协议甲方签字和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昌黄砖厂生水坯的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包价格每块水坯价格为0.047元,坯的损失为,护架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护架的工资由乙方支出。

二、

1、数量:乙方每月必须完成 万块。

2、质量:乙方必须完好率,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的`生产任务,不怠、不xx,如果发现一次罚款伍仟元,再不听从指挥扣除全部工资,后果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甲方先押乙方 个月的生产工资,以后按次序按月按时发放工资,生产任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全部付完乙方的工资。

四、坯的损失: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失,乙方要按坯的价格如数赔付给甲方。因天气、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甲方只付给乙方坯的价格。

五、安全:因乙方是重工承包,在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间,出现任何人身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喝酒、打架、生活等意外事故)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甲方造成停电、停水、停机三天以上,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工人工资每天乙方每人每天工资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起时日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砖厂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甲方无偿提供水、电、泥土、煤等原料和全部机械设备、工作宿舍、灶具、防雨设备(如塑料布、雨衣、雨鞋等),一切使用工具,交给乙方使用,且登记造册丢失后要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力和技术熟练工。

3、生产期满后,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丢失的工具和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甲方在生产前,生产中所需修建、培修、扩建时所需零工由甲方负责。

5、成品转由甲方出售,一但发现甲乙各方偷卖没记量的红砖后加倍处罚。

6、窑内五批以内焦砖由乙方处理,五批以上由甲方承担。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为止。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随时配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外观要求平整光滑,无缺掉棱角等现象。

2、严禁半砖地缝砖进入成品堆,合格率保班点在%以上。

四、产量与计酬

1、产成品转,甲方每一万块

每块玖分伍厘,每天必须保持出红砖伍万块以上,人力不足由乙方承担,烧工烧不动由甲方承担。

2、如遇到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人力不足等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防洪设施、防雨设备必须符合生产需要,乙方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全部机器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必须按照造作规程进行生产,乙方的工人可投人身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发生工伤事故,元以下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按每月工资发放,每月十五日前按成品砖数量付清乙方工资,完工时五日内付清全年工资,负责每人每天付乙方误工费 元。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因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违约方承担。

如果甲方在中途停产,应给乙方安全年八百万块红砖结算。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上法院上诉、仲裁,上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甲方付给乙方修理工工资全年伍万陆仟圆整,按每月柒仟元付给乙方,甲乙双方要互相配合,如有一方不协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不配合方负担。修重大物件时双方必须无偿协助工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账务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号:

为了搞好砖厂的生产、经营等工作,应乙方要求,经甲方慎重考虑,甲方将砖厂的生产、经营等的承包权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至____年____月

二、甲方权义:

1、乙方一经签订本合同,甲方就认定乙方为砖厂的法定负责人,承包采用大包干的承包方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主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若由乙方在施工时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则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税务法上交各种税收和各种费用(在承包期限内所有的各种费用由乙自己负责)。

4、若乙方对甲方的砖厂进行清理、改造、设备、设施更新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但在承包的期限满后所有由乙方更新的设备、设施都归甲方所有。

5、若乙方的承包的期限满后必须将砖厂的所有权归还与甲方,不有拖延时间若早造成各种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二, 乙方的权义

1. 乙方必须健全厂的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 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

3. 乙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乙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帐目公开,按受职工与甲方的监督检查.

4. 乙方有产、供、销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组干部的任免

5、周边的人情事故,维护生产的顺利进行均由阿洛马亿处理各调整。阿洛马亿的工资和各种费用由乙方完全负责。

三、乙方上交甲方的承包金额及有关事项:

1、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先付款后使用)。

2、乙方签订合同后须缴纳一年的承包金,一年承包期满后如续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续签承包协议。

3、甲方可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动而提高承包费。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经甲方的同意不能私自转让和租给别人。

五、本合同条款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外,其内容不得变更,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给甲方交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押金作为20xx年承包合同的押金。

二、承包方式:砖机、窑上单独核算。

三、乙方到场后,维修所有机械设备、推土机、砖机、电动车,材料机件未必要更换的不换;如确实坏的,必须更换;工人杂工费每人100元/每天;

四、乙方派工甲方付材料费和人工费,开工生产后,由乙方负责。砖机生产的土块每万块按650元(陆佰伍拾元)付给乙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按3%扣除损耗计算;电价按每度0.68元计算,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承包价当中加内燃也考虑进去了。中途不能私自加价。

五、窑上成品砖每万块按580元付给乙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风机易损件由乙方负责,如不能修理,需换新风机,由甲方负责;

六、买煤、装砖上车、烧窑师傅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堆土80米之内属乙方负责,超出部分转运土方的费用甲乙双方各负一半(不包括供土);

八、产量以供应市场最大需求为准。如两把火每月成品砖不得少于300万块,双方共同努力达到共赢目的;市场销路不好,造成提前停工,双方均无能为力。

九、防洪、护架、浇水、修路全由乙方负责。如遇天灾原因造成土块损失20万块之内由乙方负责(能捡起的码子不算),每个码子三元开工资。超出20万块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十、出砖工人的钢砖、加价和高温补助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人的安全、工伤事故:保险费和医药费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下雨后组织修路、装窑,不能让窑上顿火,如不装窑,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平时工人不得去煤院拉煤,冬天每人发300公斤煤,熬油、烧水不能用煤。

十三、每个月三十日结账,次月20日发工资;每月发工资之前借款不得超过1.5万元,(壹万伍仟元整)。

十四、柴油价格每升按7.2元核算,如低于7.2元,乙方必须退款。超出部分甲方必须补贴,如政府原因不能继续生产标准砖,多孔砖价格与小砖价格比为1.7;

十五、进场的工人,要与乡政府签订打架斗殴责任书。违反条款的按责任书处罚。

十六、出窑必须四个人为一起上下班。如分开出,承包价减十元;

十七、由于提前签订合同,为了不影响今年度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此合同不许公开。如因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可终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瑞昌市固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以下简称公司)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1、甲方将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宿舍楼等(详见清单)全部出租给乙方。

2、本次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厂地及页岩山地的租金,除此之外公司发生一切费用及税费由乙方负责,因公司证照原因导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页岩山地让乙方挖掘生产。

5、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将该公司转让其他人。

6、租赁期满,甲方收回所有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按清单交还,并保证厂房的完整及设备可正常使用。如乙方要求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六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该公司每年租金为180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按每月1日支付当月租金15万元,逾期达15日按每日3‰交滞纳金,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加乙方所欠租金。租赁期内年租金不变,后 年租金按 增长。

8、该公司租赁期未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正常生产。除政府征收外,若政府征收,租金按使用时间计算,甲方并退还剩余的租金。

9、该公司租赁期未满,乙方不得将本公司设备出租或改变公司经营方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租金。

10、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将机械调试好后交付乙方,乙方在租赁期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中太镇利民页岩机砖厂是法人高明义与涂勇共同出资于20xx年8月修建,建成投产后由于管理不当,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砖厂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年 月 日法人高明义自愿让涂勇自主经营。由于涂勇缺乏管理经验和缺乏必要的资金,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停业。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自愿将砖厂和现有设备

1、砖厂输电线 米,

2、变压器 台,

3、配电板 个,

4、制砖机 台,

5、运砖窑车 台,

7、隧道窑 米,

8、制砖厂房 ㎡,

9、顶车 台)交给乙方使用。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及权利义务

1、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和管理权,由乙方自主生产、经营和管理。

2、企业的相关证照、资质、印章由甲方交给乙方保存和使用。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甲方决不参与,其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4、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以上设备和相关证件一并点清交给乙方。

5、协议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甲乙双方再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涂勇全权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生产经营期间,每年 月 日,在生产经营的利润中分红给涂勇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涂勇偿还利民砖厂以往债务。

3、乙方聘请涂勇继续在砖厂工作,其工作岗位、职责、工资等由乙方同涂勇商定。

4、继续同乙方一道做好与当地村社及相邻村民有关砖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协调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承包期间内,拥有该企业的'自主生产经营权,企业的管理权、企业设备使用权、劳务调配、安置权。

2、原甲方资产及设备乙方在生产经营中要爱护和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损坏和丢失。

3、企业生产需要乙方投资,乙方根据市场需要由乙方自主确定。乙方投资的设备及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如果国家或其它单位和个人征用、占用,其赔偿和补偿,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六、甲、乙双方同意涂勇、杨永坤为本协议知情人和协调人。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议定事项如下:

一、承包名称: 砖厂; 生产项目:生产红砖。

二、承包方预交承包砖厂资产损坏、丢失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三、承包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收取承包金为一年,每年的承包金为 万元整。以下承包金每年一交,每年 月日前交下一年的承包金,如果 月 日前不交承包金,属违约。

五、如果砖厂经营不善、砖价不好等原因,乙方不干而违约,甲方会扣掉风险抵押金 万元。如果土区不够,村上负责提供生产砖的土区。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在 年 月 日验收合格后返回风险抵押金 万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义务:提供生产场地、生产用土、轮窑、生产用房、办公用房、机井、变压器、水泥电柱、机器生产工具物资等资产详见 资产交接单,甲方不提供交接单以外的任何物资,提供期限为连续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方式。

2、权利:甲方有权定期监督轮窑、厂房、机械设备的维修和管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缴国家税金、土地使用税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费、管理费(凡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收税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对生产资料负责保管维修。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维修好轮窑、厂房、机械等设备。

八、以上事项望双方执法守法,遵照执行,不得违约,谁违约谁承担责任,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合同未列入事项,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8月19日起至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办法:

1、每年租金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确因经营困难需终止合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结清工人工资、内外债务、土地费、清苗费及一切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和经济纠纷后,经甲方同意可以办理离厂交接手续(当年租金不退)。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安全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矿产资源费、水土流失费及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20_年8月19日起至20_年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办法:

1、每年租金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安全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20xx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xx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xx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甲方砖厂,承包期为 年,从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金额每年人民币  元整。

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付信用金万元,  年 月份付 万元,下半年付万元,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清,上半年付万元,下半年万元。

三、甲方砖厂现有设备: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增加的设备和厂房,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期满以后,新增加的设备和厂房归甲方所有。如果甲方在半途违约中止合同,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利润由甲方负责承担。如果甲方未能负责赔偿损失和利润,那么乙方有权将甲方的所有设备厂房以及乙方新增加的设备和厂房全部搬走,归乙方所有,以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和利润。乙方

如有其它好的投资项目不再承包,没能转包他人,又并未能付清租金,那么将所有设备留下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间,甲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安装使用,甲方必须配合乙方。

六、在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泥料使用权,同时要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国土手续、林地使用证交给乙方保管,并且所有的工商、地税、国税、林地、环保、国土、政府部门的一切费用以及周边影响砖厂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七、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现地下有有色金属,那么甲乙双方除去成本利润各占50%。若因甲方的债权、债务、手续不齐,水、电、路不通畅,以及各种因素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解决,如果造成乙方停工、或者停产,甲方未能及时解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于乙方经营方面和工人工作的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承包砖厂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在承包期间,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因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和赔偿,甲方不任何责任。

十、乙方承包期满后,砖厂所有的设备要达到正常运转,如乙方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承包期间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承包期间,做好安全工作,若发生大小事故,

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不交清当年的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按时按数缴纳承包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承包合同,或者转让和承包给他人。

本承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质量,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能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详见财产清单)租赁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予乙方。

2、生产线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及管理工作。

3、厂外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

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耽误乙方生产,否则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垫付乙方生产期间所需费用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需按时到位。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产的合格成品砖,并算清付给乙方砖款,不得拖欠。

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若有自然灾害造成土坯损失,乙方承担50万块以内,超出50万块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9、取土后土地平整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生产线管理,保质保量生产,所生产砖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权负责

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负责招收生产线所需技术工和普通职工,并确保正常生产。

3、乙方负责生产质量和技术管理,确保国家技术要求。

4、乙方在确保质量和技术基础上完成甲方所定的年产量: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产  万成品砖,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产万成品砖。

5、在甲方正常提供场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项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产,如果擅自停工、停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管理。

2、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合同价格为乙方交予甲方每块成品砖付给乙方0.16元(壹角陆分),价格在合同期间不能变动,甲方所付给乙方的每块成品砖0.16元(壹角陆分)包括生产所需的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

3、甲方在当年12月30日前算清当年的盈亏明细账,并现金付给乙方有盈利部分,不得拖欠。

4、甲乙双方协商订此劳务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必须爱护设备,在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能正常运转,损坏的设备必须维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确保安全用电、依法用电,安全生产。

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

度。

3、厂内职工日常事务由乙方负责人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出面协调处理,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工人厂外发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担)。

4、甲、乙双方应协调搞好民族团结。

五、法定保障

1、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乙方交押金10000元(壹万元整),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每年开工押15天工人工资,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15天工人工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4、甲方负责付找工人费用伍万元,在当年年底结算时付清。

六、如果乙方红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环保砖厂的效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1、甲方同意将儒溪棋杆环保砖厂的全部机械和财产全部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十年六个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29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二段计付。

1、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2月9日止的承包款为51万元人民币。其中砖厂合伙人为三人,即魏黎明、李雄和李艳,按每人17万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17万元后,在20xx年

2月前,向甲方支付另二位合伙人的承包款共计34万,现由甲方向魏黎明和李艳按份分配。上述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月息2分计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阶段自20xx年2月10日起至20xx年元月29日止的承包款为45万元,除乙方留足自己应得的15万元合伙分红外,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承包款30万元,该款在20xx年2月底前付50%,20xx年5月初五日前付清剩余的全部承包款。此后按每年20万支付到20xx年元月29日止。

四、砖厂财产的交接

1、由甲乙双方对现有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登记签字交接,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时,由甲乙双方对财产进行验收和接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

4、乙方在合同期内添置的易耗品,按照“来添去丢”的原则,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关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合同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性开支和税费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守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借款和用甲方财产进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内,乙方自主聘请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报酬和待遇,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反,罚违约金xx万元。

七、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存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新源县嘉程环保建材砖厂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甲方只负责收成品砖,甲方无偿供水、电、煤、油和砖厂用的各种车辆等原料和全部机械设备,所有的零配件及人工宿舍,一切使用工具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做好登记,生产期满后,乙方所使用个工具按照登记花名交付给甲方,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力和技术熟练工,年满18-55周岁的男、女工人,必需身体健康,服从指挥,遵纪守法、遵守厂规。

3、甲方生产前,生产中所需建设、改建、扩建时所需用工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生产从拌土至烧出红砖和窑车板装车丁出厂地。

二、承包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所生产的标砖和多孔砖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严禁废品砖进入成品堆,合格率保证在97%,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乙方装车时必需保证数量每车不少于50块,不多于50块,如甲方抽查到,按照抽查实数按月计算产量。

四、产量与报酬

1、产合格标砖甲方每一块付给乙方工人工资0.09元,每块砖九分,主要生产任务是多孔砖,每块多孔砖甲方付给乙方工资0.15元,每块壹角伍分钱。

2、若因甲方土、煤、电、水、油各种配件还无场地堆放红砖,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或影响质量,如停工三天以上,按照每天红砖计算工资。

3、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如人员管理不善,缺少工人,不按时上班,造成影响产量,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五、安全生产

1、全部机器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甲方必须及时提供配件,如乙方由于缺油没有及时保养而损坏,由乙方赔偿。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打瞌睡违规操作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宿舍、食堂卫生,生产各岗位整洁,不准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

3、乙方在生产期间管理好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各项规定和厂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家小孩,不能到生产车间玩耍,如造成事故由自己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爱护厂内所有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不得随意损坏和违规操作,乙方必须加强厂内所有设备管理和维护,对机械要定期维修和保养,对生产厂区内所有生产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以保证文明安全生产。

5、为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全年生产中无事故,对高危岗位要加强管理,生产中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

6、甲方必须负责购买全厂工人工伤事故意外保险,工人到厂三日内由乙方提供证件,如工人变动,乙方随时提供变动证件。甲方按时购买,如不购买造成后果,由甲方全部负责。

7、在生产过程中如有工伤事故在壹万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工伤花费在壹万以上,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除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外。

8、甲方必须每天按时收产品开采入库,每月月底按收砖发票计算工资,在下月的10-15日之前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除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甲方每月监督乙方发放工资,同时乙方每月发放完将工资表交付甲方。

9、为了保证全年生产顺利完成,签订合同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伍万元合同抵押金,生产20天后甲方将保证全额退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如因甲方中途市场及其它原因造成停产,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一定的人员误工损失费20万元。如乙方因缺少工人或管理不善造成生产停产,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上诉,上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乙方除调试砖机以外,正式投产后开机时间均在凌晨四点,装车早晨六点---下午十点。具体时间由乙方自行调配,装载机必须在下午配合甲方清理厂内的杂物或其他工作。

2、如甲方需要生产其它型号多孔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国家标准数据计算,双方同意后以补充协议为准。

3、乙方工人到厂甲方必须借给工人生活费,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除借款。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